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財產管理清查制度
財產管理與清查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財產管理,防止流失,保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范。
1.財產管理范圍
本規(guī)定財產是指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商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有形資產,具體包括:
1.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1.2汽車、摩托車。
1.3電器設備:電話、傳真機、計算機(器)、電風扇、空調、電冰箱、發(fā)電機、廚房設備、健身器材、照相器材、電視機、執(zhí)水器、飲水機、洗衣機、消毒柜等。
1.4辦公設備:辦公臺、椅、會議臺、沙發(fā)、茶幾、保險柜、文件柜等低值易耗品。
1.5建筑材料物質、建筑設備。
1.6其他非易耗性的設備、器材。
2.財產管理分工及職責
2.1公司物管部負責房屋、建筑物的管理。
2.2公司辦公室負責除房屋及建筑物外的財產實物管理,主要負責財產新置,建立財產實物備查帳,組織定期清點和及時維修,審核并辦理報廢手續(xù),定期與財務部門核對帳目。指導各部門用好各項財產。
2.3公司財務部負責對財產的會計核算。
3.財產新置
3.1有關使用部門、下屬單位提出新置申請報告,經辦公室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核。
3.2經公司領導批準后,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入庫、登記備查帳。
3.3各部門及下屬各單位特殊需要經公司領導審批購置和外單位饋贈的財產,一律送交辦公室和財務部門辦理入庫記帳手續(xù)。
4.財產使用、保管和維修
4.1各部門領用財產實物,經辦公室領導簽字批準,填制領用或登記簽名,由辦公室負責發(fā)放。
4.2各部門領用的財產,未經部門主管和公司領導批準,不得轉移和外借。
4.3所有財產的使用、保管,應有專人負責,發(fā)生人為損壞、丟失一律照價賠償,如因客觀原因造成損壞、丟失,也應區(qū)別情況負責部分經濟賠償。
4.4個人使用保管的設備器材,遇工作調動、辭職、解聘、開除,應先辦理退還或移交手續(xù)后,方可辦理人事手續(xù)。
4.5各部門領用的財產需維修時,應提出維修報告(計劃),由辦公室負責協(xié)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維修應經辦公會議討論,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6固定資產使用年限:
機械設備 10年
動力設備 11年
傳導設備 15年
運輸設備 8年
自動化、半自動控制設備 8年
電子計算機 4年
空調、空氣壓縮機、電氣設備 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年
傳真機、電傳機、復印機、移動無線電話 5年
制冷設備 10年
消防安全設備 4年
其他經營設備及器具 15年
5.財產報廢
5.1有關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財務部門和有關部門聯(lián)合組織鑒定后,報總經理、財務經理審批。根據(jù)公司領導的批示,辦公室和財務部門分別辦理有關減帳手續(xù),并存入檔案。
5.2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應首先查明原因,并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后,方能辦理報廢。
5.3辦公用品的購買費用要本著節(jié)約,實用的原則,購買高檔貴重辦公用品要經公司領導審批。
5.4非消耗性辦公用品采取交舊換新的辦法領取。
6.財產清查
6.1公司成立清查盤點小組,由財務部門牽頭,辦公室派員參加,必要時,公司領導層等有關部門也要派員參加。盤點小組直接指點盤點的實施,并負責盤點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盤存方法可采取記續(xù)盤存,也可采取實地盤存,但年終必須采取實地盤存。
6.2辦公室定期派專人對財產進行清點,年終時盤點小組對所有財產、物資、材料進行全面盤點,對盤盈盤虧的財產、物資、材料查明原因,劃清責任界線。如屬人為的負責賠償,過失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將盤盈盤虧的情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批示后再進行處置。
第2篇 公司財產清查制度3
公司財產清查制度(三)
為了加強公司財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使會計核算真實,根據(jù)會計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必須每年對材料、抵值易耗品、包裝物、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一次。
二、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做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登記好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裝物帳簿并結好余額,以便核對,整理好財產物資,分門別類。
三、由辦公室人員牽頭,財務人員、物料保管人員參加,對財產物資逐筆登記,并與帳面進行核對。如發(fā)現(xiàn)財產盈虧,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及董事會報告,經批準后進行相應帳務處理。
