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事管理制度手冊
人事管理制度手冊
第一章員工合同管理
第一條公司員工分為合同制員工、本市勞務制員工和外省市勞務員工,稱為公司員工。
1.合同制員工是指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的人員,包括本市戶籍員工和符合本市引進人才條 件的外省市員工,由公司按本市頒發(fā)的有關政策辦理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和失業(yè)保險。
2.本市勞務制員工是指本市下崗、協(xié)保、退休人員,由公司與其簽訂《勞務合同書》,其人事檔案、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不納入公司管理范圍。
3.外省市勞務制員工是指戶籍非本市的勞務人員,由公司與其簽訂《勞務合同書》,公司按本市有關政策為員工辦理“外省市勞動力綜合保險”的員工。
第二條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
1.公司與每位符合錄用為合同制員工條 件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嚴格按《勞動法》及本市有關政策,明確雙方責、權、利。合同的簽訂由公司人事部負責。
2.公司與每位符合錄用為勞務制員工條 件的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書》,勞務合同參照《勞動法》及本市有關政策,明確雙方責、權、利。合同的簽訂由公司人事部負責。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公司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無固定期限與有固定期限兩種;
2.公司規(guī)定新進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3.員工(含新進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限不滿二年,合同訂立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在公司服務期限三年以上,合同訂立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
4.公司在招聘錄用時為員工支付給原單位賠償費的或在公司工作期間接受由公司出資培訓、學習考察的,需另簽訂延長服務期的補充合同,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一致;
5.公司引進的特殊人員的合同期限,按雙方達成的約定期限訂立;
6.公司與勞務制員工訂立的《勞務合同》,期限一般為六個月至一年。
第四條 勞動爭議
有關合同期間發(fā)生的勞動糾紛或爭議,由公司人事部門專職人員出面調解,妥善解決。
第二章休假請假
第一條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四十小時工作制;作息時間為:
工作日:周一――周五;休息日:周六、周日
工作時間: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7:00
第二條 :法定節(jié)假日
元旦一天
春節(jié)三天
五一節(jié)三天
國慶節(jié)三天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節(jié)日。
第三條 病假、婚假、產假、探親假、事假、工傷假、調休假等
1.病假
(1)病假者須持區(qū)級醫(yī)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級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2)每月三天以內(含當月累計三天)的病假者,將《病假證明單》交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證明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事后應及時補交《病假證明單》,否則一律不作病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xù)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3)每月連續(xù)三天或累計當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須報公司人事部核準備案。
2.婚假
(1)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申請》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臨時接替其工作,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
(2)初婚婚假為5天,凡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的員工,初婚假期可增加5天,共為10天婚假。
(3)非初婚婚假為3天。
(4)婚假假期逢節(jié)假日的,節(jié)假日假期計入婚假期。
(5)婚假假期原則上一次連續(xù)休假,由特殊原因需二次休假的須報公司人事部批準,但跨度不得超過6個月。
3.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上海市計劃生育條 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xù)的,公司準予假期。
(1)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申請》,報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至人事部門備案;
(2)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
(3)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符合晚婚晚育年齡的可增加產假15天;
(5)符合晚婚年齡的男性員工可在配偶生產后連續(xù)休假3天帶薪假期;
(6)產假期間的醫(yī)療津貼,按照2001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的《上海市城鎮(zhèn)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辦理,由社保局統(tǒng)一支付。
4.探親假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的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與配偶、父母不居住在一起,而且不能在公休假回家居住一晝夜的,可按以下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
(1)凡請?zhí)接H假者,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批準,并送公司人事部核準備案;
(2)探親假期逢節(jié)假日連續(xù)計算假期;
(3)探親假應一次用完;路程假期另計。
5.喪假
(1)凡請喪假者,應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批準;
(2)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準假3天;
(3)員工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準假1天;
(4)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喪事在當地辦的,另給予路程假,但不予路程費報銷。
6.事假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經部門主管批準予以生效。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或當月累計請假3天以上,須事前以書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申請,申請批準后生效。
(2)若事前情況特殊不能辦理請假手續(xù),須設法以電話等方式向部門主管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3)如未辦任何手續(xù)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4)員工請事假不滿半天按半天計算;滿半天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
7.工傷假
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二級醫(yī)院以上簽發(fā)的《病假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8.調休假
(1)調休假要求在30內使用,調休應事先向部門主管申請,獲批準后方可調休。
(2)調休假使用每次不得少于四小時。
第三章考勤
第一條 公司實行考勤登記制度,由部門主管按規(guī)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考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證明憑證,月終匯總部門考勤并呈送人事部。
第二條 員工因公外出,應向部門主管申請通報,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外出。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fā)現,按雙倍時間(不少于半天)事假處罰。全年多次發(fā)生的予以除名處理。
第三條 遲到
員工遲到3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30分鐘至2小時按半天事假處理;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每次遲到的處理按雙倍處罰。
第四條 早退
員工無故發(fā)生早退半小時以內,按半天事假處罰;半小時至1小時以內按事假1天處罰;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的按以上處理方法累加計算。
第五條 曠工
凡發(fā)生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處理:
(1)用不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到公司上班;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被公安部門拘留;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休息;
員工發(fā)生曠工,曠工日按缺勤日雙倍扣工資,連續(xù)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公司處除名處罰。
第四章薪資福利
第一條 薪資
(1)公司的薪資結構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技能工資、各類津貼等組成;
(2)薪資為稅前工資;
(3)公司根據人才的市場價值、社會物價水平和公司的經濟效益,針對員工的崗位、職務、技術、技能以及工作中表現與業(yè)績,確定和調整員工薪資;
(4)每月以制度工作日21天計算薪資。
(365天-104休息日-10天節(jié)假日)/12月=21天
第二條 加班
(1)公司不提倡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加班的,應事先申請,由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
(2)職員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延時加班不計加班時間;休息日加班一般不計算工資,而給予同等加班時間的調休假;
(3)節(jié)假日值班不計加班,給予調休假;
(4)延時加班按基本工資的150%計算工資;不足整一小時不予計算,超過整一小時按整1小時計算加班工資;
(5)休息日加班按基本工資的200%計算加班工資;
(6)國定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資300%計算加班工資。
第三條 福利
(1)社會統(tǒng)籌
公司政府規(guī)定,對符合條 件的員工辦理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和外勞力綜合保險。按政府規(guī)定比例提取公司承擔部份和員工個人繳納部份存入社會保險帳戶。
(2)商業(yè)保險
公司按職務、貢獻、崗位等具體情況,為符合條 件的員工辦理商業(yè)保險。
第五章獎懲
第一條 獎勵
公司對有以下事項的員工予以不等的精神鼓勵、物質獎勵。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zhí)行公司各項規(guī)章 制度,全年未出現安全事故者;
(2)超額完成生產任務、達到各項經濟指標使公司經濟效益顯著者;
(3)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有所建議,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fā)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5)堅持業(yè)余自學,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在公司任職期間,獲取更高層次學歷或專業(yè)證書,且能在實際工作中發(fā)揮所學知識為公司創(chuàng)造效益者;
(6)熱心為客戶服務,有具體事實,受到客戶稱贊者;
(7)敢于檢舉或阻止他人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維護公司利益,避免經濟損失;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具有其他功績,經公司總經理認為應給予獎勵者
第二條 懲罰
公司對有下列行為員工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罰款、除名的懲罰處理。
(1)對上級指示或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
(3)故意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致使公司利益損失者;
(4)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5)擅離職守、煽動怠工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者;
(6)未經公司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7)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8)全月曠工一天以上,全年曠工累計超過三天者;
(9)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10)違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且屢勸不改者。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有未盡事宜,由公司總經理授權人事部另行制訂。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人事部。
第二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員工離職細則
(一)本公司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按本細則辦理。
(二)員工離職區(qū)分:
1.員工申請辭職。
2.合同期滿離職。
3.退休離職。
4.解雇離職。
5.其他原因離職。
(三)員工申請辭職,如平時工作成績優(yōu)良者,應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或公司經理加以疏導挽留。
(四)離職手續(xù):
1.一般員工離職,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向公司人事部索取員工《離職通知單》,由當事人按通知單規(guī)定格式詳細填妥,持單向通知單所列各部門辦理簽字鑒證手續(xù),再送人事部審核。
2.公司職員以上人員離職時,在領取離職通知單的同時應向人事部索要移交清冊表三份,按移交清冊表內容規(guī)定詳細填寫,辦妥移交手續(xù)后,一份存原部門主管,一份離職人保存,一份隨同離職通知單及考勤卡一并交人事部核定,并歸檔保存。
(五)移交手續(xù):
1.工作移交: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帳冊、文件(包括公司章 則、計算機程序、技術資料圖樣)等均應列入移交清冊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員或部門主管,并應將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交待清楚。
2.事務移交:
①原領的工作服交還總務員(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領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還總務員或部門主管。
③以上二項交還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冊,由接收部門經辦人在離職單上簽證即可。
3.移交工作應在一周內辦妥。
(六)離職人員辦理移交時應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的應臨時指定人員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選確定后再轉交,如無人可派時,暫由部門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員工所列移交清冊,應由直屬主管詳加審查,不合之處,應及時更正,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再發(fā)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有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八)離職囑咐
掌握或涉及公司商業(yè)秘密與公司簽署《守密協(xié)議》的員工離職,公司人事部門或公司經理應與離職人員作最后離職囑咐談話,囑咐離職人員必須遵守《守密協(xié)議》,向離職人員重申保護公司商業(yè)秘密的法律責任,離職囑咐的內容必須做好書面記錄,談話結束請離職人員在書面記錄上簽字認可,由人事部門保存?zhèn)浒浮?/p>
(九)離職手續(xù)辦妥后,由公司人事部填發(fā)離職證明、辦理退工手續(xù)。
第2篇 某物業(yè)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業(yè)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員工體格檢查管理辦法
6.1.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6.2.本管理辦法所稱員工指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正式員工。
6.3.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為員工體格檢查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1).對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職員工進行上崗前體檢要求及管理。
2).對入公司工作滿一年后的員工統(tǒng)一組織體格檢查。
6.4.對入公司工作滿一年后的員工體格檢查費用(認可項目)由公司承擔。
6.5.體格檢查管理:
1).員工按接到公司發(fā)出的錄用通知書要求,在正式上崗前進行體格檢查。
2).入公司工作滿一年后的員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安排進行體格檢查。
6.6.體格檢查操作規(guī)程:
1).新入職員工:
i.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持北京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評審認可的一級以上醫(yī)院(含一級醫(yī)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體檢健康證明方可正式錄用。
ii.體格檢查項目:北京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評審認可的一級以上醫(yī)院(含一級醫(yī)院)設置的常規(guī)體格檢查項目以及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能、澳抗、腎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驗項目。
iii.對從事過有毒有害職業(yè),患有職業(yè)病的人員,需提供相關資料。
2).入公司工作滿一年后的員工
i.公司每年定期統(tǒng)一安排,對入公司工作滿一年后的員工進行體格檢查。
ii.體格檢查項目:
