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梯維護保養(yǎng)工作規(guī)程
1 目的
對電梯進行預防性的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電梯正常、安全的運行。
2 職責
2.1 電梯維修保養(yǎng)單位負責參考本規(guī)程具體執(zhí)行電梯定期保養(yǎng)工作,并填寫《電梯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交工程師保管。
2.2 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和電梯維修工負責跟蹤檢查,并填寫《電梯定期保養(yǎng)檢驗報告及記錄》。
2.3 電梯維修工日常維護檢查參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
3 電梯維修保養(yǎng)主要內容
3.1 機房
3.1.1 先關閉電源:控制柜掃塵、各接電點清潔、主要接觸器、電阻、電抗器等的清潔及引線螺絲收緊。
3.1.2 電動機、測速發(fā)電機、卷揚機、曳引輪的檢查及油質油量的檢查。
3.1.3 卷揚機牙箱、油量、油質的檢查。
3.1.4 限速器及限速器的開關的檢查、清掃,活動部位注油。
3.1.5 制動器的行程、動作、靈活性,制動瓦磨耗的檢查及活動部位注油。
3.1.6 選層器詳細檢查及清掃注油。
3.1.7 電動機冷卻風扇注油。
3.1.8 各回路絕緣電阻測量(半年一次)。
3.2 機身及井道
3.2.1 保養(yǎng)時從最高層向下保養(yǎng)(用檢修速度)。
3.2.2 轎頂清掃及轎頂各操作開關有效確認。(安全窗開關、急停開關、安全鉗開關、檢修開關、鋼帶防斷開關等)。
3.2.3 內外門開閉動作及門腳膠檢查。
3.2.4 內外門藕合檢查,清掃注油;開關門輪、傳動裝置、吊門輪、限位輪、門聯鎖、門頭鏈條、路軌檢查清掃。
3.2.5 內外門閘銷及廳轎門聯鎖開關內部檢查及接點清潔。
3.2.6 接合開關裝置、快慢門的各活動部位清掃、注油。
3.2.7 各種撞動開關、刀、接點檢查。
3.2.8 超載開關清掃、注油。
3.2.9 行車情況檢查。(起動、行車、加減速及停車之平穩(wěn)性、振動、 噪音程度、平層差等。)
3.2.10 各訊號燈檢查及壞燈泡更換。
3.2.11 各油盅油量檢查補充,張緊輪加油。
3.2.12井底各設備檢查、清掃、抹油,各種安全開關、急停開關、地坑照明等開關的有效確認。
3.3 電梯故障一般分機械故障和電器故障兩類
3.4 一般常見機械故障
3.4.1 電機軸承故障:電機運轉時發(fā)出異常響聲,如判斷是軸承故障,拆下電機檢查軸承,如有發(fā)卡、磨損過大,須更換軸承。
3.4.2 制動器故障:制動閘瓦與制動輪之間有相互磨擦現象,調整制動閘瓦,制動閘瓦有油污,更換制動閘瓦,除去制動輪的油污。
3.4.3 限速器故障:夾繩鉗口及繩槽處有雜物、軸承損壞,清除雜物、更換軸承。
3.4.4 轎廂門和自動門機構故障:開關門時有抖動聲、不開門、關門,開門時有碰聲、門隙過大等,清除地坎滑槽雜物、調整限位輪、更換損壞的吊門輪,調整門閘隙、調整安全觸板、連桿轉動處加油等。
3.4.5 廳門故障同上。
3.4.6 開門刀故障:運行時有碰聲、或突然停車、調整開門刀位置,(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開門刀與廳門掛輪間隙)。
3.4.7 導軌故障:運行不平穩(wěn)、發(fā)抖;振動等現象,調整軌道尺寸,用找道尺調正、用軌道銼修平接口。
3.4.8 導靴故障:運行不平穩(wěn)、有磨鐵聲、振動等現象,導靴片磨損嚴重、更換,導靴座位置不對、調整。
3.4.9 安全鉗故障:運行時有磨鐵聲、嚴重時安全鉗還會動作剎車、或單邊剎車;調整安全鉗間隙,安全聯動機構、加油潤滑、保證各活動部位靈活。
3.4.10補償鏈故障:運行時有碰鏈聲,由于補償鏈增長或縮短等原因所致,調整補償鏈。
3.4.11安全鉗鋼絲繩張緊輪故障:運行時有磨鋼絲繩聲或有異常聲;調整安全鉗鋼絲繩,更換軸承。
3.4.12緩沖器故障:緩沖器生銹、不活動,液壓油量不足;除去鐵銹、補充液壓油。
3.5 一般常見的電氣故障
3.5.1 保險絲故障:緩沖器、底坑急停、斷繩開關有短路等原因所致,排去底坑積水,排除短路點、換上相同保險絲;廳門轎門安全回路,由于井道有水,回路有短路點所致,斷去水源,排除短路點,換上相同的保險絲;指示燈回路、由于廳外指示有水或接線破裂短路等原因所致,排干水,排除短路點,更換保險絲;控制回路由于控制線圈被燒,控制元件內部短路,更換控制線圈和控制元件,排除線路短路點、換上 相同保險絲。
3.5.2 接觸器和斷路器故障:接觸器或繼電器不工作,由于接觸器或繼電器線圈燒壞,控制線路或插件有斷開點,控制線路保險被燒壞等原因所致,更換接觸器或繼電器,排除斷開點,更換保險絲。
3.5.3 上、下限位及極限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能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好或斷路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或更換、排除斷點等。
3.5.4 轎門、廳門聯鎖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只關門不走車,一般是由于聯鎖開關接觸不好或開關損壞、線路斷路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排除線路斷點等。
3.5.5 安全鉗開關、安全窗開關、轎頂急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或損壞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
