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實現特種設備的綜合管理,明確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職責范圍,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3. 部門及人員相關3.1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部門有安全環(huán)保部、生產部、工藝設備部、電自儀部、行政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人力資源部。
3. 2 工藝設備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為崗位培訓教育部門,行政管理部為特種設備檔案安全管理部門,電自儀部、財務部、采購部、人力資源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輔助部門。
3. 3 與特種設備相關之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事宜。
4 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1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主要職責
4.1.1 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yè)安全健康指示的執(zhí)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4.1.2 審批職業(yè)安全健康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3 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 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4.1.5 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1.6 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1.7 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1.8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2工藝設備部及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1 貫徹執(zhí)行上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法規(guī),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
4.2.2 負責特種設備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術工作,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并辦理相關匯報事宜。
4.2.3 建立健全特種設備臺賬,并及時更新。
4.2.4 起草特種設備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上報批準并貫徹落實。
4.2.5 制定特種設備操作、維護、檢修等技術規(guī)程。
4.2.6 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等特種設備及 的定期檢查檢驗工作。
4.2.7 編制特種設備大修方案及材料計劃。
4.2.8 檢查特種設備操作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2.9 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4.2.1 0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取證和換證工作。
4.2.1 1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2.1 2 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和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
4.2.1 3. 向當地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tǒng)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4.2.1
4 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培訓。
4.2.1
5 按規(guī)范協(xié)助采購部訂購特種設備、配合安裝單位安裝特種設備、按特種設備規(guī)范驗收特種設備。
4.2.1 6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2.1 7協(xié)同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2.1 8參加特種設
第2篇 特種設備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1 天車操作
1.1 嚴格遵守天車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1.2 兩臺天車在同一跑道上作業(yè)時,在接近 2 米前,應互鳴警鈴。
1.3 當司機接受指揮信號后,須鳴鈴示意后再起動。如遇危險情況,不論任何人發(fā)出停車信號司機均應立即停車。
1.4 超過規(guī)定負荷或重量不明時不吊。
1.5 吊具不完整,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6 吊具與起重物不垂直,斜拉時不吊,捆綁不牢不吊。
1.7 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指揮信號、被吊物情況時不吊。
1.8 被吊物從人體上方越過和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1.9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10 吊物上站人不吊。
1.11 天車有故障時嚴禁使用。
1.12 每一吊具上都應有允許承載重量標示及編號。
1.13 每次使用前必須對吊具進行檢查確認,按規(guī)定組織定期鑒定。
2 機動搬運車作業(yè)
2.1 機動搬運車需持證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2 開車前應檢查車輛各部件狀態(tài),試驗剎車、方向盤及喇叭狀態(tài)良好方可動車。
2.3 機動搬運車僅作為搬運工具,與搬運無關人員不準搭乘機動車,搭乘人身體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車外。
2.4 不允許超載,裝載超寬應有人監(jiān)護,車上裝載物品應擺放平穩(wěn),搬運化學物品,應了解其性質及搬運注意事項,搬運氧氣瓶時要確認氧氣瓶上須有安全帽和防震圈。
2.5 禁止叉車在起重狀態(tài)進行檢修。
2.6 機動車不得停在道口和侵入軌道限界。
2.7 機動搬運車駕駛室內只準叉車一人(即司機)、電瓶車兩人(包括司機)乘座,除駕駛室外一律不準搭乘人員。
3 蓄電池作業(yè)
3.1 在配制、加注電解液及酸堿溶液時,操作者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3.2 當配制硫酸溶液時,要在耐酸容器內進行;先注入蒸餾水,然后緩慢注入硫酸,并用耐酸棒不斷攪拌。
3.3 充電間要保持通風良好,消防器材狀態(tài)良好,嚴禁煙火,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3.4 充電時,充電人員不得離崗,并注意觀察,做好記錄。
4 移動架車機操作
4.1操作人員應接受過專門的架車機操作培訓,并應熟悉移動架車機架車機的操作手冊,。
4.2 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披長發(fā),不得佩帶飾物(包括環(huán)狀物)。
4.3 當使用架車機起升車輛時,無關人員不得在工作場所停留,不得阻礙操作人員視線。
4.4 使用架車機起升列車進行架車作業(yè)前,操作人員應明確架車作業(yè)的目的、要求和步驟,并且負責架車機每次起升和下降。
4.5 使用前,應檢查架車機有否異常,若架車機有異常情況,不能進行列車起升作業(yè)并同時通知設備車間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4.6 移動架車機前,上、下擺動推把,使輪子接觸地面,并保證起升架在最低位,才能移動架車機。
4.7 架車前應確保架車機不會超載,仔細確認架車機上的承重銘牌噸數。
4.8 任何人員不得敲打架車機部件,不得踩踏架車機起升架。
4.9 架車機操作人員應愛護架車機,經常保持架車機的整潔。
4.10 不得利用移動式架車機作架車以外的其它用途。
5 固定式架車機操作
5.1 操作人員應接受過專門的架車機操作培訓,并應熟悉固定架車機的操作手冊。
5.2 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披長發(fā),不得佩帶飾物(包括環(huán)狀物)。
5.3 當使用架車機起升車輛時,無關人員不得在工作區(qū)域范圍內停留,不得阻礙操作人員視線。
5.4 操作架車機時,應保證架車機不會超載。
5.5 任何人不得敲打架車機任何部件,不得踩踏架車機起升架,不得利用架車機作為攀爬的工具。
5.6 操作人員應愛護架車機,保持架車機功能正常及整潔。
5.7 不得利用架車機作架車以外的其它用途。
6 移動升降平臺
6.1 移動升降平臺操作人員須受過專門的培訓。
6.2 操作者在啟動前應先檢查液壓系統(tǒng)的液面位置,保證液壓油在規(guī)定水平。
6.3 升降平臺須放置在堅實水平的地面上,在使用前要進行空載操縱,發(fā)現安全缺陷立即停用,并通知維修人員。
6.4 升降平臺工作時下方不得有人。
7 焊工操作安全
7.1 禁止焊接、切割受力構件和內有壓力的容器。
7.2 焊接、切割場所 10 米以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3 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切割作業(yè)。
7.4 氧氣瓶、乙炔瓶禁止在陽光下曝曬,禁止靠近熱源。
7.5 氧氣瓶、乙炔瓶兩者之間必須保持 5 米以上的距離。
7.6 嚴禁氧氣瓶與油脂或化學藥品接觸、同室存放或在其附近存放。