a.年齡在35周歲以下員工體格檢查項目:常規(guī)體格檢查項目以及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能、澳抗、腎功能、血糖等化驗項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齡在35周歲以上(含35周歲)女員工、40周歲以上男員工、中心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含部門副經理)體格檢查項目:常規(guī)檢查及化驗項目(同第1)款),增加心電圖及b超檢查。
c.女員工體格檢查附加項目:
全體女員工:外科乳腺檢查、婦科b超
已婚女員工:a、婦科常規(guī)檢查、b、陰道分泌物懸滴檢查(查陰道滴蟲、霉菌)
35周歲以上(含35周歲)女員工:子宮頸刮片(防癌普查、檢查子宮頸腫瘤)、陰道脫落細胞涂片(卵巢內分泌功能、生殖器腫瘤普查)
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男員工體格檢查附加項目:泌尿外科檢查(檢查前列腺)
iii.體格檢查項目結果:
a.體格檢查項目結果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存入員工行為檔案。
b.不合格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復查,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c.對于傳染性疾病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7.其它:政府有關部門對特殊崗位要求進行定期健康體格檢查的,已進行體格檢查的項目不享受本辦法,未進行體格檢查的項目可按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
7.工傷事故管理辦法
7.1.總則
1).為了保障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yè)病后獲得醫(y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yè)康復的權利,促進工傷預防,根據《勞動法》《北京市企業(yè)職工工傷事故管理辦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2).北京招商局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部門(部門系指北京招商局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門及所管理的各項目中心)及其員工應遵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業(yè)勞動者工傷保險規(guī)定》為本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繳納工傷保險。
4).對工傷員工按照《北京市企業(yè)勞動者工傷保險待遇給付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保障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提供經濟補償,公司將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及物價上漲因素,適當調整由企業(yè)承擔部分的費用標準。
5).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規(guī)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及公司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6).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或確診為職業(yè)病,公司將及時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并由其進行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的,按照國家頒布的標準評定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7).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主管公司員工工傷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部門應設立專人負責生產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公司實施工傷事故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
7.2.工傷事故搶救
1).員工在工作崗位發(fā)生工傷事故,員工所在部門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向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2).各部門發(fā)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負傷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傷事故,公司應立即報告上級公司并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3).員工在工作崗位發(fā)生工傷事故,員工所在部門應立即組織搶救。
4).接到員工工傷事故通知后,主管領導及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負責勞動安全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由主管領導負責指揮現場搶救工作。
5).員工工傷事故較嚴重時,應立即送往附近的醫(yī)院進行搶救,或呼叫急救中心進行搶救。
7.3.工傷范圍及其認定
1).員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i.從事本公司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部門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部門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經本部門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公司有關的技術改進工作的;
iii.在生產工作環(huán)境中接觸職業(yè)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yè)病的;
iv.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qū)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部門領導同意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及因病請假未獲準等原因,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v.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vi.從事?lián)岆U、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vii.因公、因戰(zhàn)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yè)到公司工作后舊傷復發(fā)的;
viii.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i*.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fā)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
故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員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i.犯罪或違法;
ii.自殺或自殘;
iii.斗毆;
iv.酗酒;
v.蓄意違章;
vi.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門應當自工傷事故發(fā)生第一時間或者職業(yè)病確診之日起,向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報告,填寫《工傷報告表》。公司應當自工傷事故發(fā)生之日或者職業(yè)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北京市朝陽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報告,填寫《企業(yè)勞動者工傷報告表》;并在三十日內向朝陽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各部門及其員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i.《企業(yè)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
ii.指定醫(yī)院或醫(y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屬于輕傷無需住院醫(yī)院治療的,由公司指定醫(yī)院開具工傷診斷書;
iii.公司的工傷報告,或者勞動行政部門根據職工的申請進行調查的工傷報告。
iv.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a.屬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裁決書或相關的處理證明;
b.屬于領導同意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發(fā)疾病的,由所在部門提交以上情況的證明材料;
c.屬于因公因戰(zhàn)致殘的復員轉業(yè)軍人到公司工作后舊傷復發(fā)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yī)院的舊傷復發(fā)診斷證明;
d.屬于從事?lián)岆U、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由所在部門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e.其他特殊情況,提交認定工傷所需的材料。
5).員工因公外出期間或者在搶險救災中失蹤的,其親屬或者公司應當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認定因工死亡。
7.4.勞動鑒定和工傷評殘
1).員工在工傷醫(yī)療期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或者醫(y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并定期復查傷殘狀況。
2).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員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
3).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認定為工傷的員工,憑工傷認定通知書,到勞動鑒定機構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7.5.工傷保險待遇
1).員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2).工傷員工治療工傷或職業(yè)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yī)療費、藥費、就醫(yī)路費全額報銷。 員工因工負傷達到傷殘等級工傷醫(yī)療費由工傷保險支付,未達到傷殘等級工傷職工的醫(yī)療費等由醫(yī)療保險支付,其中個人負擔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傷員工除緊急搶救外應到本人選定醫(yī)療機構和指定醫(y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業(yè)病。工傷員工經緊急搶救脫離危險后,應當及時轉回本人選定醫(yī)療機構繼續(xù)治療。
4).工傷員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公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fā)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5).工傷員工治療非工傷范圍的疾病,其醫(yī)療費用按照醫(yī)療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yī)療期。
7).工傷醫(yī)療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yè)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工傷醫(yī)療期應當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一個月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或者職業(yè)病需要延長醫(y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三十六個月。工傷醫(y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工傷醫(y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yī)院或醫(y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并通知公司和工傷員工。
8).工傷員工在工傷醫(yī)療期內停發(fā)工資,改為按月發(fā)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工傷醫(yī)療期滿或者評定傷殘等級后應當停發(fā)工傷津貼,改為享受傷殘待遇。
9).工傷員工經評殘并確認需要護理的,應當按月發(fā)給護理費。
i.護理等級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五項條件,區(qū)分為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護理等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
ii.工傷護理費依照上述護理等級分別按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發(fā)給。
10).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輔助生產勞動需要,必須安置假肢、儀眼、鑲牙和配置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按國內普及型標準報銷費用。
11).員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終止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發(fā)給工傷傷殘撫恤證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發(fā)給傷殘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級百分之九十,二級百分之八十五,三級百分之八十,四級百分之七十五。
ii.發(fā)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相當于傷殘職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個月工資。其中:一級二十四個月,二級二十二個月,三級二十個月,四級十八個月。
iii.患病時按醫(yī)療保險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其中執(zhí)行由個人負擔部分有困難的,由公司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由工傷保險基金酌情補助。
iv.易地安家的,發(fā)給相當于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安家補助費。旅途所需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12).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并按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領取待遇的,到達退休年齡時,繼續(x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撫恤金。傷殘撫恤金低于按養(yǎng)老保險規(guī)定計發(fā)的養(yǎng)老金標準的,應當按養(yǎng)老金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部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時應將該員工在養(yǎng)老保險基金中個人帳戶的個人繳費部分轉入工傷保險基金。
13).員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將由公司安排適當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傷殘等級發(fā)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相當于傷殘職工本人六至十六個月工資。其中:五級十六個月,六級十四個月,七級十二個月,八級十個月,九級八個月,十級六個月。
ii.因傷殘造成本人工資降低時,由公司發(fā)給在職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工資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晉升工資時,在職
傷殘補助金予以保留。
iii.舊傷復發(fā)經確認需要治療和休息的,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和工傷津貼。
iv.傷殘程度被評為五級和六級且公司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fā)給相當于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的傷殘撫恤金。
v.傷殘程度被評為七至十級,員工本人愿意自謀職業(yè)并經公司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擇業(yè)的,可以發(fā)給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執(zhí)行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
14).員工因工死亡,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發(fā)給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i.喪葬補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準發(fā)給。
ii.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發(fā)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發(fā)給,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發(fā)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fā)百分之十。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供養(yǎng)親屬失去供養(yǎng)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符合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發(fā)給。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處理。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i.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y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公司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公司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員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后應當予以償還。
