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內(nèi)容2
2、腳手板可采用竹、木、鋼腳手板,其材質(zhì)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竹腳手板應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須是空釘牢固,無殘缺竹片的;木腳手板應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樺木等)無腐朽、劈裂板;鋼腳手板用2mm厚板材沖壓制成,如有銹蝕、裂紋者不能使用。
3、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桿以外大于20cm的稱為探頭板。由于目前鋪鳳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扎牢固,若遇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xiàn)。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滿鋪腳手板時,可在端部采用護欄及立網(wǎng)將作業(yè)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yè)面以外。
4、腳手困的外側應按規(guī)定設置密目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wǎng)必須用合首要求的系繩將網(wǎng)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huán)扣間隔)系牢在腳手管上。
5、遇作業(yè)層時,還要在腳手架外側大橫桿與腳手板之間,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攔桿和擋腳板,防止作業(yè)人員墜落和腳手板上物料滾落。
(六)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的交底,并有專人指揮。
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guī)范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檢驗標準:(應按照相應規(guī)范要求進行)
(1)鋼管立桿縱距偏差為±50mm
(2)鋼管立桿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為總高度)。
(3)扣件緊固力矩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裝數(shù)量5%,扣件不合格數(shù)量不多于抽查數(shù)量的10%。
(4)扣件緊固程序直接影響腳手架的承載能力。試驗表明當扣件螺栓扭力矩為30n.m時,比40n.m時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下降20%。
4、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凡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測數(shù)據(jù)進行記錄,并由檢測人員簽字。
(七)小橫桿設置
1、規(guī)范規(guī)定應該在立桿與大橫桿的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小橫桿應緊靠立桿用扣件與大橫桿扣牢。設置小橫桿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里外兩排立桿的側向變形,與大橫桿組成一個剛性平面,縮小立桿的長細比,提高立桿的承載能力。當遇作業(yè)層時,應在兩立桿中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桿,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當作業(yè)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桿可以隨腳手板一同折除,但交點處小橫桿不應拆除。
2、雙排腳手架搭設的小橫桿,必須在小橫桿的兩端與里外排大橫桿扣牢,否則雙排腳手架將變成兩片腳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腳手架的整體性;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小橫桿兩端應固定在立桿上,大橫桿擱置在小橫桿上固定,大橫桿間距≤40cm。
3、單排腳手架小橫桿的設置位置,與雙排腳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磚墻、18cm墻、輕質(zhì)墻、土坯墻等穩(wěn)定性差的墻體。小橫桿在墻上的擱置長度不應小于18cm,小橫桿人墻過小一是影響支點強度,另外單排腳手架產(chǎn)生變形時,小橫桿容易撥出。
(八)桿件搭接
1、木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長度不小于1.5m并應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產(chǎn)生轉動。
2、鋼管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對接方法。立桿若采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橫桿采用對接可使小橫桿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腳手架搭設;剪力撐由于受拉(壓),所以接長時應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50cm,接頭處設置扣件不小于兩個??紤]腳手架的各桿件接頭處傳力性能差,所以接頭應交錯排列不得設置在一個平面內(nèi)。
(九)架體內(nèi)封閉
1、腳手架鋪設腳手板一般應至少兩層,上層為作業(yè)層下層為防護層,當作業(yè)層腳手板發(fā)生問題而落人物時,下層有一層起防護作用。當作業(yè)層的腳手板下無防護層時,應盡量靠近作業(yè)層處掛一層平網(wǎng)作防護層,平網(wǎng)不應離作業(yè)層過遠,應防止墜落時平網(wǎng)與作業(yè)層之間小橫桿的傷害。
2、當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縫隙(≥15cm)已構成落物、落人危險時,也應采取防護措施,不使落物對作業(yè)層以下發(fā)生傷害。
(十)腳手架材質(zhì)
1、木腳手架應采用質(zhì)輕堅韌的剝皮杉桿或落葉松,不得使用質(zhì)脆、腐朽及有枯節(jié)木材。立桿梢徑不小于7cm,橫桿梢徑不小于8cm。
2、鋼管材質(zhì)一般應使用q235(3號鋼)鋼材,外徑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鋼管,小橫桿長度2.1~2.3m為宜,立桿、大橫桿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nèi),便于操作。銹蝕、變形超過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鍛鑄鐵制成,當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為40~50n.m時,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轉和抗拔能力均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關于取消竹腳手架。
這次制訂檢查標準時取消了竹腳手架,因為原國家規(guī)程規(guī)定,作為腳手架的材質(zhì)必須為4年生長期竹桿梢經(jīng)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設腳手架的材質(zhì)遠遠達不到這一要求,直接影響了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另外,一些地區(qū)對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也未進行嚴格控制(h≤2.5m),使搭設后的腳手架彎曲變形沒有安全保障。
4、腳手架搭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質(zhì),當不同材質(zhì)混搭時,節(jié)點的傳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腳手架,檢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類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在專門設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準攀爬腳手架,通道可附著在腳手架設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獨立設置。
2、通道(斜道)構造要求:
(1)人行通道寬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運料斜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彎處應設平臺,通道及平臺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
(3)腳手板橫鋪時,橫向水平桿中間增設縱向斜桿;腳手板順鋪時,接頭采用搭接,下面板壓住上面板。
(4)通道應設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平臺
1、施工現(xiàn)場所用各種卸料平臺,必須單獨與門做出設計并繪制施工圖紙。
2、卸料平臺的施工荷載一般可按砌筑腳手架施工荷載3kn/m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按要求進行設計。
第2篇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 貴州卓越建設(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 |||||
分項工程名稱 | ||||||
交底部門 | 交底人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 ||||||
交底內(nèi)容: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 (gb-5036)考核合格的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zhì)量與搭設質(zhì)量,應按jgj?? 30-2001第8章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 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 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 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網(wǎng)應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 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8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nèi)。 |
