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1.0 目的
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如氧氣、乙炔、油漆、油庫、液化石油氣、易燃的裝飾材料等。
3.0 職責
3.1 公司武保部負責本規(guī)定的修訂、完善。材料、安全部門協(xié)助本規(guī)定修訂、完善。
3.2各級行政、材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項目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進行監(jiān)督。
3.3項目部負責確保本規(guī)定得到具體落實和各項防護用品到位。
4.0 內容
4.1采購、運輸
4.1.1材料員負責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購。所采購的物品必須是經認證的指定廠家。購買時必須驗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以及勞動部門檢驗單位簽發(fā)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和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報告。
4.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一般由廠家送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運輸時,必須遵守有關運輸危險物品的規(guī)定,運輸車輛必須限速行駛,行駛過程中應避免劇烈的碰撞。
4.1.3氧氣、乙炔瓶的運輸應符合如下要求:
a)氧氣、乙炔瓶運輸必須戴好瓶帽、套上防震圈。
b)裝卸氣瓶時必須輕裝輕卸,避免氣瓶相互碰撞及與其他堅硬物體碰撞,嚴禁拋、滑和撞擊。氣瓶的連接管道和壓力表若有損傷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c)氣瓶運輸工具應能保證氣瓶在運輸過程中不竄動和不致從運輸工具上落下,氣瓶裝在車上后應妥善加以固定。
d)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與汽車油箱相反的方向。
e)近距離搬運氣瓶時,允許采用傾斜滾動的方法運輸,但距離較遠或路面不好,應使用特制小車或工具搬運,并用鐵鏈等妥善加以固定。(如圖1所示)f)嚴禁肩扛、拖拉和手腳并用同時直立滾運兩只氣瓶,以及其他易造成氣瓶跌到、碰撞的辦法搬運氣瓶。
g)氣瓶運輸時不能長時間在烈日下曝曬,夏季白天運輸的氣瓶要有遮陽設施。
h)氧氣瓶、乙炔瓶不能同車運輸。
圖1
4.2 儲存、保管
4.2.1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必須遠離人員居住密集區(qū),并且遠離明火及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儲存處應通風、陰涼、干燥。夏季,要經常檢查庫房內溫度,溫度過高,要采取降溫措施。(如圖2所示)
圖2
4.2.2倉庫必須掛有明顯的規(guī)章制度及警示、標語,庫房結構應該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消防通道必須暢通。
4.2.3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場所內嚴禁明火,并且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管倉庫內顯著位置應懸掛“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牌。
4.2.4受陽光照射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爆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高溫地點。
4.2.5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4.2.6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揮發(fā)的物品應定期檢查,防止燃燒、爆炸。
4.2.7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如不在避雷裝置保護區(qū)域內,則必須裝設避雷裝置。其所有電源電器裝置、照明開關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電氣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裝在庫房外。
4.2.8倉庫內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存放,并應有明顯的貨物標志。堆垛之間以及堆垛與墻壁之間留有通道及通風口,不得與其它物品混合儲存。
4.2.9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結束后,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4.2.10氣瓶的儲存、保管應按氣瓶顏色分類存放,并有防火墻隔開。氣瓶不得曝曬在陽光下。
4.2.11氣瓶儲存,必須用欄桿和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突然傾倒。(如圖3所示)
圖3
4.2.12氣瓶嚴禁放置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4.3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4.3.1使用部門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絕治安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4.3.2氧氣、乙炔的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a)氣瓶上必須套有防震圈,氧氣瓶要有瓶蓋和安全閥,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放在同一處。
