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對各部門、各類管理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guī)定的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訂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切實有人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制定。
2、本辦法使用于各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3、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4、各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
6、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采用日??己伺c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工程項目每月、班組每周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7、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90分以上為稱職;80-89分為基本稱職;79分以下為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的人基本稱職、70%的人稱職,則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考核有50%的人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該填寫考核統(tǒng)計表。
8、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評定。
(2)第一次考核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對其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不稱職的個人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3)第三次考核應不稱職的領導、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fā)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除追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
10、本辦法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考核。環(huán)境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2篇 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安全責任制度
在營業(yè)線線上施工,安全防護是保證人身和行車安全的關鍵崗位,要選派責任心強,有經驗,身體健康,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職工擔任駐站聯絡員、工地防護員,施工期內不得任意更換。
a.駐站聯絡員、防護員在防護期間,必須堅守崗位,精力集中,加強了望,認真負責。清楚、明確、規(guī)范填寫車站要點、消點記錄。
b.駐站聯絡員,要保持與車站值班員的聯系,勤看站內信號顯示,掌握列車運行情況,掌握施工影響范圍,準確的向工地施工負責人和防護員預報,確保行車正點安全運行和施工安全。
c.防護員進入工地要穿防護服,攜帶防護用品、電話機、步話機、警報器等。設施要齊全,專人保管。使用前對防護用品要認真檢查,保證在使用時性能良好、可靠。
d.聯絡員、防護員在工作時,不準做本職以外的工作,相互聯系及領導聯系通話時,嚴格執(zhí)行復誦制度,并準確記清通話內容。接到撤離防護命令時應立即拆除防護及影響。
第3篇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對易制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公司的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及品類
本制度適用于清遠鑫河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指其本身不屬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輔料的危險化學品。 種類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 2022 年版。針對我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為硝酸
三、崗位職責
為明確各部門崗位責任,現對相關部門在易制爆工作中承擔的責任予以明確:
a、行政財務部在易制爆工作中的職責
1、行政財務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涉及公司?;方洜I、使用許可證的辦理工作;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登記、經營、使用許可證延期申請辦理工作;編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行政財務部在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取得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并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在運輸危險物品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jt3130)等有關規(guī)定。 5 管理要求
3、 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國際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國際化工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對本公司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4、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 施。
5、 由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同時屬于危險化學品,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要其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不具備上述資質的單位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 公司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標簽。、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
b、生產部門相關責任人職責
1、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guī)、管理制度和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yè)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 公司從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管理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培訓后上崗。經營人員應了解所經營易制爆品的具體性質,對儲存、運輸等的具體規(guī)定。
3、 危險化學品對倉庫管理必須做到五雙,即“雙人保管、雙人出庫復核、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賬”。
4、 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執(zhí)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guī)定。
6、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要登記并歸檔,專人負責管理。 并及時在公安部門的易制爆系統(tǒng)中登記備案。
7、 除執(zhí)行本制度外,還應遵守《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
第4篇 網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制度
為加強計算機網絡的維護和管理,確保網絡安全、可靠、穩(wěn)定地運行,促進我司網絡的健康發(fā)展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各用戶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規(guī):
1. 不得利用國際聯網泄露國家秘密;
2. 涉密文件、資料、數據嚴禁上網流傳、處理、儲存;
3. 與涉密文件、資料、數據和涉密科研課題相關的微機嚴禁聯網運行。
第二條 任何用戶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
2.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第三條 任何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1. 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2. 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第四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條 網絡責任人和各部門網絡用戶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
1. 負責本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2. 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 負責對本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4. 對委托發(fā)布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并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
5. 建立計算機信息網絡電子公告系統(tǒng)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6. 發(fā)現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公司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7.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違法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
第六條 網絡中心和各接入單位必須實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網絡建設與管理成效與年終考核掛鉤制度;
2. 信息發(fā)布文責自負、審核、登記制度;
3. 有害信息監(jiān)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4. 違法案件報告和協(xié)助查處制度;
5. 帳號使用登記和操作權限管理制度;
6.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7. bbs注冊實名登記制度;
8. 禁止涉密微機入網制度。
第七條 對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站點,一經發(fā)現,即從網上隔離,并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 網絡責任人和各部門要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上網信息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并采取處理措施。
第九條 網絡責任人和各部門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和公司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第5篇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制度辦法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工作。
三、規(guī)定內容
1、本單位實行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制度,嚴格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體系框架圖層層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
2、法人代表是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各級安全管理員和現場操作人員按職責分別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3、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每年年初簽署一次,有效期為一年。
