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制度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有關學生接送車文件和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規(guī)范運營管理工作,切實增強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整體素質,進一步落實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責任和措施,堅決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確保學生車輛安全、有序行駛,特制定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考核辦法。
二、考核細則:
1. 接送車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駕駛員不按學校規(guī)定線路接送,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100元。
2、接送車早晨必須將學生送到校門口并讓所有學生進入校門才可離開,傍晚在校門口接學生上車并清點人數,學生到齊才可開車。如未做到每次罰款100元。
3、接送車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現駕駛員并車超載,途中允許與乘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200元。
4、早晨不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提早發(fā)車,造成無故落下學生等情況,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100元。
5、按規(guī)定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 隨車人員做好以下職責: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每發(fā)現一次未做到的罰款50元
6、罰款總額于每學期末在學生繳納的車費中扣除。
2023年12月12日
第2篇 學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6
學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學校學生接送車管理,根據教育局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jiān)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huán)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zhí)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yè)資格證。近三年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9、 通過主題班會、講座、校園網、黑板報、廣播站、征文比賽、圖片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乘坐超載車和非法營運車輛。
第3篇 二小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灘八二小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jiān)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huán)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堅決要求家長自行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下,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zhí)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yè)資格證。近三年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家長不得雇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第4篇 學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學生接送車管理,根據教育局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
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jiān)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
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huán)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
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zhí)證上崗制度。
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yè)資格證。
近三年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
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
車輛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
6、實行年檢制度。
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
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
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9、 通過主題班會、講座、校園網、黑板報、廣播站、征文比賽、圖片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乘坐超載車和非法營運車輛。
第5篇 學生接送車安全巡視檢查制度
一、接送車管理領導小組每學期不定期到各站點及線路巡視檢查乘車安全情況;
二、了解各站點學生候車安全管理情況;
三、了解各線路路況;
四、經常與公司及駕駛員聯系,了解相關情況;
五、排查安全隱患,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