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況
淳安縣環(huán)湖公路上江埠大橋及接線工程s01 合同段北起淳楊線k12+600 處,起點樁號為
k0+000,路線基本沿淳楊線行進至k1+648 處穿越隧道、并跨越千島湖水域,經界牌島西側庫
區(qū)沿岸,直至界牌島隧道南端,終點樁號k3+160,路線全長3.16km。
二、爆破安全保證措施
1、技術措施
a、爆破前的準備工作
(1)指定放炮技術人員。
(2)爆破器材要安全儲存。爆炸物品在使用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準敲擊、擲滾、摔落和擠
壓。
(3)對危險區(qū)的房屋、結構物、材料和機具設備要采用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4)作好電雷管的導通和電阻測試。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電雷管。
(5)嚴禁用電雷管改作火雷管。
(6)禁止使用凍結、變質的膠質炸藥,不知藥性的炸藥,須經試驗后方可用。
b、裝藥、爆破
(1)非指定放炮人員不得擔任裝藥和爆破工作,放炮工應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