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文明施工及環(huán)保、環(huán)衛(wèi)管理措施
1、防止噪聲及大氣污染措施
1.1、現場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設置臨時堆放區(qū),及時運至
指定棄渣場;水泥等粉細材料,盡量采用室內(或封閉)存放或嚴密覆蓋,卸運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1.2、為減少施工作業(yè)產生的灰塵,經常對運輸道路進行灑水抑塵,不出現明顯的揚塵;
1.3、攪拌場應有防塵措施,作業(yè)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口罩、工作服、手套等防護用品;
1.4、租用民房生活設施使用的大灶、鍋爐必須符合環(huán)保要求,煙塵排放黑度達林格曼i級以下;
1.5、對壓風機產生的噪聲應設壓風機房降噪,避免在晚上施工。工地噪聲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33-1990)的規(guī)定;
2、防止水污染及水土流失的措施
2.1、施工期間應保持工地良好的排水,修建一些臨時排水渠道,并與永久排水設施相連,防止淤積和沖刷;
2.2、雨季施工填埋場應隨挖、隨運、隨填、隨壓實,依次進行,每層表面應筑成適當的橫坡,使不積水;
2.3、施工中應對施工占地采取防沖刷措施,對開挖的土石材料應防止對河流、水渠產生淤積和堵塞;
2.4、對填埋場邊坡,雨季水流對坡面的沖刷應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水污染的措施;
2.5、現場施工廢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農田、水渠。攪拌場下方應設沉渣池,廁所應設化糞池,廢水必須經處理后方可排出。
3、廢棄方處理
3.1、棄渣場應設計干碼塊石擋土墻,設置泄水口,不影響原有排水設施。
3.2、考慮在棄渣場頂面回填50cm厚的覆土,利用棄渣場再造耕地;
3.3、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應在工程完工后及時清除干凈并運走;
4、消防措施
4.1現場應建立消防組織機構
現場由各級委派一名副職分管消防工作,同時接受上級部門的管理;并由各級保衛(wèi)人員兼任消防負責人;同時組織班組職工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經常性地加強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強全員消防意識,推動群眾性消防工作。要明確各級各部門的消防職責,認真執(zhí)行公司《消防管理實施細則》。
4.2、消防措施
⑴、帶領群眾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當地政府以及本單位頒布的消防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參加消防義務訓練和滅火演習;
⑵、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檢查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⑶、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若遇火災,應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⑷、熟悉本崗位的設備(物質)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法,維護和保養(yǎng)消防器材和設施。