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務處電化教學工作管理辦法
教務處電化教學工作管理辦法
電化教學作為現(xiàn)代化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其直觀、生動、形象的方式將所需的客觀事物與過程再現(xiàn)于課堂,在調動學生視、聽積極性,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率,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培養(yǎng)等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為充分發(fā)揮電化教學的功能,特制定本辦法。
一、常規(guī)電教管理
1.電教資料由電教室統(tǒng)一歸口管理,并按非書資料分類法編目,匯編成電教資料目錄,發(fā)往各處室、教研室,以供查閱。
2.課程教學中需播放的電教片,須編進授課計劃,由電教室統(tǒng)一安排播放或由教師自行播放。
3.任課教師在安排電教課播放時間時,應至少提前一天與電教室取得聯(lián)系登記,按電教室確定的播放頻道組織收看。若因故不能按時播放,電教室應于課前通知任課教師。
4.原則上,電教室不得播放他人自帶影像資料。確因教學需要,教師需播放自帶的電教片,事先必須經教務處審批。
5.教師要制作教學用投影片或幻燈片,應將所需制作的圖片一一列出,由系(部)主任簽字后,提前一周交給電教室;
6.電教室制作的投影(幻燈)片,由任課教師簽字領取。原則上由教研室負責保管,統(tǒng)一使用,避免損壞和丟失。除特殊情況外,一套教材不能制作兩套投影(幻燈)片。
7.經學院批準,對外制作錄象帶、投影或幻燈片,按錄像帶每小時15.0~20元;投影片每張2.0元;幻燈片每張5.0元的標準收費。到學院財務處辦理有關手續(xù)后,由電教室予以制作。
二、語音室管理
1.任課教師安排的語音課,原則上是列入學期授課計劃的教學內容,在確定具體上課時間時,至少應提前一周與電教室取得聯(lián)系并登記,以便統(tǒng)籌安排。
2.語音室座位均按編號固定人員使用,各班上課前應將座位人員名單造冊,交電教室和任課教師。學生進入語音室后,必須按規(guī)定編號入座,不得隨意調換。同時檢查設備情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立即向電教室教師報告。
3.上課時,學生應按教師指令操作,不得隨意亂動。課后應及時做好使用情況記錄。
4.語音室設備一律不得外借,嚴禁拿走室內用具、器材。
5.學生進入語音室必須更換拖鞋,不得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注意保持室內清潔。
三、教學用收錄機、幻燈機、投影儀等儀器管理
1.教學用收錄機、幻燈機、vcd、投影儀由電教室負責采購、維修和保養(yǎng),教務組負責日常使用的管理。
2.教學用收錄機、幻燈機、vcd、投影儀原則上只用于課堂教學,需要使用的教師應本人到教員休息室辦理借用手續(xù),連續(xù)借用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天(雙休日除外)。
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停止借用,送回電教室檢修和維護。
3.使用者須愛護設備,按正常程序操作。不懂之處及時向電教室有關人員咨詢。使用者不按正常程序操作引起的設備損壞,責任自負。
四、電教設備及器材管理制度
1.電教設備和器材的采購,按年度計劃執(zhí)行。入庫時,須經專人驗收、簽字,建立設備臺帳,做到帳物一致。
2.電教工作人員在使用設備前,必須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辦事,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要立即停機,認真檢查,出現(xiàn)事故要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并及時上報學院。
3.所有電教設備和儀器,必須按其性能要求做好防水、防火、防塵、防震、防銹、防盜等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使用。
4.所有設備必須做到隨壞隨修,并在每學期期末進行全面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
5.攝影和攝像器材應使用一次維護一次,并及時放入保險柜中,注意防潮防盜。
6.有關設備的改裝或報廢,按學院《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
7.所有設備和器材都不得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