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器設備養(yǎng)護制度
一、電量的分配,線路線徑的大小,空氣斷路器的選擇等,必須是工程技術員經(jīng)嚴格計算,然后選用的。工程主管同意并簽字后,報經(jīng)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二、器設備維修是特種作業(yè),無論是照明、空調、電梯等維修員,都必須有專業(yè)的上崗證書。
三、維修員巡視范圍:變、配電房,泵房、配電箱,監(jiān)控室,電梯機房,衛(wèi)視通訊接收設備房,進戶電表箱;內容:變、配電房的溫度,電梯機房運轉,衛(wèi)視通訊接收設備是否正常工作,電機運作,儀表,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全出口指示燈,公共照明,電梯升降,給排水系統(tǒng)是否暢通等。
四、要求巡檢有詳細記錄,電源插座,接線盒等有無燒焦,脫落,缺蓋等現(xiàn)象。
五、消防系統(tǒng)每三個月試運行一次。
六、檢查進戶電表箱,配電箱,了解用戶用電有無違規(guī),超負荷,電線是否發(fā)燙,線頭是否松動,發(fā)黃等。
七、避雷裝置的檢查,保證設備安全工作中。
第2篇 學校各電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各場所電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學校辦學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學校教師辦公和學生學習的條件得到了明顯的改善,為了合理安全使用好所有電器設備,減少隱患,防止發(fā)生意外,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場所的空調,作為固定資產(chǎn)由學校物業(yè)科統(tǒng)一管理,每個辦公室、教學場所、宿舍,必須有專人負責。
二、平時不得隨便開啟使用空調,夏天必須氣溫在33度以上,冬天在3度以下,方能開啟使用空調(以天氣預報的最低溫度為準)。
三、空調必須定期保養(yǎng),每個月要清理過濾網(wǎng)一次(有物業(yè)科統(tǒng)一養(yǎng)護)。經(jīng)常查看遙控內是否有電池,以免電解液泄露,損壞遙控。
四、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空調使用不正常,必須立刻關機,及時報物業(yè)科維修,維修合格后方能開機使用。
五、各排練廳的音響設備由場所管理員統(tǒng)一管理,嚴格實行老師領鑰匙登記制度,管理員要經(jīng)常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物業(yè)科維修。
六、有以下行為的,學校給予相應的經(jīng)濟處罰:沒有在規(guī)定的溫度下開啟空調的,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50元;在沒有人的情況下,開著空調的,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50元;下班回家沒有關空調的,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200元;在休息時間,進入辦公室開著空調做私事的,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200元。
注:有責任人的直接有當事人負責,沒有責任人的,有一個辦公室統(tǒng)一承擔。此規(guī)定從即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電器設備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設備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guī)范,是確保電氣設備安全、正常運行,防范各種事故發(fā)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障生產(chǎn)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 對電氣設備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tài)度和嚴謹、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tài),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 由于電氣設備的管理專業(yè)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設備動力科應在專業(yè)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設備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jīng)常深入到現(xiàn)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3.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經(jīng)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運行。
3.2 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鑒定運行中供電設備和高壓電氣設備(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性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
3.3 預防性試驗周期規(guī)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設備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周期不試驗,由設備所在部門負責。
3.4 由設備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zhí)行。
3.5 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設備主管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lián)系試驗工作,計劃交設備科備案。
3.5.2 各生產(chǎn)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設備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設備科審核、備案,電氣副總批準,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后,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數(shù)據(jù)要準確可靠,交設備科和設備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 設備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設備進行拆裝線,并協(xié)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 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設備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的規(guī)程執(zhí)行。