第3篇 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安全管理細則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所轄區(qū)域腳手架作業(yè),保證人員在搭設與拆除施工期間的作業(yè)安全。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qū)域內(nèi)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新建項目參照執(zhí)行。
3?編制依據(jù)
3.1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3.2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4?? 釋義
4.1 腳手架:臨時搭設的供工作人員工作的平臺,為搭設中需要的設備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撐,幫助人員進入工作現(xiàn)場。
4.2 步距:兩層腳手架之間的高度差。
4.3 縱距:兩立桿之間的距離。
4.4 立桿:處于豎直狀態(tài)的支撐桿件。
4.5 大橫桿:處于水平狀態(tài)的支撐桿件,用來橫向聯(lián)接立桿。
4.6 條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橫桿下。
4.7 小橫桿:連接大橫桿,用以鋪設踏板;或是聯(lián)接里外立桿,以建立工作平臺。
4.8 橫梁:橫跨大橫桿用來支撐構成工作平臺的踏板的管子。
4.9 踏板:用來搭設平臺底板的板件。
4.10 斜撐桿: 保持腳手架橫向穩(wěn)定的構件。
4.11 斜桿 :聯(lián)接兩個或更多個平行構件的結構件,以保持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
4.12 對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聯(lián)接管件的部件。
4.13 回轉扣件:用于聯(lián)接不是成直角的兩根管件。
4.14 直角扣件:用于聯(lián)接成直角的兩根管卡。
4.15 墊板:方形鐵板,用于放置在立桿下。
4.16 鐵絲:用來將腳手架聯(lián)接到固定結構上。
4.17 護欄:工作平臺上,聯(lián)接在立桿之間,防止人員墜落。
4.18 擋腳板:立于工作平臺邊緣的板件,以防人員滑出平臺或材料墜落。
4.19 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
4.19.1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4.19.2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4.19.3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19.4吊籃腳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4.19.6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4.20 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
4.20.1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4.20.3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2.1 《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作業(yè)票》以下簡稱“作業(yè)票”。
4.2.2 “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以下簡稱“腳手架作業(yè)”。
5 職責
5.1 公司工程部負責審核“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搭設和拆除施工方案,對腳手架作業(yè)進行專業(yè)監(jiān)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制定本細則,監(jiān)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zhí)行該細則的情況。
5.3? 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
5.4 作業(yè)相關人員職責
5.4.1 作業(yè)人員職責
a) 腳手架作業(yè)人員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從事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b) 在作業(yè)前應充分了解作業(yè)的內(nèi)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yè)中的危害因素;
c)作業(yè)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jīng)確認無誤,獲監(jiān)護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d)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yè)、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yè);
e) 腳手架作業(yè)結束后應清理現(xiàn)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 監(jiān)護人員職責
a) 對作業(yè)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yè);
b) 對腳手架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監(jiān)護,作業(yè)期間不得擅離現(xiàn)場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當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y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警;
c) 作業(yè)完成后,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腳手架作業(yè)監(jiān)護人由施工單位指派,申請單位可根據(jù)作業(yè)需要增派監(jiān)護人
5.4.3 申請單位作業(yè)負責人職責
負責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種資質(zhì)審查,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yè)完成后,負責作業(yè)完工驗收。
5.4.4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yè)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在作業(yè)票上簽署意見(“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安全作業(yè)票必須由施工單位領導簽署)。
5.4.5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必須到現(xiàn)場了解作業(yè)地點及周圍環(huán)境情況,審查作業(yè)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實后,方可簽字批準腳手架作業(yè)。(“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安全作業(yè)票必須由申請單位領導審批)
6 要求
6.1 管理原則
6.1.1 腳手架作業(yè)必須辦理作業(yè)票,作業(yè)涉及高處、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動火等其他危險作業(yè)時,還應辦理相關作業(yè)許可證。
6.1.2作業(yè)票作業(yè)時間不超過7天,超過規(guī)定時間需要繼續(xù)作業(yè)的,應重新辦理作業(yè)票。
6.1.3 “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必須編制作業(yè)方案,作業(yè)方案應經(jīng)過施工單位和申請單位領導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備案。
6.2 管理內(nèi)容
6.2.1 人員要求
a) 腳手架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國家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b) 作業(yè)時要正確穿戴、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6.2.2? 作業(yè)前要求
作業(yè)前,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條件和人員情況,做詳細的交底。
6.2.3? 搭設要求
a) 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兩步跨。
b)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nèi),
同步內(nèi)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
c) 立桿頂端應高出建筑物屋頂1.5m。
d) 腳手架底部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v向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墊鐵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e) 大橫桿設于小橫桿之下,在立桿內(nèi)側,采用直角扣件與立桿扣緊,大橫桿長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 大橫桿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應符合以下要求:對接接頭應交錯布置,不應設在同步、同跨內(nèi):相鄰接頭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大于縱距的1/3。
g) 小橫桿兩端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桿上。
