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帶班長為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2、檢查上煤機、出渣機、二次風機、鼓風機、引風機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溫升是否超限(滑動軸承溫升≯35℃最高≯60℃,滾動軸承溫升≯40℃最高≯70℃)。
3、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4、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拱、爐墻是否有異常現(xiàn)象。
5、檢查水箱水位、給水泵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各閥門開關(guān)位置和給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6、檢查除塵器是否漏風,水膜除塵器水量大小。
7、檢查爐渣清除情況。
8、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是否正常,個指示、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9、檢查爐排變速箱、前后軸、風機、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結(jié)果記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紀錄內(nèi)。
第2篇 燃氣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一、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代班為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查。
二、檢查設備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升溫是否超限。
三、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四、檢查鍋爐元件可見部位和爐墻等部位是否有異。
五、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guān)位置和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六、檢查是否漏電。
七、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量是否正常,各項指標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八、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結(jié)果記入鍋爐及附件設備運行記錄內(nèi)。
第3篇 采暖用燃氣熱水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工程部安全主管和生產(chǎn)準備部主任、相關(guān)專業(yè)管理人員,應建立安全檢查和崗位巡回檢查制度,每周不少于一次。
2.運行值班人員應對對鍋爐系統(tǒng)和附屬設備進行定期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6次,每小時1次。
3.鍋爐燃燒間歇期間,當班值班員將鍋爐房上鎖后,離開操作崗位,每3小時檢查鍋爐壓力、水位或水溫的變化情況。
4.各崗位當班人員,發(fā)現(xiàn)所負責管理或操作的設備有異常情況時,應查找原因,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如實準確地記錄。
5.鍋爐運行期間,鼓風機、循環(huán)水泵、補水泵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升溫是否超限。
6.鍋爐運行期間每小時對以下表計記錄一次
序號 | 內(nèi)容 | 時間 |
1 | 鍋爐出水壓力、回水壓力,燃氣壓力,補水壓力 | 每小時一次 |
2 | 出水溫度、回水溫度, | 每小時一次 |
3 | 軟化水箱水位、軟化水水質(zhì),硬度、電導率和ph值 | 每小時一次 |
4 | 鍋爐循環(huán)水泵電流、補水泵電流,鼓風機電流, | 每小時一次 |
5 | 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 | 每小時一次 |
6 | 其他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 每小時一次 |
7 | 鍋爐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 每小時一次 |
第4篇 某工廠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工廠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鍋爐房巡回檢查應由司爐工實施
每二小時對鍋爐設備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jié)果填入運行記錄簿。
順序號 檢查部件 檢查內(nèi)容
1 控制柜上指示儀器
對照鍋爐上的壓力和水位。其它指示及計量儀表值正確
2 壓力表
無泄漏、表盤刻度清晰,壓力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指針無擺動
3 爐排
無起拱、卡住,聲音無異常,運轉(zhuǎn)正確,風室無漏風,無漏煤
4 變速箱
油位正常,無漏油,快慢樓調(diào)速靈活,無異常聲音
5 爐膛
可見部位爐管無脹粗,變形和滲漏,無漏汽漏水聲。燃燒工況良好,前后拱及磚墻等無損
6 排污
無泄漏(包括內(nèi)漏)每班必排
7 爐墻
無開裂和漏煙漏風
8 分汽包
無滲漏,各調(diào)節(jié)閥門無漏汽漏水(包括內(nèi)漏)
9 水包
人孔無泄漏,可見部件元件無滲漏,鍋內(nèi)無異聲
10省煤器
無泄漏和漏風
11 汽包
可見部件每個無滲漏
12 水位表(包括水位計)
無漏汽、漏水、清潔明亮,色澤分明,水位在正常線±40mm范圍內(nèi)
13 水位報警器
無漏汽、漏水,靈敏準確(每星期由日班試驗一次)
14 安全閥
無泄漏,無銹死、啟動壓力正確(每二個星期由日班作手動或自動排汽試驗一次)
15 除塵器
無斷水,殼體無損
16 引風器
各螺栓無松動,振值溫度正常,無碰殼,殼體無磨損穿孔電機溫度電流正常
17 鼓風機
各螺栓無松動,振值溫度正常,無碰殼,殼體無磨損穿孔電機溫度電流正常
18 給水泵
振值正常,密封良好,轉(zhuǎn)動靈活,電機溫度電流正常
19 軟水水箱 水位正常
備注:1、以上檢查點均包括設備本身和附近的所有管道閥門。
2、 二小時巡回檢查中不包括水位警報器和安全閥的試驗。
第5篇 采暖燃氣熱水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工程部安全主管和生產(chǎn)準備部主任、相關(guān)專業(yè)管理人員,應建立安全檢查和崗位巡回檢查制度,每周不少于一次。
2.運行值班人員應對對鍋爐系統(tǒng)和附屬設備進行定期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6次,每小時1次。
3.鍋爐燃燒間歇期間,當班值班員將鍋爐房上鎖后,離開操作崗位,每3小時檢查鍋爐壓力、水位或水溫的變化情況。
4.各崗位當班人員,發(fā)現(xiàn)所負責管理或操作的設備有異常情況時,應查找原因,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如實準確地記錄。
5.鍋爐運行期間,鼓風機、循環(huán)水泵、補水泵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升溫是否超限。
6.鍋爐運行期間每小時對以下表計記錄一次
序號
內(nèi)容
時間
1
鍋爐出水壓力、回水壓力,燃氣壓力,補水壓力
每小時一次
2
出水溫度、回水溫度,
每小時一次
3
軟化水箱水位、軟化水水質(zhì),硬度、電導率和ph值
每小時一次
4
鍋爐循環(huán)水泵電流、補水泵電流,鼓風機電流,
每小時一次
5
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
每小時一次
6
其他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每小時一次
7
鍋爐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每小時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