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管理責任,形成學校、家長、房東“三位一體”的齊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確保校外寄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周有專人不定時對校外寄宿生進行了解、督查、巡邏、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長在為其子女選擇住處時必須慎重考慮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長必須保證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為發(fā)生。
4、家長要勤去孩子住處,與房主交流,隨時了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于一次。
5、房東必須保障學生的安全及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對學生居住環(huán)境的室內(nèi)通風、外來閑雜人員、夜不歸寢、使用電器或煤爐等要隨時進行查看、了解,如存在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排除。督促學生晚上按時回宿舍,按時作息,認真清查人數(shù)。
6、房東應(yīng)隨時向?qū)W?;?qū)W生家長反映、匯報學生在住處的的表現(xiàn),不包庇、不隱瞞,一切為了孩子。
7、學生必須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嚴格要求自己,上課期間不在宿舍逗留、睡覺,晚上不串宿舍、不允許他人留宿、不聚會、不過生日、不飲酒、不吸煙、不玩牌、不看電視、不進網(wǎng)吧等娛樂場所。
8、學生必須服從房東的說教、監(jiān)督和管理,尊重房東,與人和睦相處,不打架斗毆,愛護房東一切設(shè)施。
9、房東要主動配合學校,如實反映學生在住處的表現(xiàn),以便學校的管理。
10、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職等主觀因素導致的不良后果及安全事故,由相關(guān)責任人負責。
11、家長與房東必須認真、如實地與學校簽訂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標責任書。
12、校外寄宿生在校外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