四、對盤虧的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造成的盤虧,根據(jù)不同的原因進行處理,屬人為管理因素,由責任人賠償,屬自然損耗的,完善報批手續(xù)。
五、固定資產必須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閑置、報廢的管理,登記工作。
六、由辦公室牽頭,會計、使用部門參加,每年全面清點一次,并對報廢、未使用的進行處理。在清查中將報廢、損壞的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表',并注明原因,辦理有關報批手續(xù),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3篇 石油銷售公司財產清查制度
石油銷售公司財產清查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財產管理,保證財產安全和完整,使財產清查工作規(guī)范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陜西xx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的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shù)量與價值,從而查明賬面記載與實存數(shù)量、金額是否相符的專門方法,是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防止資產流失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財產清查的分類
財產清查按不同的標志有不同的分類。
(一)按清查對象和范圍分:
1. 全面清查是指對全部財產進行盤點和核對。
2.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jù)需要對一部分財產進行的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對象是流動性較大的財產。
(二)按清查時間分:
1.定期清查是指根據(jù)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預先計劃安排的時間,對財產所進行的清查。
2.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據(jù)實際需要對財產所進行的臨時清查。
(三)按清查的執(zhí)行單位分:
1. 內部清查
2. 外部清查
(四)按清查項目分:
1. 實物資產清查
2. 貨幣資產清查
3. 往來款項清查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hb公司。
第二章 財產清查的組織領導和分工
第五條成立財產清查領導小組。一般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綜合辦公室、財產管理、財產使用部門及相關專業(yè)人員組成,對清查工作進行組織實施、指導檢查。
第六條開展清查時,財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清查方案并負責實施。財產清查方案一般包括:財產清查的目的、方法、步驟、人員及要求等。
第七條財產清查的部門分工。
開展清查時,財產清查領導小組按部門分工確定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本部的固定資產清查。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低值易耗品和周轉材料的清查。
(三)財務部負責貨幣資金和往來款項清查。
如財產清查領導小組無特殊指定,財務部為公司財產清查的牽頭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公司其他部門及下屬單位開展財產清查工作。
第八條清查人員的確定與職責
(一)主盤人:根據(jù)清查內容的不同,由負責清查的部門指定專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及組織實施。
(二)盤點人:由參與清查的各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清點、記錄、核對。
(三)監(jiān)盤人:由財產清查領導小組指定。
上述人員職責要遵守崗位不相容內控要求。
第三章 財產清查的內容、范圍和期限
第九條財產清查內容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
(二)實物財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土地等。
1. 存貨類指原料、燃料、輔助材料、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備品備件、儀器儀表等的保管料、在途料、廢舊料等。
2. 固定資產指生產用、封存、出租、租入等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電子設備及其它,以及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等。
3. 低值易耗品指在用及庫存的家具用品、辦公用品及其它用品等。
(三)往來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及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
第十條 財產清查的范圍
(一)全部清查是每年年末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實地盤點,對本單位所有財產進行全面盤點和核對;單位撤銷、合并、重組、股份制改造、單位主要負責人變動等事項,也應該根據(jù)實際情況的需要進行全部財產清查。
