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范例
一、考核基本原則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源頭安全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上級文件,結我站實際情況而制定。
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原則。
考核工作由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范圍
考核我站所有領導和員工。
三、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工作目標60分;工作要求40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得分。
(一)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60分)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未落實10分。
2、認真完成電站布置的各項工作,全年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3分。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電站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任務。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5分,檢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請驗收每項扣2分。
4、運行人員每天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記錄。不及時到崗、到位的每次扣3分,無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認真落實電站重大節(jié)假日、“安全生產月”、汛期等季節(jié)性專題安全工作。每項工作未開展扣3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5分。
6、發(fā)生安全傷亡事故,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40分)
1、按通知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學習教育,無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發(fā)生安全事故必須馬上上報,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類事故報表要按規(guī)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級布置的安全檢查匯報材料要及時上報,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獎懲辦法
年終考核總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進個人獎勵20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個人獎勵10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個人獎勵5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罰款100元。
第2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企業(yè)要采用總結、表彰、考核、獎懲等手段,激勵職工做安全事、講安全話、做安全人,把安全生產列入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辦公室主持及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核,督促相關方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過程和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核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核時間: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4、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良、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實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yōu):實得分在97-98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96-95分以評定結果為一般,實得分在95以下者,評定結果為不及格或差。
(二)獎勵
1、公司全年無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對企業(yè)負責安全生產主要人員,根據其安全工作職責的完成實績評定,分別給予獎勵500-2000元。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為維護安全紀律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500-800元。
(三)處罰
1、企業(yè)發(fā)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500-2000元罰款,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對安全員監(jiān)督不嚴、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導致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0-2000元罰款直至免職除名。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因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和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5、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6、不準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設施,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7、不準酒后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8、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現場,違者每人罰款50元。
9、不準擅自調換工種或叫他人頂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第3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和員工安全行為激勵機制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財產,為公司跨越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產安全事故控制:全年無死亡事故,年重大傷亡事故率小于1‰;
2、責任落實到個人,各部門、各類工種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責任制;
3、新員工、調換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
4、員工能自覺遵守公司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5、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yè)記錄次數達標的,無發(fā)生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yè)記錄的;
6、對外包隊人員的考核,實行公司統一標準,另外記錄在冊;
7、其他事項參考公司安全生產考評。
二、獎勵
1、全年無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可給予600元以上的獎勵。
2、發(fā)生重大事故, 及時采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fā)生或事件擴大, 使礦井轉危為安或發(fā)生事故后, 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yè)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酌情可給予8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3、在推行安全、預防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yè)病, 改善勞動條件和企業(yè)安全方面有創(chuàng)新或改進技術工藝, 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效的;糾正違章, 制止冒險作業(yè),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個人, 經公司領導批準給予300元至500元的獎勵。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項獎勵金額, 應專款專用, 根據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或貢獻大小, 分別給予獎勵, 不得平均發(fā)放。
5、舉報私藏、私拿雷管、炸藥者,經查實,給予舉報者20000元獎勵,并保密;舉報私拿工具、電纜、鋼材及各種生產物資者,經查實,給予舉報者相關物資的20倍獎勵。
6、凡被國家、省、市等上級部門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 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7、年終總結時,集體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記錄達到“年終獎”評定標準的,給予1000元至2000元獎勵。
