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產經紀銷售獎懲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獎懲制度
第一條 獎勵制度:
1、當月銷冠發(fā)放銷售冠軍證書并獎勵人民幣1000元。月度銷冠的評選條件有兩個:其一,完成個人月度銷售定額;其二,當月簽約額為部門第一。
2、當年年度銷冠,次年一年升為高級銷售代表,每月底薪1400元。
3、當月小組業(yè)績第一,其銷售主管獎勵人民幣2000元。評選條件有兩個:其一,完成小組月度銷售定額;其二,當月簽約額為各組第一。
4、銷售簽約額視市場客戶為有效,以上獎勵的評選中應扣除工程款抵房款、公司關系戶及公司員工自購房等特殊情況,以示公正。
第二條懲罰制度:
1、銷售代表年度累計指標完成率不足70%,降為試用;
2、銷售代表或試用期人員年度累計指標完成率不足60%,辭退;
3、銷售代表連續(xù)兩個月沒有完成年度累計指標的,辭退;
4、對于連續(xù)三個月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銷售代表、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采取經濟處罰、降職處理,直至辭退。
第2篇 房產經紀銷售回款管理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回款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房地產經紀公司銷售回款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保證小定、大定、簽約、預售、催款、辦理按揭手續(xù)等銷售業(yè)務流程的暢通,使各環(huán)節(jié)具有整體性和連貫性,保障能夠按期回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全體銷售前臺、后臺人員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小定單、《臨時合約》及《簽約通知單》(以下簡稱'合同')均由銷售代表負責
填寫,各項內容填寫完整齊全,不得涂改,不得有上下不一致的情況。
第二條 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范本需銷售代表、銷售主管、簽約主管仔細審核,并在合同副本內頁簽字確認,特殊附加條款需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簽訂至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范本之外的補充條款中,并將公司審批的文件附到合同中,以便查閱。不允許合同及補充條款與公司審批意見不一致的情況。如因工作疏漏,影響到公司信譽并造成經濟損失的,一經發(fā)現(xiàn),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對銷售代表、簽約主管、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給予50、50、100、150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當事人。
第三條簽訂合同的同時應協(xié)助客戶交納該房屋的首期款及印花稅,并在24小時內(周六、日除外)將銷售合同交銷售統(tǒng)計做業(yè)績登記,每逾期一日對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每人處以50元罰款。如客戶未支付印花稅,為不影響正常的預售登記并保證回款,則由該房屋銷售代表墊付此費用。
第四條 合同簽訂并交款后,轉交簽約主管時,應將公司所有審批文件和客戶個人資料
(與該房屋相關的補充條款審批單、折扣單等)一并交簽約主管,并保證客戶資料、信息的完整。合同自簽約日起轉至簽約主管的時間不得超過7日,超過7日,但不足8日的,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每人每天處予50元罰款,超過8日仍未轉交合同的,每人每天處予100元罰款。
第五條 合同簽訂且資料齊備的,簽約主管應于48小時內將合同加蓋公司合同章,并
同時轉預售登記人員。預售登記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完成已具備預售條件的房屋的預售登記工作,如有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100元。
