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儲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儲罐區(qū)內嚴禁一切火源,防止靜電起火,注意避雷裝置的完好。
2、注意儲罐的防曬、防雨、防災。保持設施完好,留意天氣情況的變化,隨時采取應急措施。
3、經常檢查儲罐設備,做好運行記錄,掌握壓力溫度的變化,注意維護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4、淋水裝置應處于良好狀態(tài),指定專人值班,根據壓力,溫度變化隨時噴淋,噴淋范圍要符合規(guī)定。
5、經常檢查儲罐區(qū)各閥門是否存在泄漏現象,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修理,處理不了的應立即關閉控制總閥并向上級報告。
6、經常檢查接地裝置,保持地面清潔衛(wèi)生。
第2篇 化工中間品樹脂儲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間品樹脂儲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aq-bzh-45
版本號:01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qū)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3、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
4、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5、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6、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7、按照防雷規(guī)定倉儲區(qū)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8、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