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負責人簽訂《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各下屬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分別簽訂《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
5、安全管理機構和各下屬單位內部,也應該簽訂各自的《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進一步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
6、《特種設備年度安全管理責任書》中應明確本單位年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目標、計劃和考核辦法,其年終考核結果將作為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年度獎懲的依據。
第6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鹁?、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
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即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數育和學?;鹁⒒馂念A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計,使之與學校發(fā)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xié)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入《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予預案》等規(guī)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進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教援體系,一旦發(fā)生險情,按《學校防火
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fā)生火交事故,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guī)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負責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
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算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交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
學校保衛(wèi)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期末和期初人及重大節(jié)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強校園防火安全行為規(guī)范管理。
全校師生應做到不玩火,不亂扔煙頭和火種,不損壞、圈占或遮壓消防設備設施,不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校和其他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發(fā)現危害消防安全行為,及時向老師或相關人員報;
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相關人員處理;
發(fā)現火警、火災險情,迅速按規(guī)定找打119報警電話;
進入公共場所注意觀察消防標志,火災來迅速自救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高都小學2022.2
第7篇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衛(wèi)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二、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
(三)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責任追究
(一)對責任人的追究
1、各學校校長長對以上工作檢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責令分別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2、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不同情節(jié),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對學校的追究
1、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衛(wèi)生部門取消其衛(wèi)生許可資格;
2、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據情節(jié)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8篇 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范本
一、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全園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的開展實。負責制定安全工作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二、安全領導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措施,檢查安全隱患,落實事實整改方案,并詳細記錄,定期向園長匯報。
三、幼兒安全實行誰當班誰負責制度,嚴格執(zhí)行接送卡制度。幼兒出現任何大小事故,當班教師負全責。
四、值班教師負責當天幼兒園在門衛(wèi)的開放與關閉。嚴禁幼兒入園后單獨離園,發(fā)生從大門走失幼兒事故,值班教師負全責。同時,值班教師還要負責在園內巡視,發(fā)現不安全隱患記錄在安全值班記錄中,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9篇 企業(yè)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全面領導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二)親自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聽取安保部門的工作匯報。
(三)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四)在對各部門負責人考核時,同時考核其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狀況。
(五)發(fā)生重、特大人身傷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親臨事故現場,負責組織、指導搶救和處理善后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審定本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保設施和通訊工具。
第四條 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二)指導、督促安保部門開展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單位和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發(fā)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和指導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五)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參與實施和檢查落實。
(六)督促檢查安全資金的使用和安全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負責督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分管部門中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門落實安全職責,研究解決分管部門中的安全問題。
第三章 安委會職責
第六條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委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辦公室設在行政事業(yè)部。
第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協(xié)調、指導和監(jiān)督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對重大安全工作進行決策。
第八條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研究分析企業(yè)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生產經營情況,經常開展對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九條 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對企業(yè)重大隱患的整改提出解決意見和要求。
第十條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參與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堅持事故的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一條 組織召開安全例會、表彰會、經驗交流會,以及開展重大的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檢查。
第四章 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yè)部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經營的規(guī)章制度及上級的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措施和工作計劃,指導和檢查各部門、基層單位落實情況。
(二) 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保設施、滅火器材、線路電氣、辦公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管理、保養(yǎng)。
(三)協(xié)助監(jiān)察督查等部門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并對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提交安委會。
(四)負責對車輛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節(jié)假、公休日辦公場所的安全值班保衛(wèi)工作。
(六)做好安保資料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
(七)負責做好企業(yè)的文件歸檔的保密工作。
(八)負責對檔案室及檔案資料的安全管理。
(九)做好*人員的疏導、解釋工作。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考核或提拔干部時,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內容列入考核。
(二)做好企業(yè)的人事檔案保密工作。
(三)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發(fā)放到位
(四)參加企業(yè)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的調查工作;做好因工負傷職工的傷殘等級鑒定工作。負責因工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及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配送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對公司所有車輛、商品等安全負有第一責任。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任明確,分工到人。
第十五條 監(jiān)察督查部安全職責
(一)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所有安全設備和安全措施到位率。
(二)負責本部門車輛的行駛安全。
(三)參加特、重大事故、人身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和當事人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六條 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各種營業(yè)款項及現金的收支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票據安全管理。
(三)提取和存儲現金時,做好防范措施。保險柜不得超過100元的現金過夜。
