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內容3
腳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卸料平臺應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結構,無論采用鋼絲繩吊拉或型鋼支承式,都應能簡單合理的與建筑結構連接。
3、卸料平臺應自成受力系統(tǒng),禁止與腳手架連接,防止給腳手架增加不利荷載,影響腳手架的穩(wěn)定和平臺的安全使用。
4、卸料平臺應便于操作,腳手架鋪平綁牢,周圍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并用密目網封嚴,平臺應在明顯處設置標志牌,規(guī)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二、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管理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jié)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wěn)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wěn)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wěn)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jié)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jié)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fā)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guī)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wěn),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xiàn)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yè)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guī)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yè)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yè)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yè)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yè)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三、門型腳手架安全管理
1、門架的選型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形狀、高度和作業(yè)條件確定,并繪制搭設構造及節(jié)點詳圖。
2、腳手架搭設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時四層作業(yè);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時三層作業(yè);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時兩層作業(yè)。當降低施工荷載并縮小連墻桿的間距后,腳手架搭設高度可增至到60m。
3、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60m時,應進行設計計算,采用分段搭設方法進行。其設計計算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二)架體基礎
1、立桿基礎應平整夯實。
2、底步門架下端縱橫設置掃地桿,用于調整和減少門架的不均勻沉降。
(三)架體穩(wěn)定
1、門架的內外側均應設交叉支撐,其尺寸應與門架間距相匹配,并與門架立桿鎖牢。
2、連墻件的設置應按規(guī)定間距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不得漏設。連墻件應采用剛性作法,其承載力不小于10kn,,靠近門架橫梁設置。腳手架轉角處及一字型或非閉合的腳手架兩端應增設連墻件。
第2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比較多,
1、螺栓擰緊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
2、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不應小于100mm。
3、在主節(jié)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橫向斜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4、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5、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鋼管外徑(48或者51)相同;
6.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無嚴重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規(guī)范上推薦使用的是48*3.5mm.還有48.3*3.6、48.3*3.2等幾種。
7.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和其它材料綁扎;
8.外腳手架立桿間距鋼管不得大于1.8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5m;
9.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m,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m.拉結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處設可靠支頂;
10.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兜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m.嚴禁用竹芭作腳手板;
第3篇 淺析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
隨著現(xiàn)代城市高層、超高層建筑施工的發(fā)展,目前升降腳手架使用也較為普遍。升降腳手架是一種新興的架體結構,它結構形式多樣,耗材少,整體升降速度快,影響其他工種時間短,并且成本低,在高層建筑施工中越來越受歡迎。但是,作為一種新型產品,它的各方面技術尚在完善中,再加上作業(yè)工人綜合素質不高等因素,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了一些故障安全事故,給管理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課題,下面結合升降腳手架的故障分析,淺談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一些看法。
一、升降腳手架的故障分析
升降腳手架的作業(yè)面離地面有一定的高度,人或物件的失控,屏蔽措施失效往往產生故障甚至釀成事故。防止架體的墜落是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下面對“升降腳手架墜落”時間進行故障樹分析,如圖所示:
圖1升降腳手架墜落故障樹分析圖
二、升降腳手架安全生產管理的重點
通過升降腳手架故障的分析圖,可以把安全生產管理分為對人、對物兩大類,重點保證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
1.保證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
采取技術措施,保障硬件的安全可靠。在設計時應考慮機物的簡捷可靠,便于操作,采用防墜、防傾、同步限載保護機構,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對a1、a2事件提供安全措施:機位的合理布置、采用螺栓連接的定型框架作為架體板的承力桁架:在加工生產中加強監(jiān)督,出廠、進場設備嚴格驗收,防止質量事故發(fā)生,保證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
2.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
為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除了平時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外,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作業(yè)。同時須加強現(xiàn)場檢查,防止拆除、周轉升降機構時因安裝不規(guī)范及工步混亂造成的事故,消除x2、x3、x4等事件于未然,防止人為因素造成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