第六條 銷售代表必須督促客戶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全額付款。采用一次性或分期方式付款的,客戶逾期一個月而未滿兩個月付款的,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每人罰款500元;逾期兩個月而未滿三個月的,銷售代表罰款1000元、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罰沒該套房傭金;逾期三個月未回款,銷售代表停接客戶,直至追回應收款項。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督促客戶提交完整的按揭資料,辦理完貸款所需的全部手續(xù)。因銷售代表原因,導致按揭款不能如期到帳的,處罰方式同一次性和分期付款??蛻舻陌唇屹Y料一經送達律師事務所及銀行,相關溝通事宜責任人為按揭主管,如因溝通不暢,導致最新情況在48小時內未能傳達給銷售前臺的,視情節(jié)輕重每延誤一天處以50-200元的罰款。
第七條 相關工作的統(tǒng)計由銷售支持部進行,并于每月24日前將上月違規(guī)清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本制度的相應處罰原則,銷售部及銷售支持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如有瞞報、漏報現(xiàn)象發(fā)生,每件次處予當事人和部門經理100元的罰款。
第九條 受到處罰的個人,罰金從次月傭金或底薪中扣除。
第3篇 房產經紀銷售人員工服管理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人員工服管理制度
第一條銷售人員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統(tǒng)一設計、制作,所屬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條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必須著工服,并保持工服的整潔。
第三條凡統(tǒng)一制裝而在工作時間內未穿著工服或未佩帶工牌,每人次處罰20元,部門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條銷售人員在領用工服時需交工服折舊費500元/套。
第五條銷售人員離職時或需要換新工服時需將已領工服干洗清潔并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經行政人事部檢查無破損、污跡后方可全額退還工服折舊費。
第六條銷售人員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使工服受到破損,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
第七條銷售人員在職期間,如將工服或工牌丟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費用由丟失者自負。
第4篇 房產經紀銷售現(xiàn)場管理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現(xiàn)場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格執(zhí)行上下班制度,銷售部全體員工每天早上9點以前著工裝準時到崗。(1分)
第二條上班期間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脫崗,做好來電、來訪登記。(1分)
第三條每天做好工作日報表,下班前交給本組主管。如有遺忘,視為早退。
第四條銷售中心不得大聲喧嘩、打鬧,做與上班無關的事。(1分)
第五條不得占用銷售熱線打私人電話,私人電話不得超過3分鐘。(0.5分)
第六條不得在賣場用餐、閑談、扎堆聊天。(0.5分)
第七條保持接待區(qū)、洽談區(qū)、更衣室的整潔;不得在工作臺面上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銷售夾要擺放整齊,不得在更衣柜上擺放鞋子等私人物品,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現(xiàn)象,由當天值日生負全責。(0.5分)
第八條嚴禁上班時間睡覺、吃零食、看報紙、雜志等。保持口氣清新,嚴禁食用有刺激味道的食品。(2分)
第九條對待客戶不卑不亢、熱情適度、有問有答、不可自說自話,特別是對待市調人員、非購房客戶及非本人客戶時,要保持耐心細致的工作態(tài)度,不可冷落對方。(2分)
第十條嚴禁與客戶爭執(zhí)及背后諷刺客戶。(2分)
第十一條嚴禁向客戶泄露公司機密、內部爭議、分歧等,并嚴禁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談吐。(1分)
第十二條接待來訪客戶、介紹項目內容時要實事求事,不得隨意承諾。(2分)
第十三條前臺待訪客戶、接電話人員嚴禁交頭接耳。(1分)
第十四條嚴禁由于業(yè)績沖突私自向客戶取證。(1分)