7.7 嚴禁使用漏泄的氣瓶;乙炔減壓閥的出口必需安裝有效止回閥。
7.8 其它未列出的操作安全事項按相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第3篇 特種設備使用運營安全管理制度
電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崗位職責、機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維修管理、備件工具管理及技術資料檔案。為使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 崗位責任制
該制度明確了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在制定此制度時,要以電梯的安全運行管理為宗旨,將崗位人員在駕駛和維保電梯的當班期間應該做什么工作及達到的要求進行具體化、程序化。對電梯的日常檢查、維保、定期檢修以及緊急狀態(tài)下應急處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所以,電梯的完好狀態(tài)和使用管理都比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對于多班運行的電梯崗位,應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確交接雙方的責任,交接的內容、方式和應履行的手續(xù)。應做到以下內容:
1、交接班時,雙方應在現場共同查看電梯的運行狀態(tài),清點工具,備件和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當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見面打招呼的方式進行交換。
2、明確交接前后的責任。通常,在雙方交班人簽字后再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處理。若正在交接事電梯出現故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但接班人員應積極配合。
3、在電梯出現故障時,如人員不夠,已下班人員應在街道通知后盡快趕到現場共同處理。
三、機房管理制度
1、非崗位人員未經管理責同意不得進入機房
2、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放在明顯部位,經常保持完好狀態(tài)。
3、保證機房照明、通訊電話的完好,暢通。
4、經常保持機房地面、墻面的清潔及門窗的完好,門鎖鑰匙不允許轉借他人,機房內不允許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內溫度5-40度范圍內,可適當安裝空調以滿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檢查。
7、注意電梯電源配電盤的日常檢查,保證完好。
8、保持通往機房的通道、樓梯間的暢通。
四、維修保養(yǎng)制度
為了加強電梯的日常運行檢查和預防性檢查,防止突發(fā)事件,使電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務,應制訂詳細的操作性強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在制訂時,應參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單位電梯使用的具體情況,將日常檢查、周期性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的具體內容、時間及要求,作出計劃性安排,避開電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設備之一,應對其技術資料建立專門的技術檔案,進行分門別類的妥善管理,以便備用。
第4篇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范本
特種設備操作工職責
1、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
2、上班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精心操作,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應予抵制。
3、認真做好容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容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
4、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嚴密監(jiān)視設備各參數的變化,保持最佳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各項記錄,內容須真實。
5、遇有事故時及時報告有關人員,不得隱瞞事故。
6、努力學習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事故處理能力。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fā)動群眾,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操作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巡檢制度
1、認真執(zhí)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確保設備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培訓合格才能上崗,發(fā)現設備運轉不正常,安全裝置不符合規(guī)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日常維護保養(yǎng):操作者每天進行保養(yǎng)。設備運行時,注意設備運轉、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滅菌結束后清潔、擦洗。定期維護保養(yǎng):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yǎng)。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設備停止運行后妥善處理,運行中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準超溫、超壓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保養(yǎng)維護。
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和分院領導進行報告。
2.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應立即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門。
3.發(fā)生事故先兆、設備安全隱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fā)生部門應及時向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領導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fā)生后,單位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fā)現有上述違規(guī)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單位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6.事故處理結案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7、設備安全隱患應在調查結束后制定防范和處理措施,報分院主管或有關政府部門。
預真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總則
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當地質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件》后,方可獨立承擔壓力容器操作。
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要熟悉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有關容器的結構、類別、主要技術參數和技術性能,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認真填寫有關記錄。
3.壓力容器要平穩(wěn)操作,容器開始加壓時,速度不易過快,要防止壓力的突然上升。
4.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發(fā)現溫度,壓力異常時,應及時停機檢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開機。
5.嚴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維修時必須停泵、排氣卸壓后方可進行。
二 日常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
1.嚴格按照壓力容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開始操作前,應首先檢查氣泵、儲氣罐、管道、閥門、及安全附件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3.堅持壓力容器日巡檢制度,儲氣罐每日至少排水一次,及時發(fā)現不正常狀態(tài),并采取相應措施調整和排除。
4.隨時檢查壓力容器及相關管道和附件,及時處理“跑、冒、漏”現象。
5.每月應對安全閥進行全面檢查。手動排氣以防閥芯與閥座粘死卡死。
6.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7.發(fā)現下列情況時,必須及時更換安全閥:
(1)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密封不嚴且無法修復的。
(2)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粘死或彈簧嚴重腐蝕、生銹的。
8.保持壓力表潔凈,隨時注意壓力表的工作情況。有下列情況時,及時更換壓力表:
(1)無壓力時,指針不能歸零的。
(2)表盤玻璃破裂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的。