3.7 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主要設備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后,方可投人運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 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衛(wèi)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范圍,保護電力系統(tǒng)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2 各種高壓電氣設備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鑒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 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運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 凡經(jīng)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 按照國家現(xiàn)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 投人運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回檢查,在運行日志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shù)和原因、信號反映影響范圍。運行中出現(xiàn)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匯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xiàn)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 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參數(shù)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 隨著電網(wǎng)系統(tǒng)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采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設備,提高全廠電網(wǎng)系統(tǒng)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廠應于每年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設備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 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6.2 運行中電氣設備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fā)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準許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質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 新油與運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于運行油之質量。
6.4 所有電氣設備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項目包括閃點、酸、酸堿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 電氣值班人員對運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于規(guī)定油品和泄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 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設備檢修
7.1 主要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guī)律,安排檢修。
7.2 對主要電氣設備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jiān)控管理。
7.3 對于正在運行中的設備故障,在接到報告后,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設備盡快運行。
7.4 對于按間隔周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設備,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并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tài)。
7.5 設備在檢修過程應根據(jù)不同設備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zhí)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 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yè),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guī)定,履行工作票手續(xù)。
8.3 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xù)。
8.4 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xù)。
8.5 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設備缺陷,屬于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xù)。
8.6 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xù)。
8.7 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后,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xù)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復電手續(xù)。
9.關于避免觸電事故
9.1 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設備上的工作。
9.2 嚴禁無經(jīng)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業(yè)。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qū)域圖”。
9.4 嚴禁無人監(jiān)護,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guī)定。
9.5 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 嚴禁未經(jīng)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設備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9.7 嚴禁不按規(guī)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第4篇 防爆電器設備入井檢查驗收制度
一、總則
全礦所有防爆電器設備由機電科統(tǒng)一管理,機電科負責井下防爆電器的發(fā)放、檢驗、防爆檢查及修理,并負責井下防爆電器設備的帳、卡、物及圖牌板管理。
二、入井
1、有防爆電器設備必須經(jīng)防爆檢查員及設備管理員共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發(fā)合格證,方可入庫。
2、各單位所需設備,由維護班長持設備臺帳到設備組辦理設備領用手續(xù)。
3、設備組負責辦理設備領用和下井證,并建帳、卡,設備庫按領用證對號發(fā)放。
4、井口把鉤工對入井防爆電器設備嚴格把關,防爆電器設備下井證與防爆電器設備實物相符,方能下井,否則不準設備下井。
5、凡私下防爆電器設備,處單位100元/件罰款,處井口把鉤工20元/件罰款。如發(fā)生事故,后果自負。
三、安裝
1、防爆電器設備搬運時,必須妥善保護,避免受劇烈震動和沖擊;上下山運輸時必須輕移輕放,嚴禁翻滾,防爆面縫隙要涂防銹油,各進出線孔必須密封;高壓配電箱解體運送時,必須用防水布蓋好,以防淋水。
2、防爆電器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氣設備銘牌規(guī)定數(shù)據(jù),是否與接入電壓和使用機械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型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部有無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xù)是否完整齊全。
3、防爆電器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或滴水,特別是在淋水較大的采掘區(qū)安裝防爆電器設備時,應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設備應排列整齊,周圍要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礙設備運行和檢修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wěn)固可靠,合乎產(chǎn)品說明書上規(guī)定的安裝要求,不準有歪倒和擺放不正現(xiàn)象。
5、設備之間和設備與墻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和通道,以便維護、修理。凡三臺以上配電點的防爆設備金屬外殼,必須就地接地。
四、驗收
1、防爆電器設備安裝后,要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2、防爆電器設備安裝后,要測量絕緣電阻。
3、安裝后的設備及電纜應懸掛標志牌,標明設備名稱、編號(或序號)、容量、地點及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電纜長度、截面。
4、新安裝的機電設備,由機電礦長組織防爆管理人員、設備管理組、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到現(xiàn)場按標準進行驗收,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給使用單位,并在交接單上簽字,辦理過戶手續(x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強制使用單位接收不合格的機電設備。
第5篇 電器設備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電氣保護
一、礦井上下10kv電網(wǎng)及低壓配電室繼電保護由機電運行部統(tǒng)一管理,井下配電室以外低壓電網(wǎng)保護由區(qū)隊負責管理。
二、各種繼電保護應按規(guī)定配置齊全,動作可靠,嚴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引出的饋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制裝置。
四、井下配電網(wǎng)路(變壓器饋出線路,電動機等)均應裝設過流,短路保護裝置,必須用該配電網(wǎng)路的最大三相短路電流校驗開關設備的分斷能力和動、熱穩(wěn)定性以及電纜的熱穩(wěn)定性必須用最小兩相短路電流校驗保護裝置和可靠動作系數(shù),保護裝置必須保證配電網(wǎng)路中最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或同時工作成組的電氣設備能夠起動。
五、40kw及以上電動機,應采用真空電磁啟動器控制。
六、井下電力網(wǎng)的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其控制用的斷路器在井下使用的開斷能力,并應校驗電纜的熱穩(wěn)定性。
七、熔斷管不得有裂紋和嚴重燒傷現(xiàn)象,嚴禁用其它導體代替熔體。
八、煤電鉆及照明系統(tǒng)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煤電鉆綜合保護器必須具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功能,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九、井下低壓饋出線必須裝設檢漏裝置,檢漏裝置應靈活可靠,嚴禁甩掉不用,每天必須對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檢漏保護裝置每季應進行一次檢修。
