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
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執(zhí)行部門:物資管理科。
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qū)安全負全面責任。
4.2 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 在倉庫、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 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安全 必須完好無損。
4.6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 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
4.8 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手續(xù),認真核實。
危險化學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 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啡霂烨皯春贤M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9.2 ?;返念I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
嚴禁存放作業(yè)區(qū)。
4.9.3 進入?;穬Υ鎱^(qū)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 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
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
1 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 2 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b 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
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 3. 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
4 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qū),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1
5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
6 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規(guī)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第2篇 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加強對庫存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強對危險品裝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包括倉庫及儲灌。
三、職責
倉庫主管對倉庫安全生產負責,罐區(qū)主管對罐區(qū)安全生產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協(xié)助。
四、內容
倉庫:
1.危險品從入庫、領料、搬運、使用、處理殘余雜質都應指定專人負責。
2.部門領用時需先預算當天用量按單領用,當天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應送回危險品倉庫。
3.禁止使用無蓋容器。在啟用危險化學品后應馬上將蓋擰緊,發(fā)料時必需使用專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險化學品須立即清理干凈。
4.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標明正確的標志及危險警告標志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生產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下班時必須將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退還給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員保管。
7.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廢物應放于金屬廢物箱內,并蓋好蓋子及附上標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進行安全處理。
8.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
第3篇 倉庫罐區(qū)安全制度
倉儲罐區(qū)設有300立方固定頂鋼罐甲醇罐2個,甲醛罐2個。甲醇屬甲b類火災危險物質,甲醛屬乙b類火災危險物質,倉儲罐區(qū)是危險物質集中的地方,為貯存重大危險源,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qū)有明火現(xiàn)象的發(fā)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3.倉儲罐區(qū)的各種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wěn)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qū)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打開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qū)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第4篇 倉庫罐區(q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 目的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身體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 職責與分工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
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執(zhí)行部門:物資管理科。
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qū)安全負全面責任。
4.2 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 在倉庫、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 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安全 必須完好無損。
4.6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 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
4.8 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手續(xù),認真核實。
危險化學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 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啡霂烨皯春贤M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9.2 危化品的領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
嚴禁存放作業(yè)區(qū)。
4.9.3 進入危化品儲存區(qū)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 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
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
1 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 2 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a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b 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
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 3. 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
4 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qū),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1
5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
6 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規(guī)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 相關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倉庫管理規(guī)定》《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物資收發(fā)登記臺帳》《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單》
第5篇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衛(wèi)處、安環(huán)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凈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序
4.1 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設備和消防器材。
4.1.2 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 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采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采取防倒措施。
4.1.4 庫內存放的物品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 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guī)定庫內安全容量,并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 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設備。
4.1.7 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 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 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lián)系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 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 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志。
4.1.12 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 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常現(xiàn)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lián)系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 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 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衛(wèi)處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 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著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qū)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干凈。
4.1.17 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 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guī)定
4.2.1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 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yè)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4.2.3 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置溫度、濕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溫度及濕度變化。并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 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 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并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 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qū)內,并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并存有測試記錄。
4.2.8 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 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 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 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4.3.1 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4.3.2 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煙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 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 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 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 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溫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 禁止在電動設備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對電動設備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 對成品涂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guī)定進行操作。
4.3.9 管理好各種電動設備,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 木料的堆放與工作臺、電氣設備的間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與墻壁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于1.3米。
4.4 罐區(qū)安全規(guī)定
4.4.1 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檢測。
4.4.6 槽罐區(qū)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fā)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xiàn)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4.7 槽罐區(qū)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fā)現(xiàn)應立即制止并向保衛(wèi)處報告,由保衛(wèi)處進行處理。
4.4.8 槽罐區(qū)為禁煙禁火區(qū),嚴格執(zhí)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guī)定。
4.4.9 槽罐區(qū)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