三、獎勵程序
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安全隊長匯總材料上報部長,經安全生產部領導小組討論,經審核后匯報公司。
2、先進部門、科室由安全生產部提出意見,交公司領導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3、對1、有關人員和班組的獎勵,有安全生產部提出,經上級審查,報公司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四、懲罰
1、乘罐籠上下井人數滿載為6人/罐,超載的,處以50元/人的罰款;
2、滋事打斗,無其他影響的,當事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導致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并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
3、無故脫崗者,無其他影響的,處以40元/次;引發(fā)安全事故的,扣除當月浮動工資;
4、酗酒上班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造成公司損失的,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5、班組安全員工作失職,如查邦問頂不到位、支護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當月浮動工資,再次發(fā)現全部扣除;
6、安全設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設置不到位,處以200元罰款;
7、設備因維護不到位、維修延遲等耽誤安全生產的,給予機修科當班人員100元至300元罰款;機電礦長負失職連帶責任,記錄于績效考評表;
8、對上等級事故隱瞞不報的責任事故者,對無故拖延事故報告的領導,根據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通報批評;
9、安全管理層違章指揮、指揮失誤的,當事人寫書面檢討,記錄于績效考評表。
五、懲罰程序
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財財會負責人核準后執(zhí)行。
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員工安全行為激勵機制
為提升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基礎管理水平、提升經濟效益,形成公平、競爭、高效、良性發(fā)展的企業(yè)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并劃撥專項激勵基金,該基金由公司支配,領導小組負責審核,激勵基金以公司每月獲得績效獎勵基金作為主要來源,每月因員工違規(guī)違紀處罰款項(除因工傷管理處罰外)也納入該基金。
我公司幾種激勵方式的實施如下:
一、表現突出獎
1、獎勵范圍:公司全體員工,獲獎人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獎勵標準:
①本月工作中表現特別突出的集體或個人;
②某項工作的完成給公司帶來巨大效益的集體或個人;
③某項合理化、可行性建議對公司效益具有明顯促進作用的集體或個人;
④執(zhí)行臨時性任務完成效果突出的集體或個人;
⑤其他可以考慮情況。
3、獎勵辦法:發(fā)放周期和發(fā)放對象按實際獎勵需要確定,由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公司各部門領導決定實施過程,并決定是否公開獎勵對象和是否公開獎勵金額。
二、優(yōu)秀集體獎
1、獲獎范圍:作業(yè)區(qū)所有班組、生產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團隊)、后勤部門(管理人員團隊),年終總結時評定優(yōu)秀集體。
2、評定標準:
①本班組(團隊)本年度工作績效突出且穩(wěn)定;
②本班組(團隊)本年度生產效率、質量有明顯提升或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③本班組(團隊)本年度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的記錄符合公司績效考評標準;
3、評定和獎勵優(yōu)秀集體每月統計一次,安全生產部領導直接評選,并匯報公司領導小組。在年度總結會上就本年度獲得優(yōu)秀集體稱號的團隊名單,給予團隊10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三、教育培訓福利
公司鼓勵所有員工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技術技能。公司給予一定的激勵性資助,具體實施如下:
1、資助范圍:全體員工
2、資助方法:
①公司根據員工需要,不定期免費為員工舉行知識、技能、技術等培訓;培訓期間領取補助,計入工資表;
②公司派送員工參加技能培訓或知識學習的,在這期間的經費由公司報銷;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崗位需要和自身知識提升需要參加相關技能證書考試的,凡考試前提出申請,并通過考試獲得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技能證書,經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后,憑發(fā)票給予報銷報名考試費和期間的正常消費費用。
3、該項費用由公司福利費支出,不計入公司激勵基金。
濟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4篇 駕駛員安全行車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車輛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管理考核機制,特制定本考核獎懲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各部門、駕駛員、車輛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規(guī)定
發(fā)生違反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屬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且損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為一般交通事件,發(fā)生人身重傷、車輛丟失等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或損失超過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責任劃分
一、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車輛負責人、駕駛員進行培訓、駕駛證取證、車輛保養(yǎng)、定檢、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保險索賠等工作。
二、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駕駛人員資質、交通違章、車輛配置常用工器具、車輛應急物品、車輛衛(wèi)生、日常培訓等檢查監(jiān)督工作,是車輛安全管理監(jiān)督部門。
三、各分公司分別是本部門車輛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是考核實施細則在本部門的直接執(zhí)行者。
第六章 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 部門考核實施細則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要求,應對駕駛員進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強職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守交規(guī)的自覺性,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聯系相關部門,定期進行車輛保養(yǎng)、定檢,及時進行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等工作,及時進行車輛技術檔案和有關臺帳的建立、管理和監(jiān)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時完成上述工作,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二、公司各個部門對本部門車輛負責人、駕駛員具有直接管理責任,如車輛發(fā)生刮擦、碰傷、翻車、嚴重損壞及嚴重交通事故,責任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因管理不力導致本部門出現交通事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發(fā)生交通事故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二條 車輛駕駛人考核實施細則
駕駛員應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駕駛員要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如存在下列行為,一經發(fā)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嚴禁酒后開車,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500元,予以辭退;
二、嚴禁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鄉(xiāng)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區(qū)道路不高于30km/h),發(fā)現違反規(guī)定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三、嚴禁開斗氣車,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四、嚴禁疲勞駕駛,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五、嚴禁將機動車交給非內部駕駛證人員駕駛,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六、未經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一經發(fā)現,處以罰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時,應盡量不出車或少出車。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強行出車者,給予警告處分。