三、升降腳手架安全生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及改進環(huán)節(jié)
1.升降腳手架安全生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1)由于建筑物外形結構的變化、建筑施工工藝的要求或施工電梯相互重疊,架體升降板通過塔吊附墻等因素,使升降腳手架必須在空中斷開、甚至部分拆除原來連在一起的整體結構;
(2)在升降作業(yè)過程中,因異物干涉,架體不同步造成內應力集中從而使升降腳手架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容易發(fā)生作業(yè)故障甚至引發(fā)安全事故;
(3)架體安裝、升降作業(yè)、機構拆除或周轉時當勢能以外釋放,難以實施有效的防墜措施。
2.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改進對策
(1)技術性措施
① 編制組織設計時,必須充分了解建筑物的結構特點,明確塔吊、施工電梯等設備的
安裝位置及施工工藝的個體要求等,制定相應的應變措施,盡量避免架體在空中的變化;
② 機位的布置,須全面考慮安全,平衡相臨機位間的荷載,即使某一機位失載,左右
相臨機位能承受失載的機位的荷載,確保整個升降架體的本質安全。
③ 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多重安全防護措施,解決升降作業(yè)中缺乏有效墜落屏蔽問題,
如目前已采用的防墜、防傾斜裝置和同步限載保護;同時應盡量減少由導軌到可滑動導柱的周轉構件。
(2)組織性措施
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管理標準和任務,職責分明,同時做好以下措施:
①安全技術交底
在施工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其目的是使作業(yè)人員明白各自作業(yè)項目的特點、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在作業(yè)過程中,如遇到工程變更等情況變化時,須及時補充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并重新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
②統(tǒng)一指揮升降作業(yè)
架體升降作業(yè)須統(tǒng)一指揮,嚴格執(zhí)行巡查制度,配備對講機、口哨等預警工具,發(fā)現(xiàn)險情時必須立刻報警,待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③施工記錄
施工記錄應由其項目主管根據(jù)施工進度,逐日認真填寫,其主要內容包括:施工
日志、安裝驗收單、升降作業(yè)通知書、升降腳手架升降作業(yè)前檢查表、升降作業(yè)后檢查表、升降腳手架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記錄等;
④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施工企業(yè)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確保設備安全的必要手段。每次檢查后必須填寫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填發(fā)整改通知書,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檢查中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隱患時,應責令停工整改,消除隱患后方可施工。
總之,對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需要一個:“認識—實踐—再認識—再實踐”的過程,只有我們不斷探索,不斷總結經驗,才能使它更安全、更可靠、更經濟地為建筑業(yè)服務。
第4篇 鋼管腳手架使用維護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為了規(guī)范鋼管腳手架使用,加強施工中鋼管腳手架的維護和管理,避免鋼管腳手架被錯誤使用或私自改動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對鋼管腳手架使用和維護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 鋼管腳手架搭設完畢,由腳手架施工隊質量檢查員或安全員按《落地式腳手架安全自檢表》檢查后,交使用部門安全員或作業(yè)長(施工人員)驗收,待安監(jiān)部安全主管(安全員)檢驗合格后,腳手架施工人員在明顯位置掛設“允許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腳手架使用單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對腳手架進行拖拉、撞擊、重壓。
3.3 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私自改動、破壞腳手架各構件及安全網和挪動腳手架。
3.4 腳手架使用單位施工前應在腳手架周圍拉設警戒帶,并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
3.5 每天腳手架使用前,腳手架使用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對腳手架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帶領作業(yè)人員使用腳手架。
3.6 腳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擊、重壓,腳手架使用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項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業(yè)長。
腳手架施工人員摘除“允許使用”牌,掛上“腳手架禁止使用”牌。
架子工作業(yè)長通知腳手架施工隊對腳手架進行檢查、整改,腳手架施工人員在明顯位置掛設“允許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腳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時,項目部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腳手架整改申請。
架子工作業(yè)長在接到申請單2小時內應到達施工現(xiàn)場。
腳手架施工人員在明顯位置掛設“腳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業(yè)長指派腳手架施工隊對腳手架進行整改。
整改后的腳手架需重新進行驗收方可使用。
3.8 項目部應委派專人負責腳手架檢查及整改,并做好檢查、整改記錄 3.9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項目部必須每十天組織人員至少檢查一次。
3.10 項目部每3天要組織安全員、腳手架使用部門以及班組長、和腳手架使用單位對腳手架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安全員做好檢查記錄。
對需要整改的問題,由項目部通知架子工作業(yè)長派腳手架施工隊進行整改。
3.1
1 安全主管/安全員、腳手架使用部門安全員、工程主管、作業(yè)長每天巡查時要檢查腳手架,并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 2 如果工作量比較大,項目部要安排專人從事腳手架維護。
架子工作業(yè)長安排從事腳手架維護留守人員的數(shù)量和留守天數(shù),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員,安全主管/安全員在日常對腳手架巡查時要檢查是否有專人從事腳手架維護。
有限公司工程
第5篇 腳手架的維護保養(yǎng)安全管理
1、拆模板時要防止模板、木枋、支頂?shù)鹊?,腳手架要墊襯防護;
2、腳手架安裝前,所有配件均要涂上防銹漆。
3、模板的支撐嚴禁以腳手架作為支承點。
4、拆下的門架及其配件要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而后分類堆放,堆放場地應平整,底面設置枕木墊襯且有良好的排水,上面設有遮雨設備;嚴禁在腳手架上堆存材料、構件等雜物。
5、為了在拆除門架式腳手架時,不因使用過久連結處銹蝕而咬死,故在連接銷插入門架前宜涂上黃油。
6、定期安排專人對腳手架進行維護檢查;管件、扣件、綁扎件發(fā)生異常情況時,要及時更換、緊固或者進行安全處理。
7、腳手架的安全爬梯、密目網、馬道要定期檢查維護清掃,嚴防雜物墜落。
8、安全警示標識要保持清潔醒目
第6篇 腳手架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承擔分項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內容:H-9、H-10、H-11、H-12棟附著式爬升架工程