3.5.6 緩沖器開關、底坑急停開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接觸不良,緩沖器復位不到位,主鋼絲繩過長,對重碰到緩沖器開關損壞所致;清潔接觸點,緩沖器復位,縮短主鋼絲繩,更換開關。
3.5.7 張緊輪斷繩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安全鉗鋼絲過長,開關損壞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 縮短安全鉗鋼絲,更換開關。
3.6 以上是一般常見故障,維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維修時參照《電梯定期保養(yǎng)及維修主要
標準》。
4 電梯維修保養(yǎng)主要標準
4.1 機房
4.1.1 機房通風良好,溫度不得超過5℃~40℃,相對濕度不大于85%(在25℃時)保證沒有雨水侵人的可能。
4.1.2 機房的1211干粉滅火器應保持正常壓力。
4.1.3 機房的緊急救援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等制度齊全,并掛在明顯處。
4.1.4 轎廂平層標志應用黃色漆標在主鋼絲上,便其清晰可見(以利于緊急救援時用)。
4.1.5 機房門鎖良好,告示牌清晰掛于顯眼處。
4.1.6 機房照明、電源插座要保持良好。
4.1.7 機房不得住人、存放雜物等,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明顯灰塵。
4.1.8 曳引輪對鉛垂線的偏差≤1.0mm曳引輪繩槽與導向輪繩槽平行度偏差≤l.0mm。
4.1.9 限速器調節(jié)部位應有鉛封(或漆封),非質監(jiān)局專業(yè)人員禁止調整。
4.1.10 限速器繩槽、軸套、軸及鋼絲繩的磨損在允許范圍內(參照gb5972-86),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
4.1.11限速器、安全開關靈活可靠;限速器帶安全開關動作時,能使電梯可靠地停止運行。
4.1.12 限速器一安全鉗一安全開關聯動的可靠性:
a.轎廂空載時,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手動限速器,安全開關應動作,電梯應停止;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使電梯停止運行。
b.短接安全鉗開關,慢車繼續(xù)下行,這時轎廂能停止下行,曳引輪打滑。復位拆除短接線路電梯應正常運行。(對重有安全鉗時要求一樣)。
4.1.13曳引輪或盤車手輪處標出的升降方向應明顯清楚。曳引輪、導向輪、盤車手輪、限速器輪上的黃色油漆應明顯,不得掉色。
4.1.14 各軸承應靈活,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溫度應不高于80℃(注油軸承應保持油量飽滿),工作25~3000小時后更換新油。
4.1.15 各導體之間及導體與地之間絕緣電阻大于1000ω/v,動力回路及安全裝置回路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應≥0.5mω,其它電路應≥0.25m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保持良好的保護性接地。
4.1.16供電系統(tǒng)電壓波動必須在±7%范圍內,電源頻率波動在±2%范圍內。錯相、斷相保護器應正常,如有錯、斷相發(fā)生,電梯應不能運作。電動機的短路、過載保護應可靠。
4.1.17掣動器掣動時間瓦應緊密地貼合在掣動輪的工作表面上;當松閘時,兩側閘瓦應同時離開掣動輪表面,應在整個接觸面上均勻分布,其間隙不大于0.7mm;掣動輪表面不得有油污、雜物;掣動閘瓦磨損超過厚度的1/4、螺釘頭露出及掣動閘瓦有油時應更換。各銷釘、開口銷卡簧,聯軸器螺栓等無松動、脫落。
4.1.18轎廂以額定速度空載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圍內,突然斷電,轎廂應能完全停止(掣停距離不大于:v<1.0m/s時62cm;v<1.6m/s時160cm;v<1.80m/s時203cm;v<2.5 m/s時250cm)在對此值進行調整時,實際情況以在不影響乘客的安全下可以縮短尺寸,但不得大于此尺寸,否則有滑車的危險。
4.1.19電梯救援的手動松閘、手動盤車操作裝置,應齊全并掛于墻上,不得它用。
4.1.20曳引輪繩槽磨損在離ⅴ型槽底部4-5mm時應重車或更換。
4.2 井道與轎廂
4.2.1 上、下極限,限位開關靈活可靠,限位與極限開關距離在100-140mm。
4.2.2 彈性滑動導靴a、c尺寸為2mm,固定滑動導靴頂面間隙之和為2.5±1.5mm。
4.2.3 繩頭組合固定(詳見gb7588-87.923標準)。
4.2.4 各根鋼絲繩張力與其平均張力之差≤57,鋼絲繩磨損報廢標準。(詳見gb5972-86)
4.2.5 轎廂導軌之間距離偏差為0±2mm,對重為0±3mm,轎頂輪不平行面≤1mm。
4.2.6 對重塊壓板固定堅固,對重鐵不得有銹。
4.2.7 安全鉗聯動機構各部件應靈活、活動正常,鉗塊斜塊與路軌之間的距離為2-3mm。
4.2.8 轎頂固定照明應正常,轎頂非自動復位的急停開關應正常,轎頂檢修操縱開關應正常。
4.2.9 平層精確度:交流雙速梯ⅴ≤0.63m/s,應在±15mm內;ⅴ≤1.00m/s,應在±30mm內;交直流調速;ⅴ≤2.5m/s,應在±15mm內;交流調速調頻ⅴ≤2.5m/s,應在±5mm內。
4.2.10層門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客梯3~6mm,貨梯3~8mm;開門刀與各層地坎間隙應為5~10mm;層門滾輪與轎廂地塊間隙應為5~10mm,門鎖定后一般人力的施加在門扇中間,其縫隙可以超過6mm,但不得超過30mm。
4.2.11轎廂安全窗應靈活,且安全窗開關動作可靠。