b)乙炔氣瓶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應該距離明火10m以上,乙炔瓶禁止敲擊、碰撞,放置時要立放不得臥放,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傾倒,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度。(如圖4所示)
c)氧氣瓶、乙炔氣瓶的間距應在5m以上,氣瓶開啟時用手或專用工具緩慢地操作,絕對不允許用錘子、鑿子、管鉗等工具開啟瓶閥,使用氧氣瓶的操作人員,其手、手套和工具,不得沾有油脂,凡沾染油脂的,必須脫脂后方能操作。(如圖4所示)
圖4
d)使用氧氣、乙炔進行作業(yè)時應開具動火證,并有監(jiān)火人和配套的消防器材。
e)使用氧氣、乙炔進行作業(yè)時選擇安全地點,清除周圍易燃物,以防止引起火災,工作完畢后,要檢查周圍是否有余火,要立即清除。
f)在危險場所(油庫、易燃易爆液體或氣體管道上等)進行作業(yè)時,應有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
g)在高空作業(yè)時,應遵守高處作業(yè)防護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下方設擋火板。
h)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氧氣和乙炔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j)作業(yè)人員工作時不得吸煙、嬉鬧。
k)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m)各種氣瓶,不應隨意自行改作其他氣瓶,也不得自行隨意漆色。漆色脫落或模糊不清時,應按規(guī)定重新漆色。
4.3.3油漆及易燃的裝飾材料安全管理:
a)油漆罐及稀釋油罐打開后,應及時倒出需用量,并及時封閉,以防止其揮發(fā)。
b)使用油漆及易燃的裝飾材料時作業(yè)人員嚴禁吸煙。
c)油漆及易燃的裝飾材料的儲存?zhèn)}庫內嚴禁煙火,并懸掛安全警示牌,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d)廢棄的油漆及易燃的裝飾材料,必須運到指定地點集中銷毀,嚴禁直接燃燒銷毀。
4.4 油庫及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由于施工現場用油及液化石油氣僅供食堂使用,故有針對性的作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
4.4.1儲存油料及液化石油氣的場所,使用的電機、照明、開關線路等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4.4.2儲存油料及液化石油氣的場所嚴禁使用明火,且應防止高溫曝曬,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4.4.3開啟油桶、液化石油氣瓶時應用手或專用工具,嚴禁使用鐵錘等工具。
4.4.4液化石油氣瓶不能一次性全部用光。
4.4.5液化石油氣瓶和油桶必須-裝有防止回火裝置。
第2篇 裝飾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裝飾工程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yè)就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燒柴的大灶、木制品倉庫等防火庫等防火重點部位要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劑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氣等物品要指派專業(yè)人員保管,并進行上崗教育交底,危險物品保管員還必須經過特殊工種專業(yè)培訓,并達到合格,取得相應的證書,才準予從事危險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如油漆間、木工間、木制品倉庫等場所應按每25m
第3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防范措施
手術室內有多種易燃易爆的氣體和化學制劑不可忽視。同時使用多種高頻電器也是可能導致燃爆的因素。麻醉氣體,其它揮發(fā)性有機溶劑在手術室工作中頻繁接觸,如酒精、碘酒、乙醚、丙醇、安息香酊及火膠綿,一般都不標有其可燃性而易被忽視,應防止布巾類被這類溶液沾濕而致燃爆。壓縮性氣體如氧氣,氬氣,二氧化碳等防止搬運儲存不當而發(fā)生爆炸。為防止手術室燃燒、爆炸意外發(fā)生,應采取以下措施:
1易燃易爆和性質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專人保管,保持通風良好,并設置明顯標志。
2不得在手術間內貯存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用過的滲有易燃液體的載體(如棉球等)要隨時放入有蓋的容器內。
3手術室內要保持良好通風條件,若采取機械排風,不得循環(huán)。由于手術室內使用的乙醚蒸汽等比空氣重,排風口應設在手術室的下部。
4壓縮性氣體使用鋼瓶存儲時,應放于通風良好的地方,存放處應有消防系統(tǒng)。氣瓶外面應標示內容,氣瓶口應防油、防火,不可纏繞膠布或存放在高溫處,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好閥門;不用時,應用安全蓋保護氣閥。 氣瓶搬運時應避免滾動﹑滑動﹑或碰撞尖銳物品。
5手術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燈時,應遠離氧氣,防止爆炸。側燈勿靠近麻醉機、氧氣筒。
6若使用氣動電鉆、骨鉆時,注意檢查氣體有無漏氣。
7每月定期檢查手術間電路、醫(yī)用氣體管道裝置的安全性、密閉性。每月對高頻點刀、無影燈以及其它設備進行測試維修或更換。手術間設地線接口,防止電線短路。
8醫(yī)務人員在防靜電時應采用特制的導電軟管,或對麻醉機和手術床作導除靜電處理,并應穿著防靜電服裝和導電鞋操作。麻醉機及手術臺周圍地板要采用金屬導線接地等導除靜電的技術措施