ii.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員工或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fā)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iii.員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本條(一)、(二)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傷害員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公司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v.公司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幫助員工向肇事者索賠,獲得賠償前可墊付有關醫(yī)療、津貼等費用。
16).員工因公外出期間因意外事故失蹤的,從事故發(fā)生的下個月起三個月內,本人工資照發(fā),從第四個月起停發(fā)工資,對失蹤員工的供養(yǎng)親屬按月發(fā)給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發(fā)給喪葬補助金和其余待遇。當失蹤人重新出現并經法院撤銷死亡結論的,已領取的工傷待遇應當退回。
17).享受傷殘撫恤金或者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到境外定居后,可以憑生存證明繼續(xù)領取撫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一次性領取有關待遇,并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生存證明應每年向支付撫恤金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
18).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在執(zhí)行勞動教養(yǎng)期間或者犯罪服刑期間,其工傷保險待遇可以發(fā)給。
7.6.工傷保險基金
1).本辦法規(guī)定的工傷醫(yī)療費、護理費、傷殘撫恤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公司負責向社會保障機構申請,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他費用暫按原渠道支付。
2).工傷員工應當到工傷醫(yī)療合同醫(yī)院進行治療,緊急時可以到就近醫(yī)院或者醫(yī)療機構救治。工傷員工需要轉院治療或者到外地就醫(yī)的,由工傷合同醫(yī)院提出意見,并須經公司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批準。
3).員工因工死亡,其喪葬事宜的辦理應當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
7.7.公司和職工責任
1).公司實行租賃、兼并、轉讓、分立時,繼續(xù)經營者必須承擔原公司員工的工傷保險責任, 并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員工被借調或者聘用期間發(fā)生工傷事故的,由借調或者聘用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各部門必須負責做好工傷預防,落實工傷醫(yī)療搶救措施,確保工傷員工得到及時救治,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病傷職工管理和傷殘鑒定申報工作。
3).各部門必須如實申報工資總額和員工人數,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yè)病情況,不得瞞報、虛報。
4).在招聘過程中,應審查應聘員工原工作背景,員工應聘時應主動說明所從事過的職業(yè)。原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員工,應聘時應當持有職業(yè)性健康檢查證明。發(fā)現患有職業(yè)病的,由原工作單位負責工傷保險的處理工作;在公司發(fā)現患有職業(yè)病的,由公司負責工傷保險的處理工作。
5).員工應當接受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和培訓,服從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指導,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6).工傷員工經過勞動鑒定確認完全恢復或者部分恢復勞動能力可以工作的,應當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7.8.爭議處理
1).工傷員工及其親屬,在申報工傷和處理工傷保險待遇時與公司發(fā)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2).工傷員工及其親屬或者公司,對勞動行政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待遇支付決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3).員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做出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復查;對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7.9.附則
1).本辦法所稱員工本人工資,是指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死亡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標準收入。計發(fā)工傷保險待遇時,本人工資收入低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為計發(fā)基數;高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為計發(fā)基數。
2).本辦法所稱職業(yè)病,其范圍、名稱按照《職業(yè)病范圍和職業(yè)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所附的'職業(yè)病名單'執(zhí)行,職業(yè)病的診斷按照《職業(yè)病診斷管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辦法所稱因工死亡,是指因工傷事故或者職業(yè)中毒直接導致死亡、工傷或者職業(yè)病醫(yī)療期間死亡、工傷舊傷復發(fā)或者職業(yè)病舊病復發(fā)死亡,以及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
4).到公司實習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學生發(fā)生傷亡事故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的有關待遇標準,由北京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fā)給一
次性待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向有關學校和公司收取保險費用。
8.辦公用紙管理辦法
8.1.為提高行政辦公效率,降低整體費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資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辦法。
8.2.辦公用紙選購應本著品質與價格合理搭配的原則,避免因質量問題影響正常辦公使用與效率。
8.3.辦公用紙以部門為單位進行申領登記,部門文員定期按實際使用情況領取紙張,并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或大量領用紙張,應取得分管領導(或本部門經理)和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
8.4.部門辦公用紙使用應采取實際使用人簽字領用的辦法,除對外正式發(fā)文及存檔文件外,其他用紙應雙面使用。
8.5.部門在使用紙張進行文件打印、復印過程中應注意紙張的實際使用情況,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紙張遺漏、破損對辦公設備或辦公環(huán)境造成破壞與污染。
8.6.辦公紙張在儲存與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避免人為原因的丟失與損壞,同時應減少各種程度的人身傷害。
8.7.設定專人負責定期回收廢舊辦公用紙及其他紙張雜物。
8.8.相關記錄
yz-zg/b*r-f19-01《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9.關于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訓等工作管理辦法
9.1.為確定適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建立獲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時更新、培訓,特制定本辦法。
9.2.職責
1).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公司各部門、各物管中心獲取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適用性確認,并指導相關部門進行學習、培訓。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負責中心各部門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學習和培訓。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門指定專門負責人,在各自職能范圍內,按相關渠道定期獲取、識別和更新與本部門活動和所轄范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范圍
1).中國政府簽署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有關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國際公約。
2).國家、地方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頒布的有關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規(guī)章、制度等。
3).行業(yè)規(guī)范、標準、各級政府下達的指示、本組織與政府機構的協(xié)定及其他非法規(guī)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獲取渠道
1).通過正常的收發(fā)文渠道獲取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2).通過與各行業(yè)協(xié)會聯(lián)系和溝通獲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過專業(yè)服務機構、專業(yè)咨詢機構、圖書館、數據中心、信息中介機構獲取相關信息。
4).通過購買新的出版物(法規(guī)、標準匯編等),跟蹤報紙、刊物的最新發(fā)布情況,利用廣播電視、因特網等各種途徑獲取相關信息。
9.5.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評價、登記和培訓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門專門負責人對獲取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識別、評價、確定使用范圍,填寫《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單》,經主管部門領導審定,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匯總。
2).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單》匯總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fā)放到相關適用部門和崗位,確保適用場所都能得到現行有效版本或有關信息。
3).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在各級領導的指導下,會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門采用各種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場所向員工傳達相關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體員工應結合崗位培訓,認真學習領會并貫徹執(zhí)行各項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
4).結合自身活動和服務的范圍及所轄區(qū)域,公司各部門及各物管中心應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及時向客戶和相關方傳達,使他們能了解遵守有關要求,積極配合管理工作的開展。
9.6.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門專門負責人定期及時跟蹤了解相關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訂信息后,上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
2).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根據相關部門的評審意見,經公司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及時填寫《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單》,并將相關信息向相關部門通告,確保新的要求得到貫徹執(zhí)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門每半年組織各部門對《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單》進行修訂、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對于作廢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及時從相關部門撤回,并填寫《文件發(fā)放(回收)登記表》。
9.7.相關記錄
c*5.2-03-f01-02《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單》
c*5.2-03-f02-02《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單》
c*4.2.3-01-f01-01《文件發(fā)放(回收)登記表》
10.車輛使用的管理規(guī)定
10.1.車輛使用權限
1).北京物管公司車輛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
2).派車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派車順序為:辦理重大事項優(yōu)先、領導公務用車優(yōu)先。公務用車按照工作輕重緩急順序派車。
10.2.車輛使用申請程序
1).確需使用車輛外出辦公的部門,須持部門經理簽批后的《派車申請單》經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后生效,《派車申請單》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備案。
2).除緊急情況外,一般用車須提前一天將《派車申請單》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
3).用車當天由駕駛員到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領取車輛鑰匙,并于收車后將車輛鑰匙交回行政與人力資源部。
10.3.車輛維保
1).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和車輛加油。
2).車輛使用人應愛護車輛,遵守交通法規(guī),若因違章造成的事故,相關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10.4.記錄及表格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物業(yè)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
一、人力資源發(fā)展戰(zhàn)略:
1、公司原則上自己培養(yǎng)企業(yè)骨干;
2、公司每年從操作層員工中培養(yǎng)出至少一名管理層員工;
3、公司每年從管理層員工中培養(yǎng)出至少一名主管級員工;
4、服務中心經理任職前原則上要求從事過品質員、客服主管、環(huán)境事務主管、公共秩序主管崗位工作或在這些崗位上經過公司安排的鍛煉。
二、崗位設置及管理
1、崗位級別:
序號
級別
具體崗位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 總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jiān)
3
部門經理
職能部門經理、主任,服務中心經理
4
主 管
培訓師、人力資源主管、會計主管、工程師、經營主管,服務中心副經理、經理助理、各主管
5
管理員
培訓員、人事專員、辦公文秘、后勤、采購、公司倉庫管理員、品質員、客戶助理、經營管理員、會計、出納,服務中心管理員、核算員、水電班長、公共秩序隊長
6
普通員工
廚師長、保潔班長、公共秩序班長、司機、服務中心倉庫管理員
7
操作員
廚師、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工、綠化工
2、其他未明確的崗位級別,由總經理確定。
3、管理層員工是指“總經理~管理員”級別員工,操作層員工是指“普通員工~操作員”。
4、崗位任命權限:
①“總經理”由董事長任命;
②“副總”報董事長同意,由總經理任命;
③“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④“主管”、“水電班長”由部門經理提名,總經理任命;
⑤“管理員”、“普通員工”、“操作員”由主管提名,部門經理任命,報總辦備案。
三、制度建設與管理:
1、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zhàn)略規(guī)劃;
2、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
4、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5、指導、協(xié)助員工做好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
四、機構管理:
1、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2、公司系統(tǒng)各級機構的設置、合并、更名、撤銷等管理;
3、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4、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5、監(jiān)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部工作。
五、人事管理:
1、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2、公司后備干部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yǎng);
3、公司干部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4、協(xié)助組織各專業(yè)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5、管理并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yè)績考核工作。
六、薪酬福利管理:
1、薪酬政策設計與管理、實施;
2、福利政策制訂與管理、實施。
七、培訓發(fā)展管理:
1、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2、監(jiān)督、指導公司各部門的教育培訓工作;
3、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xù)教育;
4、開發(fā)培訓的人力資源。
八、其他工作:
1、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fā)溝通渠道;
2、協(xié)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jiān)管機關及業(yè)內單位關系;
3、聯(lián)系高校、咨詢機構,收集匯總并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4、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與維護;
