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學醫(yī)院民主管理小組工作細則
e大學醫(yī)院民主管理小組工作細則
一、總則根據(jù)《e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 例》精神,為有利于職代會各項決議的貫徹及各項提案的落實,保證發(fā)揮職代會的民主管理作用,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 e大學醫(yī)院管小組是在職代會組織機構領導下,行使民主管理職權的工作機構。大會閉會期間,由部門工會負責組織有關活動。
第二條 民管小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三條 民管小組的工作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一切從全局著想。反映職工的根本愿望和要求,維護廣大職工的正當權益,積極參政議政,為把e大學醫(yī)院各項工作搞好而獻計獻策。
二、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民主管理機構根據(jù)三級管理原則,醫(yī)院設民主管理小組,各科室不再設民主管理員。
第五條 民主管理小組由3人組成,設小組長1人,成員2人,組長由部門工會民主管理委員兼任,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不宜兼任。
第六條 民主管理小組改選隨同部門工會委員會改選一起進行。在任職工期間因工作調(diào)動或退休,可由職工大會民主推薦選舉產(chǎn)生。
三、 民主管理小組職權
第七條 接受校民主管理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第八條 監(jiān)督部門實施職代會《暫行條 例》和職代會所作的各項決議。對職代會提案立案的決議,經(jīng)支委批準后由院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 根據(jù)群眾反映,隨時可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調(diào)查、質詢和向院黨政工領導提出書面建議或意見。
第十條 參與醫(yī)院重大問題的討論決策。如職稱聘任、職工獎懲、獎金分配或重大規(guī)章制度修改等提出建議。
四、 民主管理機構職責
第十一條 民主管理小組職責
1、 在職代會換屆前,負責本單位職工提案的征集、核實、統(tǒng)計、分類、整理工作。
2、 征集對本單位工作意見和建議,處理本單位民主事務,提出并議決本單位的立案提案計劃,監(jiān)督本單位立案計劃的實施。
3、 監(jiān)督本單位落實職代會各項決議,組織院級民主質詢會議。
4、 擬定對本單位各級干部的民主評議方案,在院黨支部領導下開展民主評議干部活動。
5、 定期向支部或工會委員會通報院級民主管理工作情況。
五、 民主管理小組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民主管理小組就醫(yī)院的重大事情和群眾意見集中的熱點問題組織召開小組會議,提出書面建議上報院黨政或校民主管理委員會;審議醫(yī)院有關重大工作及重要規(guī)章制度;辦理職代會交辦的有關民主事務,討論和落實熱點問題。
第十三條 民主管理小組應在部門工會組織下開展各項加強民主管理活動及處理有關民主管理事務。
第十四條 民主管理小組對各項以書面形式上報的意見和建議,經(jīng)各組織部門調(diào)查落實后必須以書面形式給予答復,同時存檔備查。
第2篇 x大學醫(yī)院民主管理小組工作細則
e大學醫(yī)院民主管理小組工作細則
一、總則
根據(jù)《e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 例》精神,為有利于職代會各項決議的貫徹及各項提案的落實,保證發(fā)揮職代會的民主管理作用,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 e大學醫(yī)院管小組是在職代會組織機構領導下,行使民主管理職權的工作機構。大會閉會期間,由部門工會負責組織有關活動。
第二條 民管小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三條 民管小組的工作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一切從全局著想。反映職工的根本愿望和要求,維護廣大職工的正當權益,積極參政議政,為把e大學醫(yī)院各項工作搞好而獻計獻策。
二、組織機構
第四條 民主管理機構根據(jù)三級管理原則,醫(yī)院設民主管理小組,各科室不再設民主管理員。
第五條 民主管理小組由3人組成,設小組長1人,成員2人,組長由部門工會民主管理委員兼任,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不宜兼任。
第六條 民主管理小組改選隨同部門工會委員會改選一起進行。在任職工期間因工作調(diào)動或退休,可由職工大會民主推薦選舉產(chǎn)生。
三、民主管理小組職權
第七條 接受校民主管理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第八條 監(jiān)督部門實施職代會《暫行條 例》和職代會所作的各項決議。對職代會提案立案的決議,經(jīng)支委批準后由院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 根據(jù)群眾反映,隨時可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調(diào)查、質詢和向院黨政工領導提出書面建議或意見。
第十條 參與醫(yī)院重大問題的討論決策。如職稱聘任、職工獎懲、獎金分配或重大規(guī)章制度修改等提出建議。
四、民主管理機構職責
第十一條 民主管理小組職責
1、在職代會換屆前,負責本單位職工提案的征集、核實、統(tǒng)計、分類、整理工作。
2、征集對本單位工作意見和建議,處理本單位民主事務,提出并議決本單位的立案提案計劃,監(jiān)督本單位立案計劃的實施。
3、監(jiān)督本單位落實職代會各項決議,組織院級民主質詢會議。
4、擬定對本單位各級干部的民主評議方案,在院黨支部領導下開展民主評議干部活動。
5、定期向支部或工會委員會通報院級民主管理工作情況。
五、民主管理小組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民主管理小組就醫(yī)院的重大事情和群眾意見集中的熱點問題組織召開小組會議,提出書面建議上報院黨政或校民主管理委員會;審議醫(yī)院有關重大工作及重要規(guī)章制度;辦理職代會交辦的有關民主事務,討論和落實熱點問題。
第十三條 民主管理小組應在部門工會組織下開展各項加強民主管理活動及處理有關民主管理事務。
第十四條 民主管理小組對各項以書面形式上報的意見和建議,經(jīng)各組織部門調(diào)查落實后必須以書面形式給予答復,同時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