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部門的“安全風險,安全制約,安全激勵”機制,實施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同時,激勵部門及項目相關人員積極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爭創(chuàng)安全先進,全面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生產副總、行政副總、行政部經理、生產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組長、車間員工。
三、實施依據
1、公司對部門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部門對各班組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
2、各車間、班組安全文件、制度的傳達落實及報表完成情況。
3、各車間安全管理目標實現情況。
四、安全風險金實施及標準
1、安全風險金
1.1公司建立單獨安全風險金賬戶,由公司統(tǒng)籌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補貼。
1.2 財務部在發(fā)放上月工資時按本制度獎罰本月安全風險金。
2、安全風險金標準(見附表一)
3、安全風險金獎罰
3.1員工的安全風險金獎罰均以車間為單位,每月作為安全風險金獎罰的一個周期。
3.2安全風險金獎勵時,行政部(安全管理員)提交被獎勵人員名單及標準,交行政副總和生產副總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實施。
3.3各崗位對應的所轄范圍內,每月全面實現安全管理目標,不出一起工傷事故,安全考核成績符合獎勵標準的,依據安全風險金標準予以0.5倍獎勵。
3.4各崗位對應的所轄范圍內,沒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標或發(fā)生安全事故,安全風險金將按比例從工資中扣除。所轄范圍內在一個月內出現兩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風險金按累計比例扣除,安全風險金扣除100%封頂。死亡事故在安全風險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計算,不納入累計范疇。(見附表二)
3.5一般性事故、輕傷、重傷事故按照以下標準劃分:治療費用:重傷≥15000元,2000元≤輕傷<15000元,0元<一般性事故<2000元。
3.6公司設立年度安全風險金:
3.6.1安全管控費:
(1)一年內公司0死亡事故,給予發(fā)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5000元、副總2000元、經理1000元、副經理800元,安全管理員800元。
(2)一年內公司重傷事故累計低于2起(含2起),給予發(fā)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3000元、副總1000元、經理800元、副經理600元,安全管理員600元。
(3)一年內公司輕傷事故、一般性事故累計低于6起(含6起),給予發(fā)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2000元、副總級500元、經理級400元、副經理級300元,安全管理員300元。
(4)一年內公司出現1例死亡事故,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一年內公司重傷事故超過3起(含3起),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一年內公司輕傷事故超過7起(含7起),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
3.6.2年終安全獎:
(1)車間主任(含)以下的員工給予發(fā)放年終安全獎:給予車間主任、組長等管理人員安全風險金標準的3倍年終安全獎,給予員工安全風險金繳納標準的5倍年終安全獎。
(2)若在該年度任何一個安全風險金獎罰周期內,受到安全風險金處罰人員不再享受該年度安全獎勵。
五、本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浙江金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