二、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xiàn)場負責人證件、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yè)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對于無證和失效證件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
2、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運行和拆除過程中由分包單位自行承擔安全管理職責。
3、分包單位在施工單位區(qū)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zhí)行國家及行業(yè)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安全員發(fā)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下達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
4、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xiàn)場現(xiàn)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并將考核成績單匯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后報送總包單位。
5、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fā)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情節(jié)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y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6、分包方所負責的分項工程設備機具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自帶的電器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性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7、分包單位需要使用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F(xiàn)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
8、分包單位需要使用電力,向總包方申請,總包方核準用電功率,并在指定的開關箱接入。分包方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用電安全規(guī)定,嚴禁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分包人應注重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用電,因作業(yè)需要,需臨時接入總包人已有安全用電系統(tǒng)的產品,如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應為合格產品且符合額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應通過總包人的安全確認。臨時布線應盡量采取架空絕緣固定設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絞線、塑膠芯線、護套線等不符合臨時用電要求的線纜;配電箱做到“一箱一閘一保險”,具有可靠保護措施;插座應采用安全合格產品,不得直接用裸線插入插座插孔連接。臨時用電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臨時接線。手持照明燈應采用36v低壓電源,特殊作業(yè)區(qū)域更應采用12v低壓安全電源。
9、總包方為了便于現(xiàn)場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大小,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fā)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后如數(shù)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現(xiàn)隱患或違章以不及時整改被處罰,罰金從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費中扣除。
10、總包人是工程施工的總執(zhí)行和組織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外,還應負責組織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為分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根據(jù)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專業(yè)分包合同”的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現(xiàn)場已有設施,并確保安全、有效、合格。
三、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yè)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xiàn)場的任何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在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作業(yè)過程中禁止交叉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yè)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方電工的統(tǒng)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并責令分包單位予以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huán)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
6、分包方施工人員進出大門必須遵守總包方項目部的規(guī)章制度,憑員工胸卡進出,進出貨物必須要接受門衛(wèi)保安的檢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總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方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將給予處罰。
8、施工過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yè)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責令分包方予以辭退。
10、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省、市相關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有關消防、治安管理規(guī)定及條例,并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wèi)制度以及總包單位施工現(xiàn)場消防保衛(wèi)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總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對總包單位所簽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單位應在總包單位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單位的要求,總包單位有權按規(guī)定對分包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分包單位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wèi)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分包單位由于施工需要,須在總包單位承包范圍內動用明火的,須向總包單位辦理動火申請,并對擬動火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隱患進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動火,在得到總包單位書面批準同意后,方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動火作業(yè)。現(xiàn)場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安全看護、清除動火現(xiàn)場的易燃物品及嚴格執(zhí)行安全防火操作規(guī)程等,凡由于分包單位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員工責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單位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人負責賠償??偘鼏挝贿€可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四、事故處理