第十五條在工作中要團結合作,互相關心愛護,講究職業(yè)道德,樹立良好的道德風范。嚴禁影響團結的談吐,嚴禁在公共場合與同事爭執(zhí),不得說粗話,如果發(fā)現(xiàn)以上不良行為,堅決予以辭退。(2分)
第十六條銷售代表的辦公桌上除擺放售樓資料、計算器、名片夾、記事本、筆以外不得擺放其他物品。(0.5分)
第十七條著裝及儀表要求:
1.上班時間需著工作裝。(0.5分)
2.上班前十分鐘內必須已著裝整齊。(0.5分)
3.保持工裝的干凈整齊。(0.5分)
4.對銷售代表的具體要求如下:
男士:
(1)嚴禁留長發(fā)或奇異發(fā)型,定期剃須,保持面容整潔。(0.5分)
(2)著工裝,西服不得敞開,西服內僅可著白襯衫并打領帶,領帶端正,不可過松或過緊,褲子整潔,襯衫袖口及衣領應保持清潔。(0.5分)
(3)必須穿黑色皮鞋,深色襪子,鞋襪不得破損。(0.5分)
(4)保持個人衛(wèi)生,不得有異味,不可引起客戶反感。(0.5分)
女士:
(1)不得染奇異發(fā)色,保持頭發(fā)整齊。(0.5分)
(2)化淡妝,不得佩帶過多飾品,使用香水不可過濃,以不引起客戶反感為度。(0.5分)
(3)統(tǒng)一著工作裝,穿黑色高跟鞋、肉色襪子、襪子不得跳絲,夏季必須穿襪子,不準穿拖鞋上崗。(0.5分)
(4)不得留過長指甲,保持雙手清潔,不得涂有色指甲油。(0.5分)
(5)皮鞋整潔無塵,無破損。(0.5分)
(6)經常洗頭,保證衣服上無頭屑。(0.5分)
第十六條所有銷售合同及認購書不得以任何理由保留在銷售代表手中。(1分)
第十七條銷售代表在銷售單元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銷售主管,確認該單元狀況,任何人不得在不知情時擅自銷售,如有此類現(xiàn)象發(fā)生,未造成重復銷售的扣3分,造成重復銷售的,從銷售代表傭金中扣除公司損失。
第十八條銷售代表不得假借任何理由,以錯誤信息售房,如有發(fā)現(xiàn),公司將解除勞動關系,并追究相應的損失。
第十九條銷售代表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0.5分)
第二十條銷售代表應為全職工作,不可兼職,更不可利用工作之便推銷其他公司的產品。
第二十一條銷售代表應保守公司機密,維護公司利益。(2分)
第二十二條無故脫崗30分鐘以上計曠工一天,罰停接客戶一天(來訪來電)。
第二十三條禁止在賣場吸煙,違者罰款50元。(2分)
第二十四條銷售代表必須在簽約前通知客戶帶齊簽約需要的所有手續(xù),當面點清客戶資料,并由客戶簽字確認,如屬銷售代表原因致使客戶資料不齊或丟失的,扣3分。
第二十五條銷售代表需通知客戶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齊客戶辦理貸款需要的所有手續(xù),如屬銷售代表的原因致使客戶資料不齊或丟失的,扣3分。
第二十六條接待來電的要求:
1.在崗銷售代表按順序接聽電話,電話鈴響不得超過三聲。(0.5分)
2.接聽電話后第一句禮貌用語為:'您好!項目名稱'。(0.5分)
3.廣告期間接聽電話時原則上不允許長時間占用熱線電話,使用熱線電話一般不超過5分鐘。(0.5分)
4.接電話時要問清獲知信息渠道(媒體來源)、是否第一次來電或曾與哪位銷售代表聯(lián)系過。(0.5分)
5.在無特殊情況下,熱線電話均不得同時占用。(0.5分)
6.接聽電話后需認真填寫統(tǒng)計表格(客戶姓名、電話、方位、獲知信息渠道、媒體、戶型、價格)。(0.5分)
第二十七條接待來訪的要求:
1.嚴格按照來訪順序接待客戶,并認真填寫來訪登記表。(0.5分)
2.接待來訪客戶時,必須在客戶進門的同時起身,并向客戶致意:'您好!'歡迎參觀項目名稱'。'并詢問是否有預約,銷售代表是哪位。如果客戶是第一次來訪,銷售代表應把客戶引導到模型處介紹產品。(0.5分)
3.如果來訪客戶明示與其他銷售代表聯(lián)系過,則此銷售代表應讓客戶稍等,并說明:'我?guī)湍乙幌隆? (0.5分)
4.如果該客戶聯(lián)系的人員不在,應找其相應組員接待,事后此銷售代表需將接待結果告知該銷售代表。(0.5分)
5.如果進門的客人為非購房客戶,也應在進門的同時起身致意:'您好!請問有什么需要幫助' (0.5分)
6.接待來訪客戶時,需帶齊以下物品:名片、資料夾、計算器、記事本、筆等。(0.5分)
7.銷售代表在接待客戶時,如有其他
事情需向其詢問或暫時離開時,傳叫人員須輕輕走近,并向客戶致意:'對不起,打擾一下',然后方可向此銷售代表詢問。(0.5分)
8.原則上接待客戶的銷售代表不接聽與銷售無關的電話。如果是其他客戶打來的,應盡快回復,并示意對方現(xiàn)場有客戶,待接待完現(xiàn)場客戶后再回電話,不可長時間讓現(xiàn)場客戶等待。(0.5分)
9.介紹模型后在去參觀樣板間前,需請客戶做簡單登記。(0.5分)
10.客戶離開時,由原接待銷售代表送出門外,并目送客戶離開。(0.5分)
11.銷售代表返回大廳后應及時清理談判桌上的物品,保持銷售大廳的整潔。(0.5分)
第二十八條 銷售代表的工作區(qū)域為售樓大廳,嚴禁串崗。(0.5分)
第二十九條 嚴禁未經銷售部經理批準私拿原始資料。(1分)
第三十條 除有預約客戶提前告知本組主管或前臺值班人員,杜絕銷售代表到售樓處外迎接客戶。(0.5分)
