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作業(yè)使用閉合流程卡的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閉鎖式網絡導通放炮器和井下放炮作業(yè)閉合流程卡的順利實施,切實強化井下放炮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時控,杜絕放炮引起的種類事故發(fā)生,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規(guī)定
1.放炮器和放炮母線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發(fā)放。
2.放炮員下井后,首先到發(fā)放室領取放炮器具和爆破工時控卡,認真檢查,填寫放炮器具的完好情況,并由發(fā)放室人員簽字。
3.放炮員到工作地點后,必須把放炮器閉鎖開關鑰匙交給安監(jiān)員保管,充電放炮開關鑰匙由放炮員自己保管,放炮時先由安監(jiān)員打開閉鎖開關,然后放炮員充電、放炮。
4.放炮員領取炸藥、雷管后,要認真填寫炸藥、雷管及水炮泥的數量,并由庫管員簽字。
5.放炮員做炮頭時,要用竹簽扎眼,電雷管要由藥卷的頂部全部插入藥卷內,并扭結好雷管腳線,灌好水炮泥,否則按嚴違處理。
6.放炮員定炮前要首先檢查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仍?.8%以下時,方準定炮,并對放炮地點前后30米范圍內進行灑水降塵,否則按嚴違處理,并由安監(jiān)員在爆破工時控卡片上簽字。
7.放炮員定炮時,要使用好水炮泥,封泥長度要符合《規(guī)程》要求,并使用專用炮棍定炮,定炮時,班組長要對連通放炮地點的各個巷道進行設崗堵人,設崗堵人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并拉好警戒牌,定炮時要由安監(jiān)員進行監(jiān)護,并在爆破工時控卡片上簽字。
8.放炮前,放炮員要檢查放炮地點20米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龋蜷_放炮地點的各種水幕,落實好設崗堵人情況,當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時,方準拉線放炮,拉線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并由班組長在爆破工時控卡片上簽字。
9.放炮后,放炮員首先進行瓦斯檢查及檢查是否有殘炮、啞炮,有殘炮、啞炮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由班組長在爆破工時控卡片上簽字。
10.放炮員在炸藥、雷管、爆破器具退庫時,要將爆破工時控卡片一同交到爆破器具發(fā)放室,并由庫管員、發(fā)放人員簽字。
11.放炮員、安監(jiān)員、庫管員、班組長等相關人員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放炮作業(yè)閉合流程卡,字跡要清楚,內容要真實,嚴禁弄虛作假,否則,按照規(guī)定嚴格考核。
(二)爆破器具發(fā)放室人員崗位責任制
1.發(fā)放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脫崗、睡崗。
2.發(fā)放室人員每班都要打掃好室內的衛(wèi)生,做到環(huán)境整潔、衛(wèi)生,爆破器具存放整齊。
3.爆破器具退庫時,發(fā)放室人員要認真檢查放炮母的長度,是否有損壞,放炮器是否完好,并在爆破工時控卡片上簽字。
4.爆破器具必須保證時時完好,發(fā)現有損壞的爆破器具必須及時進行匯報,并按要求及時上井維修。
5.發(fā)放室人員及時將三班交回的放炮作業(yè)流程卡收集整理后交安監(jiān)處存檔備查。
五、綜合規(guī)定
(一)強化管理管理,嚴格執(zhí)行對爆破工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和領、退爆炸材料登記制度,把住爆炸材料的發(fā)放關口。杜絕爆炸材料的流失。一旦發(fā)現爆炸材料丟失和被盜事故,要立即匯報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并認真追查。
(二)嚴格進出爆炸材料庫管理,進入爆炸材料庫的人員必須持有集團公司公安部門頒發(fā)的證件或礦公安部門的證明。
(三)定期組織涉爆人員學習爆炸材料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及煤礦“三大規(guī)程”,提高其法律意識和業(yè)務素質。
(四)各單位必須對班(組)長、爆破工、警戒人員落實以下責任:
1.班(組)長是當班施工地點爆破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當班的爆破安全管理。
2.爆破工是當班爆破工作的直接責任者,按班(組)長下達的命令進行爆破。
3.警戒人員是當班每次爆破前警戒工的直接責任者,按班(組)長下達的命令在警戒地點擔任警戒工作。
4.每次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到警戒地點檢查警戒情況,確保無誤并通知安監(jiān)員后方可通知爆破工起爆。
(五)安監(jiān)員對所屬范圍內的爆破管理工作負安全檢查監(jiān)督責任,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停止爆破工作進行處理。
(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在爆破所影響范圍內同時施工時,爆破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落實好爆破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負責人,爆破管理責任人,落實好爆破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其他單位必須聽從爆破單位的命令。
(七)爆破作業(yè)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說明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布置圖必須表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圍或掘進工作面的巷道斷面尺寸,炮眼位置、個數、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并用正面圖、平面圖和剖面圖表示。
2.炮眼說明表必須說明炮眼的名稱、深度、角度、使用炸藥、雷管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
3.必須編入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并及時修改補充。
4.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八)一個采掘工作面只允許使用一臺發(fā)爆器進行爆破。
(九)電雷管必須有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他人運送。運送時必須用藥箱,嚴禁用手直接提攜炸藥。爆破工不得同時運送電雷管和炸藥。
(十)運送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直接運送到臨時存放地點,嚴禁中途停留,乘車時不得與其他人同坐一輛列車,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車輛,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運送爆炸材料。
(十一)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十二)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①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②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③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④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十三)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巖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裝藥后,必須將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體相接觸。