十、使用中的檢漏保護裝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并將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記錄備案。
第二章 防爆管理
一、任何新進防爆電氣設備(含小型電器)都必須具備產(chǎn)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志,否則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經(jīng)過嚴格檢查,其內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編號、銘牌是否清晰。
2、外殼、接線箱、底座等是否變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脫落。
3、各進出線裝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擋板、擋環(huán)是否齊全合格放置順序是否正確,嗽叭嘴是否上緊。
4、隔爆接合面經(jīng)磷化處理,并涂凡士林,無銹蝕,機械損傷不超過規(guī)定。
5、對每個隔爆間隙逐一進行測量,其間隙應符合要求。
6、聯(lián)鎖裝置齊全完整。
7、控制線壓線無松動,線號清晰。
三、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應防止礦車掉道時撞傷設備,設備周圍環(huán)境應干燥,無雜物堆積,嚴禁電氣遭受滴水侵蝕。
四、開關等電氣設備應上架,盡量與地面垂直放置,最大傾角不超過15度。
五、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好無損,嚴禁出現(xiàn)裂紋,開焊或嚴重變形,否則為失爆(變形長度不超過50mm,凹凸深度不超過5mm)。
六、電氣設備不應有嚴重銹蝕現(xiàn)象,進行涂漆防腐時下列地點不應涂漆、銘牌、防炸標志、警示牌、滲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時清除,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內外有銹皮脫落為失爆。
七、閉鎖裝置應齊全,可靠,設備原設計無閉鎖裝置的,不得去掉“斷電源后開蓋”的警示牌,閉鎖裝置起不到閉鎖作用為失爆。
八、隔爆室的觀察窗,嚴禁缺密封膠圈并且膠封,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為失爆。
九、隔爆接合面應保持完整,定期進行磷化和更換防銹油脂,油脂內部不得滲入鐵硝、砂粒等,防止劃傷接合面。
十、隔爆接合面的間隙不應超過規(guī)定值,其機械損傷不超過允許值。
十一、用螺栓緊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規(guī)格應一致,螺母必須上滿扣,彈簧墊圈以壓平為合格,對于斷裂或失去彈性的彈簧墊圈必須及時更換。
十二、電氣設備的零件應齊全,開關及啟動器的消弧罩不應有缺損,不允許缺消弧片和電源隔板,接線室內應清潔干燥,絕緣座套管不允許有裂紋,燒傷等痕跡,觸頭的開距,同期度應符合要求。
十三、電纜引入裝置應完整、齊全、緊固、喇叭口不應有破損,擋板、擋環(huán)不應有銹蝕。
十四、密封圈厚度和寬度應符合規(guī)定,密封圈不得出現(xiàn)老化,變質和變形。
十五、電纜接線時,其護層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彈簧墊。
十六、按地芯線應留有余量,防止電纜拔脫時地線先斷失去保護作用。
十七、接線應整齊無毛刺,上緊螺母時不應壓住電纜絕緣外皮,螺露芯線距墊圈的距離不能小于10mm,接線完畢后應仔細清潔接線室,不得留有碎導線頭等雜物。
十八、防止電纜拔脫的裝置應壓緊電纜,但電纜的壓扁量不得超過其直徑的10%。
十九、電纜引入裝置有下列情況一者為失爆:
1、密封圈內徑大于電纜外徑1mm以上的。
2、進線嘴內徑與密封圈外徑之差超過下列規(guī)定值的。(密封圈外徑在20mm以下,不超過1mm、60mm以上不超過2mm)。
3、密封圈單孔內穿多根電纜或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的。
4、密封圈因破損、老化、變質、變形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上的。
6、密封圈和電纜之間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個進線嘴內用多個密封圈的。
8、不用的進線嘴缺密封圈或擋板及擋板絕對厚度小于2mm或擋板直徑比進線嘴內徑小2mm以上的。
9、擋板放在密封圈里邊或擋環(huán)放在密封圈和擋板之間的。
10、進線嘴壓緊后沒有余量或線嘴內緣不緊,密封圈端面與器壁接觸不嚴及密封圈能活動的。
11、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上不緊的。
12、螺母式進線嘴因亂扣,銹蝕等緊不到位或有三個手指能使壓緊,螺母旋過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進線嘴缺少擋環(huán)的。
14、電纜在進線嘴處能抽動的。
15、高壓鎧裝電纜的接線盒沒灌絕緣膠或絕緣膠沒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動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動力線的。
第三章 停送電管理規(guī)定
2、停送電操作由負責此項工作的電氣維修工執(zhí)行。
3、停電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負荷名稱,根據(jù)供電系統(tǒng)圖和現(xiàn)場實際,核實停電開關編號,無誤后,方可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并閉鎖掛牌。
4、停電后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用合格的放電導線放電,再掛短路接地線,之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5、檢修完畢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復核無誤后,聯(lián)系恢復送電。
三、有關驗電、放電和掛短路接地線的具體規(guī)定。
(一)10kv等級
驗電: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時必須戴上絕緣手套,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保持0.4m以上的距離。
放電:當驗明無電后,用合格絕緣外層的導線或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當驗明無電后,要立即裝設短路接地線,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線上,裝、拆接地線時均應使用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二)660v及以下等級
