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設備零配件領用管理規(guī)定
1、因生產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憑工具卡向倉庫借用,無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應妥善保管,因遺失工具卡造成損失,由本人負責。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儀器和專用工具的,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并應當日歸還,需要連續(xù)使用的,必須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3、配備班組或個人的生產工具(用具),由班組指定人員妥善保管,正常損壞的,填報報損單,由生產部審批,交舊換新。
4、領用設備零配件要辦理領用手續(xù),報生產部審批。因產品質量問題損壞,填報報損單,由生產部審批,以舊換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備到班組),必須出具借條,經中轉庫領導批準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備到班組、個人生產工具)、設備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丟失或人為損壞,論質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