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學生公寓安全保衛(wèi)管理辦法
⒈ 為確保學生公寓的正常秩序及同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非本齋住宿人員來訪必須經本齋管理員(或值班人員)同意并在門衛(wèi)處登記,否則不準進入學生公寓。
⒉ 根據學院規(guī)定,除同學生病等特殊情況需探視外,嚴禁女生進入男生宿舍,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宿舍。
⒊ 學生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柜櫥、抽屜、房門,不得將宿舍鑰匙轉讓他人,以保證宿舍財產安全。
⒋ 宿舍內禁止存放大量現金,貴重物品應妥善保存,否則后果自負。
⒌ 公寓內及室內禁止飼養(yǎng)小動物。
⒍ 學生必須在指定的樓、室、床號住宿,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床位和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不允許私自轉讓或轉租床位。
⒎ 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公寓作息時間,午休及晚11點后必須停止一切干擾他人休息的活動,保持樓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彈拉樂器,播放音響和進行其他有礙別人休息的活動。晚歸者需出示證件,并在門衛(wèi)處登記。
⒏ 宿舍樓內要衣著得體,不準赤身裸體在樓道內行走。嚴禁在宿舍樓內進行任何形式的體育活動。
⒐ 公寓區(qū)內嚴禁明火開爐,燃放鞭炮。嚴禁在公寓區(qū)內燃燒雜物,不準向窗外、走廊投擲及堆放雜物,嚴禁潑倒污水。
⒑ 公寓內一律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必須留宿的要在當日20:00點以前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記,經批準后方可留宿。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直接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⒒ 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宿舍安全的不良行為。
⒓任何人不準在公寓內有經商及類似行為。
⒔增強消防意識,任何人不準私自動用樓內消防設施。
⒕公寓內禁止使用或存放下列物品:獵槍、氣槍、火槍、小口徑步槍、發(fā)令槍及仿真玩具槍。嚴禁使用或存放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違者沒收該物品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⒖公寓內嚴禁打架斗毆;嚴禁酗酒;嚴禁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嚴禁打麻將及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散布、傳閱、張貼*迷信及不健康內容的書刊、光盤、軟件及音像制品等。
⒗為避免火災等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學生公寓內不能點蠟燭、使用酒精爐、存放硫酸等有關化學藥品;不能私自接電線和網線;不能使用及存放電爐、熱得快、電熱毯和一些低安全性電器(如不合格接線板、臺燈等),違者一經發(fā)現,除沒收所用物品外,按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罰。若宿舍內存放以上禁用物品,一經發(fā)現以使用論處。
⒘我院公寓內住宿的學生和其他人員,必須遵守《學生公寓安全保衛(wèi)制度》。如有違反者,填寫違紀登記單,按本條例予以相應的處罰。
①對違紀學生的處分分為口頭批評、經濟處罰、通報批評、取消住宿資格。
②對不聽從管理人員教育,甚至無理取鬧,謾罵管理人員者,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上報各系、學工部、保衛(wèi)處,給予相應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