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學用電管理規(guī)定
中學用電管理規(guī)定
隨著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各種教學、生活設施設備的普及到位,加上天氣炎熱,在用電高峰時期,學校用電處于緊缺狀態(tài),給學校安全用電帶來極大隱患。使用中,學校用電一方面緊缺,另一方面存在電力資源浪費現象。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用電和安全用電,確保教學及生活用電,節(jié)約用電,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特作出如下規(guī)定,
1、有辦公室杜絕開無人燈、無人電扇、無人空調。特別是下班后,最后一位教職工離開辦公室的必須關閉照明用燈、電扇和空調,節(jié)約用電,以防重大災害事故的發(fā)生。
2、所有辦公室內辦公電器(電腦、音箱、打印機等),在下班后,應主動切斷電源.
3、辦公室一律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如取暖器、微波爐電爐、電磁灶、電飯鍋等。
4、各班級在課間操、體育課、音樂課、美術課、電腦課、課外活動、大會等活動離開教室時,應由專人負責(學生電教管理員)本班級電燈、電扇、飲水機、電教設備的關閉。放學時應有專人負責電燈、電扇、電教設備、空調的關閉。
5、教室在高溫天氣,(溫度達32c0以上)下午12點可開空調,(電費由班費支)開機時門窗關閉。注意室內通風換氣,注意節(jié)約用電。冬天教室嚴禁開空調。
6、天氣晴朗時二樓及以上教室冬季9.30---3.00、夏季8:30―4:30不得開燈。
7、生活樓食堂餐廳、備餐間開飯時可開照明、電扇、空調,不開飯時不得開啟。廚房、蒸飯間大功率電器設備不得同時使用,應錯開使用。
8、小賣部等承租單位應在出租單位核定的用電量內安全使用,不準超負荷使用。、
9、小賣部等承租單位在房屋進行裝潢、裝修時如改變原電氣設施及線路的,應事先與出租單位聯系,經出租單位書面批準同意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改變原電氣設備、線路或擴大用量。
10、配電間、供電箱氣開關等必須保持清潔無雜物,周圍1米范圍內嚴禁堆放物品。食堂、小賣部等承租單位不準亂拉、亂接、亂裝電氣線路、設備。由于不符合安全用電、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引起的事故造成他方經濟損失,均由肇事單位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事故責任。
11、總務處、政教處加強檢查考核,每學期匯總,對執(zhí)行情況好的班級、辦公室給予獎勵。電器損壞請及時上報總務處。
附件:
辦公室、教室的每個空調1300w/小時×1小時×0.54元/度=0.8元,學校共有100臺,合計:80元/小時
每個飲水機:625w/小時×1小時×0.505元/度=0.32元,共39臺,合計:12.48元。
每臺電腦:500w/小時×1小時×0.54元/度=0.27元,共50臺,合計:13.5元。
每根燈管:50w/小時×1小時×0.54元/度=0.027元,僅就教室燈管數來說,共為:800根,需21元。
47.3+80(47.3*10*22=10406元)加空調80*6*22=1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