4.2.12每一層廳門機械電氣聯鎖裝置動作可靠,只有當機械鎖定后,電氣才能接通。(包括層門電氣聯鎖開關、轎門電氣聯鎖開關)斷開任何一層廳門的電氣聯鎖開關、轎門電氣聯鎖開關,電梯要可靠地停止運作。
4.2.13轎門的安全觸板及光電保護動作應靈活可靠,當有物體擋住門時,門會自動返回。
4.2.14轎內告示牌應明顯清潔;報警裝置功能正常,隨時保持能和消防中心、機房正常通話;排風機要保證轎內空氣流通;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緊急照明功能正常。
4.2.15指令、召喚、選層、等裝置應準確元誤。聲光信號應正確,開關門按鈕功能正常。
4.3 底坑:
4.3.1 補償鏈運行時無碰撞,兩端應牢固固定、二次保護要可靠。
4.3.2 底坑急停開關的開關方向要明確,紅色標注正確,且動作可靠。
4.3.3 隨行電纜固定可靠,不得打結、扭轉、破損等。
4.3.4 轎廂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彈簧緩沖器應在200~350mm內;液壓緩沖器應在150~400mm內;對重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彈簧緩沖器應在200~350mm內;液壓緩沖器應在150~400mm內。
4.3.5 液壓緩沖器油量應充足,無銹死現象,緩沖器安全開關動作可靠。
4.3.6 限速器張緊輪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
4.3.7 井道底坑無積水、雜物等。
4.3.8 各種安全開關固定不得使用焊接,但應安裝牢固。
4.3.9 超載報警裝置,在空載狀態(tài),手動試驗時,功能應正常,自動門機應不關閉。
5 相關文件和相關記錄
5.1 《電梯年度驗收報告書》
5.2 《 電梯 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第2篇 綠景物業(yè)轄區(qū)電梯維護保養(yǎng)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物業(yè)轄區(qū)電梯維護保養(yǎ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必須要有經過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專門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的兩個員工才能進行。
二.機房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一般必須拉開本機電源方可進行,特殊情況下不能斷開電源時應做好安全措施。
三.電梯因檢修或保養(yǎng)而需停機時,確認轎箱內無乘客后方能操作,并在基站上貼上標志。
四.在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中,必須注意工作的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前都必須用對講機聯絡,在得到對方應答后方能進行操作。
五.在轎頂做檢修工作時,除了判斷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行快車。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六.下井底作業(yè)時,禁止關閉廳門,廳門口應設遮欄并有人監(jiān)視,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七.進入井底時,首先開亮井底照明,按下井底安全開關,必須戴安全帽。
八.維護保養(yǎng)工作完成后,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并做好清潔工作。
九.機房、井道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遵守物業(yè)動火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指定專人操作和監(jiān)視,事后清理火種。
十.在維護保養(yǎng)電梯時,必須對檢修的電梯設置,'檢修停用'或類似字樣的標示牌。
十一.在做檢修運行時,禁止載客、載貨。
十二.維護檢修電梯作業(yè)過程中,禁止在門開啟狀態(tài)下運行。
第3篇 電梯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規(guī)程
1 目的
對電梯進行預防性的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電梯正常、安全的運行。
2 職責
2.1 電梯維修保養(yǎng)單位負責參考本規(guī)程具體執(zhí)行電梯定期保養(yǎng)工作,并填寫《電梯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交工程師保管。
2.2 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和電梯維修工負責跟蹤檢查,并填寫《電梯定期保養(yǎng)檢驗報告及記錄》。
2.3 電梯維修工日常維護檢查參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
3 電梯維修保養(yǎng)主要內容
3.1 機房
3.1.1 先關閉電源:控制柜掃塵、各接電點清潔、主要接觸器、電阻、電抗器等的清潔及引線螺絲收緊。
3.1.2 電動機、測速發(fā)電機、卷揚機、曳引輪的檢查及油質油量的檢查。
3.1.3 卷揚機牙箱、油量、油質的檢查。
3.1.4 限速器及限速器的開關的檢查、清掃,活動部位注油。
3.1.5 制動器的行程、動作、靈活性,制動瓦磨耗的檢查及活動部位注油。
3.1.6 選層器詳細檢查及清掃注油。
3.1.7 電動機冷卻風扇注油。
3.1.8 各回路絕緣電阻測量(半年一次)。