第十七條 信息技術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系統(tǒng)內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電腦病毒發(fā)作、黑客入侵破壞、重要數據丟失等 。
(二)負責對各部門網絡用戶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 審計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審計資料的保密工作。
(二)監(jiān)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監(jiān)督各部門資金往來帳的安全使用情況。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因未履行職責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含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和當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除工作質量分、通報批評、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分,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
(二)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2萬元(含2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
(三)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2萬元-5萬元(含5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3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60分,并通報批評。
(四)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或造成2人以上(含2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1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80分及年終獎的1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或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五)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含3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5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0分及年終獎的2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第二十九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項目不通過'三同時' 報批而擅自進行有關項目施工的;或者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執(zhí)行審批要求,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 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交通事故5000元以上72小時內上報,死亡1人或傷2人的24小時內上報,生產經營或火災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即發(fā)即報,最遲不能晚于4小時上報。上報事故先口頭后須有文字電傳,事故(交通)結案須有書面報告和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書。其他事故上報參照執(zhí)行)凡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視情節(jié)輕重,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30分,或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第六章 獎勵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或在本職崗位上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者,獲市政府表彰的給予500元獎勵;獲省政府表彰的給予1000元獎勵。
(二) 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上報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或明顯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給予200元以上獎勵。
(三) 在事故搶救過程中的有功人員或日常生活中見義勇為的職工受到社會各界贊揚和媒體表揚的將給予獎勵800元以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市局(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本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資格、視其情節(jié)輕重扣減本學期績效工資,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yōu)資格。
一、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綜治辦主任 →教務處→ 門 衛(wèi)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 門衛(wèi)安全衛(wèi)生由門衛(wèi)負責,門衛(wèi)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jiān)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安全):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
發(fā)現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第11篇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協(xié)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工作,組織班組員工認真落實各項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絕違章作業(yè),爭當安全、文明生產無事故班組。業(yè)務上接受本部門兼職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員的指導,積極參加本部門和安全管理系統(tǒng)組織的各項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活動。做好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記錄。
(二)努力學習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知識,協(xié)助班組長開展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宣傳教育和安全評價等活動。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規(guī)章制度,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嚴防事故發(fā)生。
(三)對新調入班組的工人、來班組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監(jiān)督及時建立師徒合同或確定專人負責培養(yǎng),使新到班組人員盡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負責組織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經常檢查班組成員的遵章守紀情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對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提請領導表揚鼓勵,并作為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競賽考核成績,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告知有關人員或報告班組長進行解決。
(五)協(xié)助班組長進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
第12篇 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
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切實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倒查范圍
(一)車輛在轄區(qū)內發(fā)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不足3人,但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較大的。
(二)發(fā)生較大火災、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傷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內發(fā)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發(fā)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級機關或領導指示以及有必要進行責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責任倒查內容
(一)是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及簽訂責任書的情況。
(二)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了安全生產監(jiān)管機構,人員、辦公經費是否保證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監(jiān)管措施和火災、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設施設備是否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并保持完好狀態(tài)。
(三)每季度是否按規(guī)定至少召開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會議。
(四)每年是否按規(guī)定開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五)是否按要求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列為本年度重點監(jiān)督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是否能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整改。
(六)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經過專門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駕駛人員是否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七)安全生產工作是否依法實施了有效監(jiān)督管理。
(八)是否按規(guī)定時限報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九)是否按規(guī)定編制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十)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的文件、臺帳、制度以及會議記錄是否存檔,主管或主要領導部署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是否記錄、落實。
(十二)與發(fā)生事故有關的其他情況。
三、責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認為符合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條件的,提請公司同意后,下發(fā)責任倒查通知。
(二)根據事故情況,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請公司同意,報請并協(xié)同各級安監(jiān)部門進行責任倒查。
(三)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在30日內向公司提交倒查報告。
(四)如公司對責任倒查報告無異議,上報各級安監(jiān)部門處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門處理決定20日內,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fā)責任倒查情況通報。
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監(jiān)管責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