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集會、大型活動和社會實踐安全管理制度
1. 舉辦各類大型活動(含親子運動會、六一游園活動、外出實踐活動等),班級要專門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專人負責,方可開展活動。
2. 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要及時解決。
3. 活動前向教職員工、幼兒及家長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講解、分析,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4. 學校集會、做操由各班教師負責統(tǒng)一指揮,以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5. 學校集會、做操等大型活動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梯時學生走指定樓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得催促幼兒快跑。當班教師組織幼兒分左右樓梯上下樓,相應樓層有指定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出入會場有序,到達活動場所,由班主任組織學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防止學生亂跑,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6. 親子運動會和親子游園活動過程中應強調(diào)注意的事項,強調(diào)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生搬凳子上樓至集合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7. 加強對帶隊教職員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加強管理。活動過程中要求帶隊教職員工始終跟隨幼兒,不得放任幼兒自由活動,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