(十四)炮眼封泥必須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十五)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長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情況下,如拉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小于0.6米,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0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眼深的1/2。
3.炮眼深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過2.5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0米。
5.光面爆破時,周邊眼應用炮泥封實,且長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面時,最小抵抗線煤層不得小于0.5米,巖層不得小于0.3米,淺眼爆破大塊巖石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米。
(十六)裝填炮泥:
1.先緊靠藥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按作業(yè)規(guī)程的數量裝填水炮泥,再在水炮泥外端用炮泥將炮眼封實,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2.裝填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用炮棍輕輕用力將炮泥慢慢搗實,用力不要過猛,防止搗破水炮泥,炮眼裝填完后,要將電雷管腳線懸空、扭結。
(十七)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每次爆破只準使用1個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300g。
2.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下部空間的瓦斯。
3.爆破前必須灑水。
(十八)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檐超規(guī)定時;
2.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0.8%時;
3.爆破地點20米以內,礦車未清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
4.炮眼內發(fā)現異狀,溫度聚高聚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時;
5.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或采煤工作面風向不穩(wěn)定時;
6.采掘工作面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出現塌陷、裂縫、煤巖松散等情況時;
7.炮眼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
8.炮眼內煤(巖)粉未清除干凈時;
9.發(fā)現拒爆、殘爆等未處理時。
(十九)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30米范圍內必須灑水降塵。
(二十)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運輸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2.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等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掛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0.3米以上。
4.只準使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回路。
5.爆破前,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二十一)發(fā)爆器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安監(jiān)員的鑰匙由本人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鑰匙插入發(fā)爆器,爆破后必須立即將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二十二)“三人連鎖爆破”即爆破前,班組長安排人員對巷道灑水降塵工作后,由班組長再負責派人警戒,并檢查警戒人員到位情況、工作面人員撤離情況和清點人數,完成無誤后,班組長在“爆破時控卡”上簽名;爆破工開始檢查瓦斯,并在“爆破時控卡”上簽名,然后定炮、連線、拉線等作業(yè),并開啟放炮噴霧、凈化水幕,到規(guī)定爆破警戒地點;安監(jiān)員監(jiān)督各項措施落實無誤后在“爆破時控卡”上簽名允許爆破;首先安監(jiān)員用鑰匙打開閉鎖開關,爆破工發(fā)出放炮口哨后進行爆破,爆破作業(yè)完成后三人共同檢查爆破現場情況,此過程由現場安監(jiān)員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放炮工序完成后,安監(jiān)員取出閉鎖鑰匙,放炮員保管發(fā)炮鑰匙,戴上防塵帽。
(二十三)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派責任心強,有一定爆破知識的人員到各警戒地點擔任警戒工作,必須親自到各警戒地點檢查警戒情況,確保無誤并通知安監(jiān)員到現場后方可通知爆破工爆破。
(二十四)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并回頭觀看人員情況,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起爆。
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二十五)爆破后,待15分鐘,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后,爆破工、安監(jiān)員(瓦斯異常區(qū)增加瓦斯檢查員)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二十六)爆破結束后,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解除警戒后,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地點作業(yè)。
(二十七)通電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發(fā)爆器的鑰匙,并將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分鐘后,方可沿線路邊挽線邊檢查進入爆破地點找出拒爆的原因,其他人員嚴禁進入爆破工前方。
(二十八)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的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二十九)爆破作業(yè)必須采用正向裝藥串聯網絡,嚴禁使用并聯、混合聯;嚴禁反向裝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