h) 每一主節(jié)點(即立桿、大橫桿交匯處)處必須設置一小橫桿,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緊在大橫桿上,該桿軸線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長度以100mm為宜,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的靠墻一端至墻裝飾面的距離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層上非主節(jié)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jù)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立桿間距的1/2。
i) 腳手板一般應設置在三根以上小橫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小橫桿,并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以防傾翻。腳手板平鋪,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頭板。
j) 搭設中外架要及時與結構進行牢固拉結,以保證搭設過程中的安全,要隨搭隨校正桿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適度擰緊扣件。
k) 橫向斜撐設置在同一節(jié)內(nèi),由底到頂呈之字形連續(xù)布置;橫向斜撐除在拐角設置外,中間每隔6跨設置一道。
h) 腳手架的外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高度在24m以下的雙排腳手架,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l) 剪刀撐的接頭除頂層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頭均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m) 剪刀撐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小橫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距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n) 剪刀撐是在腳手架外側交叉成十字形的雙桿互相交叉。并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成整體,增加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
o)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p) 用于大橫桿對接的扣件開口,應朝架子內(nèi)側,螺栓向上,避免開口朝上,以防雨水進入,導致扣件銹蝕、銹腐后強度減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 腳手架通道和作業(yè)平臺欄桿應不少于3根(1根擋腳欄桿,2根護欄),對承重架和高度超過25米的腳手架,應采用雙立管搭設,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6.2.4 過門洞的處理
過門洞,雙排腳手架可挑空1~2根立桿,即在第一步大橫桿處斷開。懸空的立桿處用斜桿撐頂,逐根連接三步以上的大橫桿,以使載荷分布在兩側立桿上,斜桿上端與地面的夾角要成60°左右,凡斜桿與立桿、大橫桿相交處均應采用旋轉扣件連接,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門洞桁架下的兩側立桿應為雙管立桿,副立桿應高于門洞1~2步。出入口處搭設防護棚,掛防護網(wǎng)。
6.2.5 驗收要求
a)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guī)范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jīng)過驗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許使用。
b) 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guī)范進行,凡不符合規(guī)定立即整改,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做好記錄,并由檢測人員簽字。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結果負責,施工方應對不符合項的整改負責。
6.2.6 腳手架拆除
a) 拆除腳手架前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 要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 要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b) 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c)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除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d)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e) 卸料時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運至地面的構、配件要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按品種、規(guī)格隨時碼堆存放。
6.2.7 配件維護
a) 扣件式腳手架鋼管宜采用材質(zhì)q235a的直縫電焊鋼管,或者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直徑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 木跳板應選用50mm厚,250mm寬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鐵絲綁頭,緊箍兩道。(或用薄鐵皮包箍)。
c) 金屬跳板要注意檢查卡扣處鉚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斷裂、變形等情況。
d) 使用完畢的腳手架材料和構件、零件要及時回收入庫,分類整理和存放。
e) 彎曲的鋼桿件要調(diào)直,損壞的構件要修復,損壞的零件要更換。
f) 鋼鐵件應注意防銹,鋼管應定期涂刷防銹漆,門架的活動關節(jié),非鍍鋅扣件及螺栓應涂機油防銹。
g) 木跳板嚴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蓋板的缺陷,且使板面過滑。
h) 木跳板上無用的釘子要拔出,不得將釘子弄彎而不將其拔出。
i) 當木跳板有嘰嘰嘎嘎的響聲時,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應仔細檢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時整修或報廢,報廢的木排板應做好標記。
7 工作程序
《危險作業(yè)許可管理細則》。
8 附則
本細則由生產(chǎn)管理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腳手架搭設安全作業(yè)票? (保存期為1年)
腳手架拆除安全作業(yè)票? (保存期為1年)
第4篇 腳手架安全質(zhì)量管理措施
腳手架的安全質(zhì)量管理措施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 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zhì)量與搭設質(zhì)量,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戴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戴,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霧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質(zhì)量檢查
6.1 腳手架及其地基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檢查驗收:
① 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② 作業(yè)層上施加荷載前。
③ 每搭設完一桿(6m 高)后。
④ 達到設計高度后。
⑤ 遇有大風與大雨后,寒冷區(qū)開凍后。
⑥ 停用超過一個月。
6.2 進行腳手架檢查驗收時應根據(jù)下列技術文件:
① 施工規(guī)范
② 施工組織設計及變更文件
③ 技術交底文件
6.3 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下列項目:
①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 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③ 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④ 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
⑤ 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 是否超載。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① 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
② 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齊全。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攔和警戒標志,并派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nèi)。
第5篇 安全管理網(wǎng)腳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護上
一、落地式外腳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腳手架搭設之前,應根據(jù)工種的特點和施工工藝確定搭設方案,內(nèi)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桿件間距及連墻桿設置位置、連接方法,并繪制施工詳圖及大樣圖。
2、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的要進行計算。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尺寸符合下表時,相應桿件可不再進行設計計算。但連墻件及立桿地基承載力等仍應根據(jù)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圖。
(2)當搭設高度在25-50m時,應對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如縱向剪刀撐必須連續(xù)設置,增加橫向剪刀撐,連墻桿的強度相應提高,間距縮小,以及在多風地區(qū)對搭設高度超過40m的腳手架,考慮風渦流的上翻力,應在設置水平連墻件的同時,還應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措施等,以確保腳手架的使用安全。
