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yè)及外協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特種作業(yè)及外協力量安全管理,根據經理部實際情況,訂如下制度:
1. 經理部要使用建制齊備,取得安全生產《認可證》的外協隊伍。
2. 勞資部門組織安全、機械和保衛(wèi)部門協助對外協全體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慮合格取證上崗
3. 外協隊伍50人以上設有專職安全員,少于50人設兼職安全員,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嚴格獎罰。
4. 對外協隊伍中的(包括經理部)特種作業(yè)人員,如電工、架子工,電氣焊工、機械工,起重信號工等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 進行施工現場的外協隊伍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不得使用不在冊人員,擅自使用不在冊人員,對該隊負責人進行100-500元的經濟罰款,一旦發(fā)生事故要追究該隊負責人的責任。
6. 外協隊領導要經常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尊章守紀的教育,堅持班前講話,搞好周一安全活動,施工前對工長做的安全交底向工人傳達,并杜絕“三違”現象。
7. 外協隊人員發(fā)生了重傷事故時,按與經理部簽訂的合同、責任狀的條款辦理,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的處理工作。
8. 經理部所用外協隊伍,必須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上級機關的一切安全生產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信守勞動合同和責任狀,認真落實本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