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物業(yè)公司職員考勤管理規(guī)定
某物業(yè)公司職員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時間按照相關崗位規(guī)定執(zhí)行。
2、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班時間另定)。
3、由于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服務特性,非正常上班時間均需按排義務值班,值班人員各項紀律要求同正常上班。
(二)考勤簽到
(1)員工工作日上、下班必須簽到。
(2)在崗時不能做任何與崗位不相關的事情。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而未能簽到的,應于到崗時簽到,并注明原因,經部門負責人確認交人事財務部備查。凡是既未到的又未說明原因的,一律以曠工論處。嚴禁代(托)人簽到。
(4)遲到: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以內到崗者,作遲到一次處理。
(5)早退:未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下班者,作早退一次處理。
(6)曠工:無特殊情況,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以上到崗、未到下班時間30分鐘以上提前下班者,均作曠工處理(2小時內計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計曠工一天)。
(三)請、休假
1、病假
(1)病假一天以內的,當事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報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審批。事后應提交診療證明給部門負責人審閱后交公司備查。
(2)病假一天以上的當事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同意后,報公司審核批準(兩天以上須經公司批準);事后應出具醫(yī)院證明。
(3)突發(fā)性疾病可電話通知部門、管理處負責人,事后補請假申請單及醫(yī)院證明。
(4)如沒有按以上程序辦理病假手續(xù),而沒有上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病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2、事假
(1)當事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事由,按程序報批后(審批程序與權限與病假相同),方可休假。
(2)部門、管理處負責人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經理助理審批、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須電話向經理請假,事后補辦手續(xù)。
(3)如沒有按以上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沒有上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4)事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3、因公外出
(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外出。如有外出,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2)員工外出必須由上一級領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