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凡進廠進行二級維護以上級別維修(含總成)的車輛,竣工出廠均需發(fā)放合格證。
2、車輛維護竣工合格證由廠總檢驗員簽發(fā)。
3、總檢驗員應認真核對承修車輛的維修、檢驗(測)記錄,并進行最終檢驗,確認車輛維修項目符合技術標準后,方可簽發(fā)合格證。
4、合格證上應注明承修車輛進、出廠時間、車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等相關信息。
5、合格證必須按順序號簽發(fā),經加蓋單位印章并由簽發(fā)人簽字后方為有效,存根歸入維修檔案。
6、不得對未經維修的車輛或外單位維修車輛簽發(fā)虛假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