第1篇 生物安全管理及實驗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報生物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生物安全培訓。
5培訓應該由取得實驗室生物安全師資培訓合格證的人員進行。
6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7對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頒發(fā)相關崗位的上崗證。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訓需求和效果的評估工作,為制定年度培訓、考核計劃提供依據。
10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11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科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所有工作均在帶教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期間不得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
12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13按照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存與人員培訓、考核相關的記錄。
第2篇 實驗室生物安全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并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6、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7、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實驗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
8、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
第3篇 實驗室生物安全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并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6、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7、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實驗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
8、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
第4篇 生物安全實驗室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確保實驗室全體員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生物安全意識,保證相關工作人員掌握開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識和技術,避免實驗室感染,防止實驗室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報生物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生物安全培訓。
5、培訓應該由取得北京地區(qū)實驗室生物安全師資培訓合格證的人員進行。
6、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7、對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頒發(fā)相關崗位的上崗證。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訓需求和效果的評估工作,為制定年度培訓、考核計劃提供依據。
10、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11、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科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所有工作均在帶教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期間不得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
12、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13、按照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存與人員培訓、考核相關的記錄。
第5篇 生物安全管理及實驗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報生物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生物安全培訓。
5培訓應該由取得實驗室生物安全師資培訓合格證的人員進行。
6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7對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頒發(fā)相關崗位的上崗證。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訓需求和效果的評估工作,為制定年度培訓、考核計劃提供依據。
10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11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科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所有工作均在帶教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期間不得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
12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13按照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存與人員培訓、考核相關的記錄。
第6篇 生物安全實驗室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確保實驗室全體員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生物安全意識,保證相關工作人員掌握開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識和技術,避免實驗室感染,防止實驗室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報生物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生物安全培訓。
5、培訓應該由取得北京地區(qū)實驗室生物安全師資培訓合格證的人員進行。
6、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7、對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頒發(fā)相關崗位的上崗證。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訓需求和效果的評估工作,為制定年度培訓、考核計劃提供依據。
10、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11、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科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所有工作均在帶教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期間不得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
12、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13、按照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存與人員培訓、考核相關的記錄。
第7篇 檢驗科實驗人員生物安全培訓制度
1.目的
使實驗室工作人員熟悉工作環(huán)境和所從事工作面臨的病原微生物的危害,了解生物安全知識、傳染病流行趨勢及國家和有關部門的相關法規(guī),掌握意外事故時的處理程序。
2.適用范圍
檢驗科各實驗室全體工作人員。
3.職責
檢驗科主任負責制訂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和培訓后的評估;實驗室組長負責本室人員的培訓檔案管理和具體指導。實驗室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科室組織的所有生物安全培訓。
4.具體要求
(1)所有實驗室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是受過專業(yè)教育的技術人員,在獨立進行工作前還須在中、高級實驗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并達到合格標準。已在實驗室工作的同志要按科室的要求定期參加業(yè)務培訓。
(2)所有實驗室相關工作人員在上崗前要參加生物安全相關的培訓。實驗室負責人必須告知新到崗位工作人員所從事工作存在的潛在危險,并對其進行實驗室安全教育和進行生物安全防護操作技能指導,使其達到上崗要求。
(3)實驗室組長必須對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工作前要認真學習《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和所有項目與儀器的sop文件。
(4) 檢驗科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生物安全培訓,每年進行一次考核,保證相關工作人員掌握實驗室標準操作技術、操作規(guī)范、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實驗操作技能。
(5)培訓要有計劃和可持續(xù)性,并有完整的培訓記錄;培訓內容至少要包括:
①個人防護知識
②病原微生物知識
③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
④與季節(jié)有關的傳染病及相關病原體常識
⑤實驗室消毒與廢棄物處理
⑥本實驗室的《實驗室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和程序》。
(6)根據傳染性疾病的流行情況,實驗室及時組織有針對性的臨時性培訓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