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科技公司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本辦法嚴格依照公司現(xiàn)有的規(guī)章制度而制訂,并結合現(xiàn)階段公司情況做適當補充,以此來規(guī)范獎勵行為,更有效發(fā)揮其激勵作用。
一、目的及原則
通過有效實施獎勵制度,以求最大限度調動每一名員工的積極性、表彰褒獎先進、促進、鞭策后進、提高整體凝聚力。
二、獎勵種類
《員工手冊》規(guī)定的'嘉獎'、'記功'、'記大功'、'突出貢獻獎'、'先進工作者'的獎勵,依照手冊中規(guī)定的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在此基礎上增設'合理化建議獎'及'伯樂獎'……。
合理化建議獎:
1.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公司領導研究認為應獎勵的或經采納收效顯著的。
2.針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的現(xiàn)狀提出批評性意見,經公司領導研究認為應當獎勵或經采納收效顯著的。
3.合理化建議獎的獎金一般在100-300元左右。特殊情況需要增加,由公司辦公會議決定。
伯樂獎:
為公司引進人才,經實踐證明能出色勝任本職工作的,對引進人或考評人給予的獎勵。
'伯樂獎'的獎金數(shù)額100-300元,特殊情況需要增加獎金數(shù)額的,由公司辦公會議決定。
三、獎勵的時間
1.定期的獎勵
獎勵統(tǒng)計按季、按年度分別進行評比表彰。
公司每季組織各部門進行一次獎勵的評選工作,獎勵種類包括'嘉獎'、'記功'。評選工作由各部門按公司的統(tǒng)一布置進行。
公司每年度進行一次總結性表彰活動,獎勵種類包括所有獎項,具體辦法按公司臨時下發(fā)的評選辦法進行。
2.不定期獎勵
根據(jù)公司布置的階段工作,實行不定期獎勵;在日常工作中出現(xiàn)的應及時表彰的先進的人和事;'合理化建議獎'、'伯樂獎''實行不定期獎勵'。
四、獎勵的提啟及報批
針對個人的獎勵,由部門負責人提啟并上報,由總經理批準。針對部門或部門負責人的獎勵由經理辦公會議提啟,經認真研究討論,并形成決議,年終獎勵、總結性表彰決議審批由經理辦公會議提啟,報董事會批準。
五、獎勵的表彰及發(fā)放
按季度、年度進行的獎勵活動,獎勵在表彰大會上當場兌現(xiàn)。由公司負責組織全體員工大會進行表彰,以通報的形式公布。
特設單項獎勵:('建議獎'、'伯樂獎')獎金部分當時發(fā)放,并隨最近的季或年度獎勵表彰會,再次公布決議。
六、進行獎勵評選活動的注意事項:
1.獎勵確保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獎勵要充分發(fā)揮民主;
3.獎勵活動不準搞平均分配;
4.功歸功、過歸過,功過不能混淆;
5.獎勵應具有代表性,對典型的好人,好事應及時表彰,弘揚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