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小學活動室管理條例
一、各活動室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即由活動室管理者負責該室物品的保管、使用。
二、各室管理員應根據各室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三、管理員對本室原有和新購設備器材等物品應根據學校固定則產管理辦法進行必要的登記、報銷和報損。
四、各室管理員要根據情況,適時申購有關活動物品,以滿足教育、教學要求。
五、各室管理員應督促使用者加強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健全使用登記制度,誰損壞誰賠償。
六、各室管理員應配合學校各項工作,力爭使活動室發(fā)揮最大作周。
七、各室管理員應督促使用者保持室內衛(wèi)生,并使物品有序擺放,努力創(chuàng)設衛(wèi)生、整潔的活動空間。
八、對各室損壞物品,各室管理員應及時報修,并定期對活動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嚴防在活動中因設施造成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九、對會議室、網絡教室、多媒體等專業(yè)教室的使用,需報經教導處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者需依照操行程序正確使用,并保持室內衛(wèi)生。
十、資料室、圖書室、電子閱覽室、電視臺等專業(yè)活動室應實施資源共享,及時在校同網上公布所收資料目錄,供老師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