(二)局部清查是對一部分財產進行的清查,其清查對象主要包括四大類。
1. 對具有流動性強或容易短缺的存貨包括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庫存商品等,每月末都要進行清查。
2. 貨幣資金收支要日清月結,庫存現(xiàn)金每月至少要進行二次清查,銀行存款每月終了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
3. 各種貴重物資,每月都要清點一次。
4. 出納人員和實物資產保管人員調整崗位時,要對相關財產進行清查。
第十一條 財產清查的時間
(一)年末清查可結合年度決算與中介機構審計一并進行。
(二)日常的財產清查財務部根據(jù)需要靈活安排,直接與相關部門聯(lián)系清查。
第四章 財產清查準備
第十二條 制定清查計劃。清查時,由財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財產清查計劃,局部清查時,按照財產的不同由其負責部門制定財產清查計劃。
第十三條 財務部應將清查截止日期前發(fā)生的貨幣資金收付款項,存貨、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土地的增加、減少情況,往來款項,根據(jù)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全部登記入賬??偡诸愘~、明細分類賬、銀行存款和現(xiàn)金日記賬均結出余額。
第十四條 財產管理部門應根據(jù)實物收發(fā)憑證全部登記實物明細賬,并進行核對,保證賬證、賬賬、賬實相互一致。
第十五條 財務部的各類實物明細賬應與有關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明細賬進行核對,保證賬證、賬賬、賬實相互一致。
第十六條 財產管理的倉儲工作人員和保管人員將各項實物進行清理,分門別類,排列整齊,并分別掛上標簽,標明實物的規(guī)格和結存數(shù)量,并準備好日常工作賬簿。
第十七條 在清查地點準備好各種必要的度量?器具,并對其進行詳細的檢查,保證計量的準確性。
第五章 財產清查的方法和要求
第十八條 貨幣資金清查
(一)庫存現(xiàn)金的清查
1. 采用實地盤點法進行清查,對現(xiàn)金實存數(shù)與現(xiàn)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
2. 庫存現(xiàn)金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不得允許以借條、收據(jù)等白條抵庫。
3. 每月清查盤點不少于2次,現(xiàn)金流量較大的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安排多次盤點,并根據(jù)清查結果編制'現(xiàn)金盤點報告表' (附表一),并由財務機構負責人、清查人員和出納人員簽章。
(二)銀行存款清查
1. 采用與開戶銀行對賬方法,將單位銀行日記賬與開戶銀行對賬單要及時、逐筆核對,以查明是否相符。
2. 對雙方記賬時間不一致產生的'未達賬項',要及時編制'銀行
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附表二),然后驗證經過調節(jié)的雙方余額是否相等。
3. 每月要對'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進行核查,并由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出納和編制人員簽章。
(三)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與銀行存款清查相似。
第十九條實物的清查方法有實地盤存法和技術推算法。實地盤存法適用范圍較廣,大多數(shù)財產的清查都可以采用這種方法;技術推算法適用于量大、成堆而價值又不高,難以逐一清點的物資。
(一)按照財產清查分工,各部門對所管理的實物財產進行現(xiàn)場清點,核實品種、規(guī)格、編號、產地、數(shù)量、使用狀態(tài)及完好程度等,并填寫實物盤點清冊。
(二)對存貨、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土地,要逐一盤點來確定其實物數(shù)量。
(三)對于無法逐一清點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礦砂等,可通過技術推算來確定其數(shù)量。
(四)有些財產物資不僅要清查其數(shù)量,還要用一定的技術方法來檢查其質量,是否存在減值跡象。
(五)對于各種實物的盤點都要填制盤存單,填明各種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盤存單上要由監(jiān)盤人、盤點人員和原來的實物保管人共同簽字確認。
(六)根據(jù)盤存單和有關賬簿資料,還要編制'實物盤點表'(附表三)。
(七)根據(jù)'實物盤點表'的情況,填寫'盤虧情況表'(附表四)和'盤盈情況表'(附表五),并匯總整理'實物盤點盈虧報告表'(附表六)。
第二十條 往來款項的清查,一般采用發(fā)函詢證(附表七)的方法進行清查。在檢查單位往來款項賬目正確性和完整性的基礎上,根據(jù)有關明細分類賬的記錄,按戶編制對賬單,送交對方單位核對,并要求對方進行書面確認。對賬單一般一式兩聯(lián),其中一聯(lián)作為回單。如果對方單位核對相符,應在回單上蓋章后退回;如果核對不符,則應將不符的情況在回單上注明,或抄送賬單退回,以便進一步清查。單位收到返回的對賬單后,應據(jù)以編制'往來賬項清查匯總表'(附表八)和 '詢證函回收情況表'(附表九)。
往來款項的清查除了做到賬賬相符以外,還應查明雙方有無發(fā)生爭議的款項,以及可能無法收回的款項,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避免和減少壞賬損失。特別對經辦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處理。
