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注塑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有效保障注塑部正常生產和各同仁的自身安全,特作此規(guī)定。
2. 范圍:
本規(guī)則所有內容都是針對操作注塑機的安全細則。
3. 職責:
員工操作機器前,需認真學習本規(guī)則。
4. 工作程序:
4.1所有消防信道,滅火器區(qū)域不得堆放任何東西,滅火器不能隨便挪動且需定檢查,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4.2作業(yè)員須按《啤工操作指引》作業(yè),技工按《技工操作指引》上落模,注塑工藝調教按《工藝調教指引》,維修員按《機器維修與保養(yǎng)指引》作業(yè)。
4.3技工在使用天車前,須檢查轱轆是否完好,吊模具時下方不得有人,上模時,吊環(huán)必須擰入模具要緊,上模具的模仔必須緊固,螺絲要擰入模壁15牙(50mm)以上。
4.4技工在對嘴過程中,不得將手放在活動的射嘴前端,在上模和調教鎖模力參數時,應首先檢查注塑機合模壓力與工模所受的壓力是否相符,以免損壞工模。
4.5上模用的模仔/螺桿及墊片等裝模附件,必須配套,在該機臺上實際使用可視工模大小,即150噸以上的注塑機需配模仔16套,130噸以上注塑機為12套,100噸以上注塑機為8套。
4.6卸模前將工模運水管內余水用容器盛裝,避免水濺入電器內造成漏電及燒壞零件。
4.7技工在裝完工模時,首先需要對機械安全桿的位置進行調整到合適位置以提高安全保障系數。
4.8技工在上落完模后,必須立即清理機臺衛(wèi)生(如:碎布、油污等)及工具(如:扳手、加力桿、喉批等)特別是已報廢的碼仔,螺絲、水嘴、水管、喉篩等等,都必須及時清潔,不得遺留在機臺。
4.9機修員定時檢查機臺安全機制,油路安全制和機械安全桿是否符合要求,電路安全制在失靈和損壞前,應及時維修更換。
4.10在調教過程和正常生產中,塑膠料必須達到預先設定的熔融溫度,以免損壞螺桿裝置,領班和技術員在調教工模有頂塊,嵌塊為的盡可能地選擇托模保持,以免作業(yè)員在取產品不及時夾傷手指。
4.11非技術員等專業(yè)人員不得私自調教工藝參數和非手動能鍵,作業(yè)員應高度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各種安全裝置特別是機械安全桿是否合適,一旦機臺出現異常,應立即反饋給技術員、領班處理,更不能強行生產。
4.12任何人不得穿拖鞋、穿裙子進入注塑生產車間,凡長發(fā)須束發(fā),更不能留披肩長。
4.13嚴禁作業(yè)員在機臺后門作業(yè)。
4.14任何人員在關閉馬達之前,不得放手、頭伸入模具當中,長時間作業(yè),在加工塑膠制品時,應在技術員指導下,正確使用批鋒刀。
4.15作業(yè)員不能將茶杯放在機臺上,特別是有電箱的射臺部分,以免有水滲入電箱損壞電子組件。
4.16機臺總制開關、機位不同電壓插孔,必須要有明確標識,并由相關專業(yè)人員使用。
4.17機臺需使用明火(如:塞射嘴、燒粘模、堵水口)等時,火源附近(1米內)不能有脫模劑,洗面水、防銹油等必須經相關人員同意,并嚴格使用和用量,以免使用必須要有醒目的警示牌。
4.18脫模劑、防銹油、洗面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放在生產機臺的模壁,工模上以及射臺退出后射嘴下方及熱膠上。
4.19機房不能隨便使用電焊、電動打磨機等,以免干擾注塑機程性能和引起火災,如有必要,則向部門經理請示批準后,方克實施,且需作必要的安全防護及措施(如:消防人員到場,關閉相鄰機臺電源等)并由專業(yè)的電焊工實施。