5、人事檔案管理。
第4篇 某藥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要想各事務正常發(fā)展,人才的合理利用,企業(yè)的利益全面提高,就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整理的藥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和規(guī)范人事管理制度,創(chuàng)造一個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工作環(huán)境,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法律法規(guī)、相關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任人唯賢,為才是舉
(二)培引結合,既要重培養(yǎng),又要重納新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優(yōu)勝劣汰的用人機制
(四)注重團體協(xié)作精神,營造一個團結、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第三條建立一支素質高、具有良好團隊精神和具有奉獻開拓精神的員工隊伍,使人才成為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力。
第四條凡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yè)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二)事業(yè)部經理、各部門經理助理——由人力資源部提請總經理任免。
(三)各部門、市場部職員——由部門經理任免。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條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人力資源部批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呈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七)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六條新進人員除另有規(guī)定外,自到職日起一個月為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yōu)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七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yōu)良者,由其直屬部門主管填報《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經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并申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備。
第九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辦妥下列手續(xù):
(一)填妥本公司應聘人員登記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復印件一張;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四)繳驗個人身份證復印件2張。
第十條本公司與錢、物直接接觸的員工均應辦理擔保手續(xù),擔保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擔保人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并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方可擔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區(qū)有固定職業(yè)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區(qū)有固定資產。
(三)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擔保人。
第十二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擔保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盜竊、挪用公司財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十三條擔保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擔保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擔保人認為不能承擔擔保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找擔保人。
第十五條擔保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鋼YY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lián)H宿k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擔保書后方得解除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本公司員工的擔保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七條本公司對員工的擔保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八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6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擔保書解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本公司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tài)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yǎng),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規(guī)定辦理。詳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guī)定詳見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fā)放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結算時間為每月1—14日結算上月工資。
(二)員工工資每月15日發(fā)放。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之發(fā)給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綜合評核后計發(fā)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fā)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為準。
第七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遷與差假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二條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接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離職。
第三條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jié);
(三)國際勞動節(jié);
(四)國慶節(jié)。
第七條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經營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之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yǎng)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六)探親假——公司給予駐外員工每年兩次探親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數后探親10天。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八)指定假——因市場停止經營,暫時無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九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y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十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工資制度》規(guī)定支給。
第十一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送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guī)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十二條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guī)定呈請批準:
(一)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人力資源部核準,超過三天者呈總經理核準。
(二)事業(yè)部經理、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主管經理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人力資源部核準,超過七天者,呈總經理核準。
(三)其余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主管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呈人力資源部核準。
第十三條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y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季度一次,應按《員工考核實施細則》(由各部門、市場部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年度工作考核應于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后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
第四條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經理助理之考核由總經理評核。事業(yè)部經理及以下人員的考核,由其直屬主管層轉人力資源部核定,其余人員均由各部門主管核定。
第五條員工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jié)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fā)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fā)給獎金:
1.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yè)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fā)明,經采納施行后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對本身主管業(yè)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yōu)良,服務成績特優(yōu),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六條員工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2.擅用他人經管之物品及設備者。
3.涂寫墻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4.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fā)生損失者。
3.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4.指揮不當或監(jiān)督不周,致部屬發(fā)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fā)生損失者。
5.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6.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7.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在公司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業(yè)務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而任意謾罵者。
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jié)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未按照規(guī)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fā)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0.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11.在公司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2.在公司內打架斗毆者。
13.散播有損公司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過失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5.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七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并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八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九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fā)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離職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公司規(guī)章之嫌疑,情節(jié)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fā)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fā),并應立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本公司因業(yè)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止營業(yè)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員工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fā)。
第六條依照第五條規(guī)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fā)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guī)定,加發(fā)資遣費(但如系本公司發(fā)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期滿一年者,發(fā)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七條員工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部門主管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fā)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fā)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一條本公司視業(yè)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yè)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培訓。
第二條有關教育與培訓,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為教育與培訓之執(zhí)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
第四條本公司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yè)務講習。
第五條各種教育與培訓或講習,于期滿后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guī)程經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二條本規(guī)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人力資源部呈請總經理核準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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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機關幼兒園人事管理制度
機關幼兒園幼兒園人事管理制度
為加強人事管理工作,優(yōu)化專職工作人員結構,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和整體素質的提高。根據國家現行人事管理政策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職工作人員的配備應堅持務實高效,力求精簡的原則,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據工作需要和經費情況,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應根據章程規(guī)定經集體討論決定,不是一人說了算,嚴格把好進人用人關。
三、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原則上向社會公開招聘,也可從國家正式職工、退休、離休人員中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專職工作人員,應依法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yè)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聘任專職工作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聘,按照國家有關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聘任專職工作人員的檔案管理,原則上由被聘人員原單位人事部門或相關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具體管理工作依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聘任專職工作人員須報業(yè)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6篇 人事管理辦事工作流程
以下是人事管理辦事流程。希望能對hr有所幫助。
● 辦理工作證程序
1.在職教職工可辦理“廣州中醫(yī)藥大學工作證”(以下簡稱工作證)。
2.凡辦理工作證須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一張。
3.因職稱、職務變動更換工作證,須將原工作證退回,經登記后方可辦理。外籍教師辦理工作證,由外事處提供名單,經登記后方可辦理。
4.工作證辦理時間為每周的星期一到星期四,領取時間一般為星期五。
● 辭職:
1.申請人遞交辭職申請,填寫辭職審批表。
2.報所在部門主管領導提出意見,注明在職期間由學?;虿块T選送參加培養(yǎng)、進修情況等;