第六章 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財產清查的結果,必須按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嚴肅認真地給予處理。
(一)屬于定額之內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盤盈、盤虧應根據(jù)規(guī)定手續(xù)及時處理。
(二)屬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財產清查中發(fā)現(xiàn)的盤盈、盤虧、毀損和變質或超儲、積壓等問題,應認真核對數(shù)字,按規(guī)定的程序上報批準后再行調出、出售和其他處理;對于長期不清或有爭執(zhí)的債權、債務,也應核準數(shù)額上報,待批準后處理。其具體步驟如下:
1. 核準數(shù)字,查明原因。根據(jù)清查情況,編制上述相關表,對各項差異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明確經濟責任,據(jù)實提出處理意見,呈報總經理會議或上級機構根據(jù)管理權限批準后執(zhí)行。
2. 處理意見批準前,會計人員和財產管理人員根據(jù)清查結果,編制記賬憑證,調整有關財產的賬面價值,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數(shù)相符。調整盤盈或盤虧財產的賬面價值時,使用的對方科目為'待處理財產損溢'。
3. 處理意見經批準后,財務部門根據(jù)審批意見按照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進行賬務處理,確保賬實相符。企業(yè)日常工作中發(fā)生的待處理財產損溢,通常必須在年報編制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二條 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由于人為原因給單位造成損失的,由有關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調離崗位、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清查中發(fā)現(xiàn)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會計工作中出項的問題,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及時改進。
第二十四條 年度財產清查工作應做出總結報告,對清查的組織領導、實施過程、清查結果、存在的問題等進行總結,與財產清查表一并裝訂存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表一:現(xiàn)金盤點報告表
附表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
附表三:實物盤點表
附表四:實物盤虧情況表
附表五:實物盤盈情況表
附表六:實物盤點盈虧報告表
附表七:往來詢證函
附表八:往來賬項清查匯總表
第4篇 監(jiān)理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建設監(jiān)理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產,如汽車、照相機、經緯儀、水準儀、檢測工具、計算機、圖書資料、傳真機以及辦公桌椅,屬于公有財產,任何人不得私吞侵犯。
第二條 辦公室對公司財產登記造冊,進行實物管理。
第三條 貴重設施、設備和工具實行借用歸還登記制度,一律由專人管理,未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其它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辦公用品(含各項目辦公用品)一律實行領用制度,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由專人登記發(fā)放。
第五條 財會部門配合辦公室做好財產建帳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第六條 設備、設施、工具和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各種物資只能由辦公室請款購買、報帳,其他部門人員一律不能請款購買。
第八條 辦公室對辦公用品實行總量控制。
第九條 對損壞公司財產的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賠償處理。對辦公用品有毀損的,可申請購新,并以舊換新,對于遺失的,應作申請說明,由辦公室主任考慮其配發(fā)。
第十條 辦公室每季度對財產及辦公用品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分析,杜絕遺失和浪費現(xiàn)象發(fā)生。
第5篇 某公司公共財產登記領用制度
公司公共財產登記領用制度
為提高公共財產使用效率,實現(xiàn)格林公司財產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
1、實行公共財產建帳登記制度,凡屬公司固定資產范疇內的一切公共財產,由總經辦負責按類別造冊登記編號,建立完整的固定資產帳冊。
2、實行公共財產借用登記管理??偨涋k在摸清家底的同時,對所屬的公共財產按現(xiàn)在借(領)用情況,向使用對象補辦借(領)用手續(xù)。
3、對已登記借用的公共財產,由總經辦安排每年檢查核對一次,發(fā)現(xiàn)遺失、損壞要及時查明原因。
4、各個辦事處的(領)用公共財產的人要用好、管好這些物品,若故意損壞或遺棄須照價賠償。調離或退休人員應在辦理調動、退休手續(xù)的同時,將原借(領)用公共財產歸還單位。