(3)當搭設高度超過50m時,可采用雙立桿加強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腳手架全高分段將腳手架與梁板結構用鋼絲繩吊拉,將腳手架的部分荷載傳給建筑物承擔;或采用分段搭設,將各段腳手架載傳給由建筑物伸出的懸挑梁、架承擔,并經(jīng)設計計算。
(4)對腳手架進行的設計計算必須符合腳手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技術負責人審批。
3、腳手架的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xiàn)場搭設的腳手架類型相符,當現(xiàn)場固故改變腳手架類型時,必須重新修改腳手架方案并經(jīng)審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桿基礎
1、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方案要求。
(1)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
(2)搭設高度25-50m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地耐力情況設計基礎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層夯實達到要求時,可用枕木支墊,或在地基上加鋪20cm厚道碴,其上鋪設混凝土板,再仰鋪12-16號槽鋼。
(3)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jù)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支墊。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有可鍛鑄鐵制造與焊接底座兩種,搭設時應將木墊板鋪平,放好底座,再將立桿放入底座內(nèi),不準將立桿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則將改變墊板受力狀態(tài)。底座下設置墊板有利于荷載傳遞,試驗表明:標準底座下加設木墊板(板厚5cm,板長≥200cm),可將地基土的承載能力提高5倍以上。當木板長度大于2跨時,將有助于克服兩立桿間的不均勻沉陷。
3、當立桿不埋設時,離地面20cm處,設置縱向及橫向掃地桿。設置掃地桿的做法與大橫桿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桿底部,約束立桿水平位侈及沉陷,從試驗中看,不設置掃地桿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也有下降。
4、木腳手架立桿埋設時,可不設置掃地桿。埋設深度30-50cm,坑底應夯實墊碎磚,坑內(nèi)回填土應分層夯實。
5、腳手架基礎地勢較低時,應考慮周圍沒有排水措施,木腳手架立桿埋設回填土后應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積水。
(三)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
1、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下時,可采用設置拋撐方法以保持腳手架的穩(wěn)定,當搭設高度超過7m不便設置拋撐時,應與建筑物進行連接。
(1)腳手架與建筑物連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風荷載而發(fā)生的向內(nèi)或向外傾翻事故,同時可以作為架體的中間約束,減小立桿的計算長度,提高承載能力,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性。
(2)連墻桿的間距,一般應按表中規(guī)定距離設置。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較高需要縮小連墻桿間距時,減少垂直間距比縮小水平間距更為有效,從腳手架荷載載試驗中看,連墻桿按二步三跨設置比三步二跨設置時,承載能力提高7%。
(3)連墻桿應靠近節(jié)點并從底層第一步大橫桿處開始設置。
(4)連墻桿宜靠近主節(jié)點設置,距主節(jié)點不應大于300mm。
2、連墻桿必須與建筑結構部位連接,以確保承載能力。
(1)連墻桿位置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并繪制作法詳圖,不得在作業(yè)中隨意設置。嚴禁在腳手架使用期間拆除連墻桿。
(2)連墻桿與建筑物連接作法可作成柔性連接或剛性連接。柔性連接可在墻體內(nèi)預埋φ8鋼筋環(huán),用雙股8號(φ4)鉛絲與架體拉接的同時增加支頂措施,限制腳手架里外兩側變形。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不準采用柔性連接。
(3)在搭設腳手架時,連墻桿應與其他桿件同步搭設;在拆除腳手架時,應在其他桿件拆到連墻桿高度時,最后拆除連墻桿。最后一道連墻桿拆除前,應先設置拋撐后,再拆連墻桿,以確保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
(四)桿件間距與剪刀撐
1、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等桿件間距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要求。當遇門口等處需加大間距時,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加固。
2、立桿是腳手架主要受力桿件,間距應均勻設置,不能加大間距,否則降低立桿承載能力;大橫桿步距的變化也直接影響腳手架承載能力,當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時,臨界荷載下降27%。
3、剪刀撐是防止腳手架縱向變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設置剪刀撐還可以增強腳手架的整體剛度,提高腳手架承載能力12%以上。
(1)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shù)5~7根(>6m),斜桿與地面夾角在45°~60°之間。
(2)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組剪刀撐,由底部至頂部隨腳手架的搭設連續(xù)設置;中間部分可間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必須沿長度和高度連續(xù)設置。
(4)剪刀撐斜桿應與立桿和伸出的小橫桿進行連接,底部斜桿的下端應置于墊板上。
(5)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均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0.5m,設置2個旋扣件。
4、橫向剪刀撐。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時,為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可在腳手架拐角處及中間沿縱向每隔6跨,在橫向平面內(nèi)加設斜桿,使之成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層時可臨時拆除,轉入其他層時應及時補設。
(五)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腳手板是施工人員的作業(yè),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板與板之間緊靠。采用對接時,接頭處下設兩根小橫桿;采用搭接時,接槎應順重車方向;竹笆腳手板應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橫桿方向鋪設,且采用對接平鋪,四角應用φ1.2mm鍍鋅鋼絲固定在大橫桿上。
2、腳手板可采用竹、木、鋼腳手板,其材質(zhì)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竹腳手板應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須是空釘牢固,無殘缺竹片的;木腳手板應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樺木等)無腐朽、劈裂板;鋼腳手板用2mm厚板材沖壓制成,如有銹蝕、裂紋者不能使用。
3、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桿以外大于20cm的稱為探頭板。由于目前鋪鳳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扎牢固,若遇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xiàn)。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滿鋪腳手板時,可在端部采用護欄及立網(wǎng)將作業(yè)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yè)面以外。
4、腳手困的外側應按規(guī)定設置密目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wǎng)必須用合首要求的系繩將網(wǎng)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huán)扣間隔)系牢在腳手管上。
5、遇作業(yè)層時,還要在腳手架外側大橫桿與腳手板之間,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攔桿和擋腳板,防止作業(yè)人員墜落和腳手板上物料滾落。
(六)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的交底,并有專人指揮。
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guī)范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檢驗標準:(應按照相應規(guī)范要求進行)
(1)鋼管立桿縱距偏差為±50mm
(2)鋼管立桿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為總高度)。
(3)扣件緊固力矩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裝數(shù)量5%,扣件不合格數(shù)量不多于抽查數(shù)量的10%。
(4)扣件緊固程序直接影響腳手架的承載能力。試驗表明當扣件螺栓扭力矩為30n.m時,比40n.m時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下降20%。
4、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凡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測數(shù)據(jù)進行記錄,并由檢測人員簽字。
(七)小橫桿設置
