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大學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實施細則
經貿大學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和上級黨委的有關指示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黨員交納黨費
(一)按照黨章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
1、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2、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3、持正式組織關系介紹信或《流動黨員證》的黨員,來我校工作學習的在我校交納黨費,去校外工作學習的向接收單位交納黨費;持臨時組織關系證明信的黨員,在原單位交納黨費;辦理保留黨籍手續(xù)的黨員可暫不交納黨費,待恢復黨籍后補交;因患病無法正常表達自己意愿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校黨委批準可免交黨費。
4、對不按照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和比例:
結合我校實際,我校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比例和數額分別如下:
1、在職教職工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和比例
(1)計算基數
按月領取工資的我校教職工黨員交納黨費的月計算基數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地方職務補貼的全額和校內津貼的50%相加,扣除應繳的相應比例的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
計算基數中的校內津貼,根據《關于2023年度校內津貼發(fā)放的通知》(滬貿院人【2009】73號)的規(guī)定,分別包括:教師津貼中的科研津貼和課時津貼;研究人員津貼中的科研工作津貼;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津貼中的職級津貼和技術工作津貼;管理人員津貼中的職級津貼和行政工作津貼;學術與教學管理崗位津貼中的工作津貼;工勤人員津貼中的技能津貼和工勤工作津貼。
(2)交納比例
根據以上計算基數,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0.5%;3000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3)交納數額
黨員應交納黨費的數額,一般由黨委組織部根據上述計算基數和交納比例,依據人事處提供的工資和津貼信息數據統(tǒng)一計算。有特殊情況的,可由本人書面提出,經所在二級基層黨組織審核,提交黨委組織部確定;新轉入組織關系或新入黨的黨員,由所在黨支部負責按本通知的規(guī)定計算,并提交黨委組織部確定。
2、離退休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和比例
(1)計算基數
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或養(yǎng)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
(2)交納比例
根據以上計算基數,離退休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納0.5%;5000元以上者,交納1%。
(3)交納數額
離退休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分別由離休干部直屬支部和退休教職工總支部,根據上述計算基數和交納比例,依據人事處等有關方面提供的信息數據統(tǒng)一計算,并提交黨委組織部確定。
3、學生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在我校就讀的專科生、本科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2)在我校就讀的研究生黨員,有固定工資收入或按國家規(guī)定領取普通獎學金的,以每月固定收入或實際領取的普通獎學金為計算基數,參照按月領取工資津貼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執(zhí)行;無工資收入或未領取普通獎學金的,每月交納黨費0.2元。
4、黨員自愿多交黨費不限
黨員每月自愿多交黨費不限,如學生黨員每月可自愿交納1元;黨員自愿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由二級基層黨組織代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經學校黨委組織部通過上級黨組織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黨員本人出具收據。
二、黨費的收繳與下撥
(一)黨費的收繳
1.黨費的收繳是各級黨基層組織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增強黨員意識的一項重要工作。黨支部、二級基層黨組織、黨委組織部和財務處都要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工作。
2、黨費收繳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1)黨支部每月15日前收繳黨員交納的黨費,當面記入《黨費交納清單》;
(2)二級基層黨組織每月20日前收齊各黨支部收繳的黨費,同《黨費交納清單》,全額上繳校黨委組織部;
(3)黨委組織部匯總各二級基層黨組織上繳的黨費,制作全校的交納黨費匯總清單,全額移交校財務處,辦妥移交手續(xù)。
(4)財務處黨費會計對黨委組織部移交的黨費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由黨費出納存入黨費開戶銀行,并按50%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黨委,劃入規(guī)定賬戶。
(二)黨費的下撥
1、上級黨委規(guī)定留給學校使用的黨費,由學校黨委每年年底按比例下撥給二級基層黨組織,以作開展黨組織活動的必要經費。如有較多黨費結余,將視需要不定期再行下撥。
2、下撥的黨費數額,根據各二級基層黨組織繳納黨費的總額和以下比例計算:
(1)離休干部直屬支部和退休教職工總支按繳納黨費總數的50%計算下撥;
(2)其他二級基層黨組織按繳納黨費總數的40%計算下撥;
(3)其余部分由校黨委留存使用。
3.黨費的下撥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計算,提出書面請示,經校黨委批準后,由財務處審核并劃入各二級基層黨組織的黨費賬戶。
三、黨費的管理與使用
(一)黨費的管理
1、學校的黨費由黨委組織部代黨委統(tǒng)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黨委組織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下撥給二級基層黨組織的黨費由二級基層黨組織書記負責管理,做好每一筆黨費收入、開支、結存的明細記錄備查。
2、學校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學校財務處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zhí)行。黨費會計每年底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制作黨費收支、結存情況表,經黨委組織部核對后,報上級黨組織。
3、學校的黨費以黨委組織部的名義在指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單獨設立銀行賬戶,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于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4、學校黨委組織部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xù)。
5、學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學校黨委和二級基層黨組織應分別向黨代會和黨員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代會代表或者黨員的審議和監(jiān)督。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6、黨委組織部要對二級基層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經驗,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7、對違*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guī)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二)黨費的使用
1、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tǒng)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2、黨費必須必須??顚S糜邳h組織的活動,不得挪作他用,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開展黨員培訓教育活動;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yōu)秀共產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和慰問生活困難、遭受災害、身患重病的黨員。
3、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三)黨費的報銷
1、黨費報銷必須嚴格執(zhí)行黨費和財務報銷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不符合黨費使用規(guī)定和財務規(guī)定的應堅決不予報銷。
2、學校層面的黨費報銷必須經黨委分管領導審批,二級基層黨組織的黨費報銷必須經書記審批。
3、財務處受理報銷時,須經黨費會計審核,由黨費出納予以報銷。
四、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過去規(guī)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本實施細則與《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有違的,以《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為準。
*z對外經貿大學委員會
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