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瓦斯檢查員管理規(guī)定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下井前的準備工作,① 攜帶瓦斯檢查證(崗位資格證)、瓦斯檢查記錄手冊、光學瓦斯檢定器、溫度計、園珠筆、粉筆、瓦斯檢查杖、膠管、膠球、自救器以及其他指定的檢測儀表等工具。② 檢查自救器和各種儀器的完好性能。③ 清除光學瓦斯檢定器內的氣體,在新鮮風流中定好“零點”。④ 根據班前會領導要求和布置的任務,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況確定本班的工作重點、措施和注意事項。
三、瓦斯檢查員堅持“三無作業(yè)”,即無微風、無瓦斯超限、無空班漏檢,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
四、要監(jiān)督好水炮泥的使用、放炮前后的灑水及迎頭防塵工作,杜絕煤塵堆積,對違章者有權停止施工。
五、瓦斯檢查員要負責好作業(yè)點風袋管理工作,減少漏風,杜絕破口,對頭面的風袋及時延接,煤巷距迎頭不準超過5米,半巖巷頭不準超過7米,每多1米罰款10元。
六、交接班檢修電器設備時,不準停風,需要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50元。
七、檢查瓦斯時,發(fā)現瓦斯異常,要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及科值班人員匯報。
八、要堅持“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發(fā)現一次不傳遞“三人連鎖”牌,罰50元。
九、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班中匯報制度,不執(zhí)行制度一次罰款50元。
十、堅持井下現場交接班制度,否則罰款100元。
十一、認真做好區(qū)域內的通防設施檢查管理,當發(fā)現損壞要及時處理或督促責任人(單位)及時處理,并匯報通防科。
十二、要做好迎頭瓦斯監(jiān)測探頭的管理工作,按標準及時安設和移動。
第2篇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規(guī)定
一、瓦檢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掘進工作面局扇附近10米內;回采工作面在回采面機巷入口處。特殊情況由礦總工程師決定。交接班地點需懸掛交接班牌板。
二、交接時,交接人必須在瓦斯檢查原始記錄上簽字,并填寫有關注意事項。
三、瓦檢員交接班時間:夜班0:00,早班8:00,中班16:00,前后相差不得超過15分鐘。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交接時,上一個班瓦檢員不得擅自離開,必須等下一個班瓦檢員到交接班地點,履行交接手續(xù)后方準離開現場。
四、交接班時,要交接清楚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本區(qū)域內的通風、瓦斯、防塵和生產狀況,有無異常情況。若有異常,處理結果如何,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應采取何種措施。
2、本區(qū)域內的“一管四”執(zhí)行情況。
3、有關領導對某項工作安排的落實情況及還需要進一步落實及請示的內容。
4、接班人對交班人交待的內容了解清楚后,雙方在對方的瓦斯手冊上簽字,做到有據可查。
五、交接班牌板應標明交接班地點、交接班時間、交班人、接班人、存在隱患(問題)及整改情況,同時將交接情況填入交接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