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責任目標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任何事故的發(fā)生。
二、安全生產主要工作目標
(一)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指示、文件、會議精神,并付諸實施。
(二)水庫安全生產實行責任人負責制,承擔管理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每一項工作具體落實到個人。
(四)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庫區(qū)周邊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做好安全預防。要求水庫管理工作人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自查,找準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五)水庫全年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在零個以內。
三、具體責任要求
水庫管理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一)水上安全
1.在庫周顯要處張?zhí)踩緲苏Z,加強對作業(yè)人員和庫周居民的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兩次以上。
2.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3.如遇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二)汛期安全
1.加強對汛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增強防汛期安全意識。根據管理處制定的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堅持汛期值班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庫的安全情況,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切實落實汛期安全生產責任。
3.汛前必須將水位降到正常水位以下1.5---2米,確保有足夠的防洪庫容。
4.隨時確保溢洪道暢通,經常查看大壩外坡是否有滲水現象及異常情況。
(三)放水設備管理及安全
定期與不定期的對放水設備進行維護與檢修,確保放水設備的正常開閉。
1.放水應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組織放水。
2.確保放水設施完好,非管理人員嚴禁下井開關水閥。
四、考核獎懲辦法
(一)對認真完成各項管理措施,全年未出現安全事故的,給予表彰。
(二)年終考核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標的,對因管理松懈、責任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交司法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
公司蓋章: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