3.報人事處審查;
4.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5.經所在單位通知當事人到人事科辦理離校手續(xù)(限期1個月內辦完離校手續(xù))。
● 人員調離:
1.申請人遞交調離申請;
2.報所在部門主管領導提出意見,注明在職期間由學?;虿块T選送參加培養(yǎng)、進修情況等;
3.報人事處審查,同時遞交擬調入單位商調函;
4.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5.人事處寄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
6.接對方正式調動函后,經所在單位通知當事人辦理離校手.續(xù)(限期1個月內辦完離校手續(xù))。
● 校內調動:
1.擬接收單位遞交校內調動申請;
2.調出單位和提出意見;
3.人事處審查;
4.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5.發(fā)內調通知,調動人員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6.調動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交回報到回執(zhí)到人事處。
● 人員調入(含高層次人才引進):
1.用人單位提出本部門增人報告;
2.報人事處審查;
3.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包括個人簡歷、科研及教學相關材料等(具體提交材料視調入人才的層次而定)。
4.用人單位組織本部門專業(yè)人員對申請人進行專業(yè)考核,并出具考核結果;
5.由人事處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綜合考核;
6.報校主管領導審批;
7.由人事處開具商調函,調擬調人員檔案;
8.遞交調動所需材料,包括原單位同意調出函、政審材料、計劃生育證明,申請人學歷、學位證、職稱材料、身份證、戶口、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體檢證明;
9.報省人事廳審批;
10.出具正式調動函;
11.擬調入人員回原單位辦理調出手續(xù)及戶口遷移。
● 校外人員調入入戶程序
1.調入人員材料報廣東省人事廳審批。
2.人事廳批復后,調入人員憑廣東省人事廳的批復和《廣州市區(qū)入戶卡》到省人事廳人才管理開發(fā)處(省政府大院6號樓3樓,地址:到廣東大廈下車)蓋章。如在調入材料報人事廳時填寫《申領戶口《準予遷入證明》情況登記表》(可在人事處主頁下載)可節(jié)省此程序。
3.憑廣東省人事廳批復、已蓋章的《廣州市區(qū)入戶卡》、本人的職稱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身份證明到廣州市公安局辦證大廳(西湖路88號)蓋章,并領取《準遷入證明》。
4.憑《準遷入證明》到原戶籍所在地遷出戶口關系。
5.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后,憑入戶卡、戶口遷移證、《準遷入證明》以及人事處(科)開具的報到證明到保衛(wèi)處(科)辦理入戶手續(xù)。
6.辦理校內報到手續(xù)。
● 接收畢業(yè)生
1.二級單位上報下年度補充人員計劃;
2.學校審批,公布計劃;
3.通過各種媒體、招聘會公布招聘信息;
4.人事處接受應聘者報名及簡歷;
5.人事處登記應聘者簡歷,并初步篩選;
6.人事處將符合應聘條件者簡歷交各用人單位;
7.二級單位組織面試;
8.二級單位按與進人指標3:1比例推薦擬錄用人選報人事處;
9.學校選留畢業(yè)生考核小組面試;
10.學校初步確定擬錄用人選;
11.擬錄用人選統(tǒng)一體檢;
12.學校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并校內公示;
13.學校公布聘用名單,人事處與畢業(yè)生簽定就業(yè)協(xié)議;
14.應聘教學崗位的考核程序:教研室試講45分鐘;根據試講成績推薦人選至二級單位;二級單位試講10-20分鐘,人事處、教務處參加,當場評分并向考核小組公布成績。
● 畢業(yè)生報到
1.畢業(yè)生持教育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報到證,及學歷、學位證、戶口遷移證原件到人事科報到;
2.人事科在報到證上注明報到時間,并加蓋公章;
3.填寫報到表,并簽置協(xié)議書;
4.領取報到程序,及履歷表、簡歷表、審批表等相關材料;
5.人事科開具校內介紹信,畢業(yè)生憑介紹信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事宜。
6.去人事處技術干部科辦理崗前培訓,去校計生部門辦理計生事宜。
7.畢業(yè)生個人去中國銀行開戶;
8.報到一周后,上交審批表、履歷表,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中國銀行存折首頁等復印件各兩份;
9.有子女的(廣州戶口),可辦理家屬統(tǒng)籌醫(yī)療;
10.必重辦身份證,與保衛(wèi)科聯(lián)系;
11.交小一寸彩照兩張,辦理胸卡及工作證;
12.放假前辦理一卡通照相事宜;
13.外地生源畢業(yè)生開學后到人事科辦理按規(guī)定報銷單程路費及行李托運費。
● 畢業(yè)生入戶程序
1.各單位獲批準來校的到學校人事處報到。
2.人事處收取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畢業(yè)生本人小一寸黑白相片一張。
3.畢業(yè)生或人事處憑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表(省外畢業(yè)生)》前往廣東省教育廳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申請辦理畢業(yè)生的“廣州市區(qū)入戶卡”。
4.人事處憑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學歷及學位證原件、廣州市區(qū)入戶卡前往廣州市公安局辦證中心(市人控辦)辦理人戶復核手續(xù)。
5.保衛(wèi)處憑的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報到證復印件、畢業(yè)生本人小一寸黑白相片一張、廣州市區(qū)入戶卡及接收單位入戶證明前往區(qū)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xù)。
6.換領第二代身份證需等入戶手續(xù)辦理完畢后方可辦理。
● 短期聘用人員的審批
1.單位提交擬聘人員申請(包括擬聘人員簡歷、主要成果證明件等);
2.人事處審核;
3.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4.簽訂聘用合用。
● 院士申報
1.學校根據院士的申報條件進行推薦遴選;
2.所在單位成立3-5人的工作小組負責院士申報工作;
3.落實院士推薦人;
4.院士申報小組及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材料準備工作;
5.將候選人的申報材料報省人事廳;
6.根據規(guī)定對有效院士候選人的材料進行公示,并將公示反饋意見上報。(時間安排、材料要求等,根據有關規(guī)定屆時通知)
● “長江學者”、“珠江學者”特聘教授申報
1.學校根據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確定候選人;
2.組織候選人填報《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候選人推薦表》(在校園網人事處網站下載);
3.學校學術委員會評審,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4.將《高等學校特聘教授候選人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報送上級相關部;
5.與獲批準的特聘教授簽訂聘任合同。(時間安排、材料要
求等,根據有關規(guī)定屆時通知)
● 聘請顧問、名譽教授、客座教授
1.聘請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廣州中醫(yī)藥大學聘請顧問、名譽教授、客座教授呈報表》,上報人事處;
2.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3.報學校黨政領導聯(lián)席會議確定;
4.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約;
5.相關部門組織受聘儀式,由學校領導向受聘者頒發(fā)聘書;
6.聘任時間可視工作需要而定,原則上在4年以內。可以連續(xù)聘任,續(xù)聘須填報相應的續(xù)聘呈報表,按聘任程序履行續(xù)聘手續(xù)。(具體事項詳見《廣州中醫(yī)藥聘請顧問、名譽教授、客座教授暫行規(guī)定》)
● 聘請兼職教師
1.臨床與實踐教學基地教師(兼職)
⑴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廣州中醫(yī)藥大學教學基地教師(兼職)登記表》(簡稱《登記表》);
⑵各教學基地按學校分配的名額遴選推薦人員,并將《登記表》一式兩份及申請人職稱、學歷證等復印件交學校教務處;
⑶人事處會同教務處對各教學基地推薦人員及其材料進行審核;
⑷報學校主管校領導審批,聘為兼職副教授以上職務者,須經學校黨政領導聯(lián)席會議討論通過;
⑸聘期一般為3年,聘任期滿后,由人事處會同教務處進行考核,合格者可根據需要按程序續(xù)聘。
2、其他兼職教師
⑴用人單位向人事處提出申請,并填寫《廣州中醫(yī)藥大學聘請校外兼職教師審批表》(一式兩份);
⑵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對用人單位呈報材料進行審核;
⑶ 報學校黨政領導聯(lián)席會議討論批準;
⑷校長簽發(fā)聘書;
⑸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協(xié)議
⑹因教學急需臨時聘用教學人員,由各二級教學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教務處審核后呈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學校人事處備案。(具體事項詳見《廣州中醫(yī)藥大學聘請兼職教師暫行規(guī)定》)
● 請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請?zhí)接H假、婚假、產假、病假、喪假,由各系、部、處審批,報人事處備案。超過批準時間者,作事假處理。休假期滿須按時銷假。
2.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應及時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并于回校上班當天憑醫(yī)院證明補請假手續(xù)。
3.請事假,須事先提出申請,并提交本人書面報告。事假在5天以內的,由二級部門領導批準;6天至10天者,由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加具意見后,由人事處批準;10-30天者,由部門負責人加具意見后、分管校領導批準,報人事處備案;30天以上者,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校領導加具意見后,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報人事處備案。
4.處以上干部請假,由學校組織部加具意見后,呈分管校領導審批,報人事處備案。
5.休假期滿,因故不能到崗工作,應由本人于假期滿前申請續(xù)假。路途遠的應來信(附有關證明)或來電話(假期后補交書面材料)續(xù)假,沒有正當理由而不續(xù)假者,按曠工處理。(具體事項詳見《廣州中醫(yī)藥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和休假暫行規(guī)定》)
● 接收軍轉干部程序
1.參加省軍轉辦召開的軍轉干部安置協(xié)調會。
2.將接收軍轉干部的指標下達到相關單位。
3.組織接收單位參加軍轉干部雙向選擇招聘會。
4.各接收單位將擬接收人選報人事處。
5.人事處審批。
6.簽定雙向選擇意向表。
7.軍轉干部本人將雙向選擇意向表交省軍轉辦。
8.省軍轉辦下達軍轉干部安置名單。
9.人事科前往省軍轉辦提取檔案材料。
10.各單位安置軍轉干部。
11.將接收人選安置情況報省軍轉辦。
12.接軍轉辦報到通知。
13.軍轉干部憑工資行政介紹信到學校人事科辦理報到手續(xù),附屬醫(yī)院接收的轉業(yè)干部到學校人事科報到后,再到附屬醫(yī)院辦理其他相關手續(xù)。
14.人事科開具報到證明,軍轉干部交回原單位并辦理落戶手續(xù)。
● 人員借調程序
1.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人事科提交處辦公會討論。
3.處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發(fā)借調函。
4.本人憑原單位同意借調函及工資介紹信到人事科辦理報到手續(xù)。
5.勞資科兌現相關待遇。
● 年度考核程序(科級及以下專業(yè)技術人員)
1.會同機關職能部門制定考核文件。
2.組織全校人員的年終考核工作(除中層及以上干部外)。
3.向全校發(fā)放文件。
4.根據學校文件審核各單位的考核材料。
5.整理全校的考核材料。
6.個人的考核材料簽署意見并歸檔。
7.考核優(yōu)秀者發(fā)放一個月基本工資的120%作為一次性獎勵,考核稱職者發(fā)放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一次性獎勵,基本稱職者不發(fā)放當年度一次性獎勵金,不稱職者下年度扣減部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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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機械工業(yè)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總 則
第壹條 本規(guī)則依據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guī)程有關條款之規(guī)定制定。
第貳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guī)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第叁條 本公司除董事、監(jiān)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yè)務執(zhí)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并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其職位等次如下:
第肆條 本公司除業(yè)務執(zhí)行人員外,可雇用工員(服務員)、特勤人員(司機、守衛(wèi)、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等,輔助業(yè)務的執(zhí)行。其管理悉依本規(guī)則執(zhí)行。
第伍條 本公司工員分下列二種:
(一)作業(yè)員:凡具有專門技能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二)服務員:凡不具有專門技能非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第六條 本公司因業(yè)務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雇用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
第七條 本公司得招收實習生,其辦法另定。
第八條 本公司職員除本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經董事會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經理(主任)簽請總經理核準招募。
第九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規(guī)章及通告。
任 聘
第一條 本公司任聘用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第壹條 新進員工的任聘,依據業(yè)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tǒng)籌呈報核準。
第貳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師、正工程師
1. 具有博士學位者。
2. 具有碩士學位,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2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yè),具有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師(工程師)3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二)管理師、工程師
1. 具有碩士學位,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兩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三)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1. 具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國內外??飘厴I(yè),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1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四)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1.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 格者。
2. 國內外??飘厴I(yè),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級辦事員、業(yè)務代表、一級技術員一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五)一級辦事員、業(yè)務代表、一級技術員
1.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yè)或高考及格,經試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辦事員、業(yè)務員、技術員2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六)辦事員、業(yè)務員、技術員
1.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初中畢業(yè)并在企業(yè)團體或生產工廠服務5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業(yè)員、服務員3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七)任用規(guī)定
1. 晉升者,應經考試并由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審定。
2.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各級人員任聘資格特準者,不受上列各項資格的限制。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如有出缺時,應由低一級員工中選定服務成績優(yōu)異者,按前條規(guī)定優(yōu)先升任。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守衛(wèi)、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須年滿18歲以上,具下列資格并經考試或甄選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機:領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實際經驗2年以上者。
(二)守衛(wèi):具工廠安全知識或有實際經驗者。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相當經驗者。
(四)總機值機員:具電話接線知識,有實際經驗者。
第六條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被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曾犯刑事,判決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滿者。
(三)受禁治產的宣告者。
(四)通緝有案者。
(五)身體衰弱不堪從事工作或有傳染性疾病者。
試用及報到
第壹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三條規(guī)定錄用時,應由主管安全部門調查,并確定不抵觸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才予以錄用。新錄用人員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試用期間定為40天。期滿成績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為正式員工。