3.2 機身及井道
3.2.1 保養(yǎng)時從最高層向下保養(yǎng)(用檢修速度)。
3.2.2 轎頂清掃及轎頂各操作開關有效確認。(安全窗開關、急停開關、安全鉗開關、檢修開關、鋼帶防斷開關等)。
3.2.3 內外門開閉動作及門腳膠檢查。
3.2.4 內外門藕合檢查,清掃注油;開關門輪、傳動裝置、吊門輪、限位輪、門聯鎖、門頭鏈條、路軌檢查清掃。
3.2.5 內外門閘銷及廳轎門聯鎖開關內部檢查及接點清潔。
3.2.6 接合開關裝置、快慢門的各活動部位清掃、注油。
3.2.7 各種撞動開關、刀、接點檢查。
3.2.8 超載開關清掃、注油。
3.2.9 行車情況檢查。(起動、行車、加減速及停車之平穩(wěn)性、振動、 噪音程度、平層差等。)
3.2.10 各訊號燈檢查及壞燈泡更換。
3.2.11 各油盅油量檢查補充,張緊輪加油。
3.2.12井底各設備檢查、清掃、抹油,各種安全開關、急停開關、地坑照明等開關的有效確認。
3.3 電梯故障一般分機械故障和電器故障兩類
3.4 一般常見機械故障
3.4.1 電機軸承故障:電機運轉時發(fā)出異常響聲,如判斷是軸承故障,拆下電機檢查軸承,如有發(fā)卡、磨損過大,須更換軸承。
3.4.2 制動器故障:制動閘瓦與制動輪之間有相互磨擦現象,調整制動閘瓦,制動閘瓦有油污,更換制動閘瓦,除去制動輪的油污。
3.4.3 限速器故障:夾繩鉗口及繩槽處有雜物、軸承損壞,清除雜物、更換軸承。
3.4.4 轎廂門和自動門機構故障:開關門時有抖動聲、不開門、關門,開門時有碰聲、門隙過大等,清除地坎滑槽雜物、調整限位輪、更換損壞的吊門輪,調整門閘隙、調整安全觸板、連桿轉動處加油等。
3.4.5 廳門故障同上。
3.4.6 開門刀故障:運行時有碰聲、或突然停車、調整開門刀位置,(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開門刀與廳門掛輪間隙)。
3.4.7 導軌故障:運行不平穩(wěn)、發(fā)抖;振動等現象,調整軌道尺寸,用找道尺調正、用軌道銼修平接口。
3.4.8 導靴故障:運行不平穩(wěn)、有磨鐵聲、振動等現象,導靴片磨損嚴重、更換,導靴座位置不對、調整。
3.4.9 安全鉗故障:運行時有磨鐵聲、嚴重時安全鉗還會動作剎車、或單邊剎車;調整安全鉗間隙,安全聯動機構、加油潤滑、保證各活動部位靈活。
3.4.10補償鏈故障:運行時有碰鏈聲,由于補償鏈增長或縮短等原因所致,調整補償鏈。
3.4.11安全鉗鋼絲繩張緊輪故障:運行時有磨鋼絲繩聲或有異常聲;調整安全鉗鋼絲繩,更換軸承。
3.4.12緩沖器故障:緩沖器生銹、不活動,液壓油量不足;除去鐵銹、補充液壓油。
3.5 一般常見的電氣故障
3.5.1 保險絲故障:緩沖器、底坑急停、斷繩開關有短路等原因所致,排去底坑積水,排除短路點、換上相同保險絲;廳門轎門安全回路,由于井道有水,回路有短路點所致,斷去水源,排除短路點,換上相同的保險絲;指示燈回路、由于廳外指示有水或接線破裂短路等原因所致,排干水,排除短路點,更換保險絲;控制回路由于控制線圈被燒,控制元件內部短路,更換控制線圈和控制元件,排除線路短路點、換上 相同保險絲。
3.5.2 接觸器和斷路器故障:接觸器或繼電器不工作,由于接觸器或繼電器線圈燒壞,控制線路或插件有斷開點,控制線路保險被燒壞等原因所致,更換接觸器或繼電器,排除斷開點,更換保險絲。
3.5.3 上、下限位及極限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能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好或斷路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或更換、排除斷點等。
3.5.4 轎門、廳門聯鎖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只關門不走車,一般是由于聯鎖開關接觸不好或開關損壞、線路斷路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排除線路斷點等。
3.5.5 安全鉗開關、安全窗開關、轎頂急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或損壞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
3.5.6 緩沖器開關、底坑急停開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接觸不良,緩沖器復位不到位,主鋼絲繩過長,對重碰到緩沖器開關損壞所致;清潔接觸點,緩沖器復位,縮短主鋼絲繩,更換開關。
3.5.7 張緊輪斷繩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安全鉗鋼絲過長,開關損壞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 縮短安全鉗鋼絲,更換開關。
3.6 以上是一般常見故障,維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維修時參照《電梯定期保養(yǎng)及維修主要
標準》。
4 電梯維修保養(yǎng)主要標準
4.1 機房
4.1.1 機房通風良好,溫度不得超過5℃~40℃,相對濕度不大于85%(在25℃時)保證沒有雨水侵人的可能。
4.1.2 機房的1211干粉滅火器應保持正常壓力。
4.1.3 機房的緊急救援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等制度齊全,并掛在明顯處。
4.1.4 轎廂平層標志應用黃色漆標在主鋼絲上,便其清晰可見(以利于緊急救援時用)。
4.1.5 機房門鎖良好,告示牌清晰掛于顯眼處。
4.1.6 機房照明、電源插座要保持良好。
4.1.7 機房不得住人、存放雜物等,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明顯灰塵。
4.1.8 曳引輪對鉛垂線的偏差≤1.0mm曳引輪繩槽與導向輪繩槽平行度偏差≤l.0mm。
