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井維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并對其執(zhí)行情況予以監(jiān)督。
2.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在單位范圍內貫徹執(zhí)行安全等法律、法規(guī),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管理。
3.負責審核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監(jiān)督檢查水井維修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推進安全技術進步,對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新技術、新措施進行推廣和運用。
4.負責監(jiān)督、檢查單位現場各類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令作業(yè)人員先撤離危險區(qū)域。
6.負責安全生產等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
7.負責本單位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管理等工作。
8.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鑒定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9、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運行負責。
10、對提供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要齊全、靈敏可靠,安裝后要及時進行驗收。
11.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12.按照現場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要求,做好施工材料的堆放和物品貯存,對材料的運輸,裝卸要加強管理,保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