驗電:用電壓等級合適的驗電筆,在檢修設備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
放電:用有絕緣外層的導線或者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短路接地線有多股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四章 考核與懲罰
一、防爆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一律杜絕失爆,一處失爆罰款500元,礦外檢查員查出的失爆加倍處罰,并落實到人。
二、擅自改變高、低壓開關繼電保護定值或短接、甩掉不用的,每查出一處,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發(fā)現(xiàn)有用金屬絲代替熔體每處罰款100元。
四、現(xiàn)場不使用煤電鉆綜保罰款100元,不使用檢漏繼電器或照明綜保罰款100元,煤電鉆綜保、檢漏繼電器少試驗一次罰款100元。
五、不按規(guī)定裝設風電閉鎖裝置一次罰款200元。
六、對檢查不合格的問題,要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整改,否則每次罰款1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進行罰款。
七、電氣設備不得串聯(lián)接地,接地線截面不夠或缺少接地線,每處罰款100元,缺接地極每處罰100元。
八、井下供電嚴禁出現(xiàn)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和電纜破口,否則每處罰款500元。
九、開關等電氣設備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蝕,每臺罰100元。
十、各單位發(fā)生機電事故后,必須報告機電副礦長,如隱瞞不報,視情節(jié)輕重罰單位負責人100~200元。
十一、每發(fā)現(xiàn)一次帶電作業(yè)者,罰款300元。
第6篇 廚房電器設備安全使用及檢修制度
1、值班科長負責對每天出現(xiàn)的設備問題進行落實,監(jiān)督機電隊工作人員對出現(xiàn)問題的設備進行維修,認真填寫設備檢修表;
2、每半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電線線路,管道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落實,需更換的部件及時更換;
3、每月督促機電隊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保養(yǎng),使機器保持最佳的運行狀態(tài);
4、當班班長對當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負責,操作期間必須時刻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使電器設備處于安全完好狀態(tài)并合理使用,如存在安全隱患,必須停止操作,并及時上報值班科長。
5、設備使用完畢后必須關閉電源,按要求清洗干凈放回原位。
6、各班班長對所負責設備負責,每天進行一次檢查,保證設備正常使用,對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上報值班科長。
7、甲醇管路勤檢查,閥門發(fā)現(xiàn)滴漏及時更換灶火,銅管每半年更換一次。
第7篇 zz園區(qū)電器設備養(yǎng)護制度
園區(qū)電器設備養(yǎng)護制度
一、電量的分配,線路線徑的大小,空氣斷路器的選擇等,必須是工程技術員經(jīng)嚴格計算,然后選用的。工程主管同意并簽字后,報經(jīng)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二、器設備維修是特種作業(yè),無論是照明、空調、電梯等維修員,都必須有專業(yè)的上崗證書。
三、維修員巡視范圍:變、配電房,泵房、配電箱,監(jiān)控室,電梯機房,衛(wèi)視通訊接收設備房,進戶電表箱;內容:變、配電房的溫度,電梯機房運轉,衛(wèi)視通訊接收設備是否正常工作,電機運作,儀表,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全出口指示燈,公共照明,電梯升降,給排水系統(tǒng)是否暢通等。
四、要求巡檢有詳細記錄,電源插座,接線盒等有無燒焦,脫落,缺蓋等現(xiàn)象。
五、消防系統(tǒng)每三個月試運行一次。
六、檢查進戶電表箱,配電箱,了解用戶用電有無違規(guī),超負荷,電線是否發(fā)燙,線頭是否松動,發(fā)黃等。
七、避雷裝置的檢查,保證設備安全工作中。
第8篇 車站電源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充分發(fā)揮站內現(xiàn)有電源、電器等設備的正常運轉有力保障車站正常的生產(chǎn)需要,結合車站實際,特別定本制度予以檢查落實。
一、車站內電源,電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屬站行管科領導,維修保養(yǎng)、使用屬維修工和取得專業(yè)培訓的員工。
二、所屬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有關規(guī)程,努力學習專業(yè)知識,熟悉配電室內的一、二次接線,設備的分布,結構性能、操作要求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和方法,熟悉負荷情況,負荷調整、電壓調節(jié)措施。
三、遵守電力操作規(guī)程、作好與地區(qū)調度所的工作聯(lián)系,正確執(zhí)行各項操作,發(fā)現(xiàn)事故及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及時匯報并做好有關記錄。
四、監(jiān)視站內的各種設備運行情況,按規(guī)定抄報各種運行數(shù)據(jù),記錄運行日志,定時巡視檢查。
五、掌握安全用具和消防設備的使用及觸電急救方法。
六、做好對設備的巡檢、巡視工作,清除各種隱患,正確分析和判斷故障,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排除故障恢復設備正常運轉,確保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做到保障有力。
七、認真做好備品、備件、工具、儀表的倉儲保管及登記使
用,提倡節(jié)約,修舊利廢。
八、對用電使用部門做好日常的維護換件工作,保證全站用電的正常使用。
九、遵守車站制定的值班工作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作好交接記錄。
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熟悉各項規(guī)章制度,努力學習專業(yè)知識,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第9篇 防爆電氣電器設備選型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為杜絕井下電氣設備失爆,要嚴把“三關”,即:進貨驗收關;入井驗收發(fā)放關;安裝使用維護關。
