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細則
1.凡從事各種產(chǎn)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性能,所使用物質(zhì)的性質(zhì),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2.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檢驗時,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3. 實驗室嚴禁明火照明,嚴禁吸煙。嚴禁在化學試劑貯存間做加熱或有明火的操作及長時間逗留,嚴禁帶鐵釘(掌)的鞋進行化驗操作。
4. 實驗室所有試藥、試劑、用具、器皿等定位放置,使用后必須放回原處。使用試藥試劑時,應仔細核對品名、規(guī)格、以免發(fā)生差錯,取用完畢應立即蓋緊塞子或按原樣封口,放置原處保存。易揮發(fā)、盛放有毒、有害氣體的瓶口應密封。
5.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簽,注明名稱濃度、配制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簽字跡要清楚。絕對不要在容器內(nèi)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zhì),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鑒別物質(zhì)。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可用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并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nèi)飲食。
7.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沖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
8.開啟易揮發(fā)、有刺激性試劑的試劑瓶時,不得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臉部,最好在通風櫥中進行。夏季或室溫較高時開啟易揮發(fā)性試劑前先將試劑瓶在冷水里浸一段時間,應經(jīng)冷卻后方可開啟。配制使用有毒、有刺激、易燃、易爆試藥及洗液等腐蝕性液體時,應在通風櫥內(nèi)進行,并戴好防護工具,防止藥水濺出,灼傷或吸入。
9.在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10.化驗過程中對于易揮發(fā)及易燃性有機溶劑進行加熱排除時,應在水浴鍋、油浴鍋或嚴密的電熱器板上緩慢進行,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嚴禁在無排風的烘箱中烘烤排除有機溶劑。進行加熱操作或易爆操作時,操作者不得離開現(xiàn)場。
11.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wěn),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不得在電爐、高溫爐、烘箱易產(chǎn)生電火花的電器旁或通風不良處貯存、使用、操作有機溶劑及有毒、刺激性試劑。
12.加熱試管內(nèi)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fā)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
13.在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14.工作服一旦被酸、堿、有毒物質(zhì)及致病菌等玷污時必須及時處理。
15.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6.廢酸廢堿、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zhì),必須經(jīng)過中和處理后,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7.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zhì)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xù)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18. 蒸汽滅菌鍋等帶壓容器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帶壓開啟,高壓氣體、鋼瓶應穩(wěn)固放置并加防護,嚴禁碰撞、敲擊、泄漏。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
19.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
20.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后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21.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撥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且不可強行插入或撥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22. 蒸餾時冷凝水應在開始蒸餾前就進入冷凝管,待水流穩(wěn)定后方可加熱。在整個蒸餾過程中,冷凝水應保持暢通,使蒸汽充分冷卻。在蒸餾過程中嚴禁脫離崗位。
23.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程。
24、化驗工作結束后,所有的儀器設備要清洗干凈,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guī)定地點。
25、實驗室在合適的地點放置滅火器材。檢驗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放置地點及正確的使用方法,必須熟悉水、電等管線的開關位置;每日工作結束后需檢查水、電以及門、窗是否關閉。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安全滅火設施的良好狀態(tài)。當室內(nèi)發(fā)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泄漏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停止能產(chǎn)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加快通風。
26、一切可燃和有腐蝕性氣體放出的物資嚴禁放入烘箱內(nèi),不應將烘干的物資直接放在烘箱或濾紙上,應放在容器中,所烘得物資不用過擠,以免碰撞箱內(nèi)溫度調(diào)節(jié)設備,在箱內(nèi)外溫差較大時,不能突然打開箱門,否則,易使玻璃儀器破裂。
27、冰箱內(nèi)不得存放無蓋無標記的試藥試劑,電熱器具用后即關,嚴禁在冰箱或電熱器具上貯存加工私人物品。
28、效價、無菌試驗用帶活性的培養(yǎng)物,應滅菌處理后再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