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心理學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應用分析
近年來,隨著我國煤礦開采強度的加大,煤礦重大事故頻繁發(fā)生,因此,研究煤礦事故發(fā)生的機理,最大限度地減小傷亡事故,已經成為煤礦工作者和全社會面臨的重要課題。職工的不安全行為、設備和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以及不安全的生產環(huán)境是造成我國煤礦事故的直接原因,但管理失誤是導致煤礦事故發(fā)生的本質原因。由于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存在著管理方而的失誤,產生了人員、物質、環(huán)境和信息中的一項或數(shù)項的缺陷,最終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在管理過程中人既是被管理者,又是掌握管理手段的管理者,人是煤礦安全管理中最為重要的因素。在煤礦生產過程中,人的違章行為的產生,可以看作是一連串錯誤的結果,由錯誤的認識,形成錯誤的思維定勢,并強化了錯誤的需要,從而導致一個錯誤的行為。在眾多的錯誤中,作業(yè)者的心理作用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于員工的工作態(tài)度、群體的行為準則、人際關系、領導威信等社會心理因素。
心理學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動規(guī)律的科學,心理學與安全生產有十分重要的聯(lián)系。一方面,人在生產作業(yè)中經常受到各種心理因素的影響,如緊張、疲勞、反抗等直接反映到工作效率與安全生產上;另一方面,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的生產機械、作業(yè)環(huán)境又對操作者的心理狀況發(fā)生作用,使人的心理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最終影響到工作效率與安全。要搞好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分析安全管理中的群體社會心理因素,考慮員工的心理特點和心理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補救。
1 人性假說與安全管理的關系
是把員工看成唯利是圖的“經濟人”,還是看成社會生產勞動的積極參與者,這是制定煤礦安全管理對策措施時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在我國由于受煤礦職工自身的素質和經濟發(fā)展水平的限制,在煤礦的安全管理過程中,認為人主要是為金錢而工作,為物質生活的享受而生存,只要能滿足人對金錢和物質的需要,就能調動人的積極性。基于這種觀點,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是由管理人員利用職權、發(fā)號施令,使被管理者服從,讓其滿足安全工作的要求,強調嚴密的組織制度和制定具體的安全規(guī)范,職工的主要任務是聽從管理者的指揮,至于管理制度和規(guī)范的制定,只是管理者的事情,與職工無關。在安全獎勵制度方面,主要用金錢來刺激職工的安全行為和安全生產積極性,同時對消極對抗、違章違紀者采用嚴厲的經濟懲罰措施,即在安全管理上對職工采取“胡蘿卜加大棒”的政策。這種思想在我國煤炭行業(yè)相當普遍,特別是一些地方煤礦。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一些大的國有煤礦中,這種管理方式的局限性電逐漸地暴露出來,它是以金錢為主的機械的管理模式,用職權嚴密地控制職工,把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對立起來,排斥工人參與管理,否認了工人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它不可能激發(fā)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
人除了物質上的需要外,同樣也重視社會需要。讓職工參與安全管理,盡可能改善安全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關系,這比單純的物質刺激效果更好。在工作中與人友好相處,良好的人際關系是調動人的生產積極性的重要因素。另外人本身就是一個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人是復雜的,不僅人與人之間存在個性的差異,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年齡、不同時聞段、不同地點也會有不同的表現(xiàn)。人的需要和潛力也會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的增加、地位的改變而有所變化,因此不能用單一的管理模式去生搬硬套。在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保證基本安全管理組織形式和規(guī)章制度的基礎上,應根據(jù)生產作業(yè)的情況采取動態(tài)的安全組織管理;善于發(fā)現(xiàn)職工在需要、動機、能力、個性等方面的個別差異,因人、因時、因地制宜地采取靈活多變的安全管理方式與獎懲措施。
2 非正式群體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非正式組織是指企業(yè)成員之間由于共同的價值標準而自然形成的無固定形式的社會組織。人與人之間具有基于共同的價值標準而產生共同的情感和態(tài)度,并且正是這種情感和態(tài)度把彼此組合到一起,如師徒、校友、老鄉(xiāng)等。在煤礦的正式群體中,不僅存在著非正式群體,而且還對人的行為起著控制作用,影響職工的行為效率。
非正式群體的形成是以相近的心理特征和共同的心理需要為基礎,具有很強的凝聚力和濃厚的群體意識,成員之間感情密切,利益一致,彼此之間的交往較為頻繁,促進了群體間信息的溝通,有較強的自衛(wèi)性和排外性。另外在每個非正式群體中,非正式組織的領導人物是自發(fā)產生的,雖然沒有組織賦予的正式職務和權力,但由于其自身具有一些特殊的優(yōu)越條件,如業(yè)務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善于體貼別人等,因而在成員中有很高的威信,往往比正式組織的領導人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對其他成員擁有精神上的支配權力。
當非正式群體與正式群體的目標一致時,它可以協(xié)助正式群體完成工作任務,解決一些正式群體無法解決的問題,作為正式群體的補充,滿足成員對信息溝通的需要,也可以滿足人們交往、歸屬、友誼等不同的心理需要。但當非正式群體的目標與正式群體目標相抵觸時,容易產生抵觸情緒,從而影響工作效率,甚至影響安全生產。
因此,在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應加強對非正式群體的引導作用,使非正式群體與正式群體的目標一致:保持和建立成員的價值觀,目標態(tài)度等使其行為穩(wěn)定;可利用組織進行溝通;促進人與人之間建立互敬合作精神;可利用其為人員提供歸屬需要使其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