1、規(guī)范規(guī)定應該在立桿與大橫桿的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小橫桿應緊靠立桿用扣件與大橫桿扣牢。設置小橫桿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里外兩排立桿的側向變形,與大橫桿組成一個剛性平面,縮小立桿的長細比,提高立桿的承載能力。當遇作業(yè)層時,應在兩立桿中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桿,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當作業(yè)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桿可以隨腳手板一同折除,但交點處小橫桿不應拆除。
2、雙排腳手架搭設的小橫桿,必須在小橫桿的兩端與里外排大橫桿扣牢,否則雙排腳手架將變成兩片腳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腳手架的整體性;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小橫桿兩端應固定在立桿上,大橫桿擱置在小橫桿上固定,大橫桿間距≤40cm。
3、單排腳手架小橫桿的設置位置,與雙排腳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磚墻、18cm墻、輕質(zhì)墻、土坯墻等穩(wěn)定性差的墻體。小橫桿在墻上的擱置長度不應小于18cm,小橫桿人墻過小一是影響支點強度,另外單排腳手架產(chǎn)生變形時,小橫桿容易撥出。
(八)桿件搭接
1、木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長度不小于1.5m并應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產(chǎn)生轉動。
2、鋼管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對接方法。立桿若采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橫桿采用對接可使小橫桿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腳手架搭設;剪力撐由于受拉(壓),所以接長時應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50cm,接頭處設置扣件不小于兩個。考慮腳手架的各桿件接頭處傳力性能差,所以接頭應交錯排列不得設置在一個平面內(nèi)。
(九)架體內(nèi)封閉
1、腳手架鋪設腳手板一般應至少兩層,上層為作業(yè)層下層為防護層,當作業(yè)層腳手板發(fā)生問題而落人物時,下層有一層起防護作用。當作業(yè)層的腳手板下無防護層時,應盡量靠近作業(yè)層處掛一層平網(wǎng)作防護層,平網(wǎng)不應離作業(yè)層過遠,應防止墜落時平網(wǎng)與作業(yè)層之間小橫桿的傷害。
2、當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縫隙(≥15cm)已構成落物、落人危險時,也應采取防護措施,不使落物對作業(yè)層以下發(fā)生傷害。
(十)腳手架材質(zhì)
1、木腳手架應采用質(zhì)輕堅韌的剝皮杉桿或落葉松,不得使用質(zhì)脆、腐朽及有枯節(jié)木材。立桿梢徑不小于7cm,橫桿梢徑不小于8cm。
2、鋼管材質(zhì)一般應使用q235(3號鋼)鋼材,外徑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鋼管,小橫桿長度2.1~2.3m為宜,立桿、大橫桿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nèi),便于操作。銹蝕、變形超過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鍛鑄鐵制成,當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為40~50n.m時,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轉和抗拔能力均能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關于取消竹腳手架。
這次制訂檢查標準時取消了竹腳手架,因為原國家規(guī)程規(guī)定,作為腳手架的材質(zhì)必須為4年生長期竹桿梢經(jīng)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設腳手架的材質(zhì)遠遠達不到這一要求,直接影響了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另外,一些地區(qū)對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也未進行嚴格控制(h≤2.5m),使搭設后的腳手架彎曲變形沒有安全保障。
4、腳手架搭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質(zhì),當不同材質(zhì)混搭時,節(jié)點的傳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腳手架,檢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類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在專門設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準攀爬腳手架,通道可附著在腳手架設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獨立設置。
2、通道(斜道)構造要求:
(1)人行通道寬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運料斜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彎處應設,通道及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
(3)腳手板橫鋪時,橫向水平桿中間增設縱向斜桿;腳手板順鋪時,接頭采用搭接,下面板壓住上面板。
(4)通道應設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
1、施工現(xiàn)場所用各種卸料,必須單獨與門做出設計并繪制施工圖紙。
2、卸料的施工荷載一般可按砌筑腳手架施工荷載3kn/m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按要求進行設計。
第6篇 搭設拆除使用腳手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編制目的
1.為保證施工安全,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驗收、拆除進行控制,特訂本管理規(guī)定。
2.本管理規(guī)定了腳手架搭設、拆除施工程序、分級驗收、使用維護的主要內(nèi)容、實施要求等。
二、編制依據(jù)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001j84-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gj128-2000,j43-2000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dl5009.1-2002
三、管理職責
1.機電物資部部負責購置或租賃腳手管(桿)、扣件、腳手板、架等部件的維修、管理,確保所發(fā)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2.新購置的腳手架管、扣件,廠家、供貨商必須提供出廠檢驗 報告,產(chǎn)品合格證等有效證件、必須是具備生產(chǎn)能力的合法生產(chǎn)廠家。
3.無論是購置、租賃的管材、扣件到場后由機電物資部組織,施工管理部、技術質(zhì)檢部、安全保衛(wèi)部參加,進行查、驗證工作,確認無產(chǎn)品缺陷、滿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員方可領用。
4.施工管理部負責組織安裝腳手架的管理,對腳手架整體高度在10米及以上腳手架方案的編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驗收工作。
5.技術員(專工)、安全員參與特殊腳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驗收,對腳手架和井架的搭設過程實行巡視監(jiān)督。
6.腳手架的荷載不得超過270kg/㎡.搭設好的腳手架應經(jīng)安全保衛(wèi)部及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并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
7.一般腳手架的搭設、驗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員、施工場所的安全員及使用班組的負責人檢查驗收。
8.項目部負責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9.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日常維護工作。
10.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參與所有腳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驗收,并對施工、使用過程進行巡視監(jiān)督。
四、腳手架管理內(nèi)容
1.控制要求
(1)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須持有地方政府或?qū)X煓C構頒發(fā)的有效證件,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工作前參加安全技術交底,明白交底內(nèi)容并親筆簽字后方可上崗工作,嚴禁無證人員搭、拆腳手架。
(2)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按作業(yè)指導書的要求搭設。
(3)搭設特殊腳手架的作業(yè)指導書須單獨編制,按重要施工項目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施工單位組織實施。
(4)嚴禁用鋼(木)模板、開箱板、方(圓)木、鋼管等代替腳手板。
(5)腳手架、井架搭設的技術要求,必須符合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建設部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
(6)正在搭設、拆除的腳手架必須拉設警戒區(qū)域,在明顯位置懸掛“禁止使用”的標志。所有的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掛牌禁示,標明搭設人、搭設日期、允許載荷和使用單位。
(7)借用腳手架時,借用單位必須征得原使用單位的同意,并進行可靠性檢查后方可使用。
(8)腳手架的實際承重量嚴禁超過設計承重量。
(9)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2.腳手架分類
(1)腳手架分為特殊腳手架和普通腳手架兩類。
(2) 特殊腳手架主要包括:
①墜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裝、安裝、組合、檢修用掛、支、懸吊腳手架和過橋、平臺。
②外挑1.5米及以上的挑式腳手架。
③在帶電區(qū)、貴重設備區(qū)、易燃易爆等危險區(qū)內(nèi)有可能對人身、設備 、機械造成嚴重后果的腳手架。