第貳條 本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成績優(yōu)良者,由服務單位按其工作能力與成績 表現填具試用期滿考核報表,會同人事單位出勤資料呈請正式任用,發(fā)給任用書。其服務年資統(tǒng)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如品行欠佳或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或發(fā)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不可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等補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錄用(試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xù),并填具下列書表(由本公司印發(fā))及繳驗身份證、畢業(yè)證明書、健康檢查表、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及繳交2寸半身照片3張。
(一)服務誓約書。
(二)保證書。
(三)家庭調查表。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xù),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主管人事部門填發(fā)工作記錄卡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但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8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2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2)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素質要求,持崗位證書。
2、外來人口必須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
3、特殊及重要崗位必須提供政審證明或公司認可的資信擔保。
二、員工聘用程序與審批權限: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登記表、并備有關證件影印件,經資格審查、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xù)。
2、員工到職三個月為試用期,工作表現特別優(yōu)秀者,可縮短試用期。
試用期中的員工,如發(fā)現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表現不良者,或因公司經營發(fā)生變化而產生冗員的,及時予以辭退或解聘。
試用期中的員工到職之日起三天為跟班培訓期,不發(fā)工資。
3、員工服務工齡,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4、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培訓制度
三、新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有關規(guī)章制度、安全教育、崗位職責、操作規(guī)程等。
因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業(yè)務技能培訓,可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訓的,須呈報批準后實施,外派的個人就讀培訓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并于培訓學習結束后,以畢(結)業(yè)文件申請支付培訓費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時間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七小時。特殊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費、安防、保潔、維修等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安排工作時間。
六、遲到
1、上班以后簽到為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下的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30%;上班遲到15--30分鐘,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上班遲到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日處理。
2、若發(fā)生以上各條情形,實屬事出有因,經上一級領導簽署后,可酌情處理。
七、打卡(簽到)
1、除公司領導外,全體員工上、下班應親自簽到,凡托人簽到或代人簽到,一經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同年度發(fā)現3次以上者予以開除。
2、上、下班漏簽到者由各部門負責人證實簽核。否則均以曠工論處。若忘簽到經查不切實,則以曠工論處并記大過一次。
3、月累積漏簽到達三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
八、加班
1、員工(管理處主任以下)因公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jié)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加班。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
2、加班按每4小時為一個計量單位計,實際加班時間應扣除每次用膳時間3 0分鐘。
3、員工加班時間作為調休使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予以計發(fā)加班費。法定節(jié)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除當天外,另發(fā)2天基本工資。
4、公司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副主任以上人員加班不補休、不計加班費。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五一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為有薪假日。
2、結婚假: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
4、產假:女員工分娩,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及準生證,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請假
1、員工申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原則上應事前親自填寫請假單(請假的計量單位以半日計,福利假應一次性請完)。事前無法請假的,應及時電訊核準,并于到崗后二小時內補辦手續(xù),逾時或遺忘,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審批權限
部門主管和管理處主任(含副職)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由公司領導批準。部門主管和管理處副主任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的,一天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二天以上由公司領導批準。
3、凡請病假,均應附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指病歷、醫(yī)療費收據、建休單等),否則按事假處理。
4、若請工傷假,應由當事人或發(fā)生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二十四小時內上報,三日內出示職業(yè)傷害報告證明書及醫(yī)院診斷書報批辦理病休手續(xù)(工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十一、公出請假
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向直接領導請假。未請假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十二、缺勤
1、請病假:
①試用期員工請病假按事假處理;
②正式員工服務工齡滿一年以上(含試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
③員工請有薪病假一天,扣發(fā)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的50%。
2、請事假:
員工請事假一天,扣發(fā)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
3、當月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日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扣發(fā)半個月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兩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工資和崗位補貼并予以除名。
員工解聘制度
十三、辭職
1、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除跟班培訓期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及崗位補貼予以發(fā)放,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2、經勞資協(xié)商,同意辭職的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在合同期內自行離職的,扣發(fā)當月工資及全部補貼,不作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十四、辭退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及冗員。被辭退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并按以下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違反勞動紀律或被辭退處分的除外):
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半個月基本工資;
工作滿壹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壹個月基本工資。
十五、開除
開除員工須報公司領導批準。被開除的員工扣發(fā)當月工資及補貼,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觸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解聘、辭職、被辭退、被開除的,書面通知離職員工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xù)。離職員工在離開本企業(yè)以前必須交還企業(yè)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yè)務資料。否則,人事部門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并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工資制度
十六、公司實行“以崗定薪”的勞動分配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員
工月薪(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或加班費。
工資按員工所擔當的職務及崗位套定。職務、崗位發(fā)生變動按新職務、崗位套定工資;所有的工資調整均從次月1日起生效。
基本工資標準表(附后)和崗位補貼(加班費)按規(guī)定發(fā)放?;竟べY是計算加班費、工會費、社保繳費、辭退經濟補償的基數。
十七、員工的月薪計算、發(fā)放:
1、以每月26天計算(安防、保潔等特殊崗位除外)。
2、員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數以人民幣角為單位,不計“分”。
3、工資于次月15日發(fā)放,逢節(jié)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節(jié)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發(fā)50%,節(jié)后第二天再發(fā)50%。辭職和辭退人員的工資原則上在次月15日發(fā)給,特殊情況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發(fā)給。
基本工資(元):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500
崗位補貼(加班費)(元):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安防、保潔等人員的崗位補貼一欄為加班費。
5、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由總經理定。
6、員工當月全部收入超過個稅規(guī)定的,超過部分按規(guī)定交個人所得稅。
7、級別說明:
一級員工: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二級員工:部門經理
三級員工:管理處主任、部門主管、財務人員、 技術管理人員
四級員工:管理員、技術工種、安防員(保衛(wèi)員)、其他管理人員
五級員工:保潔員、其他簡單勞動員工
8、公司對由公司辦理社保的管理人員和其他骨干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補貼。
員工勞動合同
十八、公司所有轉正員工(兼職人員除外)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如下:
公司領導、財務人員簽訂三年期合同;部門經理、主管和管理處主任以下員工簽訂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公司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所有入職員工都必須參加新員工第二個月參加。保險費100元/人年,分4個月從員工工資中扣取。在保險期內員工因各種原因辭職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險期滿為止。
二十、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法律效力,勞資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約定。
員工獎懲條例
二十一、獎勵
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記大功、記功、嘉獎四類。
(一)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嘉獎、發(fā)給獎金:
1、遵規(guī)守紀,工作認真負責,堪為全體員工楷模的;
2、參加行業(yè)舉辦的競賽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3、維護公司形象或聲譽表現突出的。
(二)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功、發(fā)給獎金:
1、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臨時緊急任務有功的;
2、完成或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或利潤指標的(指責任人);
3、搶險或排除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
(三)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大功發(fā)給獎金:
1、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成效卓越的;
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業(yè)免遭嚴重經濟損失的;
3、及時舉報并防止營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為發(fā)生的;
4、見義勇為,樹立或維護公司形象表現突出的。
(四)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晉級加薪:
1、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的;
2、對企業(yè)有特殊貢獻的;
3、三年內獲二次記大功的。
二十二、處罰
對員工的處罰分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類。兩種處罰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處分。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職)、辭退、開除。如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交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有下列表現的,給予書面警告:
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發(fā)生口角,經勸導不予糾正者;
3、工作拖拉,質量低下者;
4、未完成本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5、對于上級指示未說明正當理由不予執(zhí)行,或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或處理不當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經主管領導口頭警告二次仍無改正者;
6、辦公時間無正當理由擅離工作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時間私事串崗者;
7、當月內遲到次數累計達五次以上者。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記過:
1、直屬主管明知屬下員工舞弊,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揭發(fā)的;
2、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明知所管轄員工工作有失誤不予處罰,或公報私憤處罰不公者;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之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
4、未完成崗位責任制中所規(guī)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較輕的;
5、冒、替簽到的;
6、在工作場所有不道德或有傷風化行為的;
7、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8、未按公文處理時限積壓公文影響業(yè)務運作的;
9、遺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人為損壞公物或破壞工作環(huán)境的;
11、一年內被書面警告三次者。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開除或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失職、瀆職影響惡劣者;
2、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
3、泄漏機密、制造謠言,使企業(yè)遭受重大損失的;
4、玩忽職守,未能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致使企業(yè)蒙受經濟損失的;
5、仿冒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鑒或擅用公司名義的;
6、一年內被記過二次的;
7、當月曠工兩天或年累積曠工三天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或違法亂紀受到刑事處分及治安條例處罰的;
9、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影響惡劣的;
10、不服從上級指揮調遣,并有嚴重威脅行為,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經濟處罰。經濟處罰類別視情節(jié)輕
重定為:
1、一般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100元;