1)、進貨驗收關:機運部經(jīng)營管理部在調進、租賃、購進電氣設備、電工儀器儀表、小型電器、電纜及纜線時,必須從嚴掌握其使用范圍及條件。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有相應的《防爆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防爆合格證》,并要求建立相應臺帳,臺帳上注明產(chǎn)品名稱和主要技術參數(shù)、各主要證件號,合格證件必須要分類長期妥善保存。各隊領用時,產(chǎn)品允許使用條件和場所由該隊技術人員對照說明書及技術資料進行把關。
2)入井驗收發(fā)放關: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防爆檢查員應持證檢查每臺(件)防爆電氣設備或小型電器的隔爆性能,符合標準的經(jīng)簽發(fā)《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證》方能發(fā)放使用,并在同類設備相同部位粘貼《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證》、《防爆合格證》填寫內容及粘貼部位具體執(zhí)行窯街煤電公司《礦井防爆電氣管理細則》。建立健全相應臺帳,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和電器在入井前,必須要進行登記建賬,對檢修、檢驗的人員及有關性能參數(shù)進行詳細記錄,此項工作由各隊隊長和技術負責人負責檢查落實。各隊領用電氣設備、纜線時,電工必須對照《電工手冊》選用合適的容量允許數(shù)值,由各隊技術人員把關,嚴禁超允許值運行或使用。機電一隊電檢車間質量驗收員或防爆檢查員對新進電氣設備和車間檢修后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負責,防爆設備檢查員必須持有經(jīng)煤電公司或上級單位在職培訓和考核合格所發(fā)的《防爆設備檢查員證》。
3)安裝使用維護關:防爆設備安裝時,領用安裝人員應首先檢查設備是否有《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證》和《檢修合格證》,無證設備不得領用和安裝,否則產(chǎn)生后果由安裝人員負責。
按設計新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運行前,須經(jīng)機運部主管技術人員、防爆檢查組成員及使用單位負責人、電工共同驗收,確認質量完好無失爆后,安裝、使用、檢查組三方簽字交接,然后方能投入使用。零星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或小型電器應由交接雙方電工負責驗收交接后方可使用。根據(jù)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各單位使用的電氣設備、小型電器、供電線路等必須負責保持完好及隔爆性能。
防爆設備定期檢查、失爆檢查及對電氣設備失爆責任人的處理執(zhí)行窯街煤電公司《礦井防爆電氣管理細則》及礦上的各有關規(guī)定。
第10篇 防爆電器設備檢驗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防爆電器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chǎn)。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爆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器設備國家標準匯編》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特別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防爆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作為非防爆設備處理:
1、新到貨的防爆設備,沒有防爆標志、生產(chǎn)許可證號、檢驗合格證和防爆設備到貨驗收單等。
2、防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沒有防爆標志,經(jīng)修復而不能達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條:防爆設備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器設備銘牌規(guī)定數(shù)據(jù)是否與接線電壓和使用機器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部是否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xù)是否齊全完整。
第四條: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和滴水,特別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裝設備時,禁止亂放與防爆設備安全運行和驗修無關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wěn)固可靠,合乎產(chǎn)品說明書上的規(guī)定安裝要求,不準有傾斜或震動現(xiàn)象。
低壓開關在安裝后應平正牢固,磁力開關的最大傾角不提超過15°。
設備與設備之間或與墻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以便檢修。
高壓防爆開關的安裝位置必須平整,電纜與開關連接時,必須通過進線裝置,進線裝置必須灌注絕緣膠、封堵嚴密。
第五條:防爆設備安裝后應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處螺絲和彈墊必須齊全完整擰緊,防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防爆面不得銹蝕,如銹蝕應作以處理。
2、接線工藝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3、閉鎖裝置應牢固可靠。
第六條:高壓設備兩臺以上的開關組合使用時,其連接器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條:礦用變壓器在安裝前檢查有無漏油和損壞的現(xiàn)象,在井下加入變壓器油時,應防止灰類、雜物和水滴入變壓器中,變壓器油的耐壓在運行中是25千伏,新安裝的是30千伏,其它性能也必須符合規(guī)定。電纜與變壓器連接應通過接線裝置,接線要牢固,并將電纜卡緊。
第八條: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后必須經(jīng)主管電氣技術員、設備組、施工單位,按《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與檢修細則》的標準進行驗收,主要供電場所必須機電礦長、總工參加驗收,不合格不準運行。防爆電氣設備日常檢查原則是誰使用誰負責,由各單位維護員和司機負責,每班至少一次,檢查內容:
1、防爆設備及周圍環(huán)境是否保持清潔,有無淋水積水和妨礙設備安全運行、檢修的雜物。
