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4
大學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四)
(一)新生入校時憑住宿收據(jù)到指定的寢室入住,入住學生必須按統(tǒng)一分配的樓層、寢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變更寢室和床位。
(二)宿舍內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員住宿,不得擅自調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他人。
(三)學生宿舍每間宿舍設宿舍長1名,負責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并安排值日生輪流值日與檢查宿舍內部衛(wèi)生。
(四)學生宿舍要保持整齊、清潔。宿舍衛(wèi)生由學生輪流值日打掃,垃圾送至樓外垃圾車內,不得將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內。
(五)節(jié)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水關,杜絕“長明燈”、“ 長流水”現(xiàn)象的發(fā)生。
(六)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早6:00―晚22:30),不得晚歸。
(七)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中心辦公室辦理臨時住宿手續(xù)。未經許可男女不得相互串宿舍。
(八)來訪客人、親友須在值班室登記,到接待室會客,不準進入宿舍會客。
(九)貴重物品、錢物、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現(xiàn)金及時存入銀行。離開宿舍隨手鎖門,進門后要將門鎖掛在門內把手處。
(十)學生宿舍如發(fā)生火災、盜竊、打架斗毆或其它突發(fā)事件,應立即報告公寓管理員、值班員或保衛(wèi)處,撥打校園“8**110”、“119”求救電話。
(十一)學生患傳染病時,要遵守醫(yī)生診斷,按指定地點住宿或回家休養(yǎng)。
(十二)講究公共衛(wèi)生,自覺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接受衛(wèi)生管理人員檢查監(jiān)督,不許向走廊、樓梯及窗外潑水、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不許隨意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廣告、海報、涂畫刻寫;床鋪不許懸掛布簾;禁止在宿舍內豢養(yǎng)小動物。
(十三)宿舍內不許吸煙、喝酒、打麻將、打撲克,嚴禁賭博;不許高聲放音響、喊叫,保持宿舍安靜,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腦需事先申請,禁止跨宿舍聯(lián)網、聯(lián)機;使用電腦需遵守作息時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十四)公寓內不準踢足球、打排球、籃球,違者沒收;不得燃放煙花、鞭炮,吹喇叭和打擊鼓等娛樂活動,不準搞經商和傳銷活動。
(十五)住宿學生一律在餐廳就餐,不準將飯菜帶入公寓,學生自行車要按照指定地點擺放,禁止亂停亂放或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公寓樓內。
(十六)宿舍內不允許私接電線和使用電暖氣、電褥子、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電爐子、電飯鍋等一切違章電器及各類酒精爐,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未經中心允許不得在宿舍內安裝使用電熱水器、洗衣機等,違者將給予沒收違章用品及通報批評等處罰;不許點蠟燭、燃燒紙張;不得亂扯亂拉電線,離開宿舍時請將電腦、錄音機、充電器拔離電源插座。
(十七)愛護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內家具或其他設施,如有損壞、丟失,需照價賠償。惡意損壞者,加倍賠償并給予紀律處分。
(十八)宿舍內衛(wèi)生工具應妥善使用、保管,損壞或丟失需賠償。
(十九)愛護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物。宿舍內配備的家具、窗簾架、椅子,不得隨意搬動拿走,燈具、電扇、水龍頭、面盆、便盆、供水等設施用具要愛惜和正確使用。嚴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損壞。凡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人為破壞者加倍罰款。
(二十)宿舍內設施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要及時報修。門窗玻璃如有損壞,需到公寓中心辦公室交費更換。
(二十一)因人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公寓中心維修組確實不能維修的。可聯(lián)系社會專業(yè)維修人員,費用由學生自理。
(二十一)學生在公寓必須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安排,學校各部門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時,有權查看學生證件或詢問情況,學生必須主動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妨礙工作人員的正常管理,凡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間應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時間準時離校、返校;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間在校住宿一律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
(二十三)學生公寓要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動,在規(guī)定的地方張掛字畫。不準在宿舍內閱讀、傳播不健康書刊讀物、音像制品等。積極開展、爭創(chuàng)“衛(wèi)生先進宿舍”、“文明宿舍”活動。
(二十四)未經工作人員同意,外來人員不得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