2、明顯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100元---200元;
3、嚴重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0元---500元;
4、連帶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500元,依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的量罰標準確定。
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中若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付賠償責任。
1、一般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書面警告行政處分的行為。
2、明顯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降級或記過處分的行為。
3、嚴重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過失行為。
4、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范圍:
⑴管理處主任以上領導對直屬員工的工作過失負有連帶責任,直屬員工在一個月內受到三次“一般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直屬員工一個月內受到二次“明顯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若直屬員工受到“嚴重過失”處罰,該負責人均要受到“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⑵企業(yè)員工因工作需要須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項事務時,應明確責任人,發(fā)生過失時,配合人應負連帶責任,并視情予以“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三)處罰權限:
1、企業(yè)員工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均有建議處罰權。
2、公司領導對其所管轄的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擁有直接的處罰權。
3、管理處主任對所管轄的員工擁有直接處罰權。
4、嚴重過失處罰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
本條例不妨礙員工受到規(guī)章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其他獎勵或處罰。
第9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 符合崗位素質要求,持崗位證書。
2、 外來人口必須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
3、 特殊及重要崗位必須提供政審證明或公司認可的資信擔保。
工資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
八、 加班
1、 員工(管理處主任以下)因公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jié)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加班。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
2、 加班按每4小時為一個計量單位計,實際加班時間應扣除每次用膳時間3 0分鐘。
3、 員工加班時間作為調休使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予以計發(fā)加班費。法定節(jié)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除當天外,另發(fā)2天基本工資。
4、 公司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副主任以上人員加班不補休、不計加班費。
九、 假期
1、 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五一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為有薪假日。
2、 結婚假: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 慰唁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
4、 產假:女員工分娩,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及準生證,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 請假
1、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原則上應事前親自填寫請假單(請假的計量單位以半日計,福利假應一次性請完)。事前無法請假的,應及時電訊核準,并于到崗后者,扣發(fā)當日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扣發(fā)半個月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兩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工資和崗位補貼并予以除名。員工解聘制度
十三、 辭職
1、 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除跟班培訓期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及崗位補貼予以發(fā)放,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2、 經勞資協(xié)商,同意辭職的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 在合同期內自行離職的,扣發(fā)當月工資及全部補貼,不作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十四、 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及冗員。被辭退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并按以下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違反勞動紀律或被辭退處分的除外):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半個月基本工資;工作滿壹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壹個月基本工資。
十五、 開除開除員工須報公司領導批準。被開除的員工扣發(fā)當月工資及補貼,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觸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關部門法辦。員工解聘、辭職、被辭退、被開除的,書面通知離職員工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xù)。離職員工在離開本企業(yè)以前必須交還企業(yè)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yè)務資料。否則,人事部門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并追究法律責任。員工工資制度
十六、 公司實行“以崗定薪”的勞動分配制度。公司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員工月薪(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或加班費。工資按員工所擔當的職務及崗位套定。職務、崗位發(fā)生變動按新職務、崗位套定工資;所有的工資調整均從次月1日起生效?;竟べY標準表(附后)和崗位補貼(加班費)按規(guī)定發(fā)放。基本工資是計算加班費、工會費、社保繳費、辭退經濟補償的基數。
十七、 員工的月薪計算、發(fā)放:
1、 以每月26天計算(安防、保潔等特殊崗位除外)。
2、 員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數以人民幣角為單位,不計“分”。
3、 工資于次月15日發(fā)放,逢節(jié)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節(jié)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發(fā)50%,節(jié)后第二天再發(fā)50%。辭職和辭退人員的工資原則上在次月15日發(fā)給,特殊情況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發(fā)給?;竟べY(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500 崗位補貼(加班費)(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 安防、保潔等人員的崗位補貼一欄為加班費。
5、 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由總經理定。
6、 員工當月全部收入超過個稅規(guī)定的,超過部分按規(guī)定交個人所得稅。
7、 級別說明:一級員工: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二級員工:部門經理三級員工:管理處主任、部門主管、財務人員、 技術管理人員四級員工:管理員、技術工種、安防員(保衛(wèi)員)、其他管理人員五級員工:保潔員、其他簡單勞動員工
8、 公司對由公司辦理社保的管理人員和其他骨干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補貼。員工勞動合同
十八、 公司所有轉正員工(兼職人員除外)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如下:公司領導、財務人員簽訂三年期合同;部門經理、主管和管理處主任以下員工簽訂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 公司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所有入職員工都必須參加新員工第二個月參加。保險費100元/人年,分4個月從員工工資中扣取。在保險期內員工因各種原因辭職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險期滿為止。
二十、 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法律效力,勞資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約定。員工獎懲條例
二十一、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記大功、記功、嘉獎四類。
(一)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嘉獎、發(fā)給獎金:
1、 遵規(guī)守紀,工作認真負責,堪為全體員工楷模的;
2、 參加行業(yè)舉辦的競賽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3、 維護公司形象或聲譽表現突出的。
(二)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功、發(fā)給獎金:
1、 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臨時緊急任務有功的;
2、 完成或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或利潤指標的(指責任人);
3、 搶險或排除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
(三)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大功發(fā)給獎金:
1、 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成效卓越的;
2、 消除事故有功,使企業(yè)免遭嚴重經濟損失的;
3、 及時舉報并防止營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為發(fā)生的;
4、 見義勇為,樹立或維護公司形象表現突出的。
(四)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晉級加薪:
1、 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的;
2、 對企業(yè)有特殊貢獻的;
3、 三年內獲二次記大功的。
二十二、 處罰對員工的處罰分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類。兩種處罰可合并使用。
(一) 行政處分。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職)、辭退、開除。如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交有關部門法辦。員工有下列表現的,給予書面警告:
1、 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 在工作場所內發(fā)生口角,經勸導不予糾正者;
3、 工作拖拉,質量低下者;
4、 未完成本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5、 對于上級指示未說明正當理由不予執(zhí)行,或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或處理不當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經主管領導口頭警告二次仍無改正者;
6、 辦公時間無正當理由擅離工作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時間私事串崗者;
7、 當月內遲到次數累計達五次以上者。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記過:
1、 直屬主管明知屬下員工舞弊,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揭發(fā)的;
2、 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明知所管轄員工工作有失誤不予處罰,或公報私憤處罰不公者;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之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
4、 未完成崗位責任制中所規(guī)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較輕的;
5、 冒、替簽到的;
6、 在工作場所有不道德或有傷風化行為的;
7、 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8、 未按公文處理時限積壓公文影響業(yè)務運作的;
9、 遺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 人為損壞公物或破壞工作環(huán)境的;
11、 一年內被書面警告三次者。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開除或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 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失職、瀆職影響惡劣者;
2、 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
3、 泄漏機密、制造謠言,使企業(yè)遭受重大損失的;
4、 玩忽職守,未能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致使企業(yè)蒙受經濟損失的;
5、 仿冒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鑒或擅用公司名義的;
6、 一年內被記過二次的;
7、 當月曠工兩天或年累積曠工三天者;
8、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或違法亂紀受到刑事處分及治安條例處罰的;
9、 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影響惡劣的;
10、 不服從上級指揮調遣,并有嚴重威脅行為,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經濟處罰。經濟處罰類別視情節(jié)輕重定為:
1、 一般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100元;
2、 明顯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100元---200元;
3、 嚴重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0元---500元;
4、 連帶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500元,依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的量罰標準確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中若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付賠償責任。
1、 一般過失處罰范圍: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書面警告行政處分的行為。
2、 明顯過失處罰范圍: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降級或記過處分的行為。
3、 嚴重過失處罰范圍:本條例規(guī)定中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過失行為。
4、 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范圍:
⑴ 管理處主任以上領導對直屬員工的工作過失負有連帶責任,直屬員工在一個月內受到三次“一般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直屬員工一個月內受到二次“明顯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若直屬員工受到“嚴重過失”處罰,該負責人均要受到“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⑵ 企業(yè)員工因工作需要須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項事務時,應明確責任人,發(fā)生過失時,配合人應負連帶責任,并視情予以“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三) 處罰權限:
1、 企業(yè)員工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均有建議處罰權。
2、 公司領導對其所管轄的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擁有直接的處罰權。
3、 管理處主任對所管轄的員工擁有直接處罰權。
4、 嚴重過失處罰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本條例不妨礙員工受到規(guī)章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其他獎勵或處罰。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管理部。
第10篇 人事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例