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總包單位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yè)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和項目部條例規(guī)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并接受處罰。
2、由于其他施工單位造成分包方人員、材料損傷的,在執(zhí)行事故處理規(guī)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xiàn)行政策,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和善后工作。
五、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分包方、監(jiān)理單位各執(zhí)一份。
六、此協(xié)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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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腳手架、支模架安全管理
1.制定架子規(guī)范管理標準文件。
2.認真編制好架子工程組織方案、技術措施及指導性文件。
3.搭設人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及帶病,穿硬底鞋上班。
4.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在搭設中要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5.加強外架子在施工中日常檢查及其它防止措施。a.嚴禁超載;b.及時驗收掛牌,定時檢查;c.加強外架子的立面圍護;d.加強斜支架的連接與錨固;e.連墻拉接點嚴格按規(guī)定間距設置;f.加強對操作不當?shù)墓芾?,及時搞好落手清工作;g.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時清理易燃雜物,現(xiàn)場動火作業(yè)必須有審批手續(xù)。
6.在班組施工前必須進行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要求交底,才可施工。
7.架子上任何安全防護設施嚴禁擅自拆除。
第8篇 落地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xiàn)行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校正。
1)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2)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3)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4)每搭設完10m高度后;
5)達到設計高度后。
3、使用階段
1)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2)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3)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yè),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4)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5)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6)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7)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執(zhí)行。
8)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4、腳手架的拆除
1)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yè)工作。
2)拆除現(xiàn)場設警戒區(qū)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qū)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xù)施工,監(jiān)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3)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4)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5)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桿—擱柵—剪刀撐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6)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7)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8)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9)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0)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fā)現(xiàn)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xù)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第9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內容下
(七)小橫桿設置
1、規(guī)范規(guī)定應該在立桿與大橫桿的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小橫桿應緊靠立桿用扣件與大橫桿扣牢。設置小橫桿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里外兩排立桿的側向變形,與大橫桿組成一個剛性平面,縮小立桿的長細比,提高立桿的承載能力。當遇作業(yè)層時,應在兩立桿中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桿,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當作業(yè)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桿可以隨腳手板一同折除,但交點處小橫桿不應拆除。
2、雙排腳手架搭設的小橫桿,必須在小橫桿的兩端與里外排大橫桿扣牢,否則雙排腳手架將變成兩片腳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腳手架的整體性;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小橫桿兩端應固定在立桿上,大橫桿擱置在小橫桿上固定,大橫桿間距≤40cm。
3、單排腳手架小橫桿的設置位置,與雙排腳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磚墻、18cm墻、輕質墻、土坯墻等穩(wěn)定性差的墻體。小橫桿在墻上的擱置長度不應小于18cm,小橫桿人墻過小一是影響支點強度,另外單排腳手架產生變形時,小橫桿容易撥出。
(八)桿件搭接
1、木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長度不小于1.5m并應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產生轉動。
2、鋼管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對接方法。立桿若采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橫桿采用對接可使小橫桿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腳手架搭設;剪力撐由于受拉(壓),所以接長時應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50cm,接頭處設置扣件不小于兩個??紤]腳手架的各桿件接頭處傳力性能差,所以接頭應交錯排列不得設置在一個平面內。
(九)架體內封閉
1、腳手架鋪設腳手板一般應至少兩層,上層為作業(yè)層下層為防護層,當作業(yè)層腳手板發(fā)生問題而落人物時,下層有一層起防護作用。當作業(yè)層的腳手板下無防護層時,應盡量靠近作業(yè)層處掛一層平網作防護層,平網不應離作業(yè)層過遠,應防止墜落時平網與作業(yè)層之間小橫桿的傷害。