④經(jīng)過道路、橋梁、高壓線的棚護架。
(3)普通腳手架:除5.2條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腳手架均為普通腳手架。
3.鋼管腳手架選材
(1)鋼管腳手架應用外經(jīng)為48mm—51mm,壁厚為3mm—3.5mm的鋼管,長度以4m—6.5m及2.1m—2.8m為宜。凡彎曲、壓扁、有裂紋或嚴重銹蝕的鋼管,嚴禁使用。所用管材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安全資質(zhì)證三證齊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安全資質(zhì)證三證齊全;凡有脆裂、變形或滑絲的,嚴禁使用。
(3)鋼腳手板應用厚2mm—3mm的a3鋼板,規(guī)格長度為1.5m—3.6m、寬度為23cm—25cm、肋高為5cm的為宜。板的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應有防滑孔。凡有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4.腳手架搭設
(1)腳手架搭、拆人員在進行施工作業(yè)前,必須接受技術人員的安全交底。
(2)對架管、扣件、腳手板等材料進行使用前的檢查驗收,不合格品嚴禁使用。
(3)荷載超過270kg∕㎡的腳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并經(jīng)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搭設。
(4)在構筑物搭設腳手架應驗算構筑物強度。
(5)腳手架不得鋼、木混搭。
(6)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鋼管立桿應設置金屬底座或加墊板。如遇松土時應增加掃地桿。(7)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每隔6根-7根立桿,應設支桿及剪刀撐,支桿和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支桿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m、橫向每隔7m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8)腳手架應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架與墻面的距離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10)腳手板應鋪設平穩(wěn)并綁扎牢固,不平的地方用木板墊平釘牢。
(11)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應搭設由上而下兩道橫桿及圍欄組成的防護欄桿,上桿離架子底部高度1.05m--1.2m,并設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wǎng)。
(12)采用垂直爬梯時梯檔應綁扎牢固,間距不大于30cm.嚴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寬度不得小于1.5m,并設防滑條,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于30cm。
(14)腳手架應經(jīng)常檢查,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應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檢查 。
(15)非專業(yè)工種人員不得搭、拆腳手架。搭設腳手架時作業(yè)人員應掛好安全帶,遞桿、撐桿人員應密切配合。施工區(qū)域周圍應設圍欄和警告標志,并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無關人員入內(nèi)。
5.腳手架搭設后的檢驗
(1)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jīng)相關人員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掛牌使用。
(2)搭設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腳手架,由架工負責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員負責檢查驗收,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見附表)上簽字認可后掛牌使用。
(3)搭設高度在10米以上的腳手架,由架工負責人、安全員、技術質(zhì)檢部負責檢查驗收,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上簽字認可后掛牌使用。
(4)在 帶 電 區(qū)、易 燃、易 爆 等 危 險 區(qū) 內(nèi) 搭 設 有 可 能 對 人 身、設 備、機 械 造 成嚴 重 后果的腳手架,由搭設單位負責人、班組技術員、工地安全員、安全保衛(wèi)部、技術質(zhì)檢部負責檢查驗收,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上簽字認可后掛牌使用。
(5)未經(jīng)檢查、驗收、簽證和掛牌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6.腳手架維護
(1)經(jīng)驗證合格的腳手架,由使用單位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向搭設人員反映,并要求搭設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整改。
(2)腳手架的日常檢修、維護由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
7.腳手架拆除
(1)腳手架拆除前,工地專職安全員、安全保衛(wèi)部、技術質(zhì)檢部技術負責人檢查、驗證腳手架的牢固性;對存有隱患的腳手架必須采取加固措施,確保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安全。
(2)腳手架拆除前,拆除單位應在拆除區(qū)域必須拉設警戒繩,在各通道口懸掛“正在施工、禁止入內(nèi)”警示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無關人員禁止入內(nèi)。
(3)腳手架拆除應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作業(yè)或?qū)⒛_手架整體推倒。
(4)拆除腳手架前,必須清理干凈腳手架上和周圍設備或建筑物上的遺留物。
(5)拆除過程中嚴禁將鐵絲、桿件、扣件、腳手板等從高空拋擲或放置在設備上,必須一次性拆除干凈,當天運到指定地點,并分類擺放整齊。
(6)施工單位需要將特殊腳手架進行部分拆除時,必須經(jīng)技術人員對方案的可靠性進行驗證。對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腳手架應采取加固措施,并組織相關部門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再次掛牌使用。
(7)腳手架拆除前應進行一次拆除前檢查,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上簽字認可后,懸掛腳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進行拆除作業(yè)。
8.其它要求
(1)施工現(xiàn)場放置的各種腳手架部件,必須分類擺放整齊,嚴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邊沿部分必須設置防墜落擋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設腳手架時,立桿的底部必須加保護墊板。
(3)在已經(jīng)油漆、保溫的管道,貴重設備、儀表管道、重要設施等近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擠壓、碰撞上述設備;嚴禁將腳手架焊接在設備上。
(4)在帶電區(qū)或升壓站搭設腳手架時,必須用木桿件和尼龍軟梯,嚴禁使用鋼管、鋼爬梯等金屬材料。
(5)當需要在人行通道處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高度必須大于2米,嚴禁利用通道或平臺欄桿做腳手架的支撐。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距離必須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顯處掛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標志。
(7)在搭設腳手架的過程中,嚴禁用相鄰的腳手架作受力桿件。
(8)鋼筋吊架或鋼筋爬梯的上端,必須用雙股8#鐵絲與可靠的構筑物(或構件)纏繞兩圈綁扎牢固,未經(jīng)許可,嚴禁將鐵絲拆除。
五、本管理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門式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搭設程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門式腳手架的搭設應與施工進度同步,一次搭設高度不宜超過最上層連墻件兩步,且自由高度不應大于4m;
2)滿堂腳手架和模板支架應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的方法搭設;
3)門架的組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應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應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應自兩端相向搭設或自中間向兩端搭設;
4)每搭設完兩步門架后,應校驗門架的水平度及立桿的垂直度。
2、搭設門架及配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撐、腳手板應與門架同時安裝;
2)連接門架的鎖臂,掛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3)鋼梯的設置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鋼管并應采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上;
4)在施工作業(yè)層外側周邊應設置180mm高的擋腳板和兩道欄桿,上道欄桿高度應為1.2,m下道欄桿應居中設置。擋腳板和欄桿均應設置在門架立桿的內(nèi)側。
3、加固桿的搭設除應符合本規(guī)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與門架同步搭設;
2)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nèi)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
4、門式腳手架連墻件的安裝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安裝;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在連墻件安裝完畢前必須采用確保腳手架穩(wěn)定的臨時拉結措施。