5、對不屬固定資產范圍內的低值易耗辦公用品,實行領用登記辦法,領用數(shù)量較大時,應附有書面的領用說明。
第6篇 某某房地產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yè)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jù)公司發(fā)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lián),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fā)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xù)。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lián)。一聯(lián)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lián)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fā)出憑據(jù),一聯(lián)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fā)現(xiàn)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7篇 x地產公司財產盤點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財產盤點管理制度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工作的正確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以切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確保公司財產完整無損,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條 財產盤點范圍:固定資產、工程材料、低值易耗品、開發(fā)產品、出租開發(fā)產品、周轉房、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
第二條 盤點前準備:盤點前,根據(jù)現(xiàn)有的資產臺帳,填寫盤點表中盤點資產的名稱、數(shù)量/單位、存放地點、保管人。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擬在每年十二月進行,由財務部、辦公室會同使用部門組成資產清查小組,按照固定資產卡片、臺賬,進行實地盤查,對固定資產的性能、存放地點,附屬設備的完整性作記錄。
第四條 存貨的清查:
1.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建立臺賬,每月末將購入、領用、庫存情況匯總交與財務部。由財務部和辦公室在年終進行實地盤點。
2.商品房應由營銷部按類別、區(qū)(攤位)號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并建立”出租產品卡片”,詳細登記出租房的坐落地點、結構、層數(shù)、面積、租金單價等情況。
3.材料由物資部和財務部定期進行清查。
4.提供給物業(yè)公司的備品、備件由物管部和財務部定期進行清查。
第五條 盤點情況處理:盤點結束后,將各分項盤點表匯總裝訂成冊,作為下一次盤點的基礎表,并進行書面總結,財務部編制盤點匯報。盤點匯報由盤點部門經理、財務部經理確認簽字后,上報分管副總、總經理,領導審批后,和盤點表一同在總辦存檔備查。
第8篇 房地產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并建立財產、辦公用品購買、使用登記制度。
二、 各部門經理對各部門所使用的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負有指導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的責任,對員工有損壞公司財產的行為應提出嚴肅批評,并予以制止。對情節(jié)嚴重的應及時做出處理。如有遺失和損壞,應由當事人酌情賠償。
三、 各部門需購物品須按月提出購買計劃,由部門經理按照'合理、必須、節(jié)約'的原則填寫《物品購買申請》,注明購買原因、數(shù)量及預算價,按相關程序和管理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 。
四、 各部門購買物品計劃,經審批后交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專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采購時,應事先征得辦公室核準。
五、 各類物品采購后由辦公室負責總務人員驗收、登記、入庫。
六、 員工領用物品均需填寫'物品領用單'。單價在100元以上物品,員工在離開公司時應予以收回。屬非正常損失或遺失的,應有但是人酌情賠償,賠償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核定,大額賠款可分期在工資中扣除。辦公室每年要會同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清點。辦公室由責任不定期檢查部門保管、使用各類物品的情況。
七、 物品報廢須由使用部門經理填寫'報廢申請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審核,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八、 所有物品的調配、辦理執(zhí)照、繳納管理費、租金、參加財產保險、和車輛維修及更新等事項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
