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jiān)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xiàn)意外,輕則速到醫(yī)務室進行包扎,重則速帶學生到醫(yī)院進行治療。
(四)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fā)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fā)生意外,教師應立即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shù)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fā)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復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fā)生意外。
(七)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八)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第2篇 中學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寧海中學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