4.1.9 限速器調節(jié)部位應有鉛封(或漆封),非質監(jiān)局專業(yè)人員禁止調整。
4.1.10 限速器繩槽、軸套、軸及鋼絲繩的磨損在允許范圍內(參照gb5972-86),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
4.1.11限速器、安全開關靈活可靠;限速器帶安全開關動作時,能使電梯可靠地停止運行。
4.1.12 限速器一安全鉗一安全開關聯動的可靠性:
a.轎廂空載時,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手動限速器,安全開關應動作,電梯應停止;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使電梯停止運行。
b.短接安全鉗開關,慢車繼續(xù)下行,這時轎廂能停止下行,曳引輪打滑。復位拆除短接線路電梯應正常運行。(對重有安全鉗時要求一樣)。
4.1.13曳引輪或盤車手輪處標出的升降方向應明顯清楚。曳引輪、導向輪、盤車手輪、限速器輪上的黃色油漆應明顯,不得掉色。
4.1.14 各軸承應靈活,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溫度應不高于80℃(注油軸承應保持油量飽滿),工作25~3000小時后更換新油。
4.1.15 各導體之間及導體與地之間絕緣電阻大于1000ω/v,動力回路及安全裝置回路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應≥0.5mω,其它電路應≥0.25m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保持良好的保護性接地。
4.1.16供電系統(tǒng)電壓波動必須在±7%范圍內,電源頻率波動在±2%范圍內。錯相、斷相保護器應正常,如有錯、斷相發(fā)生,電梯應不能運作。電動機的短路、過載保護應可靠。
4.1.17掣動器掣動時間瓦應緊密地貼合在掣動輪的工作表面上;當松閘時,兩側閘瓦應同時離開掣動輪表面,應在整個接觸面上均勻分布,其間隙不大于0.7mm;掣動輪表面不得有油污、雜物;掣動閘瓦磨損超過厚度的1/4、螺釘頭露出及掣動閘瓦有油時應更換。各銷釘、開口銷卡簧,聯軸器螺栓等無松動、脫落。
4.1.18轎廂以額定速度空載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圍內,突然斷電,轎廂應能完全停止(掣停距離不大于:v<1.0m/s時62cm;v<1.6m/s時160cm;v<1.80m/s時203cm;v<2.5 m/s時250cm)在對此值進行調整時,實際情況以在不影響乘客的安全下可以縮短尺寸,但不得大于此尺寸,否則有滑車的危險。
4.1.19電梯救援的手動松閘、手動盤車操作裝置,應齊全并掛于墻上,不得它用。
4.1.20曳引輪繩槽磨損在離ⅴ型槽底部4-5mm時應重車或更換。
4.2 井道與轎廂
4.2.1 上、下極限,限位開關靈活可靠,限位與極限開關距離在100-140mm。
4.2.2 彈性滑動導靴a、c尺寸為2mm,固定滑動導靴頂面間隙之和為2.5±1.5mm。
4.2.3 繩頭組合固定(詳見gb7588-87.923標準)。
4.2.4 各根鋼絲繩張力與其平均張力之差≤57,鋼絲繩磨損報廢標準。(詳見gb5972-86)
4.2.5 轎廂導軌之間距離偏差為0±2mm,對重為0±3mm,轎頂輪不平行面≤1mm。
4.2.6 對重塊壓板固定堅固,對重鐵不得有銹。
4.2.7 安全鉗聯動機構各部件應靈活、活動正常,鉗塊斜塊與路軌之間的距離為2-3mm。
4.2.8 轎頂固定照明應正常,轎頂非自動復位的急停開關應正常,轎頂檢修操縱開關應正常。
4.2.9 平層精確度:交流雙速梯ⅴ≤0.63m/s,應在±15mm內;ⅴ≤1.00m/s,應在±30mm內;交直流調速;ⅴ≤2.5m/s,應在±15mm內;交流調速調頻ⅴ≤2.5m/s,應在±5mm內。
4.2.10層門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客梯3~6mm,貨梯3~8mm;開門刀與各層地坎間隙應為5~10mm;層門滾輪與轎廂地塊間隙應為5~10mm,門鎖定后一般人力的施加在門扇中間,其縫隙可以超過6mm,但不得超過30mm。
4.2.11轎廂安全窗應靈活,且安全窗開關動作可靠。
4.2.12每一層廳門機械電氣聯鎖裝置動作可靠,只有當機械鎖定后,電氣才能接通。(包括層門電氣聯鎖開關、轎門電氣聯鎖開關)斷開任何一層廳門的電氣聯鎖開關、轎門電氣聯鎖開關,電梯要可靠地停止運作。
4.2.13轎門的安全觸板及光電保護動作應靈活可靠,當有物體擋住門時,門會自動返回。
4.2.14轎內告示牌應明顯清潔;報警裝置功能正常,隨時保持能和消防中心、機房正常通話;排風機要保證轎內空氣流通;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緊急照明功能正常。
4.2.15指令、召喚、選層、等裝置應準確元誤。聲光信號應正確,開關門按鈕功能正常。
4.3 底坑:
4.3.1 補償鏈運行時無碰撞,兩端應牢固固定、二次保護要可靠。
4.3.2 底坑急停開關的開關方向要明確,紅色標注正確,且動作可靠。
4.3.3 隨行電纜固定可靠,不得打結、扭轉、破損等。
4.3.4 轎廂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彈簧緩沖器應在200~350mm內;液壓緩沖器應在150~400mm內;對重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彈簧緩沖器應在200~350mm內;液壓緩沖器應在150~400mm內。
4.3.5 液壓緩沖器油量應充足,無銹死現象,緩沖器安全開關動作可靠。
4.3.6 限速器張緊輪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
4.3.7 井道底坑無積水、雜物等。
4.3.8 各種安全開關固定不得使用焊接,但應安裝牢固。