9術中盡可能保持手術間地面干燥,防止漏電。
10加強火警意識及教育,熟知主要電閘開關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定點放置滅火器材,確保發(fā)生火災時能迅速控制險情。
第4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
手術室內有多種易燃易爆的氣體和化學制劑不可忽視。同時使用多種高頻電器也是可能導致燃爆的因素。麻醉氣體,其它揮發(fā)性有機溶劑在手術室工作中頻繁接觸,如酒精、碘酒、乙醚、丙醇、安息香酊及火膠綿,一般都不標有其可燃性而易被忽視,應防止布巾類被這類溶液沾濕而致燃爆。壓縮性氣體如氧氣,氬氣,二氧化碳等防止搬運儲存不當而發(fā)生爆炸。為防止手術室燃燒、爆炸意外發(fā)生,應采取以下措施:
1易燃易爆和性質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專人保管,保持通風良好,并設置明顯標志。
2不得在手術間內貯存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用過的滲有易燃液體的載體(如棉球等)要隨時放入有蓋的容器內。
3手術室內要保持良好通風條件,若采取機械排風,不得循環(huán)。由于手術室內使用的乙醚蒸汽等比空氣重,排風口應設在手術室的下部。
4壓縮性氣體使用鋼瓶存儲時,應放于通風良好的地方,存放處應有消防系統(tǒng)。氣瓶外面應標示內容,氣瓶口應防油、防火,不可纏繞膠布或存放在高溫處,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好閥門;不用時,應用安全蓋保護氣閥。 氣瓶搬運時應避免滾動﹑滑動﹑或碰撞尖銳物品。
5手術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燈時,應遠離氧氣,防止爆炸。側燈勿靠近麻醉機、氧氣筒。
6若使用氣動電鉆、骨鉆時,注意檢查氣體有無漏氣。
7每月定期檢查手術間電路、醫(yī)用氣體管道裝置的安全性、密閉性。每月對高頻點刀、無影燈以及其它設備進行測試維修或更換。手術間設地線接口,防止電線短路。
8醫(yī)務人員在防靜電時應采用特制的導電軟管,或對麻醉機和手術床作導除靜電處理,并應穿著防靜電服裝和導電鞋操作。麻醉機及手術臺周圍地板要采用金屬導線接地等導除靜電的技術措施
9術中盡可能保持手術間地面干燥,防止漏電。
10加強火警意識及教育,熟知主要電閘開關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定點放置滅火器材,確保發(fā)生火災時能迅速控制險情。
第5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根據公安、消防部門關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儲管理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學院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易燃、易爆物品指:汽油、酒精、乙炔、煤氣、液化氣、氯氣、烷氣、氮氣等。
第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儲存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
2、使用氣體鋼瓶數量較大的單位要設立專用庫房,餐飲場所應設專用液化氣供氣室,并做到安全管理制度齊全,要有專人負責。物品擺放整齊,不準超量,出入庫、室手續(xù)齊全。助燃、易燃鋼瓶不準存放在一起。
3、對庫房、室內的防爆、排風等設備要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
4、有煤氣設備的單位,要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對管線、開關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用火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人走關閥。
5、長期不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亂扔亂放,要統(tǒng)一處理。
6、管理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及滅火方法。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培訓,方可上崗。
第三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
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個人要嚴格遵守使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使用人員應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助燃與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時要達到安全距離,禁止違章操作。
3、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時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應及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4、使用的氣體鋼瓶要符合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嚴禁使用。
5、使用液化氣罐時,氣罐與爐具必須達到安全距離。氣罐與爐具的連接管應符合安全標準,距離較遠時,應用鐵管連接,要經常檢查,發(fā)現損壞,及時更換。每個氣罐要有專人負責。
第四條:因違章、違規(guī)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單位、個人,要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