第三十一條 銷售代表在接待客戶及辦公時應做到如下要求:
1.保持良好的站姿、走姿、坐姿及精神面貌,以展示公司良好形象。(0.5分)
2.面帶微笑、目光正視客戶、不得閃爍停留在其兩眼之間。(0.5分)
3.肢體語言不可過于夸張。(0.5分)
4.坐時應不靠、不坐滿、身體前傾、兩腿并攏、斜坐、盡量坐在客戶的左側,并與其座位形成45度角,落座時應遵循二分之一法則,即僅占座位的一半,不蹺二郎腿,身體各部位不要無意識的晃動或抖動。(0.5分)
第三十二條 每天當班的銷售代表在早上9點上班以后負責整理臺面資料和補充銷售所需資料,每位銷售代表在下班之前必須將自己的銷售工具收拾整齊,放于抽屜中或更衣柜里,嚴禁擺放在接待臺上。由值日人員負責監(jiān)督。(0.5分)
第三十三條 應保持更衣室環(huán)境衛(wèi)生,不得在更衣室內睡覺、吃東西,更衣柜上嚴禁擺放除水杯外的其他物品,一經發(fā)現(xiàn)沒收處理。由值日人員負責監(jiān)督。(0.5分)
第三十四條 對業(yè)務糾紛的釋疑:
1.對客戶的確認以報表為依據,以接來訪時間為準(有效期一個月)。
2.銷售代表應無條件為其他銷售代表帶客戶。帶客戶不分傭金,私自協(xié)商除外。
3.如發(fā)生撞單,由銷售代表自行調解,調解未果逐級上報處理。
4.嚴禁銷售代表搶單,如被投訴,一經查實,立即予以辭退。
5.如發(fā)現(xiàn)銷售代表惡意毀單,一經查實,扣發(fā)當月工資,立即辭退,并扣除等額傭金。
第三十五條 工作態(tài)度:
老客戶再次來訪時,原銷售代表要熱情接待。(1分)
第三十六條 客戶跟進:
1.及時跟進客戶,策略地了解客戶情況,消除客戶疑慮。
2.第一次聯(lián)系應在客戶首次來訪后三天之內進行,以后根據客戶情況繼續(xù)跟進,并在客戶檔案中做詳細記錄。(2分)
3.如一周內未與客戶取得聯(lián)系,則取消銷售代表對該客戶的跟進資格,并交銷售主管作另行處理。(2分)
第三十七條 客戶成交:
1.領取認購書,協(xié)助客戶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并引領客戶到收銀員處交納認購金。(0.5分)
2.同時須為客戶準備合同復印件,爭取在簽約日前解除客戶所有疑問;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銷售主管處理,同時必須提請客戶準備辦理貸款時所需資料及證明。(2分)
3.積極協(xié)助客戶辦理后續(xù)手續(xù)。(0.5分)
第三十八條 對客戶投訴的處理:
1.任何銷售代表如被客戶投訴態(tài)度不友好,一經核實,投訴一次扣5分;被投訴兩次,扣除當月底薪的三分之一,并扣10分;投訴三次,予以辭退。
2.任何銷售代表被客戶投訴業(yè)務不熟練、講解不清晰的,罰停接客戶(來訪來電)三天,并扣2分,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上崗。
3.任何銷售代表被客戶投訴惡意欺騙的,一經查實,立即予以辭退。
第三十九條 銷售代表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一經發(fā)現(xiàn),扣3分。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辭退處理。
第四十條銷售代表之間缺乏團隊精神,互相不合作,對銷售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客戶流失的,扣3分。
第四十一條 銷售代表為取得較高傭金提成比例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作弊雙方扣10分,并罰其雙方傭金,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辭退處理。
第四十二條 銷售代表出現(xiàn)其他不利于銷售工作的行為,扣3分。
第5篇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項目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誠信、多勞多得為原則。
二、新聘的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公司安排的不低于5日至10日的業(yè)務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培訓期間薪金減半,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三、銷售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公司將對其素質進行綜合檢驗,并保留解聘該銷售人員的權利。
四、試用期間,銷售人員薪金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五、試用期過后,銷售人員薪金制度為底薪加傭金制。