第2篇 注塑部安全管理規(guī)則
1. 目的:
為有效保障注塑部正常生產和各同仁的自身安全,特作此規(guī)定。
2. 范圍:
本規(guī)則所有內容都是針對操作注塑機的安全細則。
3. 職責:
員工操作機器前,需認真學習本規(guī)則。
4. 工作程序:
4.1所有消防信道,滅火器區(qū)域不得堆放任何東西,滅火器不能隨便挪動且需定檢查,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4.2作業(yè)員須按《啤工操作指引》作業(yè),技工按《技工操作指引》上落模,注塑工藝調教按《工藝調教指引》,維修員按《機器維修與保養(yǎng)指引》作業(yè)。
4.3技工在使用天車前,須檢查轱轆是否完好,吊模具時下方不得有人,上模時,吊環(huán)必須擰入模具要緊,上模具的模仔必須緊固,螺絲要擰入模壁15牙(50mm)以上。
4.4技工在對嘴過程中,不得將手放在活動的射嘴前端,在上模和調教鎖模力參數時,應首先檢查注塑機合模壓力與工模所受的壓力是否相符,以免損壞工模。
4.5上模用的模仔/螺桿及墊片等裝模附件,必須配套,在該機臺上實際使用可視工模大小,即150噸以上的注塑機需配模仔16套,130噸以上注塑機為12套,100噸以上注塑機為8套。
4.6卸模前將工模運水管內余水用容器盛裝,避免水濺入電器內造成漏電及燒壞零件。
4.7技工在裝完工模時,首先需要對機械安全桿的位置進行調整到合適位置以提高安全保障系數。
4.8技工在上落完模后,必須立即清理機臺衛(wèi)生(如:碎布、油污等)及工具(如:扳手、加力桿、喉批等)特別是已報廢的碼仔,螺絲、水嘴、水管、喉篩等等,都必須及時清潔,不得遺留在機臺。
4.9機修員定時檢查機臺安全機制,油路安全制和機械安全桿是否符合要求,電路安全制在失靈和損壞前,應及時維修更換。
4.10在調教過程和正常生產中,塑膠料必須達到預先設定的熔融溫度,以免損壞螺桿裝置,領班和技術員在調教工模有頂塊,嵌塊為的盡可能地選擇托模保持,以免作業(yè)員在取產品不及時夾傷手指。
4.11非技術員等專業(yè)人員不得私自調教工藝參數和非手動能鍵,作業(yè)員應高度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各種安全裝置特別是機械安全桿是否合適,一旦機臺出現異常,應立即反饋給技術員、領班處理,更不能強行生產。
4.12任何人不得穿拖鞋、穿裙子進入注塑生產車間,凡長發(fā)須束發(fā),更不能留披肩長。
4.13嚴禁作業(yè)員在機臺后門作業(yè)。
4.14任何人員在關閉馬達之前,不得放手、頭伸入模具當中,長時間作業(yè),在加工塑膠制品時,應在技術員指導下,正確使用批鋒刀。
4.15作業(yè)員不能將茶杯放在機臺上,特別是有電箱的射臺部分,以免有水滲入電箱損壞電子組件。
4.16機臺總制開關、機位不同電壓插孔,必須要有明確標識,并由相關專業(yè)人員使用。
4.17機臺需使用明火(如:塞射嘴、燒粘模、堵水口)等時,火源附近(1米內)不能有脫模劑,洗面水、防銹油等必須經相關人員同意,并嚴格使用和用量,以免使用必須要有醒目的警示牌。
4.18脫模劑、防銹油、洗面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放在生產機臺的模壁,工模上以及射臺退出后射嘴下方及熱膠上。
4.19機房不能隨便使用電焊、電動打磨機等,以免干擾注塑機程性能和引起火災,如有必要,則向部門經理請示批準后,方克實施,且需作必要的安全防護及措施(如:消防人員到場,關閉相鄰機臺電源等)并由專業(yè)的電焊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