2、當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縫隙(≥15cm)已構成落物、落人危險時,也應采取防護措施,不使落物對作業(yè)層以下發(fā)生傷害。
(十)腳手架材質
1、木腳手架應采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桿或落葉松,不得使用質脆、腐朽及有枯節(jié)木材。立桿梢徑不小于7cm,橫桿梢徑不小于8cm。
2、鋼管材質一般應使用q235(3號鋼)鋼材,外徑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鋼管,小橫桿長度2.1~2.3m為宜,立桿、大橫桿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便于操作。銹蝕、變形超過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鍛鑄鐵制成,當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為40~50n.m時,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轉和抗拔能力均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關于取消竹腳手架。
這次制訂檢查標準時取消了竹腳手架,因為原國家規(guī)程規(guī)定,作為腳手架的材質必須為4年生長期竹桿梢經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設腳手架的材質遠遠達不到這一要求,直接影響了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另外,一些地區(qū)對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也未進行嚴格控制(h≤2.5m),使搭設后的腳手架彎曲變形沒有安全保障。
4、腳手架搭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質,當不同材質混搭時,節(jié)點的傳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腳手架,檢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類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在專門設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準攀爬腳手架,通道可附著在腳手架設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獨立設置。
2、通道(斜道)構造要求:
(1)人行通道寬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運料斜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彎處應設平臺,通道及平臺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
(3)腳手板橫鋪時,橫向水平桿中間增設縱向斜桿;腳手板順鋪時,接頭采用搭接,下面板壓住上面板。
(4)通道應設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平臺
1、施工現(xiàn)場所用各種卸料平臺,必須單獨與門做出設計并繪制施工圖紙。
2、卸料平臺的施工荷載一般可按砌筑腳手架施工荷載3kn/m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按要求進行設計。
卸料平臺應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結構,無論采用鋼絲繩吊拉或型鋼支承式,都應能簡單合理的與建筑結構連接。
3、卸料平臺應自成受力系統(tǒng),禁止與腳手架連接,防止給腳手架增加不利荷載,影響腳手架的穩(wěn)定和平臺的安全使用。
4、卸料平臺應便于操作,腳手架鋪平綁牢,周圍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并用密目網封嚴,平臺應在明顯處設置標志牌,規(guī)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二、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管理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jié)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wěn)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wěn)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wěn)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jié)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jié)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fā)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guī)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wěn),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xiàn)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yè)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guī)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yè)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yè)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yè)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yè)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三、門型腳手架安全管理
1、門架的選型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形狀、高度和作業(yè)條件確定,并繪制搭設構造及節(jié)點詳圖。
2、腳手架搭設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時四層作業(yè);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時三層作業(yè);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時兩層作業(yè)。當降低施工荷載并縮小連墻桿的間距后,腳手架搭設高度可增至到60m。
3、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60m時,應進行設計計算,采用分段搭設方法進行。其設計計算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二)架體基礎
1、立桿基礎應平整夯實。
2、底步門架下端縱橫設置掃地桿,用于調整和減少門架的不均勻沉降。
(三)架體穩(wěn)定
1、門架的內外側均應設交叉支撐,其尺寸應與門架間距相匹配,并與門架立桿鎖牢。
2、連墻件的設置應按規(guī)定間距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不得漏設。連墻件應采用剛性作法,其承載力不小于10kn,,靠近門架橫梁設置。腳手架轉角處及一字型或非閉合的腳手架兩端應增設連墻件。
3、剪刀撐設置要求:
(1)腳手架高超過20m,應在腳手架外側每隔4步設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閉合圈。剪刀撐沿腳手架高度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2)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45~60。
(3)剪刀撐接長采和搭接,搭接長度應≥50cm,用兩個扣件扣牢。
4、腳手架搭設應與主體高度相適應,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點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腳手架隨搭設隨校正垂直度,沿墻面縱向垂直偏差應≤h/600及50mm(h為腳手架高度)。應該嚴格控制首層門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立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內,頂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內。安裝門架時,上下站架立桿對齊,對中偏差不應大于3mm。