八、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和例會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據公司準駕制度,行車時車輛駕駛人必須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車證、從業(yè)資格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如因忘記攜帶,被交管部門處理,主要責任由車輛駕駛人個人承擔;發(fā)現手續(xù)不全,強行出車被交管部門處理,全部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十、駕駛人駕駛車輛超限超載2次者,到公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寫出檢查及保證書;
十一、因疏忽大意,導致車輛被盜,車輛駕駛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條重大交通事故處理
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經公司辦公會確定考核結果,年度安全目標考核不因事故后的處罰而免除。
第五條 獎勵辦法
一、對遵守交通規(guī)則,一年內無任何交通事件,經公司辦公會確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提前預見危險,并及時提醒駕駛員注意,避免事故發(fā)生,經上報批準,進行適當的獎勵。
第四條 檢查與評價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負責檢查本考核細則的執(zhí)行情況。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通過實踐不斷修改、完善。
第5篇 公路質監(jiān)站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獎懲制度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標為40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行得分。
一、 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30分)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制度上墻,未上墻的扣2分。
(二)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規(guī)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2分。
(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督辦任務,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2分,檢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2分。
(四)強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監(jiān)管,安全監(jiān)督員外出監(jiān)督必須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記錄,無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運、“五一”、“十一”、“安全生產月”、汛期等季節(jié)性專題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規(guī)劃、實施有保障、落實有檢查、事后有總結。每項工作未開展扣3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1分。
(六)發(fā)生安全傷亡事故,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參加上級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無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時上報有關安全工作總結及資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必須在6小時內上報,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種安全報表要按規(guī)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標及評分標準(40分)
(一)凡突破下達的各類安全控制指標中一項的,取消評獎資格,不及時上報的扣2分。
(二)發(fā)現安全隱患未及時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員傷亡的一次扣2分。
四、獎懲辦法
將把安全控制指標作為考核各分管領導年終總結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
一年內發(fā)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頭安全責任事幫的,扣分管領導、責任人5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年終考核總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責任科室為安全管理工作先進科室,總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責任科室為安全管理工作達標科室。
安全控制指標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評為先進科室的人員進行獎勵。
第6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zhí)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jié)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fā)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jié)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
1.對發(fā)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fā)生輕傷事故后,對發(fā)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fā)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guī)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fā)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yè)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jié)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第7篇 某客運站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客運站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站務安全工作不但要責任到人,還要與員工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為使客運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如下:
一、各科室班組必須將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和個人站里年終給予表彰、獎勵,堅持“遵章必獎,違章必罰,責利掛鉤,獎懲到人”的原則。
三、對未依法履行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安全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各科室班組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工作制度,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和事故隨時向站領導匯報。
五、全站干部職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考核獎勵制度,增強生產安全工作的約束機制,以確保本單位安全運營。
六、獎懲標準:按照獎懲對等的原則,視情節(jié)輕重,態(tài)度好壞,按一定標準進行獎懲。
七、對獎懲人員定期張榜公布,以促使員工自覺做好安全工作。
第8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范本
1、進場作業(yè)前必須簽定《勞務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簽定職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以及“三級教育登記卡”,否則每缺一項罰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統一式樣的安全帽以及上崗胸卡,每發(fā)現一人次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50元
3、嚴禁班前、班中飲酒上崗,發(fā)現一人次罰100元,責令回家休息。
4、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責令該作業(yè)隊停工整頓,罰1000元。
5、特殊工作必須持證上崗,吊機及龍門架的操作人員應固定,未經培訓(沒有證件)發(fā)現一人次罰50元。
