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安全管理細則
1、總則
1.1為了保護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結合門店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細則。
2、安全責任與意識
店長及店員必須具備安全管理意識,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宗旨是“預防為主、消除隱患”。
3、管理細則
3.1店長責任制
3.1.1店長根據公司授權,全面負責門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當門店的財產、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損害時,店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3.1.2店長要做好門店的安全管理的指導、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3.2消防安全
3.2.1門店設置消防栓,每個消防栓配備2個滅火器。定期檢查使用情況。
3.2.2門店內嚴禁吸煙,清理垃圾時應確保沒有火種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3.2.3照明設備不能放置于易燃物品旁;
3.2.4消除安全隱患,門店歇業(yè)前應檢查電源開關是否關閉。
3.2.5隨時留意并檢查插座、插頭、線路的絕緣體是否脫落或者損壞,及時更換;
3.2.6全體員工應知曉總電源開關和滅火裝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2.7如遇漏水、水淹、火情,應及時關閉總開關電源,并上報總部維修。
3.2.8火災發(fā)生時如有顧客或者員工在場,應第一時間疏散人員,急速打電話119滅火,并將情況告知總部;
3.2.9火災發(fā)生時,搶救的財物應由專門人員看管,防止乘火打劫;
3.3門禁安全
3.3.1門店要經常性的檢查門鎖使用情況,門店應使用兩把門鎖,一個是卷簾門鎖,一個是手推門的門鎖,由兩個人分開保管,并在《門店表格匯總冊》里及時填寫鑰匙保管人員;
3.3.2要經常檢查門店窗戶、防盜窗、玻璃是否破損,是否牢固;
3.3.3門店歇業(yè)前應認真檢查,確保窗戶關好,店門上鎖;
3.3.4收銀臺錢箱的鑰匙只能由收款員保管。
3.4設備管理
3.4.1門店所有設備的說明書、保修單據、遙控器等隨帶物品由門店保管,如有遺失由門店負責;
3.4.2所有設備尤其是電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操作按標準執(zhí)行,不準在未關機的情況下,關閉電源。
3.4.3所有設備應保持清潔,防止灰塵污染,縮短使用壽命;
3.5防止意外傷害
3.5.1店內店外打碎的玻璃碎片等尖銳物品應立即清掃干凈;貨架、柜臺、活動道具等有突出棱角的,應先用膠帶包好,如有需要報行政部處理;
3.5.2登高必須使用牢固的梯子,不要站在紙箱或者其他不穩(wěn)定的物品上進行操作;
3.5.3不可在店里快速奔跑,發(fā)現走道上有任何障礙物或者易滑倒的物品時應立即清理干凈;
3.5.4玻璃柜臺不應放置過重的物品,也不可將雙手及上身壓在上面;
3.5.5若顧客在店內受傷,先為顧客做簡單處理,并由店經理或組長贈送小禮品道歉。如果需送醫(yī)治療的需上報總部,視情況處理;現場事故以搶救治療為優(yōu)先考慮不應與顧客發(fā)生爭吵或者追責以免延誤時機;
3.6防偷盜
3.6.1隨時注意店內可疑人員,營業(yè)員可特意巡視賣場,以整理商品、詢問服務等方式來接近、防范有心之人;
3.6.2不在人多眼雜處清點營業(yè)額,營業(yè)款應及時放進錢箱;
3.6.3鑰匙保管員行為可疑并突然提出離職,應盡快更換門鎖鑰匙;
3.6.4若在賣場發(fā)現并確認偷盜者,須在顧客離開賣場,走出大門的時候,由門店人員2名(最好有一名男性員工)給予禮貌阻攔,并請至辦公室內處理。
處理方式以收回被盜物品或者金錢即可,處理方式包括:禮貌提醒“對不起,我忘了提醒您去收銀臺付款了!” 等委婉方式進行;
3.6.5偷盜者暴力抵抗或者遇到搶劫等嚴重事態(tài)時,則應立即報警;
3.6.6店經理應收集防盜防騙案例,加強培訓,提高門店防盜意識;
3.7現金安全管理
3.7.1營業(yè)期間應保證收銀臺有專人看管,離開收銀臺應及時上鎖,并隨身攜帶鑰匙;
3.7.2現金收銀應過驗鈔機,避免收到假幣;
3.7.3各店營業(yè)款應按照財務規(guī)定存入銀行,店里不準存放大額現金過夜;
3.7.4夜間營業(yè)突然停電,收銀員應馬上將錢箱上鎖,由店長或者組長到店門口安排疏散并監(jiān)督顧客;
3.8贈品安全管理
3.8.1活動贈品應放在門店的指定位置,并由人員專門看管,確保不丟失,帳貨相符;
3.8.2贈品應定期盤點,確保贈品使用質量,確保不受潮、不損壞。
3.9信息安全
3.9.1門店的活動促銷方案、門店的銷售數據、目標達成情況不得向門店以外的人員透露;
3.9.2門店電腦里的任何銷售數據,公司下達的各項文件制度、群文件等均不得向外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