(四)桿件、鎖件
1、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加固件、剪刀撐及連墻件的安裝必須與腳手架同步進行。
2、門型架內外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并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內側交叉支撐時,應在門架單元上、下設置水平架,施工完畢后,立即恢復交叉支撐以保證架體穩(wěn)定。
第10篇 腳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等過程的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使用的腳手架。
3 職責
3.1 安監(jiān)部負責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和拆除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 使用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搭設、使用、維護和拆除的具體管理。
4 程序
4.1 各單位在施工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作業(yè)環(huán)境的需要搭設腳手架。腳手架應由持證的架工搭設。搭設時應嚴格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九章第一節(jié)、第二節(jié)及msop-00-52《安全設施標準化實施管理程序》之4.8.8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嚴禁用支架吊桿作為立桿使用。
b.腳手板應滿鋪且應鋪二塊以上,腳手板兩側必須封牢。
c. 特殊情況下搭設鋼木混扎腳手架時,立桿嚴禁使用鋼管。
d.特殊及危險工況如懸吊式腳手架,懸吊點應加設保險鋼絲繩;鋼管與鋼管懸吊腳手架,上、下部必須使用兩個扣件。
e. 組合式腳手架搭設,不論架子大小必須與牢固的構筑物連接。
f.架子搭設與帶電線路或帶電設備必須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
g. 腳手架外側、平臺及步道均應搭設105-120厘米高的欄桿和18厘米高的擋腳板,欄桿中間必須搭設50-60厘米高的腰欄,必要時要加防護安全網。
h. 荷載超過270kg/m2的腳手架和大型、特殊高處腳手架,應由使用單位專工進行設計、計算和校核,并經技術組長批準后方可設置;設置時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材和制作。
4.2 搭設完畢的腳手架,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掛牌(標明責任單位、施工項目負責人、搭設人、使用日期等)。一般腳手架由使用單位安全員驗收,大型及特殊高處腳手架由使用單位及項目部安監(jiān)員共同進行驗收后掛牌。未經驗收的腳手架嚴禁使用。特殊情況下腳手架上應設置警告標志。
4.3 腳手架不得超荷載使用;使用過程中應由專業(yè)工程處經常檢查腳手架的完好情況并加以維護;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應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鍋爐工程處制作的掛式腳手架,只限在爐本體保溫作業(yè)時使用。工程處之間移交正在使用的腳手架時,應辦理移交簽證手續(xù)。
4.4 拆除腳手架時應拉設警戒繩,并設專人監(jiān)護。腳手架拆除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使用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腳手架;腳手架拆除,應一次拆除徹底;拆除的腳手架材料應及時清理和回收,集中存放,以便重復利用。
4.5 項目部安監(jiān)部、使用單位專職安全員應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維護、拆除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5 相關文件清單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11篇 腳手架部分安全管理之一
落地式外腳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腳手架搭設之前,應根據(jù)工種的特點和施工工藝確定搭設方案,內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桿件間距及連墻桿設置位置、連接方法,并繪制施工詳圖及大樣圖。
2、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的要進行計算。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尺寸符合下表時,相應桿件可不再進行設計計算。但連墻件及立桿地基承載力等仍應根據(jù)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圖。
(2)當搭設高度在25-50m時,應對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如縱向剪刀撐必須連續(xù)設置,增加橫向剪刀撐,連墻桿的強度相應提高,間距縮小,以及在多風地區(qū)對搭設高度超過40m的腳手架,考慮風渦流的上翻力,應在設置水平連墻件的同時,還應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措施等,以確保腳手架的使用安全。
(3)當搭設高度超過50m時,可采用雙立桿加強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腳手架全高分段將腳手架與梁板結構用鋼絲繩吊拉,將腳手架的部分荷載傳給建筑物承擔;或采用分段搭設,將各段腳手架載傳給由建筑物伸出的懸挑梁、架承擔,并經設計計算。
(4)對腳手架進行的設計計算必須符合腳手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
3、腳手架的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xiàn)場搭設的腳手架類型相符,當現(xiàn)場固故改變腳手架類型時,必須重新修改腳手架方案并經審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桿基礎
1、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方案要求。
(1)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
(2)搭設高度25-50m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地耐力情況設計基礎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層夯實達到要求時,可用枕木支墊,或在地基上加鋪20cm厚道碴,其上鋪設混凝土板,再仰鋪12-16號槽鋼。
(3)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jù)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支墊。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有可鍛鑄鐵制造與焊接底座兩種,搭設時應將木墊板鋪平,放好底座,再將立桿放入底座內,不準將立桿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則將改變墊板受力狀態(tài)。底座下設置墊板有利于荷載傳遞,試驗表明:標準底座下加設木墊板(板厚5cm,板長≥200cm),可將地基土的承載能力提高5倍以上。當木板長度大于2跨時,將有助于克服兩立桿間的不均勻沉陷。
3、當立桿不埋設時,離地面20cm處,設置縱向及橫向掃地桿。設置掃地桿的做法與大橫桿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桿底部,約束立桿水平位侈及沉陷,從試驗中看,不設置掃地桿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也有下降。
4、木腳手架立桿埋設時,可不設置掃地桿。埋設深度30-50cm,坑底應夯實墊碎磚,坑內回填土應分層夯實。
5、腳手架基礎地勢較低時,應考慮周圍沒有排水措施,木腳手架立桿埋設回填土后應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積水。
第12篇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jgj130-2001第8章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網應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①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②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198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