4.3.9 超載報警裝置,在空載狀態(tài),手動試驗時,功能應正常,自動門機應不關閉。
5 相關文件和相關記錄
5.1 《電梯年度驗收報告書》
5.2 《 電梯 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第4篇 電梯維護保養(yǎng)工作規(guī)程制度
電梯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規(guī)程
1 目的
對電梯進行預防性的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電梯正常、安全的運行。
2 職責
2.1電梯維修保養(yǎng)單位負責參考本規(guī)程具體執(zhí)行電梯定期保養(yǎng)工作,并填寫《電梯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交工程師保管。
2.2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和電梯維修工負責跟蹤檢查,并填寫《電梯定期保養(yǎng)檢驗報告及記錄》。
2.3電梯維修工日常維護檢查參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
3 電梯維修保養(yǎng)主要內容
3.1機房
3.1.1 先關閉電源:控制柜掃塵、各接電點清潔、主要接觸器、電阻、電抗器等的清潔及引線螺絲收緊。
3.1.2 電動機、測速發(fā)電機、卷揚機、曳引輪的檢查及油質油量的檢查。
3.1.3 卷揚機牙箱、油量、油質的檢查。
3.1.4 限速器及限速器的開關的檢查、清掃,活動部位注油。
3.1.5 制動器的行程、動作、靈活性,制動瓦磨耗的檢查及活動部位注油。
3.1.6 選層器詳細檢查及清掃注油。
3.1.7 電動機冷卻風扇注油。
3.1.8 各回路絕緣電阻測量(半年一次)。
3.2機身及井道
3.2.1 保養(yǎng)時從最高層向下保養(yǎng)(用檢修速度)。
3.2.2 轎頂清掃及轎頂各操作開關有效確認。(安全窗開關、急停開關、安全鉗開關、檢修開關、鋼帶防斷開關等)。
3.2.3 內外門開閉動作及門腳膠檢查。
3.2.4 內外門藕合檢查,清掃注油;開關門輪、傳動裝置、吊門輪、限位輪、門聯鎖、門頭鏈條、路軌檢查清掃。
3.2.5 內外門閘銷及廳轎門聯鎖開關內部檢查及接點清潔。
3.2.6 接合開關裝置、快慢門的各活動部位清掃、注油。
3.2.7 各種撞動開關、刀、接點檢查。
3.2.8 超載開關清掃、注油。
3.2.9 行車情況檢查。(起動、行車、加減速及停車之平穩(wěn)性、振動、 噪音程度、平層差等。)
3.2.10 各訊號燈檢查及壞燈泡更換。
3.2.11 各油盅油量檢查補充,張緊輪加油。
3.2.12井底各設備檢查、清掃、抹油,各種安全開關、急停開關、地坑照明等開關的有效確認。
3.3電梯故障一般分機械故障和電器故障兩類
3.4一般常見機械故障
3.4.1 電機軸承故障:電機運轉時發(fā)出異常響聲,如判斷是軸承故障,拆下電機檢查軸承,如有發(fā)卡、磨損過大,須更換軸承。
3.4.2 制動器故障:制動閘瓦與制動輪之間有相互磨擦現象,調整制動閘瓦,制動閘瓦有油污,更換制動閘瓦,除去制動輪的油污。
3.4.3 限速器故障:夾繩鉗口及繩槽處有雜物、軸承損壞,清除雜物、更換軸承。
3.4.4 轎廂門和自動門機構故障:開關門時有抖動聲、不開門、關門,開門時有碰聲、門隙過大等,清除地坎滑槽雜物、調整限位輪、更換損壞的吊門輪,調整門閘隙、調整安全觸板、連桿轉動處加油等。
3.4.5 廳門故障同上。
3.4.6 開門刀故障:運行時有碰聲、或突然停車、調整開門刀位置,(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開門刀與廳門掛輪間隙)。
3.4.7 導軌故障:運行不平穩(wěn)、發(fā)抖;振動等現象,調整軌道尺寸,用找道尺調正、用軌道銼修平接口。
3.4.8 導靴故障:運行不平穩(wěn)、有磨鐵聲、振動等現象,導靴片磨損嚴重、更換,導靴座位置不對、調整。
3.4.9 安全鉗故障:運行時有磨鐵聲、嚴重時安全鉗還會動作剎車、或單邊剎車;調整安全鉗間隙,安全聯動機構、加油潤滑、保證各活動部位靈活。
3.4.10補償鏈故障:運行時有碰鏈聲,由于補償鏈增長或縮短等原因所致,調整補償鏈。
3.4.11安全鉗鋼絲繩張緊輪故障:運行時有磨鋼絲繩聲或有異常聲;調整安全鉗鋼絲繩,更換軸承。
3.4.12緩沖器故障:緩沖器生銹、不活動,液壓油量不足;除去鐵銹、補充液壓油。
3.5一般常見的電氣故障
3.5.1 保險絲故障:緩沖器、底坑急停、斷繩開關有短路等原因所致,排去底坑積水,排除短路點、換上相同保險絲;廳門轎門安全回路,由于井道有水,回路有短路點所致,斷去水源,排除短路點,換上相同的保險絲;指示燈回路、由于廳外指示有水或接線破裂短路等原因所致,排干水,排除短路點,更換保險絲;控制回路由于控制線圈被燒,控制元件內部短路,更換控制線圈和控制元件,排除線路短路點、換上 相同保險絲。
3.5.2 接觸器和斷路器故障:接觸器或繼電器不工作,由于接觸器或繼電器線圈燒壞,控制線路或插件有斷開點,控制線路保險被燒壞等原因所致,更換接觸器或繼電器,排除斷開點,更換保險絲。
3.5.3 上、下限位及極限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能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好或斷路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或更換、排除斷點等。
3.5.4 轎門、廳門聯鎖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只關門不走車,一般是由于聯鎖開關接觸不好或開關損壞、線路斷路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排除線路斷點等。