5、加固桿,連墻件等桿件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接鋼管的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應為40n·m~65n·m;
3)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于100mm。
6、懸挑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的要求,搭設前應檢查預埋件和支承型鋼懸挑梁的混凝土強度。
7、門式腳手架通道口的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要求,斜撐桿、托架梁及通道口兩側的門架立桿加強桿件應與門架同步搭設,嚴禁滯后安裝。
8、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可調(diào)底座,可調(diào)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等污物填塞螺紋的措施。
拆除
1、架體的拆除應按拆除方案施工,并應在拆除前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應對將拆除的架體進行拆除前的檢查;
2)根據(jù)拆除前的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體上的材料,雜物及作業(yè)面的障礙物。
2、拆除作業(yè)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體的拆除應從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桿件必須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內(nèi)的順序進行拆除。
3)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架體。拆除作業(yè)過程中,當架體的自由高度大于兩步時,必須加設臨時拉結。
4)連接門架的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在拆卸該門架時拆除。
5)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止退裝置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6、拆除作業(yè)中,嚴禁使用手錘等硬物擊打、撬別。
7、當門式腳手架需分段拆除時,架體不拆除部分的兩端應按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門架與配件應采用機械或人工運至地面,嚴禁拋投。
9、拆卸的門架與配件、加固桿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體上,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宜按品種,規(guī)格分別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應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應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管理規(guī)定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合登高作業(yè)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體時,施工作業(yè)層應鋪設腳手板,操作人員應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作業(yè),并應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穿防滑鞋。
3、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作業(yè)層上嚴禁超載。
4、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混凝土泵管,卸料平臺等固定在門式腳手架上。
5、六級及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架上作業(yè);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拆作業(yè);雨,雪,霜后上架作業(yè)應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間,當預見可能有強風天氣所產(chǎn)生的風壓值超出設計的基本風壓值時,對架體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
7、在門式腳手架使用期間,腳手架基礎附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撐和加固桿,在施工期間禁止拆除。
8、門式腳手架在使用期間,不應拆除加固桿,連墻件,轉角處連接桿,通道口斜撐桿等加固桿件。
9、當施工需要,腳手架的交叉支撐可在門架一側局部臨時拆除,但在該門架單元上下應設置水平加固桿或掛扣式腳手板,在施工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安裝交叉支撐。
10、應避免裝卸物料對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產(chǎn)生偏心,振動和沖擊荷載。
11、門式腳手架外側應設置密目式安全網(wǎng),網(wǎng)間應嚴密,防止墜物傷人。
12、門式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防雷措施,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在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護。
不得攀爬門式腳手架。
14、搭拆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作業(yè)時,必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并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nèi)。
15、對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應進行日常性的檢查和維護,架體上的建筑垃圾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8篇 腳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應根據(jù)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專項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應由工區(qū)工程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4、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5、拆除腳手架應由上而下進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網(wǎng)→踢腳桿→防護欄桿→剪刀撐→腳手片→擱柵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拆除。拆除立桿時,應先抱住立桿再拆開最后兩個扣件,縱向水平桿及剪刀撐先拆中間扣件,后拆兩端扣件。
6、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7、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8、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9、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規(guī)定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10、拆除腳手架時應統(tǒng)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xié)調(diào);拆除前應對電線、機具等采取隔離措施,拆下的材料應用滑輪下運,禁止往下拋擲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種材料應隨時運到指定的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除的各種材料應當天清理干凈,集中回收,堆放整齊。
11、在拆除過程中,不許中途換人,防止盲目亂拆,心中無數(shù)。 腳手架的搭設或拆除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架操作前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各項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3)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4)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第9篇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程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z
成員:zz等。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在施工過程中,腳手架搭設、拆除由zz全負責給作業(yè)班組作技術交底,日常的安全檢查由zz及各班組長一起進行,發(fā)現(xiàn)違章作業(yè),必須立即制止,并進行糾正,對于不聽指揮的人,應立即驅(qū)逐出場。
針對特殊部位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報請建設、監(jiān)理、質(zhì)安站一起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檢查記錄,待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為安全學習和安全檢查,由公司組織,組長帶頭,項目部及班組參加,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將責任落實到人進行整改完成后,復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后續(xù)工程施工。
公司堅持每月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保考核,堅持開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大檢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模式,要進一步從深度上解決檢查和整改的問題,做到檢查確認、存在問題確認、整改確認、復查確認。各施工現(xiàn)場要立足自查自改,從管理上、教育培訓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積極防范、控制有效、應急充分的安全防控體系。
