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學院聽課評課管理辦法
理工學院聽課評課管理辦法
為貫徹以教學為中心的管理理念,加強教學管理,及時了解教學工作信息,促進教學水平提高,保證教學質量,制定本辦法。
一、聽課
聽課人要將聽課結果記入《聽課記錄》表。每次聽課后,聽課人有義務將意見當面向被聽課人反饋。要尊重師生,上課期間不得出入教室及接打電話。
(一)領導聽課
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至少聽4名教師的課;職能處室的處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至少聽6名教師的課;專業(yè)學院、教學部的院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至少聽8名教師的課;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至少聽本室三分之一教師的課。
(二)教學督導委員聽課
根據(jù)《z理工大學z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章程》的規(guī)定,專職教學督導委員會主任每學期至少聽50名教師的課,其他專職教學督導委員會委員每學期至少聽80名教師的課,兼職校院級教學督導委員會委員每學期至少聽16名教師的課。
(三)專業(yè)責任教授、課程群責任教授聽課
專業(yè)責任教授、課程群責任教授每學期至少聽本專業(yè)(課程群)三分之一教師的課。
(四)導師、青年教師互聽課
根據(jù)《z理工大學z學院青年教師導師制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導師和所指導的青年教師每學期互相聽課各不少于3次,被指導教師不需填《聽課記錄》表。
二、評教
評教工作的組織工作由教務處與教學督導委員會負責,具體實施由相關處和專業(yè)學院、教學部配合。
(一)領導及專家、同行評教
校級領導、職能處室領導、教學督導委員會成員每學期聽課后填寫的《聽課記錄》最遲在每學期第十八周交教學督導委員會分析、統(tǒng)計匯總,作為評定教師教學工作質量的參考依據(jù)。專業(yè)學院、教學部領導,教研室主任,專業(yè)責任教授,課程群責任教授,導師每學期聽課后填寫的《聽課記錄》最遲在每學期第十八周交本單位分析、統(tǒng)計匯總,作為評定教師教學工作質量的參考依據(jù)。
(二)學生評教
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全校學生對全體任課教師進行網(wǎng)上評教,評教范圍覆蓋學期內(nèi)開設的全部課程。評分結果作為評定教師教學工作質量的參考依據(jù)。
三、評教結果的使用
每學期期末,由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將聽課記錄分別反饋給被聽課教師所在專業(yè)學院、教學部的領導,由學院以適當?shù)姆绞较虍斒氯朔答伮犝n記錄中的意見、建議,供教師改進工作時參考。為了認真落實聽課制度,教學督導委員會每學期通過《教學督導簡報》公布有關人員實際完成聽課任務的情況,作為工作考核的一項依據(jù)。
四、評教結果的保存
學生網(wǎng)上評教的原始記錄及總結材料由教務處負責存檔;《聽課記錄》的原始記錄以及每學期的聽評課總結材料由教學督導委員會負責存檔,保存期限3年。
五、其他
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執(zhí)行。此前的《z理工大學z學院聽課評課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本辦法由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