第9篇 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某公司財產的管理制度
一、財產的管理范圍
1、固定資產:凡價值超過2000元的設備;價值超過1000元、使用年限超過1年的財產,均屬固定資產。
2、其它資產:未達到固定資產條件的低值易耗品及物料消耗品。
二、財產分類
1、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交通設備、通訊設備。
2、其他財產:辦公家具、電話機、辦公用品、辦公耗材。
三、財產管理的部門
1、運營中心技術部 負責辦公設備(計算機及其外設、附屬配件、投影儀、集團電話及線路等)。
2、運營中心綜合部 負責其他財產(辦公家具,電話機、辦公用品、辦公耗材等)。
3、各部門負責使用財產的保管、維護,要求設專人管理財產并負責配合公司財產管理。
四、財產購置程序
1、購置計算機等辦公設備,由申請部門將計劃提交運營中心技術部,再經各級領導批準后由技術部負責購置;
2、購置其他財產,由申請部門將計劃提交運營中心,由運營中心負責統(tǒng)一購置;
3、凡購置各類財產,必須及時驗收入庫,經辦人持入庫單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
4、凡應入庫而未辦理入庫手續(xù)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5、凡領用物品,必須辦理出庫手續(xù)。
五、注意事項:
1、凡在公司范圍內可調撥的財產,不得重新購置;確需添置的財產,由運營中心或技術部核實,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
2、辦公耗材(打印紙,菲林紙,傳真紙,墨盒,硒鼓,電話卡等)購置計劃,每月初須提交至運營中心。
3、專業(yè)設備及其他財物,可根據(jù)需要由各部門自行購置或由運營中心配合購置,但必須到運營中心進行出入庫登記。
4、凡領用辦公設備(計算機及外設等),均需填寫《計算機配置表》,本單一式三聯(lián),分別由使用者留存、運營中心技術部留存、財務部留存。
5、對辦公設備、辦公家具進行編號,編號按財產分類不同,分別順序編號;再由財務部建立固定資產帳及卡片,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運營中心建立表格。
6、運營中心技術部對設備建立檔案,并制定出設備的使用規(guī)范,每月定期對全公司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檢查病毒、檢查機器的運行及使用情況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辦公設備運行狀態(tài)良好。
7、部門財產責任人離崗,必須由財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核實部門財產,確定財產完好程度;部門財產責任人變更,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以保證財產管理的連續(xù)性。
8、員工調離公司,運營中心驗收并回收資產。
9、個人對所用資產承擔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資產和轄區(qū)共用資產承擔責任,因人為因素造成資產損壞由當事人承擔責任,落實不到人的由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六、財產使用中的規(guī)定
1、公司每位員工都應愛護公司財產。
2、部門財產不得隨意轉移、拆換。
3、財產使用中發(fā)生故障、出現(xiàn)問題不能正常使用,應由部門財產責任人認真填寫《設備報修單》或《報廢單》,于三日內及時通報技術部或后勤部門進行維修。負責維修的部門應限期修復損壞的財產。
4、凡造成財產流失、損壞者,照財產原價值進行賠償。同時,公司還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分別對肇事者處以罰款、通報批評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罰。
七、財產調撥
1、使用部門內部調撥財產或員工調換座位等,財產責任人應及時通知運營中心更改使用記錄;
2、使用部門間調撥財產,填寫《財產轉移單》,本單一式三聯(lián)分別由財務部、使用部門、運營中心留存并依此相應更改卡片及表格內容;
3、本公司財產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調撥至外單位。
八、財產出售或報廢
1、財產發(fā)現(xiàn)壞損,確實無法修復時,填寫《財產報損單》,本單一式三聯(lián),經各級領導批準后,分別由財務部、使用部門、運營中心留存,并依此銷相應卡片及修改表格內容,報損財產統(tǒng)一由財務部處理。
2、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將報廢的固定資產上交運營中心,由運營中心進行清理或出售,并將出售收入交財務部,同時變更固定資產卡片。
3、財產使用部門發(fā)現(xiàn)財產丟失,必須在三日內上報運營中心。
九、財產清查
1、運營中心應會同財務部,每年中、年底盤點一次公司財產。
2、運營中心應每季度對固定資產產進行抽查。
3、運營中心每月對辦公耗材庫進行清查盤點。