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素質(zhì)和業(yè)務能力,重視對基層安全員和施工現(xiàn)場基礎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督促,組織開展安全員之間的業(yè)務交流和教育培訓,督促指導施工現(xiàn)場自主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開展內(nèi)外的經(jīng)驗交流和學習活動。
第10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腳手架在搭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須審批簽字后才能實施。
2腳手架的材質(zhì)
2.1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鋼管,長度以4—6m和1.5—2.0m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2.2扣件有出廠合格證明,發(fā)現(xiàn)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2.3木腳手板必須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厘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桿的不得使用。板的端頭10厘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繞2—3圈。
3立桿基礎
3.1在腳手架搭設前,應對立桿基礎制定針對性的處理方案,使立桿基礎具有一定的承載力。
3.2在進行腳手架基礎處理時,應對腳手架四周進行排水處理。
3.330m以上的腳手架,其內(nèi)立桿(雙排腳手)多處于墻基回填土之上,除要求回填土分層夯實外,立桿底部擱置在墊木上。
3.4墊木:用長2.0—2.5m、寬0.2m、厚0.05—0.06m 的木板垂直于墻面或用長小于4m木板平行于墻面。
3.530m以下腳手架,可采用分層夯實,道木支墊,或鋪20 cm厚道渣墊層后鋪砼預制塊或水泥砌塊。
3.6離地面20cm內(nèi)必須設立掃地桿,保證底部立桿的整體穩(wěn)定性。
4架體與建筑物的拉接
4.1連墻桿一般應設置在框架梁或摟板附近等具有較好的抗水平作用力的結構部位。
4.2每高4.5m、水平4.5m必須設置一道連墻桿。
4.3連墻桿施工中應經(jīng)常檢查,未經(jīng)工地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5防護欄桿及踢腳板或立網(wǎng):
5.1在施工操作層必須設置一道高度1.2米的防護欄桿,踢腳板可加設一道低欄桿(距腳手板0.2—0.4m)代替或用立(圍)代替。
6施工層腳手板
6.1施工作業(yè)層必須滿鋪腳手板,腳手板采用木腳手板或竹腳手板,腳手板不得有探頭,懸伸長度在10cm以內(nèi),腳手板搭接長度不少于20cm,3米板必須放置在3根小橫桿上、4米腳手板必須設置4根小橫桿。
6.2在腳手架全高高度內(nèi),鋪板不得多于6層,作業(yè)層不得超過3層或根據(jù)高度計算。
7安全網(wǎng)的設置
7.1在非標層處,距離地面3米處張掛首層安全網(wǎng),然后每隔一層增加一層固定安全網(wǎng)。
7.2隨施工層上升的安全網(wǎng),即施工操作層下方必須張掛安全網(wǎng)。
7.3標準層必須采取全封閉施工,掛阻燃綠色密目安全網(wǎng)。
8剪刀撐的設置
8.130米以下的腳手架在兩端設置,中間每隔12—15米設一道剪刀撐,應聯(lián)系3—4根立桿,角度以45—60度為宜。
8.230m以上腳手架、沿腳手架兩端和轉角處,每7根設一道,且每方架子不少于三道。相鄰兩排剪刀撐之間每隔10-15m加設一組長剪刀撐,斜桿除兩端外,中間應增設2-4個扣接點。
8.3剪刀撐應沿墻高連續(xù)布置。
9腳手架的寬度(結構施工滿堂腳手架由計算確定)
9.1雙排腳手架里立桿離墻面距離0.35-0.5m。
9.2雙排腳手架的寬度為1.0—1.2m
10立桿間距
10.1主體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大于1.5m,裝飾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大于1.8m。
10.2立桿垂直度不大于高度的1/200,
10.3相鄰兩立桿接頭應上下錯開50cm-100cm,力求做到接頭不在同一步內(nèi)(包括內(nèi)外排立桿之間)。
11大橫桿間距
11.1主體和裝飾不大于1.8m。
11.2同一步內(nèi),縱向水平高低差不得超過5cm,里外(包括上下)兩根大橫桿接頭應錯開50cm-100cm,力求做到接頭不在同一步(跨)內(nèi)。
12小橫桿間距
12.1鋼管扣件砌筑或裝修腳手架,使用3m-4m的腳手板,每檔必須均布放置在三根—四根小橫桿上(間距1.3m左右)。
13荷載
13.1腳手架不超過270kg/m2;集中荷載不超過150kg。
13.2裝飾腳手架使用荷載不超過200kg/m2,內(nèi)腳手架使用荷載不超過250kg/m2。
14桿件搭接
14.1鋼管腳手架必須用扣件搭接。
14.2剪刀撐鋼管對接不得使用對接扣件,應用旋轉扣件連接,對接處不得小于1米,確保三個旋轉扣件。
14.3各桿件相交伸出的端頭,均不大于10cm,以防桿件滑脫。
15斜道
15.1斜道應設上下通道(跑跳)、板滿鋪;有欄桿(圍網(wǎng)),有踏步坎,綁扎應牢固,下設安全網(wǎng),其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
15.2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cm,拐彎平臺不小于6m2。
16腳手架的分段驗收
16.1腳手架搭設前,應進行技術交底,有關人員在施工前后均應督促檢查,作好檢查驗收記錄。
16.2結構施工中的腳手架,應隨摟層的增高層對腳手架進行分段驗收,有關責任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字,未經(jīng)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嚴禁施工作業(yè)。
17腳手架的拆除
17.1從事拆除作業(yè)的人員應站在穩(wěn)固部位或擱設腳手板。
17.2拆除腳手架時,操作者應系安全帶。
17.3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立圍欄或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止入內(nèi)。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
17.4拆除腳手架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17.5拆下的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17.6從事拆除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操作時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wěn)。
17.7樓板、腳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除下來的材料,避免超載。
第11篇 外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
1 外架的搭設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方法搭設,作業(yè)面滿鋪竹架板,并與架子綁扎牢固,外側設250竹架板擋板,并滿掛密目安全平網(wǎng)和安全立網(wǎng),形成立體封閉作業(yè),安全網(wǎng)與外架連接密實不留空擋。腳手架每隔三步架設一道連墻撐,并按規(guī)范設置剪刀撐以增強穩(wěn)定性。不得任意改變構架結構及其尺寸,不得任意改變連墻件設置位置。
2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桿配件和材料,搭設前,由項目部材料科對材料檢查合格后,方能允許施工。
3 項目部定期檢查驗收,對于任意減少鋪板數(shù)量、防護設施的,對于任意不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安全網(wǎng)或損壞構件的,對于任意拆構架的配件和拉桿的,項目部除勒令馬上整改外,還將處以重罰。
4 不得隨意增加上架的人員和材料而引起超載,不得在外架上任意加高,禁止在外架上搬運超重構件和進行安裝作業(yè)。
5 不準在不安全的天氣條件下繼續(xù)施工,定期對民工進行安全教育。
6 鋪板一定要鋪滿,不得花鋪,禁止在腳手架上擠碰,打架斗毆。
7 腳手架地基和支承物的技術要求必須符合施工規(guī)定,并且定期檢查地基。
第12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與維護安全技術交底
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2.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4.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及施工作業(yè)。
5.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
1)交叉支撐,水平架;
2)連墻件;
3)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
4)欄桿。
6.作業(yè)需要時,臨時拆除交叉支撐或連墻件應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交叉支撐只能在門架一側局部拆除,臨時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下層面應滿鋪水平架或腳手板。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恢復拆除的交叉支撐;拆除時間較長時,還應加設扶手或安全網(wǎng);
2)只能拆除個別連墻件,在拆除前、后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在作業(yè)完成后立即恢復;不得在豎向或水平向同時拆除兩個及兩個以上連墻件。
7.在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8.臨街搭設的腳手架外側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物傷人。
9.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沿腳手架外側嚴禁任意攀登。
11.對腳手架應設專人負責進行經(jīng)常檢查和保修工作。對高層腳手架應定期作門架立桿基礎沉降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門架及配件應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并按jcj 128—2000附錄a的規(guī)定分類檢驗和維修,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