(3)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的。
(4)壓力表指針松動或斷裂的。
(5)有其它影響壓力表準確指示的其它缺陷的。
9.壓力表每半年交計量部門校驗一次。
預真空滅菌器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每日滅菌前檢查滅菌器柜門、鎖扣、蒸氣調節(jié)閥、安全閥等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3、經常清理排氣口,去除毛絮等雜物。保持滅菌柜清潔,排氣管道通暢。
4、防止超熱現象。超過臨界溫度2℃時蒸氣不易凝結,穿透力減低影響滅菌質量。滅菌時注意觀察飽和蒸氣壓力下的溫度。
5、物品裝載量不超過90%。脈動真空滅菌器的裝載不小于柜室容積5%,防止小裝量效應。
6、注意檢查設備管線有無漏氣漏水。
7、每天工作結束后要關閉蒸氣、電源、水源閥門。
8、非滅菌崗位的人員,不得使用高壓蒸氣滅菌器。
9、每半年對滅菌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一次。
10、工作期間,操作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
第5篇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辦法》《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一)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二)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三)政工人事部門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五)單位內部培訓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六)參加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教育培訓作為公司安全考核內容之一。
第6篇 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事故調查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事故調查管理工作。
三、規(guī)定內容
1、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配合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事故調查組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本單位法人代表、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以及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事故調查組的要求到場并積極配合各項工作。
3、本單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擾、阻攔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本單位所有人員應如實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信息,不得刻意隱瞞或故意歪曲事實。
5、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本單位人員,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還應依據本單位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其特種設備安全責任,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7篇 特種設備定期自查隱患整改制度
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yè)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3、檢查內容:
(1)特種設備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和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情況。
(2)重點監(jiān)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情況。
(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檢查人員在檢查時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安全質量管理部存檔。
5、隱患整改:
(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安全質量管理部存查。
(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安全質量管理部。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安全質量管理部。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fā)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項目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8篇 特種設備和安全防護工程安全驗收制度
為保證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和落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進行施工生產,安全驗收是安全檢查的一種基本形式,施工項目必須執(zhí)行安全驗收制度。
一、安全技術方案驗收
1、項目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驗收。
2、交叉作業(yè)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專業(yè)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5、項目安全總監(jiān)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要參與以上驗收活動,并提出自己的具體意見或見解,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要督促有關人員盡快整改。
二、設施與設備驗收
1、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和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施工現場有關責任人共同驗收。
2、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區(qū)域責任工程師、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3、區(qū)域內的單位工程防護設施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專業(yè)責任工程師、施工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項目安全總監(jiān)、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驗收。其驗收資料分專業(yè)歸檔。
5、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自驗基礎上,報請監(jiān)理、業(yè)主或專業(yè)檢驗檢測機構驗收:
(1)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架;
(2)吊籃架、挑架、外掛腳手架、卸料平臺;
(3)整體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電梯;
(6)塔吊;
(7)臨電設施;
(8)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
(9)30m3/h以上的攪拌站;
(10)架橋機(公路、鐵路);
(11)鐵路營業(yè)線架空頂進、路塹開挖、石方爆破、車站改造過渡、光電纜等施工防護設施;
(12)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三、驗收要求
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2、腳手架、滿堂紅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經理或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設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設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安全驗收必須嚴格遵照國家、地方、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要求,嚴格把關。驗收人員對方案、設備的安全保證性能負責,并履行書面簽字手續(xù)。
第9篇 特種設備重點監(jiān)控工作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重點監(jiān)控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重點監(jiān)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重點監(jiān)控工作。
三、規(guī)定內容
1、本單位嚴格遵守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重點監(jiān)控工作要求》的規(guī)定,對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列入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實行使用重點監(jiān)控工作制度。
2、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此類特種設備的重點監(jiān)控工作,確保按時按要求進行安全檢驗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規(guī)范運行。