第10篇 建筑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財務部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yè)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財務部根據(jù)公司發(fā)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lián),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fā)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xù),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財務部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二聯(lián),一聯(lián)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lián)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由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fā)現(xiàn)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第11篇 領航房地產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綠航房地產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由綜合部負責建立財產臺帳和辦公用品購買及使用登記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對各部門所使用的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負有指導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的責任,對員工有損壞公司財產的行為應提出嚴肅批評,并予以制止。對情節(jié)嚴重的應及時做出處罰。如有遺失和損壞,應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三、辦公用品由使用人填寫《領料單》后,綜合部文員予以領用。財產類大宗物品由部門經理按照“合理、必須、節(jié)約”的原則填寫《物品請購單》,注明購買原因、數(shù)量、規(guī)格及預算價,經綜合部審核,報分管領導簽批后方可購買,采購人員未見簽批的《物品請購單》擅自采購酌情給予500-1000元罰款;
四、各部門所需辦公物品,經審批后交綜合部統(tǒng)一采購,專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采購時,應事先征得綜合部核準;
五、各財產類物品采購經綜合部文員登記,方可報銷費用,否則財務部經理不予簽批;
六、員工領用物品均需填寫《領料單》。單價在100元以上物品,員工在離開公司時應予以收回。屬非正常損失或遺失的,應酌情賠償,賠償由綜合部會同財務部門核定,大額賠款可分期在工資中扣除。綜合部每年要會同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清點。綜合部有責任不定期檢查部門保管、使用各類物品的情況;
七、財產類物品報廢須由使用部門經理填寫“報廢申請單”,由綜合部會同財務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未執(zhí)行報廢流程擅自將該類物品銷毀的,追究部門負責人相應經濟責任;
財產管理制度
1、每位員工所用的辦公用品,檢測工具等必須由內勤做登記,誰使用,誰保管
2、公用物品由內勤同意管理,使用者需打借條,歸還后簽字
3、所有物品,人為損壞需賠償各物品由工作關系需要變動,主動找內勤登記。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主管以上每人一臺電腦,裝好各專業(yè)所需軟件。
2、影像工具統(tǒng)一由內勤管理。
3、檢測工具統(tǒng)一由內勤管理。
4、其他文具按需供給。
5、辦公用品儲備由內勤負責到綜合辦統(tǒng)一領取。
6、勞保、安全用品、按需供給。
第12篇 公司財產清查管理制度
財產清查制度
財產是企業(yè)經營活動的基礎,財產的安全與完整,是企業(yè)增值保值的前提,也是檢查企業(yè)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集團根據(jù)現(xiàn)有情況,制定以下財產清查制度。
1.財產清查分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在月底、年底或其他規(guī)定時間應進行定期清查。在發(fā)生意外損失、非常事故等事項時進行不定期清查。根據(jù)實際需要,可確定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年末和保管員調動一般要求全面清查。
2.財產清查的對象是企業(yè)的所屬所管財產物資,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應付款項、各項存款、固定資產、其他資產及代保管物資等等。
3.財產清查應按規(guī)定設計盤存單、對比表、盤盈盤虧清單等。盤存單不得作為帳面調整的依據(jù)。盤盈盤虧情況應及時報告領導,分析原因及提出處理意見。
4.財產清查是一項復雜、細致的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較大,故在清查前,各環(huán)節(jié)、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準備工作,登清帳目,結出余額,并核對、清理財產等,在盤點過程中各有關部門也應積極配合。
5.財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報告領導,清查過程應有記錄。財產清查要連續(xù)進行。如果盤存對象在一個工作日不能盤存完畢的,清查人員應采取同時離開、同時開啟倉庫等牽制措施,以免發(fā)生漏洞。
6.財產清查的方式有實地清點法、技術推斷法等,應根據(jù)盤點對象的特點選用。盤存時應有財會人員、倉庫記帳員等有關人員共同參加,還可根據(jù)需要邀請領導或有關技術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