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中學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并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并注意人員年齡、性別、身體狀況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動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來往交通工具應向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活動前應要求營運部門對運行車輛進行安全檢測。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wèi)、預防意外事故發(fā)生的應急預案,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fā)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組織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嚴禁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活動,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