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yī)療儀器管理規(guī)定范例
一、凡有醫(yī)療設備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使用登記。認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隨時開機可用,并保證賬、卡、物相符。
二、新進儀器設備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負責驗收、調試、安裝。組織有關科室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訓練,使之了解儀器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須在熟悉該儀器的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未熟悉該儀器的操作前,不得連接電源,以防接錯電路,造成損壞。
三、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tài)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guī)定位置。
四、不準搬動的儀器,不得隨意挪動。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fā)現儀器運轉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應請醫(yī)療設備管理科協助,嚴禁帶故障、超負荷使用和運轉。儀器損壞需修理者,可按規(guī)定將修理單逐項填寫清楚,輕便儀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動者,將修理單送去,由器械科維修人員簽收并注明修復日期,按時交付使用。
五、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一定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零部件,未經器械科檢驗亦不得任意丟棄。
六、凡屬臨床科研的儀器,科室間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主管科室主任批準,儀器管理人員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用完及時歸還,驗收后放回原處。
七、儀器用完后,應由管理人員檢查,關機放好。若發(fā)現儀器損壞或發(fā)生意外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yī)務科及器械科,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1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1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1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事故損失費(設備修復費+停機損失費)在1萬元以上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會由醫(yī)療設備管理科組織使用、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分析會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則、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訂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八、儀器經過驗收合格發(fā)給使用單位后,要根據儀器的具體情況規(guī)定使用率。儀器屬公用資產,應專管公用,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借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未有充分發(fā)揮作用的,器械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醫(yī)療器械發(fā)生故障時,未經批準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理。
十、貴重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收管。
十一、各種儀器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器械科建立檔案,每年向醫(yī)院檔案室移交歸檔。各科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xù)。器械科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維修需經常使用的,可復印副本。
十二、儀器室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下班前仔細檢查,以確保安全。
第2篇 醫(yī)療儀器管理規(guī)定
一、凡有醫(yī)療設備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使用登記。認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隨時開機可用,并保證賬、卡、物相符。
二、新進儀器設備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負責驗收、調試、安裝。組織有關科室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訓練,使之了解儀器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須在熟悉該儀器的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未熟悉該儀器的操作前,不得連接電源,以防接錯電路,造成損壞。
三、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tài)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guī)定位置。
四、不準搬動的儀器,不得隨意挪動。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fā)現儀器運轉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應請醫(yī)療設備管理科協助,嚴禁帶故障、超負荷使用和運轉。儀器損壞需修理者,可按規(guī)定將修理單逐項填寫清楚,輕便儀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動者,將修理單送去,由器械科維修人員簽收并注明修復日期,按時交付使用。
五、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一定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零部件,未經器械科檢驗亦不得任意丟棄。
六、凡屬臨床科研的儀器,科室間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主管科室主任批準,儀器管理人員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用完及時歸還,驗收后放回原處。
七、儀器用完后,應由管理人員檢查,關機放好。若發(fā)現儀器損壞或發(fā)生意外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yī)務科及器械科,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1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1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1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事故損失費(設備修復費+停機損失費)在1萬元以上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會由醫(yī)療設備管理科組織使用、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分析會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則、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訂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八、儀器經過驗收合格發(fā)給使用單位后,要根據儀器的具體情況規(guī)定使用率。儀器屬公用資產,應專管公用,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借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未有充分發(fā)揮作用的,器械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醫(yī)療器械發(fā)生故障時,未經批準不得將儀器帶往外地修理。
十、貴重儀器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收管。
十一、各種儀器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器械科建立檔案,每年向醫(yī)院檔案室移交歸檔。各科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xù)。器械科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維修需經常使用的,可復印副本。
十二、儀器室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下班前仔細檢查,以確保安全。
第3篇 附二醫(yī)院采供中心醫(yī)療儀器設備管理規(guī)定
附屬醫(yī)院采供中心醫(yī)療儀器設備管理規(guī)定
一、各科室、病區(qū)、實驗室和研究室申請醫(yī)療器械、衛(wèi)生材料、儀器設備的計劃必須經科主任或護士長簽字有效;
二、儀器設備單臺在萬元以上的每年申報一次,第四季度匯總報經設備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后由采供中心統一計劃采購供應;
三、小型醫(yī)療器械、衛(wèi)生材料必需在每月二十日前將申請計劃報采供中心,未經采供中心同意各科不得自行定購,擅自定購者不予報銷,并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各科室、病區(qū)一般每月計劃一次,手術室、供應室等大科室每月補充一次,申請和領取之物品、規(guī)格、型號、數量均應填寫清楚,交采供中心審批后去庫房取貨(特殊情況除外);
五、本著節(jié)約精神,各種刀剪、鉗、鑷等小器械、口表、肛表、搪瓷制品及一些常用的低值易耗品應做好維修保養(yǎng)等工作不能使用者經采供中心同意報損后以舊換新,特殊情況說明原因批準后領取;
六、更新添置醫(yī)療設備的原則實行三優(yōu)先:
1.醫(yī)院上等級科室必須增加的儀器設備優(yōu)先;
2.重點科室(國家級、省級)優(yōu)先供應;
3.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比較好,設備明顯落后e兄弟醫(yī)院的優(yōu)先;
4.人員、房屋、水電等配套措施均應落實;
七、供應、維修和廢舊儀器設備處理原則:
1.嚴格執(zhí)行供應計劃,科室應有1~3年計劃,購置前使用科室和采供中心應充分論證,經院設備管理委員會批準院領導同意后,統一由采供中心采購,使用科室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2.特殊器械或??萍庸て餍?技術參數由使用科室提出,價格由采供中心核算,雙方參加談判,共同同遵守協議或合同;
3.同意使用科室采購的器械、材料,應先入庫并及時辦理入庫手續(xù)和領取手續(xù);
4.醫(yī)療儀器設備應專人保管,有保養(yǎng)和維修制度,五萬元以上設備,每季度統計一次使用率,十萬元以上設備每半年進行一次效益分析,采供中心維修人員分工負責(包修期內除外)配合使用科室,使儀器設備完好率和使用率達標;
5.退役或報廢儀器設備應經使用科室主任和采供中心技術人員(工程師)鑒定辦理統一手續(xù),萬元以上設備須經院長批準后,集中采供中心統一處理,財務、審計人員參加,貨款由買主直接交財務科,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處理和轉讓;
八、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使用、保管和維修人員應仔細檢查修理,未經同意送到院外修理,修理費科室自理;
九、各科室醫(yī)療儀器設備器械等未經院長同意批準不得帶出院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