6、施工現場應懸掛各類安全警示牌以及各種機械工種操作規(guī)程牌,應有消防器材,沒有做到罰100元。
7、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腳、光膀子上崗作業(yè),否則每發(fā)現一人次,罰50元。
8、材料堆放、施工道路、龍門架、施工用電、腳手架搭設、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9、不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檢查出來的問題不及時整改,給予罰100元。
第9篇 安全管理考核獎懲制度
1、加強安全生產制度落實,以突出把隱患當作事故來對待,把事故苗頭當事故來處理,嚴格按《安全生產現場監(jiān)察規(guī)定》,從嚴要求,從嚴管理。
2、廠區(qū)內(包括辦公室)嚴禁吸煙,如有違犯發(fā)現后罰款50-300元。在檢查中發(fā)現煙頭或火柴,如當班人員不能說明來歷每個煙頭(火柴)罰款40元。
3、工人上崗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嚴禁穿高跟鞋和帶釘鞋上崗,如有違犯發(fā)現后罰款40元,并責令當事人離崗,并按曠工論處。
4、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崗上喝酒,如有違犯發(fā)現后每人罰款40元,并責令當事人離崗,并按曠工論處。
5、嚴禁遲到、早退、脫崗、睡崗、崗竄、亂崗等,如有違者扣罰當月獎金的20%。
6、嚴禁攜帶香煙火種上崗,違者予以沒收,并罰款40元。
7、班組“三標”建設不達標的班組,扣罰當月獎金的30%。
8、對拒絕服從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9、對及時發(fā)現并排除生產中的事故隱患、避免造成損失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10、在發(fā)生事故時,能沉著通敢地搶險救災,減輕損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10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減少和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協調發(fā)展,依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一)控制指標
控制指標有:各類事故起數、傷亡人數;一般機械、設備事故,輕傷負傷率;火災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職業(yè)病等。主要內容是:(1)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
不突破下達的死亡人數控制指標。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標
1、不發(fā)生一票否決的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起數,不突破下達的指標。
(3)*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達的指標。
(二)工作指標
工作指標有: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教育,重大事故隱患監(jiān)控和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生產投入,事故報告和應急組織,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創(chuàng)新等情況,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的設置率,安全隱患整改率,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監(jiān)控評價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日常監(jiān)控評價由每季控制指標完成情況監(jiān)控和日常對工作目標落實情況的檢查組成。
年終考核由實地考察考核和綜合考核組成。
(二)考核分值計算。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監(jiān)控考核評價標準,總分100分計算,其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40分,工作目標為60分??己瞬捎弥痦椏鄯洲k法,每項扣分直至該項標準分扣完為止。
(三)考核結果的檔次劃分,考核結果分為“突出、比較突出、一般、較差”四個檔次。總分60分以下的定為“較差”;69-79分定為“一般”;80-89分定為“比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為“突出”。
本辦法使用于對公司各車間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的考核。
第11篇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及獎懲制度
1.公司與項目部、項目部與各施工班組(包括各勞務分包隊伍)必須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管理關系和職責,制定獎懲辦法。
2.責任制考核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應嚴格考核到各級各類人員。
3.由項目部集體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在實行目標管理當中,針對每位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進行量化考核。
4.責任制考核不得千篇一律,應定人、定崗、定責,具有針對性和科學性。
5.項目部根據實際,針對各類人員制定相應的責任制考核細則和獎懲細則。
6.責任制考核和獎懲應建立臺帳。
7.責任制考核和獎懲情況應與年度總結、評比相掛鉤。
8.項目部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處罰規(guī)定:
(1)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工人罰20元/人,管理人員50元/人;
(2)戴安全帽,不扣帽帶,工人罰5元/人,管理人員20元/人;
(3)不系安全帶,在無防護措施下懸空作業(yè),罰款50元/人;
(4)酗酒后上班的工人罰10元/人,管理人員20元/人;
(5)穿易滑跌鞋作業(yè)者罰5元/人,管理人員10元/人;
(6)爬井字架,乘吊籃上下者罰30元/人,開機者50元/人;
(7)特殊工種,無證操作者一般機械罰50元/人,非電工罰50元/人;
(8)一門多用罰責任電工10元/處。
第12篇 風電場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制定。適用于風電場。
第三條 安全工作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鼓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四條 獎勵分表揚、獎勵、重獎。處罰分批評、處罰、重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獎勵分配應拉開檔次,嚴禁平均分配。
第五條 獎懲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獎勵由風電場生產運行以及與點檢提出申請,由風電場安全監(jiān)管人員核實,風電場場長審核并報公司批準。
(二)特殊貢獻獎由風電場申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獎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領導審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安全表彰每年進行一次,由風電場審評,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定。
(四)對一般性的違章處罰和事故扣獎(罰款)由風電場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
(五)對嚴重違章或一般性違章造成嚴重后果的,處罰和事故扣獎(罰款)由風電場按有關規(guī)定考核,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定。
第六條 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原則: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為準繩的原則。
(二)對事故責任人可視情況分別或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以及下崗、待崗或停止工作。
第七條 獎勵:
一、簽訂責任書的部門,在年度內實現責任狀規(guī)定的安全目標,對各專業(yè)、班值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負責人等,給予表揚并獎勵。
二、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經安監(jiān)人員書面推薦,風電場場長審核報公司批準,給于獎勵。
(一)發(fā)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者。
(二)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
(三)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或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成果、成績顯著者。
(四)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生產,經常反映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見者。
第八條 處罰:
一、發(fā)生輕傷的事故,責任人每人次罰款500元。
二、對發(fā)生設備損壞事故(含交通車輛損壞),按事故調查規(guī)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責任后,視直接經濟損失進行處理外,對事故第一責任人罰款500-1500元。
三、發(fā)生主要責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