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黨支部工作經費管理與使用辦法
州蘇大學黨支部工作經費管理與使用暫行辦法
根據*江蘇省委教育工委《關于貫徹<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的若干意見》(蘇委教組〔2012〕6號)和《州蘇大學在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中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方案》(蘇大委創(chuàng)〔2012〕2號)精神,為推動黨支部工作的開展,提升全?;鶎狱h支部建設科學化水平,更好地發(fā)揮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經校黨委研究決定,設立黨支部工作專項經費。為科學、規(guī)范、高效地管理和使用好該專項經費,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經費的標準
黨支部工作專項經費,由學校單獨列支。根據上一年度黨內統計年報實有黨員數,按照教職工黨員年人均200元、學生黨員年人均50元的標準核定。各經濟獨立核算單位參照執(zhí)行。
二、工作經費的使用
1、各黨支部要本著“落到工作實處、突出激勵作用、推動黨建創(chuàng)新”的原則,在工作經費的使用范圍內合理規(guī)劃、厲行節(jié)約、科學使用、注重效果。要做到??顚S?,不得挪作它用。
2、工作經費的使用范圍:
(1)開展支部學習,創(chuàng)建學習型黨組織所用的講課費、印刷費、場地租用費等;
(2)黨支部開展主題鮮明的社會實踐、結對共建等各種形式的主題黨日活動的交通費、參觀費、門票費等;
(3)訂閱或購買用于支部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等,開展黨建理論研究所需要的費用;
(4)開展黨支部工作需要開支的其他費用。
3、各黨委、黨工委使用黨支部工作經費時,持符合工作經費開支范圍和財務規(guī)定的正規(guī)合法票據,經黨委、黨工委書記審批簽字后到學校財務處報銷賬目。
三、工作經費的管理
1、每年年初,黨支部工作經費由黨委組織部根據各黨委、黨工委黨內統計年報相關數據進行預算,上報學校批準后,由財務處辦理具體撥款手續(xù)。
2、學校設立黨支部工作經費總賬戶,各黨委、黨工委設立分賬戶。黨支部工作經費總額的80%部分一次性撥付各黨委、黨工委使用,20%部分作為學校統籌,用于開展全校性黨支部活動。
3、黨支部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納入黨務公開的內容。各黨支部每年要對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及對推動工作的情況進行總結,并向支部黨員公布。各黨委、黨工委每年向所屬黨支部和全體黨員公布一次黨支部工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黨員的監(jiān)督。
4、各黨委、黨工委應于每年年底向黨委組織部上報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黨委組織部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總結經驗,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將檢查的有關情況上報校黨委。
四、其他
1、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