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學院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為了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管理行為,確定財務管理在經濟管理中的中心地位,發(fā)揮財務工作在經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一、二級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發(fā)生的一切財務經濟活動的業(yè)務主管部門是公司財務室。
(二)公司所屬各單位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活動必須接受財務室的監(jiān)督和業(yè)務指導。
(三)財務室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的財經紀律,如有違反,則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四)嚴格資金管理,堅持集中統(tǒng)一,防止財權分散和資金流失。財務室全面覆蓋公司經營活動,堅決杜絕'坐支'現象,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的財經紀律。基層各單位的各項收入,由財務室統(tǒng)籌,防止資金流失,杜絕收入不上交的現象。如有發(fā)生,依照有關制度,追究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會計的責任并嚴加處理。
(五)資金實行統(tǒng)籌計劃安排,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公司各單位及項目因工作所需資金,必須于月初向財務室上報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然后由總經理和財會人員根據公司資金狀況和各項目緩急情況進行平衡審批安排,未上報資金使用計劃,原則上不安排資金。
(六)加強財務會計基礎管理工作。凡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真實的,票具填寫內容齊全。原始單據不得涂改。否則,財務室有權拒絕報銷,白條和內部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發(fā)票報銷。
(七)嚴格執(zhí)行結算紀律,對債權債務及時清理,不能只掛帳,不清帳,如因責任心不強人為造成資金沉淀,或形成壞帳,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并進行經濟處罰。
(八)財會人員要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及時避免損失。
二、支票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簽發(fā)支票時日期用途、金額,收款單位等必須填寫齊全,在確實無法確定欄目內容的情況下,必須加以限制。
(二)領用支票時應登記領票人的部門、姓名、支票號碼和大約所需金額和支付內容。
(三)支票存根聯歸還時,所附單據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負責人簽字。
(四)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經常業(yè)務,由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室辦理支票領用手續(xù)。
(五)支票的使用,必須與所申請業(yè)務相符,未經財務室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六)支票使用后,應及時到財務辦理注銷手續(xù),最遲不得超過支票使用后3天。
(七)應加強對庫存現金管理,當日未支出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在辦公室或不安全的地方存放。
三、報、銷、領款管理制度
(一)每一筆經濟業(yè)務,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須有經辦人、驗收人、單位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能報銷。
(二)財務室工作人員要熟悉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把關,每一筆業(yè)務,必須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手續(xù)齊全方可付款。
(三)工資年終效益資金,由財務室每月按新規(guī)定的工資標準定時發(fā)放。年終效益資金根據效益,進行分類合理拉開分配檔次,核定審批后發(fā)放。
(四)臨時工工資,各部門必須根據各工作崗位所簽聘用合同,向財務室報臨時工考勤表,由財務室統(tǒng)一制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臨時工本人到財務室領取工資。
(五)特殊情況的獎勵和其他業(yè)務招待費的支出(食、煙、酒、茶等)的支出,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接待和報銷,未經同意所發(fā)生的招待費一律不予報銷。
四、差旅費審核制度
(一)因公出差者必須事先寫出申請,由總經理批準方能辦理借款手續(xù)。
(二)出差借支的備用金,應由財務室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核定。
(三)出差歸來后,必須在一星期內辦理結算手續(xù)。
(四)財務人員應按國家和學院規(guī)定的有關出差標準,進行嚴格審核,對于超標準部分,一律拒付。
五、暫付款管理制度
(一)應收款主要是在院內施工單位所用的水電費,校內外住戶的水、電、暖費,所有經營類項目的收費、職工出差、工程款項預付、物資采購等款項。
(二)財務開支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財務支付給外單位的各種工程款、設備款、材料款等必須按照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
2.預付給個人的各種差旅費,必須持有相關的通知或總經理批準和報告。借款額必須嚴格控制在經費包干和規(guī)定的范圍內。
3.財務室的各種暫付款,必須貫徹??顚S迷瓌t,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個人借款。
4.各種預付款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總經理同意后,由財務室審核并辦理暫付手續(xù)。
5.財務室對經營類項目,應收款項目,財務室要依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建立明細帳核算,統(tǒng)一票據管理和發(fā)放,加強平時監(jiān)管力度,確保不漏項,做到應收盡收。
(三)暫付款必須遵循下列報銷時間:
1.差旅費在回校后一周之內結算。
2.采購材料及物品以發(fā)票開出之日算起,一般在10天之內結算。
3.合同訂貨的,以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之日計算,3日內辦理驗收手續(xù)。
4.財務室每月清理一次暫付款項和應收款項,根據應收款性質和規(guī)律,及時發(fā)出催款通知,經財務室催款無正當理由仍不結算者,財務室報請總經理,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對該部門營運外的一切借款,要求部門負責人協助催款或收款。
(2)經二次催款仍不結帳者,財務室扣發(fā)借款人或當事人工資。 (3)情況嚴重者交學院有關部門處理。
5.工資和津貼的發(fā)放時間與學院同步。
六、票據管理制度
(一)財務室應使用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各類合法票據(支票、收據、發(fā)票)。
(二)經管人對購入的各類票據必須做好登記工作,使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領用,用完后立即上交財務室登記。
(三)各部門未經特許,不得印制或購買任何票據。
(四)本部門的票據,只限于本部門使用,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
(五)各部門領用的票據,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如造成損失,由過失人賠償或追究經濟責任。
七、經費管理制度
(一)財務室應及時代表乙方向學校收取各項服務經費,每月初及時收取公司內部各項經營類的費用。
(二)平時的往來款項和轉帳業(yè)務,應做到當月發(fā)生,當月結算,對于一些經常發(fā)生代支代收性質的款項,必須在年末前結算。
(三)財務室會同公司經理認真、科學地做好年度各單位經費包干經費預算,建立臺帳,嚴格按包干經費執(zhí)行,無特殊原因不準突破。
(四)財務室應嚴格控制各部門經費的使用范圍,不允許隨意擴大費用開支標準。
(五)財務室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經費執(zhí)行情況并提出相關建議。八、會計人員交接制度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崗位轉換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開原工作崗位。
(二)接替者應認真接管,并繼續(xù)完成接過來的未了事項,交接后如發(fā)現原經管人的會計業(yè)務有違反財務制度等問題,仍由原會計人員負責。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前,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好應移交的各項材料,未了事項應寫出書面材料和說明。 2.編制移交清冊,寫明應移交的憑證、帳表、公章、現金、支票、資料及其他財物的內容、數量、金額等。
3.會計人員辦理接接時,必須由公司領導負責監(jiān)交,三方應在交接清單上簽字。
4.簽字后的交接清冊,與當月的會計報表一起裝訂,保管。
九、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具體包括記賬憑證、會計帳薄、各種簽收單、電算化會計磁盤備份數據)。
(二)會計檔案要逐項清理,及時裝訂成冊,會計年度結束后,應及時交學校檔案部門保管。
十、報銷標準及各部門報銷時間的規(guī)定
(一)交通費
1.市內出差一般應乘坐公共汽車。急事、小型采購、攜帶重物或巨款者事先必須請示總經理,方可乘坐出租汽車或派出公司專車運送。乘坐出租車的應一事一報,不能累計報銷。
2.出差乘坐火車。超過規(guī)定的乘坐時間時,可乘硬臥,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乘坐軟臥。急事需乘坐飛機時,需經總經理批準。
3.出差補助標準按學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加班、值班費
按公司制定的勞動工資管理辦法執(zhí)行。
(三)通訊費
根據特殊崗位和工作需要另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