3.5.5 安全鉗開關、安全窗開關、轎頂急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或損壞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更換開關。
3.5.6 緩沖器開關、底坑急停開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接觸不良,緩沖器復位不到位,主鋼絲繩過長,對重碰到緩沖器開關損壞所致;清潔接觸點,緩沖器復位,縮短主鋼絲繩,更換開關。
3.5.7 張緊輪斷繩開關故障:此故障出現電梯不走車,一般是由于開關接觸不良,安全鉗鋼絲過長,開關損壞等原因所致,清潔接觸點, 縮短安全鉗鋼絲,更換開關。
3.6以上是一般常見故障,維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維修時參照《電梯定期保養(yǎng)及維修主要標準》。
4 電梯維修保養(yǎng)主要標準
4.1機房
4.1.1 機房通風良好,溫度不得超過5℃~40℃,相對濕度不大于85%(在25℃時)保證沒有雨水侵人的可能。
4.1.2 機房的1211干粉滅火器應保持正常壓力。
4.1.3 機房的緊
急救援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等制度齊全,并掛在明顯處。
4.1.4 轎廂平層標志應用黃色漆標在主鋼絲上,便其清晰可見(以利于緊急救援時用)。
4.1.5 機房門鎖良好,告示牌清晰掛于顯眼處。
4.1.6 機房照明、電源插座要保持良好。
4.1.7 機房不得住人、存放雜物等,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明顯灰塵。
4.1.8 曳引輪對鉛垂線的偏差≤1.0mm曳引輪繩槽與導向輪繩槽平行度偏差≤l.0mm。
4.1.9 限速器調節(jié)部位應有鉛封(或漆封),非質監(jiān)局專業(yè)人員禁止調整。
4.1.10 限速器繩槽、軸套、軸及鋼絲繩的磨損在允許范圍內(參照gb5972-86),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
4.1.11限速器、安全開關靈活可靠;限速器帶安全開關動作時,能使電梯可靠地停止運行。
4.1.12 限速器一安全鉗一安全開關聯動的可靠性:
a.轎廂空載時,以檢修速度下行至足夠復位的距離,手動限速器,安全開關應動作,電梯應停止;轎頂安全鉗開關應動作,使電梯停止運行。
b.短接安全鉗開關,慢車繼續(xù)下行,這時轎廂能停止下行,曳引輪打滑。復位拆除短接線路電梯應正常運行。(對重有安全鉗時要求一樣)。
4.1.13曳引輪或盤車手輪處標出的升降方向應明顯清楚。曳引輪、導向輪、盤車手輪、限速器輪上的黃色油漆應明顯,不得掉色。
4.1.14 各軸承應靈活,運行時應無異常聲音,溫度應不高于80℃(注油軸承應保持油量飽滿),工作25~3000小時后更換新油。
4.1.15 各導體之間及導體與地之間絕緣電阻大于1000ω/v,動力回路及安全裝置回路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應≥0.5mω,其它電路應≥0.25m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保持良好的保護性接地。
4.1.16供電系統(tǒng)電壓波動必須在±7%范圍內,電源頻率波動在±2%范圍內。錯相、斷相保護器應正常,如有錯、斷相發(fā)生,電梯應不能運作。電動機的短路、過載保護應可靠。
4.1.17掣動器掣動時間瓦應緊密地貼合在掣動輪的工作表面上;當松閘時,兩側閘瓦應同時離開掣動輪表面,應在整個接觸面上均勻分布,其間隙不大于0.7mm;掣動輪表面不得有油污、雜物;掣動閘瓦磨損超過厚度的1/4、螺釘頭露出及掣動閘瓦有油時應更換。各銷釘、開口銷卡簧,聯軸器螺栓等無松動、脫落。
4.1.18轎廂以額定速度空載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圍內,突然斷電,轎廂應能完全停止(掣停距離不大于:v<1.0m/s時62cm;v<1.6m/s時160cm;v<1.80m/s時203cm;v<2.5 m/s時250cm)在對此值進行調整時,實際情況以在不影響乘客的安全下可以縮短尺寸,但不得大于此尺寸,否則有滑車的危險。
4.1.19電梯救援的手動松閘、手動盤車操作裝置,應齊全并掛于墻上,不得它用。
4.1.20曳引輪繩槽磨損在離ⅴ型槽底部4-5mm時應重車或更換。
4.2井道與轎廂
4.2.1 上、下極限,限位開關靈活可靠,限位與極限開關距離在100-140mm。
4.2.2 彈性滑動導靴a、c尺寸為2mm,固定滑動導靴頂面間隙之和為2.5±1.5mm。
4.2.3 繩頭組合固定(詳見gb7588-87.923標準)。
4.2.4 各根鋼絲繩張力與其平均張力之差≤57,鋼絲繩磨損報廢標準。(詳見gb5972-86)
4.2.5 轎廂導軌之間距離偏差為0±2mm,對重為0±3mm,轎頂輪不平行面≤1mm。
4.2.6 對重塊壓板固定堅固,對重鐵不得有銹。
4.2.7 安全鉗聯動機構各部件應靈活、活動正常,鉗塊斜塊與路軌之間的距離為2-3mm。
4.2.8 轎頂固定照明應正常,轎頂非自動復位的急停開關應正常,轎頂檢修操縱開關應正常。
4.2.9 平層精確度:交流雙速梯ⅴ≤0.63m/s,應在±15mm內;ⅴ≤1.00m/s,應在±30mm內;交直流調速;ⅴ≤2.5m/s,應在±15mm內;交流調速調頻ⅴ≤2.5m/s,應在±5mm內。
4.2.10層門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客梯3~6mm,貨梯3~8mm;開門刀與各層地坎間隙應為5~10mm;層門滾輪與轎廂地塊間隙應為5~10mm,門鎖定后一般人力的施加在門扇中間,其縫隙可以超過6mm,但不得超過30mm。
4.2.11轎廂安全窗應靈活,且安全窗開關動作可靠。
4.2.12每一層廳門機械電氣聯鎖裝置動作可靠,只有當機械鎖定后,電氣才能接通。(包括層門電氣聯鎖開關、轎門電氣聯鎖開關)斷開任何一層廳門的電氣聯鎖開關、轎門電氣聯鎖開關,電梯要可靠地停止運作。