人事管理就是一個公司的方針,想要知道這一間公司的效率是否有看這個即可,下面是人事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yè)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xié)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xù)。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xié)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xù)。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guī)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fā)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xié)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fā)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xù)約。職員如不續(xù)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xù)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xù),未完備離職手續(xù)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xù)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x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xù);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xù)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xié)議),按其它合同(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yè)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fā)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chuàng)新能力,通過培養(yǎng)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fā)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yè)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yè)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jié)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yè)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zhàn)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xié)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yè)務關聯(lián)單位或者商業(yè)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yè)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fā)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yè)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yè)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判斷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接受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guī)則制度;
二、職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yè)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yè);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七、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xié)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xié)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fā):職員頭發(fā)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yōu)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接著;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zhí)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編輯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靈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編輯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fā)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xù)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xù)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guī)定醫(y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fā)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fā)。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編輯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yè)余時間參加升學考
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guī)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xù)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xù)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fā)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xù)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guī)定。
節(jié)假日
國家規(guī)定的大型節(jié)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jié)(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yè)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yè)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fā)當日工資;曠工連續(xù)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y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fā)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guī)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yǎng),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fā)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xù)假或雖行續(xù)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假如發(fā)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yè)務部門的業(yè)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fā)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fā)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fā)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lián)系;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yè)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或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guī)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fā)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zhí)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guī)范、給公司業(yè)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guī)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guī)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六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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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guī)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y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zhí)厥饫щy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jié)費: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婦女節(jié)、勞動節(jié)、端午節(jié)、兒童節(jié)、國慶節(jié)等),公司將發(fā)放適當的過節(jié)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x醫(yī)院人事干部檔案管理制度
附屬醫(yī)院人事干部檔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檔案保管制度
1、干部檔案要建立堅固、防火、防潮的庫房,做到庫房、辦公室、查閱室分開,庫房面積每1000卷需20-25平方米,要有數量充足的鐵質檔案柜。
2、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保持清潔衛(wèi)生,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
3、對庫房設備和安全措施進行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對干部檔案收進、移出、調閱、歸還都要嚴格登記,做到有章可循,有目可查。
5、每年要核對一次干部檔案順序號,并作好登記,發(fā)現錯號、錯位要及時糾正;發(fā)現缺少,及時查找。
6、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材料,對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材料拒不交出的,應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二、干部檔案管理部門的十項職責
1、保管干部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鑒別和整理干部檔案材料。
3、辦理干部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
4、登記干部職務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干部的情況。
6、做好干部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干部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guī)章制度,搞好干部檔案的業(yè)務建設和業(yè)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干部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三、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和《檔案法》等的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干部檔案管理的各項制度。
2、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刻苦專研業(yè)務,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經常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及時收集干部檔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績的材料,充實干部檔案內容。
4、對收集的材料進行認真鑒別,準確分類,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對要銷毀的材料進行詳細登記,并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后,按規(guī)定處理。
5、嚴格執(zhí)行查、借閱干部檔案規(guī)定,熱情接待查閱者,積極提供檔案為干部工作服務。
6、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guī)定,保守干部檔案秘密。
7、加強干部檔案的安全保護工作,保證檔案無丟失、損壞、盜竊、蟲蛀、霉爛等。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檔案安全保衛(wèi)制度
1、檔案工作人員對干部檔案安全要有高度意識,增強崗位責任感,自覺的做好檔案安全工作。
2、檔案庫房非檔案管理人員嚴禁入內。
3、檔案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庫房安全管理規(guī)定,經常檢查庫房安全,離開庫房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4、檔案庫房應具有防火、防盜、防有害氣體、防光、防濕、防蟲、防塵、防高溫八防設施;嚴禁吸煙,室內外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檔案工作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檔案安全情況,及時將情況報告分管領導。
6、檔案的摘抄、復印過程,必須隨時有檔案工作人員監(jiān)護。
五、干部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干部檔案庫房是干部檔案管理的基礎設施,檔案人員應高度重視,搞好庫房管理。
2、庫房內檔案柜架要排列整齊,柜內案卷排列寬松適度,柜架編號利于取放。
3、定期觀察庫房溫、濕度表,做好記錄,并根據情況采取調節(jié)措施,使溫度控制在14-24°c,相對濕度控制在45-60%。
4、加強干部檔案保護,搞好清潔衛(wèi)生,做到檔案無霉變、蟲蛀、鼠咬、塵污、褪變、破損等。
5、切實搞好干部檔案庫房的保密、保衛(wèi)和防火工作,落實安全措施,下班前要關好電源、門窗。
6、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六、查閱干部檔案規(guī)定
1、因工作需要查干部檔案,須填寫《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后,方可查閱。不得憑借調查證明或介紹信查閱干部檔案。
2、查閱人必須是查閱單位的兩名*黨員干部。
3、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4、查閱人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5、嚴禁涂改、圈劃、折疊、抽取、拆散檔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將材料裝入檔案;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復制、拍攝檔案內容。
6、查閱檔案在查閱室內進行;查閱時不得喝水、吸煙,防止檔案材料被毀壞。
7、查閱完畢,要進行登記。
七、借閱干部檔案規(guī)定
1、干部檔案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要借閱時,借閱單位必須填寫《借閱干部檔案審批表》,由單位領導簽字,經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外借。
2、借閱人不得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3、借出的干部檔案必須指定專人保管,不得轉借,更不得把檔案給無關人員或干部本人翻閱。
4、借出的檔案嚴禁涂改、圈劃、折疊、抽取、拆散檔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將材料裝入檔案;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復制、拍攝、公布檔案內容。
5、借閱干部檔案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若需延長使用時間,應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八、轉遞干部檔案規(guī)定
1、干部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帶。
2、縣及相當縣以上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轉遞干部檔案。
3、轉出的檔案必須齊全完整,并按規(guī)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轉出檔案必須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干部檔案轉遞通知單”的項目詳細登記,嚴密包封。
5、收到檔案的單位,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zhí)上簽名蓋章后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者,應進行催問,防止丟失。
6、為使干部檔案能夠隨著干部調動或職務的變動而及時轉遞,干部調配、任免工作部門應將干部調入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告訴干部檔案管理部門,并建立必要聯(lián)系制度。
第12篇 醫(yī)院人事科管理制度
1、在院長領導下,根據上級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醫(yī)院實際,建立健全醫(yī)院各種規(guī)章制度,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2、根據各科室編制,提出調整、培養(yǎng)和使用各類各級人員的意見,承辦人事工作的各項手續(xù)。
3、做好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晉升,協(xié)助業(yè)務科室搞好聘任工作,并做好年終考核及材料歸檔工作。
4、會同各主管部門做好各類各級人員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5、承辦職工的勞動工資,做好各種津貼的審核和住院職工慰問等工作。
6、做好人事統(tǒng)計分析,及時填報各類人員報表和有關表格。
7、認真做好考勤和請銷假工作,協(xié)助分配辦做好獎金發(fā)放工作。
8、負責辦理職工的退離休工作,并做好退離休人員生活福利工作。
9、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檔案和檔案的整理、查閱、轉遞及提供政審材料、接待外調中、出國政審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業(yè)務人員技術檔案,做好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11、會同工會分配職工福利費,檢查使用情況。
12、辦理因公致傷、致殘及職業(yè)病的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死亡職工喪事及死亡職工遺屬補助等工作。
13、負責管理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工作。
14、負責管理職工養(yǎng)老保險工作。
15、完成上級和院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任務。
16、堅持黨性原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誠老實,襟懷坦白,遵守紀律,廉潔自律,實事求是,秉公辦事,銳意進取,謁誠服務,互通信息,協(xié)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