1、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對銷售人員下達銷售任務,分不同檔次采取薪金制度。
2、銷售任務以開盤后當月新認購并簽約的數量為計量標準。
3、未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6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1.5/千計提傭金。
4、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10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2/千計提傭金。
5、客戶交付20%首付款后提取20%傭金,在符合手續(xù)報送銀行后,銷售人員即可于當月底計提該套房傭金的75%,剩余5%傭金待辦理完按揭手續(xù)后提取。
7、如銷售人員連續(xù)2個月未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則公司有權解聘該銷售員,其工作由副總監(jiān)指定的銷售人員接替。
8、嚴禁銷售人員為獲取更高比例的傭金而私下轉讓業(yè)績。因其影響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綜合評定并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經發(fā)現(xiàn),將對當事人及其副總監(jiān)給予嚴厲查處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戶退房且銷售員已提該套房傭金,則應于當月底扣除此筆已發(fā)傭金。
11、由公司介紹的客戶經副總監(jiān)指定銷售人員負責,該套房計入銷售人員業(yè)績,但不計提傭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從銷售人員薪資中代扣應繳的個人收入所得稅款。
13、公司每月給予銷售冠軍500元的個人獎勵。
10、公司鼓勵銷售人員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對其中佼佼者予以獎勵。
11、考核周期從當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發(fā)上月薪金。
第6篇 房產經紀銷售培訓管理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銷售代表必須準時參加各種內容的培訓,不得無故缺席,嚴禁遲到或早退。(1分)
第二條所有銷售代表必須參加培訓后的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1分)
第三條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接待客戶。
第四條第一次考試未合格者(扣7分),將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前取消該銷售代表在售樓處接電接訪的資格,直至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五條補考不合格者將給予辭退處理。
第7篇 房產經紀銷售現(xiàn)場例會制度
房產經紀公司銷售現(xiàn)場例會制度
一、日例會
1.時間:每天早上9點
2.會議內容:
(1)匯報前日業(yè)務工作;
(2)強調當日工作計劃;
(3)針對銷售代表工作中的業(yè)務難題開展討論,提出對策;
(4)銷售主管安排當日工作。
3.參會人員:
銷售主管和當日值班的全體銷售代表。
二、周例會
1.時間:每周二、周五下午6點
2.會議內容:
(1)總結本周工作情況;
(2)對客戶提出的問題及時交換意見;
(3)提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措施;
(4)統(tǒng)一對外宣傳口徑;
(5)完善管理制度;
(6)宣傳推廣方式效果反饋;
(7)對市場信息的跟蹤;
(8)其他需要溝通和決策事宜。
3.參會人員:
營銷總監(jiān)、銷售部和市場部全體人員出席周例會(休假、輪休人員必須出席會議)。根據會議內容需要,可擴大參會人員。上級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可列席會議。
4.會議記要:
每次例會結束后,應在48小時內完成會議記要,會議記要應及時在部門內傳閱,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有需公司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問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在相關部門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