4.2.13轎門的安全觸板及光電保護動作應靈活可靠,當有物體擋住門時,門會自動返回。
4.2.14轎內告示牌應明顯清潔;報警裝置功能正常,隨時保持能和消防中心、機房正常通話;排風機要保證轎內空氣流通;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緊急照明功能正常。
4.2.15指令、召喚、選層、等裝置應準確元誤。聲光信號應正確,開關門按鈕功能正常。
4.3底坑:
4.3.1 補償鏈運行時無碰撞,兩端應牢固固定、二次保護要可靠。
4.3.2 底坑急停開關的開關方向要明確,紅色標注正確,且動作可靠。
4.3.3 隨行電纜固定可靠,不得打結、扭轉、破損等。
4.3.4 轎廂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彈簧緩沖器應在200~350mm內;液壓緩沖器應在150~400mm內;對重下梁撞板至緩沖器距離,彈簧緩沖器應在200~350mm內;液壓緩沖器應在150~400mm內。
4.3.5 液壓緩沖器油量應充足,無銹死現象,緩沖器安全開關動作可靠。
4.3.6 限速器張緊輪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
4.3.7 井道底坑無積水、雜物等。
4.3.8 各種安全開關固定不得使用焊接,但應安裝牢固。
4.3.9 超載報警裝置,在空載狀態(tài),手動試驗時,功能應正常,自動門機應不關閉。
5 相關文件和相關記錄
5.1 《電梯年度驗收報告書》
第5篇 小區(qū)電梯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4
小區(qū)電梯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4
1目的
規(guī)范電梯維護保養(yǎng)程序,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
3職責
3.1工程技術部負責對小區(qū)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3.2維修組主管負責本小區(qū)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
3.3電梯工具體負責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
4操作規(guī)范
4.1電梯工每日對電梯進行一次巡檢,并將巡檢情況記錄于《電梯日常巡檢項目表》中。
巡檢內容如下:
4.4.1檢查電梯樓層指示燈與轎廂實際位置是否符合(檢查方法:觀察)。
4.4.2檢查廳門按鈕及按鈕燈是否正常;廳門關閉是否密封牢固;電梯到達平層是否平穩(wěn),廳門地坎與轎廂地坎誤差是否達到要求標準(水平距離偏差不超過3mm,距離間隙不超過35mm),是否影響到客人進出(檢查方法:觀察;直尺)。
4.4.3檢查轎廂內各附件設施(層樓信號燈、風扇、照明設備、警鈴、電話、開關門按鈕等)是否正常(檢查方法:觀察;逐一使用)。
4.4.4檢查機房內有無異常運行聲響,異常氣味;機房溫度是否適宜(機房溫度如果超過35度,則開啟空調),有無漏水,進水;門窗是否關閉等(檢查方法:觀察;溫度計)。
4.4.5電梯升降情況檢查
對電梯升降情況進行以下三方面檢查:
a)電梯起動是否平穩(wěn),是否有明顯上浮感;
b)運行速度是否恒速,運行中有無震動感;
c)減速停層有無明顯壓迫感(檢查方法:乘坐電梯從一樓到頂樓);
d)每周一次對電梯機房做清潔工作清掃地面和用干抹布擦拭控制柜、主機表面,做到地面無積灰,控制柜、主機表面無污漬。
4.2電梯的維護保養(yǎng)
電梯維護保養(yǎng)委托專業(yè)公司進行,在進行委托保養(yǎng)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內容:
4.2.1電梯因維護保養(yǎng)而停機時,必須事先通知相關業(yè)主,并確認轎廂內無乘客方可停機。
4.2.2電梯工應協助電梯廠維修工進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4.2.3下井底作業(yè)時,禁止關閉廳門,廳門口必須擺放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4.2.4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動火時,必須遵守動火規(guī)定,到保安部辦好'明火作業(yè)審批表',工程部應指定專人操作,事后清理火種,并檢查確認。施工時由保安部派員現場監(jiān)督。
4.2.5維修保養(yǎng)工作完成時,工程部維修人員協助外部維修人員清理現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4.3每五年左右,維修組和管理處應視電梯的運行磨損情況委托專業(yè)公司大修一次。
具體大修內容包括:
4.3.1全面清洗和檢修曳引機、曳引輪、平衡砣、緩沖器、導軌、曳引鋼絲繩以及電梯的控制設備和安全裝置。
4.3.2對轎箱內的照明、通風、電話裝置進行清洗和檢修;檢查并調整電梯層門、層門地坎、門鎖鎖鉤間隙、以及各門鎖回路。
4.3.3根據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調整或更換。
4.4停電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時的困人救援按《電梯困人處理規(guī)程》處理。
5記錄
《電梯日常巡檢項目表》
《維修保養(yǎng)單》
6相關文件
《電梯運行操作規(guī)程》
《電動扶梯操作規(guī)程》
《電梯機房管理制度》
《電梯困人處理規(guī)程》
《電梯進水處理規(guī)程》
《火災時電梯管理作業(yè)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