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公司公章管理規(guī)定
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第二條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及各職能部門章。
第三條 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交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zhí)行相關使用條例。
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綜合管理部刻制,部門章一般為橢圓章。
第四條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到綜合管理部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xù)》并備案。
2、公章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綜合管理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核準,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涉及到人事調動蓋章的,還需董事長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綜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董事長同意后方可蓋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銀行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5、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6、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管理辦法。
7、各類印章的使用登記薄要由專人嚴格保存管理,不得損毀或遺失。
第五條 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由總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由總經理核準并簽批遺失處理辦法后,交由綜合管理部按批示處理,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guī)定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jù)相關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管理部按批示處理,并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第六條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jiān)督的辦法。綜合管理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jiān)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財務章的保管人對印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未經審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對使用結果負全部責任并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jù)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 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第八條 公司高層領導因異地執(zhí)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yè)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第九條 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分管副總經理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jié)共同負責。
第十條 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第十一條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guī)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guī)使用出現(xiàn)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二o**年十月一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某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簽字章。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文、便函、介紹信、證件、證書、統(tǒng)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等。
第四條 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條 印章的使用
(一)以****名義發(fā)出的公文,須經****領導簽發(fā)批準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發(fā)文的附件(如各類業(yè)務報表等)憑發(fā)文并按該文中限定發(fā)給附件的單位、數(shù)量用印。
(三)****各部門用印,應按規(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各國內企業(yè)用印,需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按規(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原則上不準外單位人員到總經理辦公室直辦用印。
(四)辦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填寫《用印審批單》(見附件),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fā)往單位、事由及印別等,審批單經****領導審核批準,經辦人簽字后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間,原則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所需簽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簽字。
若確需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的,應經法定代表人批準。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間,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請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領導在《用印審批單》上簽字批準后方可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
(六)經辦人用印時須將《用印審批單》一聯(lián)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收存,并在用印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七)****印章應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直接用印。
(八)各部門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時,必須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隨同監(jiān)印,并于當天下午4:30以前將印章歸還。
若不能按時歸還,經辦人員須向主辦部門領導報告,并同印章專管人員一起向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寫出簡要書面說明,按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批示辦理。
(九)****鋼印主要用于加蓋工作證、退休證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印發(fā)的其它證件。
(十)印別及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
(十一)介紹信、證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間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況用印,須經****領導批準。
第六條 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簽字章由總經理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掌管,****其它印章由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掌管,并實行用印登記制度。
(二)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進鐵柜內,妥為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
第二天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鐵柜有無異樣,若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和保安部門。
工作時間印章掌管人員因外出不在崗位時,應將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
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shù)量。
交接人員簽字,總經理辦公室領導簽字認可后備存。
(四)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調離或因各種原因離崗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時辦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
(五)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須憑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成立新機構的文件;更換舊印章須憑舊印章原樣,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經****領導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到公安局辦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門在領取新印章時,要認真進行登記,注明簽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啟用新印章、作廢舊印章的年月日,并將舊印章一并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由其登記造冊,統(tǒng)一交歸檔案資料室,按規(guī)定妥善保管。
第七條 印章專管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guī)定,嚴格照章用印。
第八條 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專管人員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專管人員審核用印內容的,專管人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應當參照****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各國內企業(yè)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zz物業(yè)[20**]03號
關于印發(fā)《公章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為加強公司的公章使用和管理,現(xiàn)將《公章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報:集團公司郭副總、李副總、人事部
**市**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發(fā)(共印22份)
**市**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物業(yè)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公章使用管理,根據(jù)公司實際,制訂本暫行規(guī)定。
一、使用范圍
1、公司公章使用范圍: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合同、協(xié)議書、報表、證明等對外公文以及公司經理認為必要的文件、文字資料。
2、公司辦公室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用于公司內部發(fā)文、請示、報告、報表、工作證以及其他需加蓋公章的文字資料。
3、管理處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用于裝修工臨時出入證、住戶證明。
二、使用權限
1、管理權限
公司公章由集團公司人事部管理,辦公室公章由公司經理指定專人管理,管理處公章由管理處主任管理。
2、審批權限
使用公司公章由分管物業(yè)副總或經理批準;使用辦公室公章由經理批準;使用管理處公章由管理處主任批準。
三、使用方法
1、使用公章由部門經辦人填寫《公章使用審批表》(見附表),按審批權限經批準后送公章管理人員核驗蓋章。
2、公章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需辦理公章移接交手續(xù)。
四、本規(guī)定自二o**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執(zhí)行。
二o**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4篇 地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地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為規(guī)范公司公章使用,嚴格公章管理,制定本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 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建鄴分公司”、“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南京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印鑒名章”等。
第二條 “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建鄴分公司”、“南京z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法人章”等,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保管,該公章使用必須在辦公系統(tǒng)中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選擇相應的公章名稱、填寫相關內容并上傳需蓋章的相關附件,經逐級審批,最終申請單流轉至總經理辦公室秘書處,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核實并登記后方可蓋章。蓋過公章的文件如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后重新蓋章,需重新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坝¤b名章”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保管,該公章需由總經理辦公室秘書核實總經理簽字的款項申報表或報銷單后方可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蓋公章,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總經理辦公室秘書確認后方可蓋章,事后須及時補打申請單。
第三條 “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銷售合同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銷售合同章”和“法人章”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管理員保管,該公章使用必須在辦公系統(tǒng)中填寫“商品房預(現(xiàn))售合同審批表”,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
第四條 “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工程專用章”由主管副總指定專人保管,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蓋章后原件需存檔。
第五條 “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物資部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物資部專用章”由物資部經理保管,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
第六條 “南京z置業(yè)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南京z園林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該公章使用必須在辦公系統(tǒng)中填寫相應款項申報表或填寫報銷單,經逐級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后方可蓋章。
第七條 各部門“資料專用章”由各部門資料員保管,經各部門經理簽批同意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
第八條 “z投資(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z置業(yè)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由主管副總指定專人保管,經主管副總簽批后可使用。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簽批。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公章管理規(guī)定5
物業(yè)公司公章管理規(guī)定(五)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行政管理,確保各類印章正確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印章的種類主要有行政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負責統(tǒng)計、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三條各類印章統(tǒng)一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行政和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負責保管。
第四條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可申請使用印章:
(1)公司內外經總經理批準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義簽定有關合同、協(xié)議;
(3)上交各行政、稅務、工商等主管單位報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況。
第五條凡因公需要使用相應印章,應填寫'用印申請審批單'(見 附表),寫明用印部門、時間、種類、份數(shù)、事由、經辦人、經部門經理、總經理簽批意見后,連同經審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條凡用印蓋章時,印章保管責任部門經理應積極監(jiān)督用印情況,凡因違規(guī)操作或私用印章,將追究部門經理和印章保管人責任;
第六條印章保管人對未經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將給予相應違紀處分;
第七條發(fā)生蓋章失誤情況,應予以當面銷毀,防止發(fā)生泄密或法律糾紛事故;
第八條各種印章及用印文檔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依法公告、作廢,并視情節(jié)追究保管人責任;
第九條本管理規(guī)定由行政部貫徹執(zhí)行,解釋權在總經理;
第十條本規(guī)定自20**年5月13日試行。
簽署人: zz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20**年5月13日
附:《用印審批單》
用印審批單
編號:年月日
申請用印部門經辦人
擬用印章種類份數(shù)
事 由
部門意見
總經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