3、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指派專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分類逐臺負責重點監(jiān)控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點監(jiān)控特種設備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每年進行一次事故隱患全面排查。
5、重點監(jiān)控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從事該工作的經驗。
6、每年組織一次重點監(jiān)控特種設備突發(f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第10篇 特種設備意外事件事故緊急救援措施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備發(fā)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guī)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fā)生事故后,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2.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并報單位領導批準,成員人員必須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yǎng)人員。
3.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必須參加。
4.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準后實施。
5.習結束后,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第11篇 特種設備設備停用、報廢制度
設備停用
1、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應封存設備,并在封存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停手續(xù),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保存;重新啟用時,應參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適用單位到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xù),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2、在設備停用期間應對其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yǎng)。
設備報廢
在特種設備報廢后,按相關的規(guī)定進行破壞性處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不得再作為特種設備轉讓和使用,并到原注冊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xù)。
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12篇 施工機械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機械、工器具及特種設備(以下統(tǒng)稱“設備”)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1、進場檢測驗收
設備進場時要進行檢測驗收,設備驗收時要有產品合證書,并有監(jiān)理在場,通過驗收后必須向監(jiān)理部門報驗,獲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設備安全管理“三定”
各種設備的使用應定人、定設備、定崗位,由專業(yè)技術人員專人操作,并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未經許可,不得操作他人設備,也不得將設備交給他人操作。
3、設備的安裝、拆除
3.1、大型設備在安裝、拆卸施工過程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拆卸工作。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把安裝、拆卸工作質量安全關。
3.2、大型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有安裝、拆卸施工方案,并報監(jiān)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實施安裝、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設備安裝、拆卸時要組織專職安全員、技術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控工作,查看現場四周環(huán)境,禁止非工作人員進人安裝、拆卸施工現場,確保安裝、拆卸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
3.4、大型設備安裝完工后,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管理部門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使用。
3.5、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熄滅發(fā)動機,移動大型設備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臨邊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設備維修保養(yǎng)
4.1、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分為日常維修保養(yǎng)、定期維修保養(yǎng)和故障維修保養(yǎng),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維修保養(yǎng)、定期維修保養(yǎng),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故障維修保養(yǎng)。對維修保養(yǎng)情況要記錄存檔。
4.2、操作人員應根據設備出廠技術資料說明書及行業(yè)規(guī)范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維修保養(yǎng)。
4.3、設備操作人員要加強對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認真貫徹執(zhí)行設備維修保養(yǎng)“十字”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5、設備的檢查
5.1 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所操作的設備,使用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檢查內容包括:
(1) 設備是否過熱、松曠、連接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噪音是否正常;
(2) 工作介質、溫度、容量、壓力和溫升是否正常,根據情況應及時調節(jié);
(3) 監(jiān)視儀表是否靈活,讀數是否正常;
(4) 自控系統(tǒng)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根據情況及時校驗;
(5) 檢查設備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蝕耗等事故隱患。
5.2 在檢查或使用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操作人員處理不了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帶病運轉,并上報施工隊負責人。
5.3 操作者處理不了的故障應認真填寫記錄,真實反映設備故障情況,施工隊負責人應查證設備故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方案。
6、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6.1 設備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6.2 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引用或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簽發(fā)。
6.3 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安全技術交底時發(fā)放到施工隊負責人,由施工隊負責人轉發(fā)給相關操作人員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6.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掌握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施工現場工況和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6.5、國家及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規(guī)定的特種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特制設備操作證書的復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環(huán)保部存檔備查。
7、嚴禁設備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嚴禁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任何人發(fā)現違章行為都有權通過安全監(jiān)督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