2、防爆設備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是否遭受外力損壞。
3、設備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傾斜,歪倒及震動現(xiàn)象。
4、防爆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牢固。
6、設備各部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7、電纜吊掛是否牢固、整齊,有無破損和被擠埋的現(xiàn)象,工作面電纜有無被炮崩的危險。
8、電纜接頭是否松動、過熱,是否符合要求。
9、檢漏繼電器指示的絕緣電阻是否正常,低于規(guī)定應及時處理。
第九條:低壓防爆開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使用:
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電壓等級低于接入電壓者;
2、使用無熔斷器管的裸露熔絲(片)者;
3、磁力開關的磁力系統(tǒng)失去作用,利用力即可“起動”、“停止”者;
4、防爆性能破壞或閉鎖失去作用者。
第十條:煤電鉆
1、鋁金屬外殼必須完整無缺,機械傳動部位必須靈活。
2、各部螺絲墊圈必須齊全擰緊。
3、引入電纜心線必須連接在防爆線座上,嚴禁與原接線連接。
4、煤電鉆必須由綜合保護裝置供電,綜合保護裝置必須每班至少檢查試驗一次,嚴禁停掉不用。
5、插銷的插座必須在電源上,插頭接在電鉆側。
第十一條:煤電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使用。
1、缺絲少件,各防爆面間隙過大,開關連接盒間隙大于0.2mm操作手把間隙超過0.3mm者。
2、進線裝置不完整,防爆面有損傷之處,凡電纜進線口的接線座缺少,外殼破裂者。
3、風葉與外殼碰撞,缺少風葉者。
4、其電阻值低于1兆歐。
第十二條:五小設備的檢修,由大修廠五小電氣設備修理組統(tǒng)一修理。
1、修理質量標準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20.1至20.4條規(guī)定。
2、檢修好的五小電氣設備,由大修廠技術員、機電科技術員和設備管理有關同志驗收,合格后發(fā)給電氣設備修理驗收單,方可入庫備用。
第11篇 電源、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各電器設備的線路嚴禁非電工拆裝。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電器安裝規(guī)則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全站的線路應根據(jù)工作季節(jié)的變化定期檢查,認真維修。不用的線路、開關、插座等要及時拆除。
2、各類庫房的電器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公安部頒發(fā)實施的《各類防火安全規(guī)則》,危險品倉庫應安裝防爆燈。
3、切實做好配電室的防火工作,由電工專人負責管理。要經(jīng)常做好檢查配電房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工作記錄。
4、使用電焊機必須離開易燃物2米以外,線路絕緣保持良好,用后必須把導線收好、放好。電瓶充電必須有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5、電器周圍要保持清潔、干凈,不準堆放雜物。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與現(xiàn)象,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通知電工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嚴禁線路、電器超負荷運行。
6、各保險閘門的保險絲必須符合規(guī)定標準,禁止用其它多發(fā)絲代替。各部門、班組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后再離開。
7、非生產(chǎn)需要,一律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工具。凡是生產(chǎn)需要的烘箱、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工具,必須經(jīng)站防火責任人同意。集體宿舍、招待所、各部門、班組及個人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電褥子。
第12篇 電器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第一條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由分片負責電工每日檢查一次。分管隊長每周檢查一次,機電科每月抽查一次,由礦技術負責人或分管礦長每年定期抽查一次。
第二條 凡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每季度一次,負荷變化時應根據(jù)情況及時調整。
第三條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每年由機電科組織一次。
第四條 主要電器設備絕緣電阻各單位每月檢查一次。
第五條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機電科每季度一次;片區(qū)電工負責人和分管隊長,每周檢查一次外部和懸掛情況。
第六條 移動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每月一次(使用部門及片區(qū)負責電工每班檢查一次外表有無破損)。
第七條 值班維修電工每月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詳細檢查和遠方人工漏電試驗,每天值班電工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試驗。
第八條 每年由機電科組織對全礦變壓器和主要電器設備的絕緣油進行一次抽樣送有關單位化驗。
第九條 每季度對接地網(wǎng)電阻值進行一次測定。
第十條 防雷接地和避雷器,由機電科組織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一次測定和試驗。
第十一條 新安裝的電器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在投入運行前測定,并達到合格。
第十二條 地面電器設備和普通設備按相應的規(guī)程測量和試驗。
第十三條 本制度未注明實施單位和人員的項目,由各分管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各項測試、整定、試驗數(shù)據(jù)和處理檢查情況,都必須填入電氣試驗專用記錄表內,并由各隊負責收集、整理匯編,每季度末報公司機電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