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業(yè)公司員工手冊:識別卡管理
肉業(yè)公司《員工手冊》:識別卡管理
第十一章 識別卡管理
第一條 為樹立公司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公司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在公司內必須佩戴識別卡。
第二條 員工出入辦公場所及廠區(qū)未按規(guī)定配帶識別卡者,禁止出入。
第三條 識別卡應在胸前明顯處規(guī)整佩戴,不得藏匿于口袋或別在褲頭等處。
第四條 各部門主管應督促部門所屬員工佩戴識別卡,行政部將定期派員檢查識別卡佩戴情況。若發(fā)現未佩戴者,第一次勸其佩戴,第二次將以通告形式公布未佩戴人員的名單并報財務部扣發(fā)獎金,第三次未佩戴識別卡的員工,其本人及其主管將一同受扣發(fā)獎金的處罰。
第五條 員工個人識別卡是為在公司內顯示員工個人身份且方便管理,任何員工不得將個人識別卡轉借他人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個人識別卡,盡量避免丟失或損壞。若有丟失或損壞,員工應立即向行政部申請補發(fā),并交工本費伍元。
第七條員工于離職時,應將識別卡交還人事部門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