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安全生產(chǎn)的運行,真正做到“安全生產(chǎn),人人有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為了使車間安全事故率為零,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特制定考核方案:
1. 踩踏傳送設備、電器設備,傳送設備無防護罩或防護罩不勞固,責任人扣10元。
2. 下罐、登高作業(yè)未采取安全措施,責任人扣10元。
3. 檢修設備未斷電、未掛牌,責任人扣10元。
4. 安全未交接、無記錄,班組長扣10元。
5. 個人防護用品亂丟亂放,責任人扣5元。
6. 崗位上有裸露電源線頭,未采取整改措施,責任人扣5元。
7. 作業(yè)活動水濺濕電器設備,責任人扣5元。
8. 消防栓部件缺失、玻璃損壞,責任人將玻璃更新或扣20元,。
9. 配電箱蓋脫落未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班長扣5元。
10. 高壓清洗機、線軸、絞磨機等用品每次使用如有損壞不及時給車間上報,扣責任人10元。
11. 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壓清洗機、線軸、絞磨機等用品,責任人扣5元。
12. 下罐作業(yè)未辦理作業(yè)許可證,扣崗位下罐負責人5元。
13. 下罐作業(yè)警示牌的使用不符合要求,扣崗位下罐負責人5元。
14. 下罐前不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或?qū)Π踩雷o用品不進行檢查,扣責任人5元。
15. 監(jiān)護人必須在罐外堅守崗位,不能離開,否則扣5元。
16. 檢查完畢后由下罐責任人對罐內(nèi)進行清理,不準有遺漏的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待確認無誤后方可蓋蓋兒。如不按要求執(zhí)行,對下罐責任人扣5元。
17. 崗位上放置的安全防護用品有缺陷,班長扣5元。
18. 不正確使用警示牌,使用的警示牌應與所進行的檢查項目不相符合,扣5元。
19. 設備檢查完畢如未及時把警示牌收起。責任人扣5元。
20. 安全檢查不仔細,崗位上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滅火器或消防器材,責任人扣5元.
21. 不準依靠防護欄。否則責任人扣5元,班組長扣5元。
22. 消防箱內(nèi)放雜物。責任人扣5元。
23. 做傳動設備衛(wèi)生時要切斷電源。否則責任人扣5元。
24. 不準酒后上崗,否則責任人扣50元,不允許上班并做曠工處理。
25. 不準在崗位上吸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扣100元。
26. 手腳有水或穿濕衣服時不準開關電鈕或觸動一切帶電設施否則責任人扣5元。
27. 上班時間不準打盹、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責任人扣5元。
28. 使用化學藥品時要帶好耐酸、堿的橡膠手套。否則責任人扣5元。
29. 非本崗位人員不準隨意開啟或關閉其他崗位設備,否則責任人扣10元。
30. 維修焊把線裸露,責任人扣5元。
31. 維修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氧氣、乙炔如有缺陷,責任人扣10元,班組長扣10元。
32. 著裝整齊,頭發(fā)盤起,做到“三緊”。 否則責任人扣5元。
33. 高處擦玻璃時不系好安全帶,責任人扣10元。
34. 員工不許佩戴首飾,發(fā)現(xiàn)一次扣5元
35. 不許在崗位上吃零食、就餐,發(fā)現(xiàn)一次扣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